提示:担心找不到本站?在百度搜索 PO18脸红心跳 | 也可以直接 收藏本站

第110节

      夜重煜气结,红莲妖王没什么道德观念,可是雄性本能怜惜弱者,红莲妖王道:“本王刚刚来时,这里只有你们两个人。你和她说了什么话,她就哭了。不是你,还能是谁?”
    洛晗轻轻一笑,看向红莲妖王,菱唇微动:“证据呢?”
    红莲妖王语塞,他盯着洛晗看了看,忽而一笑:“虽然你也是美人,可是美人要温柔些才惹人喜欢,太咄咄逼人,就不美了。”
    “她想如何就如何,与你何干?她也用不着你喜欢。”
    几个人怔住,洛晗回头,看到凌清宵带着一身寒气朝这里走来。他走近后,周围的温度实打实下降许多。
    凌清宵握着洛晗的手,将她拉到自己身边,虽然动作不大,可是划分领地的意味非常明显。凌清宵只是片刻不在,谁想他一回来,就看到这么多幺蛾子。
    凌清宵面无表情,他也没有故意沉着脸,可一开口,语气中的威压如有实质:“几位好大的威风,你们一没有证据,二没有亲身经历,仅凭无端的揣测,就敢来伸张正义?”
    凌清宵眼睛扫了一圈,其中的锋芒让人不敢逼视:“敢质问她,你们配吗?”
    这里的动静引来越来越多人注视,雷烈王带着一众人走过来,问:“这是怎么了?大喜的日子,怎么吵起来了?”
    云梦菡早在凌清宵过来的时候脸色就变了,后面凌清宵每说一句话,她的脸色就苍白一分。现在看到连雷烈王都惊动了,云梦菡惨白着脸,摇头道:“没有,只是我眼睛里不小心落了沙子,和任何人都没有关系。”
    她说着看向夜重煜,哀求道:“算了。”
    洛晗看到,忍不住自己体内的杠精之魂,又怼道:“什么叫算了?要不追究也是我这个苦主不追究,你主动说算了是什么道理?”
    红莲妖王啧了一声,道:“我原先还觉得你是个美人,现在我收回这句话。你这样的女子,长得再美我也不喜欢。”
    凌清宵冷冷地扫了红莲妖王一眼:“红莲妖王,注意你的言辞。”
    洛晗倒没什么感觉,她对美的定义并不依赖于男人的眼睛,他们喜不喜欢,关她什么事?洛晗对红莲妖王点了点下巴,笑道:“多谢夸奖。你的喜欢,对我来说实在是毫无用处。”
    红莲妖王这些年习惯了为所欲为,他在自己的地界上就是王,眼中没有道德也没有律法。如今被人这样挑衅,红莲妖王也怒了。
    雷烈王见状不对,连忙阻止:“好了好了,大喜的日子,不要说这些不愉快的话。我新得了一种酒,几位若是不嫌,随我去尝尝新酒?”
    红莲妖王是个目无王法的,凌清宵也不是善茬,再让他们说下去非得动手。雷烈王好端端的宴会,并不想毁在这两人手中。
    “不必。”凌清宵冷冷启唇,说,“我们另有要事,恕不奉陪。”
    说完,他就拉着洛晗离开,全程没有看过云梦菡一眼。凌清宵擦肩而过的那一瞬间,云梦菡心都冷了。她也不知道自己怎么想的,竟然鬼使神差喊道:“二公子。”
    这个称呼已经不合时宜,可是在场中人都知道云梦菡在喊谁。凌清宵不得不停下,半侧着身问:“何事?”
    洛晗眯了眯眼,夜重煜也露出明显的不悦之色。雷烈王大概没想到这种发展,当时也停住了。其余人围在周围,心照不宣地竖起耳朵。
    这么刺激的吗?
    云梦菡也知道自己冒失了,明日就是她的大婚,她不应该如此纠缠不清。可是,她控制不住她自己。
    云梦菡眼中包着泪,小心翼翼问:“你是不是在怪我?”
    “没有。从你钟山离开那天起,你就和仙界再无关系了。”凌清宵眼神平静淡漠,仿佛在看一个陌生人,“夜夫人,请你以后自重,不要再说这些不合时宜的话。”
    凌清宵说完,都没有理会云梦菡的反应,转身拉着洛晗离开。
    云梦菡站在门槛处,亲眼看着凌清宵握着洛晗远去,没有露出哪怕一点迟疑不舍。云梦菡再也忍不住,低头落下一滴泪。
    雷烈王无声挑了挑眉,笑着招呼大家散去,其实是强行将人赶走。众人不在乎夜重煜,而是总得给雷烈王颜面,围观的人慢慢散去,很快,原地就只剩云梦菡和夜重煜。
    云梦菡自怜自艾够了,突然想起夜重煜也在。她抬头想和夜重煜说些什么,然而夜重煜冷冷看了云梦菡一眼,一句话没说,转身即走。
    殿外,洛晗和凌清宵走在月光下,洛晗等四周无人了,才说:“你刚才对云梦菡说那么重的话?”
    当着众人的面让一个女子自重,实在是非常不留情面了。凌清宵脸色依然不好,声音冰冷:“是她没轻没重。那些话是一个即将成婚之人该说的吗?我若是不撇清,指不定旁人要怎么揣测。”
    云梦菡和夜重煜如何纠缠凌清宵不关心,可是决不能牵扯到他。凌清宵完全不想出现在云梦菡的人生故事中。
    洛晗突然生出感慨,性格决定命运,一个人的境遇,其实很大程度上都取决于性格。
    洛晗记得原文剧情中,云梦菡也是这样纠缠不清。她和夜重煜分分合合,不肯好好在一起,也不肯痛痛快快断开,就不停在几个男人间反复横跳,和哪个男人都牵扯不明白。洛晗有时候也很奇怪,她到底喜欢谁。
    云梦菡真的有自己的感情吗?
    现在,云梦菡同样如此。一边准备和夜重煜的婚礼,一边对凌清宵割舍不定,如果剧情还和原文中一样,在这之后,她还会和红莲妖王纠缠到一起。
    她每天花这么多时间来伤春悲秋,纠结男人,哪还有时间修炼呢?夜重煜和云梦菡能走到这一步,其实也是双向选择的过程。如果云梦菡性格强硬一点,在夜重煜提出第一个过分条件的时候,云梦菡能坚定拒绝,后续根本不会发展成挖心掏肾的结局。可是云梦菡从来不拒绝,一昧妥协,夜重煜做出来的事情自然也越来越过分。
    凌清宵见洛晗想的很入神的样子,问:“你在想什么?”
    “在想云梦菡的事。”洛晗说完,突然问,“以她的性格,独自留在魔域很难过得好。她毕竟是你的师妹,你真的放心吗?”
    “路都是自己选的,她已长大成人,应该为自己的选择负责。”凌清宵说,“她和宿饮月的起点已经比仙界其他女子高了很多,别人都自尊自强,唯独她们两人执迷不悟。既然如此,日后活得坎坷,不都是自找的吗?”
    “可是你先前照顾了她七百年,现在把她一个人留下,万一日后发生什么,你忍心吗?”
    “我照顾她是还恩,并不是我的责任。便是再多的恩情,在我落下绝灵深渊后,也该还清了。”凌清宵说完,静静看向洛晗,“现在放心了吗?”
    洛晗笑,主动抱住他的胳膊:“我并不是怀疑你。我就是随便问问。”
    洛晗内心的石头悄悄放下,其实事情发展到现在,许多事情都和原文剧情不同了。凌清宵没有被困在绝灵深渊,他出来后赶上了西洱弥海,因此进入天宫的视线,还阴差阳错回到中古,修为比剧情中快了很多,夺丹等剧情也大大加快。至少在原本的剧情中,凌显鸿现在还是钟山之主,凌清宵忍了许多年,又经历了许多虐待,才成功为自己讨回公道。
    因为凌清宵的时间线大大加快,男女主的剧情也被改变了许多。曾经夜重煜在西洱弥海一战成名,可是这一次,有凌清宵在,夜重煜毫无水花。等回到钟山后,夜重煜也没来得及像原剧情那样招揽势力、提升修为,就被凌清宵夺回龙丹。
    夜重煜也因此身败名裂,提早堕入魔界。剧情中,他之后理应在仙界有一系列奇遇,因此结识了许多同伴下属。在夜重煜堕魔后,这些人依然不离不弃地相信他,支持他,很大部分成了日后夜重煜和凌清宵叫板的底牌。
    但是现在,什么都没了。夜重煜叛出仙界的消息已经传的人尽皆知,仙界但凡有点身家的人,都不愿意再和夜重煜牵扯到一起。唯有云梦菡和宿饮月继续追了过来,可是仙界对于这两人的评价,也和原剧情中截然不同。
    原剧情中,六界对紫绛仙子和宿家大小姐为爱叛入魔界的事抱着赞扬态度,众人被他们轰轰烈烈的爱感动,反而指责仙界教条无情无义。而凌清宵,便是无情无义的代表。
    他之后发动仙魔战争,被众人视为利益熏心,棒打鸳鸯。
    但是现在,别说仙界的人,就是妖界魔界,对云梦菡、宿饮月二人也怀着看热闹的心态,全无尊重。
    凌清宵其实非常避嫌,几次在公开场合声明他和云梦菡无关,连私下也保持距离,从不越界。洛晗试探他,其实毫无道理。
    幸好凌清宵是一个非常好哄的人,洛晗主动抱过来,他就原谅了洛晗无端的猜测,还说道:“等明日婚礼结束后,我们就可以启程回仙界,之后想来不会再见到了。你不必担心他们。”
    “我知道。”洛晗赶紧表态,“我相信你,你不会做牵扯不清的事情。和外人相比,我当然相信你啊。”
    这些话实在悦耳至极,凌清宵嘴边露出笑,连最后一丝芥蒂也没了:“好。”
    这个话题到此为止,此时月色正好,这么好的气氛,洛晗并不想纠缠于男女主的那些虐恋往事。他们俩很快回到住所,凌清宵送洛晗回屋,在门口说道:“今夜早些睡觉,等明日大婚结束,我们就该离开了。”
    洛晗和凌清宵都知道这句话中隐含的意义,明日那场婚宴注定不平静,他们在等,雷烈王也在等。只不过区别在于,他们对魔族的行动了如指掌,雷烈王却并不知道仙界已经洞悉了诛仙石的计划,更不知道,凌清宵连地宫的证据都拿到了。
    洛晗没有点穿,点头道:“好,你也是,万事以自己为先。”
    凌清宵听过很多教导,可是几乎所有地方都说,你要以六界大义为己任,必要时刻舍己为道,为大义奉献一切。这是凌清宵第一次听到,有人对他说,你要以自己为先。
    凌清宵眼神变得柔和,摸了摸洛晗头顶,深深凝望着她:“你也是。快回去吧,夜很深了,你该睡觉了。”
    “嗯。”洛晗应了一声,依然磨磨蹭蹭,她忽然伸手牢牢抱住凌清宵。凌清宵怔了一下,本能伸手护住她。
    “怎么了?”
    “没什么。只是想起来刚刚过了子时,现在已经是新的一天了。今日份爱的拥抱还没有给你。”
    年轻人花样真多。凌清宵虽然内心觉得花哨,可行动上还是忍不住将人抱紧。
    “好了,快回去吧。”
    洛晗心满意足回到屋里,对着凌清宵挥手:“明天见!”
    第100章 抢婚
    入夜, 雷烈王府灯火通明, 喧嚣声全城都能听到。魔界以黑为尊, 所以婚礼等大礼仪都定在夜晚举行。
    从天色擦黑起, 雷烈王府外便爆竹声不断,随着吉时渐渐靠近, 城中到处都是贺喜的人。半空中不断有巨大的烟花升起,炸成绚烂的光束,光点落下来时, 变成一串串红色的喜符。
    喜符里有的包着糖果,有的包着魔晶,大街小巷里孩子们成群结队地追着喜符跑, 全城都洋溢在热闹的海洋里。
    洛晗和凌清宵换了仙界的礼服,坐在宴会厅, 静静等待仪式开始。
    仙界和魔界相反, 崇尚白色, 所有吉服、礼服、祭服都以白为底色。洛晗这套衣服并没有用轻薄飘逸的白纱, 而是用了端重的云霞锦。云霞锦是天界织女用云霞织成,只取太阳未升起前东方最清最纯的几缕朝云,一旦阳光将东方映红或者阴天, 那就不能用了。所以这种锦缎织出来的衣裙通体洁白,但行走时却隐隐有金光流动,是天界最贵重的布料之一。
    洛晗里面的衣裙就用云霞锦织成。她这一身外松内紧,外面穿着宽大的大袖衫,直襟及地, 里面打底的裙子却交领、束腰、窄袖,唯独在裙摆处骤然放量,裙幅宽大厚重,端坐在铺垫上时裙摆宛如云层。广袖大衫可以看到里面的束腰长裙,但是又将裙摆牢牢压住。这样一来行走时层层叠叠,又不会踢开里面的裙角,非常端庄贵重。
    她这一身全身都是白的,可是看着并不单调,相反,衣料光泽感极好,在灯光下流光溢彩,衣襟、袖缘处又绣了金色花纹,整个人看着干净大方,贵气内敛。
    凌清宵也是同样的白色礼服,上衣下裳,腰系玉带,只不过他没有大袖衫,而是在腰迹用一根玉带束起,虽然衣袖宽大,可是看起来却修长挺拔,颀长俊秀。
    凌清宵的衣袖处绣着苍蓝色花纹,这是钟山家徽,甚至仔细看,还能在他的衣料上看到浅浅的山川暗纹。
    山川的模样,正是钟山。
    仙界的礼服讲究非常多,凌清宵这一身不单单是为了好看,花纹更多的是为了彰显等级。除了洛晗和凌清宵,仙界随同之人也全穿着正式服饰。婚礼大殿黑压压的,来来往往的人也穿着浓重的颜色,唯独仙界这一带是白色,放在一众魔族中简直显眼至极。
    礼堂中人越来越多,每进来一个客人,都忍不住要朝仙界的席位瞅一眼。洛晗和凌清宵并肩坐在席上,他们俩可比同样穿着黑衣的新郎新娘显眼多了。
    吉时将近,殿外忽然鼓乐声大起,众人都知道婚礼马上就要开始了。站在地上闲谈的魔族纷纷入座,洛晗和凌清宵也提起精神,全神贯注面对接下来的事情。
    云梦菡和夜重煜沿着红毯走入大殿,云梦菡头上带着高高的魔族发冠,身上衣服亦又长又重。她本来就瘦,这样一套衣服穿在她身上,像是要将她压垮一样。
    她身边的夜重煜也锦绣华服,夜重煜本就是英武霸气型长相,和魔族黑色的衣服倒很贴合,可惜他脸上没有笑,不像是成婚,反像是应付走流程。
    明明宾客满座,礼乐声盛大,可是新人中女方苍白瘦弱,男方不苟言笑,两种景象对比在一起,碰撞出一种非常怪诞的效果。
    洛晗莫名想要叹气,她回头想和凌清宵交流,发现凌清宵很认真地注视着场中。但是他的目光落点并不是新人,反而是装饰、音乐、背景之类的东西。
    他竟然真的在观察婚宴布置现场?洛晗内心复杂,无话可说。
    新人在热闹但是莫名紧绷的气氛中行礼、结契,正式结为夫妻。婚礼到此暂告一段落,云梦菡被送往后殿,而夜重煜留在前面招待客人,之后的事情就和女方没什么关系了。
    云梦菡被送走后,大殿中的气氛明显热闹起来。众人说话间,一队舞女从天而降,落在云梦菡和夜重煜刚刚行礼的高台上,她们刚一落地,礼乐声骤然一变,细腰露腿的舞女们立刻飞快地旋转起来,一边旋转一边热情地朝四周打拍。
    殿中的气氛一下子被引燃,婚礼顷刻间成了风月场。身段妖娆的魔女从殿外鱼贯而入,依次给各桌倒酒,凌重煜也换了身轻便衣服,给相熟的人敬酒。
    有酒有色,魔族说话越来越没顾忌。夜重煜现在已经加入魔界,可是云梦菡却还是个仙族,魔族娶了仙族做妻子,席间不堪入耳的言论简直层出不穷。
    仙族这片还算清净,洛晗都隐隐约约听到好些难听的词汇。洛晗感觉到很多人都在偷偷打量她,洛晗不想留在这里给人点评,于是低声对凌清宵说:“我去后面看看。”
    凌清宵也不想让她待在这种环境里,当即点头:“好,你自己小心。”
    洛晗起身去看后面的新房。和前厅的热闹相比,新人的婚房冷清了很多,洛晗一路走来,除了少数几个侍女,都没有碰到其他人。
    随着她越来越近,里面的声音也断断续续传出来。
    “……你来做什么?这是我和重煜的婚房。”
    这是云梦菡的声音,另外一边接话的是个年轻丫鬟,丫鬟声调嚣张,扯着嗓子道:“夜公子哄着你玩,你还真把自己当夫人了?要不是小姐看你太可怜了,让你一步,你以为你能当上正头夫人?”
    丫鬟口中的“小姐”,多半便是宿饮月了。洛晗暗暗挑了挑眉,脚步停下,站在门口,没有再往里走去。
    云梦菡听起来被气得不轻,怒道:“放肆!我是夜重煜明媒正娶的妻子,你一个婢女,怎么敢对我指手画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