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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赶集

      时间一晃就过去了一个星期的时间,李北风的到来给这个小山村带来了一些谈资,村里的人在忙碌一天吃过饭之后,都会谈起老郑家来了一个年轻人,是郑飞儿捡回来的。
    这七天的时间李北风的真气也恢复到了差不多练气二层的样子了,除了恢复真气之外李北风这几天也静下心来分解了不少玄龙戒指上面的符文,以前李北风每天都感觉忙不过来,哪里有这么多的时间分解符文。
    此刻李北风正提着两桶水回到了郑飞儿家,轻松的倒进了水缸之中,除了修炼李北风当然也在这个家庭找到了一点自己的存在感。
    郑飞儿去上学去了,虽然没有交待李北风什么事情,不过李北风还是自觉的承担起了家里的一些活计。
    一阵有节奏的脚步声响起,李北风没有抬头去看也知道是郑飞儿回来了,虽然生活条件有点艰苦,但是她似乎一直都是这么快乐。
    郑飞儿回来之后就看到吃饱了满地跑的鸡,装满了水的水缸,还有一直屁颠颠跟着李北风的土狗阿旺,知道李北风又帮自己把活都做完了。
    “大叔谢谢你啦,等明天赶集的时候我去买两斤肉奖励你!”
    在这个家庭里面吃上肉似乎是很不容易的一件事情,所以郑飞儿说的很郑重其事,因为两斤肉需要二十多块钱,对于这个家庭来说已经是一笔不小的开支了。
    听到郑飞儿的话,李北风突然想起了自己的手机,手机已经没电一个星期了,这一个星期的时间不用想都肯定有人找过自己。
    只是这个小山村虽然通了电,但是李北风却没有带手机充电器在身上,而且李北风也试着问过郑飞儿,郑飞儿虽然知道手机这个东西,却告诉李北风这村里面没有人有手机。
    “妮儿,明天赶集我可以和你一起去吗?”
    郑飞儿歪着头想了想,道:“大叔是因为那个手机才去赶集的吗,如果你回来把手机给我玩我就带你去!”
    李北风微笑着道:“当然可以,等下次去县城我给你买一个手机!”
    “切,你饭都吃不起了,哪里有钱给我买手机,我的钱是要留着给奶奶治眼睛的,才不会拿去买手机!”
    其实李北风的真气已经恢复到了练气二层的程度了,完全有把握将郑飞儿奶奶的眼睛治好,只是他一直在犹豫着,应不应该给莫友莲治,因为莫友莲失明多年一下子被自己治好了,到时候这村里面有点小痛大病的都来找到自己,自己就没时间修炼了,而且对于自己真气的恢复也没有任何的好处。
    想到这里李北风还是决定等自己要走的时候再说,反正莫友莲都已经瞎了好些年了,也不缺这二十几天。
    见李北风不说话了,郑飞儿冲着他吐了吐舌头道:“说大话,也不害臊!”
    说完冲进了屋子里面,看到郑飞儿的动作李北风摇了摇头微微一笑,这个小姑娘一向做事情都风风火火的,完全没有一点淑女的形象。
    不过相处了一个星期的时间,李北风发现自己更喜欢郑飞儿的性格一点,原来看到过那些女孩都太作了,这才是真实的女孩。
    晚上,简单的吃了一点饭之后,李北风早早的进了房间,村里人是没有夜生活的,所以都睡的比较早。
    回到房间之后李北风盘腿坐到了床上,将玄龙戒指拿到了眼前,开始仔细观察上面的符文,这些天李北风已经分解到第八十几个符文了,李北风发现只要开始分解符文,自己就会很快进入到瞬悟的感觉里面。
    而且虽然没有试过练习新的功法,但是李北风感觉只要自己练习功法,说不定能直接领悟到功法的小成去!
    不过李北风还有一种感觉,那就是符文的分解越到后面就越费劲,就像是做数学题一般,之前的那些就像是小学的数学题,一天能分解十几个符文。
    现在已经进入到中学的难度了,如果一直按照一天十几个的速度,说不定李北风都已经将仰天长啸图全部分解完了。
    三个小时之后李北风喃喃道:“今天晚上又比昨天少分解了一个!”
    不是李北风不想继续一鼓作气的分解下去,此刻他的脑海里面就像是一团浆糊一般,别说分解符文了,就算是此刻让他思考一个简单的逻辑推理题他都想不出来。
    不能继续分解了,李北风开始运转练气总纲恢复自己的真气。
    在修炼中一夜很快就过去了。
    “大叔你是懒猪吗,这么迟了还不起来,还去不去赶集啦?”
    今天是星期六,郑飞儿不用上学,也是赶集的日子。
    李北风已经习惯了郑飞儿每天叫自己起床了,将最后一缕真气运转收回丹田之内,精神十足的从床上跳了下来。
    快速的穿好了衣服,推开门郑飞儿正守在门口,看到李北风出来郑飞儿仰着头道:“还算你起来的迅速,不然我就不等你自己先走了!”
    李北风已经习惯了郑飞儿的性格,一边朝着门外走去一边道:“得了吧,你先吃早餐,我马上就来吃!”
    对于李北风揭穿了自己等着他吃早餐的事实郑飞儿并没有在意,而是坐到了堂屋中的八仙桌上面并没有动筷子。
    在水缸里面盛了一点水,简单的涮了一下口之后李北风惬意的回到了堂屋之中,自从得到玄龙戒指之后,貌似只有这几天时间是过的最轻松的。
    但是李北风知道这种轻松的生活不能一直过下去,自己已经答应过沈绾绾,要尽快将沈家的事情处理好,而且涵联现在也还需要自己,版纳那边那株紫魁黄心藤还需要去取……想着出去需要做的事情李北风就感觉自己一阵头痛。
    回到堂屋,李北风微笑着道:“你快点吃呀,不是说不等我就先走了吗,待会别让我等你哦!”
    郑飞儿哼了一声,拿起桌上的一块饼狠狠的咬了一口,大口喝了一口小米粥。
    李北风此刻也坐反了桌上,虽然郑飞儿已经很努力的吃了,但是她毕竟没有李北风那么大的嘴和胃,最终还是李北风首先吃完了手里的饼和碗里的粥。
    “你都不等我!”
    郑飞儿说完之后又开始了奋斗,几分钟之后终于吃完了,轻轻的拍了拍小肚子道:“走吧大叔,我带你赶集去!”小姑娘的脾气就是这样,来的快去的也快。
    带着李北风走出了门,郑飞儿来到了早已经吃过早饭坐在门口的莫友莲面前道:“奶奶,我和大叔去赶集去了,你想要我带什么东西回来吗?”
    莫友莲摆了摆手道:“奶奶不要什么东西,你和小风都在长身体,看到什么想吃就买点回来就可以了!你可不要欺负小风,他想要什么东西可要帮他买哩!”
    “知道了奶奶!”郑飞儿一边说一边回过头瞪了李北风一眼。
    李北风无奈的摊了摊手,心里面却满是感动和愧疚,自己因为自私有治好奶奶的能力都不治,可是人家却完全把自己当成了自家人。
    老年人原本是把钱看的很紧的,那一句他想要什么可都要帮他买哩,让李北风突然有种想要哭的冲动。
    李北风已经决定了,赶集回来也不管会不会有麻烦了,一定要先治好老人的眼睛。
    同治镇,这就是郑飞儿的家所在的镇,这个名字让李北风诟病了许久的时间,后来得知是治而不是志之后,李北风才没有想到那方面去了。
    同治镇是境内百分之八十都是山地丘陵地带,李北风估计要不是政府考虑到这个镇还需要一个治所所在,那百分之二十稍微平坦一点的地盘都没有。
    虽说靠山吃山,可是同治的山却不是东三省那种三那么物质丰富,而且因为长期的煤矿采集完全破坏了这里的土质结构,煤矿的采集肥了一小搓人,害苦的却是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大部分人。
    从郑飞儿的家到镇集所在,需要跋山涉水走两个多小时的山路,走在这山路上面李北风都有点佩服自己,当时那种情况之下自己是怎么爬到那么陡峭的山上去的。
    如果你觉得这山上是绿树成荫那你就错了,满眼都是黄土黄沙,郑飞儿不知道走过多少次这条路了还是需要小心翼翼的,倒是李北风轻微的运转着幻影身法,稳稳的跟在郑飞儿的身后。
    对于李北风能跟上自己郑飞儿是十分诧异的,她故意加快了自己的速度,就是想看李北风出糗,可是现在看来几次差点滑倒的却是自己。
    “大叔,你能告诉我你怎么走的那么稳吗,难道你以前走过这条路?”
    “没有呀,因为我是大叔呀,走路肯定比你厉害呀!”
    “哦,大叔你不觉得作为大人,在这种路上你应该背着作为小孩子的我吗?”
    对于郑飞儿的言辞李北风是无语的,不过他还是来到了郑飞儿的前面,蹲了下去道:“上来吧!”
    郑飞儿也没有想到自己随意一说,李北风竟然当真了,不过她也没准备和李北风可以,直接跳到了李北风的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