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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9章 蛇鼠一窝

      法医告诉郑旭二人,经验尸得知,在被害人刘祥的体内发现了迷药的成分。看来,凶手是先用迷药将刘祥迷晕之后,然后再对其实施暴行!
    从目前来看,最大的嫌疑人就是之前的纹身店老板,也就是那个长着一双狐狸眼的男人!
    那个老板杀人的目的,郑旭大概也能够猜得到,恐怕是为了避免他说出什么来,所以才会直接杀人灭口吧。
    上次在纹身店内,刘祥分明是想到了什么,但他还未来得及开口呢,却被忽然出现的那个狐狸眼老板给打断了。
    当时,郑旭并没有多想,只认为对方是无意的,但现在回想起来,那个狐狸眼男人出现的时机,未免也太巧合了一点儿,像是故意在那个时候现身,来防止刘祥继续说下去的样子。
    如果事实当真如他所猜想的这般的话,那说明刘祥必定是知道些有关x标记的事情的,也说明那家纹身店和那个狐狸眼老板绝对有问题!
    “为什么你如此肯定,那个纹身店老板就是凶手呢?”王涛一脸疑惑地问道。
    郑旭一时间不知道该如何解释,如果要向王涛解释原因的话,就必须要讲出有关恶魔社团和x标记的事情。
    他倒并不是不信任王涛,只是嫌麻烦,而且这件事情,越多人知道就越不安全,所以他决定暂时不说出来。
    “没什么。”郑旭摇了摇头,“副队,这件案子还是交给我们专案组来办吧,毕竟牵涉到了‘胶带杀人案’,理应是交给我们来调查的。”
    王涛眯着眼睛看了郑旭几眼,他能感觉得出来,郑旭似乎是在隐瞒他什么,但他也并没有多问,只点头道:“那好吧,这件案子就交给你们专案组了,我们刑警大队就不再插手了。”
    如果不是专案组众人正在休假的话,这件案子原本也落不到刑警大队的头上。所以,将这件案子归还给专案组,王涛也并没有什么意见。
    临走之前,王涛将手中的档案袋递给了郑旭,档案袋内是他到目前为止,查到的所有有关这件案子的资料,全都移交给了郑旭。
    而郑旭也从法医室的法医那里,拿到了刘祥的验尸报告。他将验尸报告放入到了档案袋中,一并拿回到了专案组办公室去。
    在休假结束之前,他打算自己先调查一下,将这件案子的前因后果大概理清一下,然后再打电话通知林队他们。
    在档案袋中,郑旭找到了那份店铺租赁合同,以及租房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租房人也就是那个狐狸眼老板,即是本案最大的嫌疑人。
    郑旭看了看那两张身份证复印件,那个狐狸眼老板名叫沈清,85年生人,户籍在临市,和项昊在同一个地方。
    项昊在临市,沈清也在临市,而之前冯长贵也死在了临市,似乎一切线索都指向了临市。郑旭不由地怀疑,那个恶魔社团其实是起源于临市的。
    但调查嫌疑人的身份和行踪,是张一鸣的强项,郑旭就算想要调查也是有心无力。
    就在他犹豫着下一步该如何做的时候,林队等人竟然陆续回到了警局,而且像是临时赶回来的一样,每个人都行色匆匆,甚至还有人背着旅行包进入了办公室。
    “林队,你们怎么都回来了?”郑旭看到众人,不由地疑惑道。
    “我看到了电视上的新闻,说是在市中心的一家店铺里,又发现了一具全身裹满了绿色胶带的尸体,所以我就立刻赶了回来。”林队缓缓说道。
    其他人也都是因为看到了电视新闻,觉得这件案子和之前的两起连环杀人案件,有着一定的关联,所以才纷纷赶了回来。
    “据说那家店铺已经关门好几天了,是谁第一个发现那具尸体的?”林队问郑旭道。
    郑旭伸手指了指自己的鼻子,示意就是他第一个发现那具尸体的。
    “是你发现的?!”其他人听闻,都有些惊讶。
    郑旭点了点头,将他为什么要去那家店铺,以及如何发现那具尸体的经过,又简要的复述了一遍。因为这次的对象是专案组众人,他也无需隐瞒什么,将他去那家店铺的目的,以及自己的推测等,毫无保留的全都说了出来。
    “你的意思是说,那个纹身店的老板为了灭口,所以杀死了那个和你说话的店员?”张一鸣说道。
    “我觉得应该是这样的,但没有证据,我也不能够确定。”郑旭如实回道。
    他说着,一边将档案袋中的东西拿了出来给众人看,“这是有关这件案子的资料,你们看一下。”
    刘雯看了眼那张身份证复印件,然后快速打开了自己的电脑,双手在键盘上快速敲打了一会儿,然后抬起头来说道:“这个沈清可不止是纹身店老板那么简单,他毕业于临市最有名的一所大学,并且在一家大型企业里工作了几年,一直坐到了副总裁的位置。但奇怪的是,就在三年前,他忽然从公司辞职,然后便从此音讯全无了。”
    郑旭听了一阵惊讶,没想到那个纹身店老板还有这样一段辉煌的过去呢,恐怕他的背景也不简单!
    “他所在的那家公司叫什么名字?”林队忽然问刘雯。
    刘雯朝电脑上看了一眼,然后抬头道:“是文新集团,好像是临市最大的一个家族企业,我刚才查了一下,发现竟然是项昊的养父母所经营的家族企业!”
    听到刘雯的话,郑旭等人不由地对视了一眼,这个沈清果然与项昊有所关联。不管是王艳、冯长贵,还是沈清和项昊,以及那个神秘人等,这些人看似毫无关系,但实际上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等等····文新集团?郑旭忽然觉得,这个公司的名字似乎有些耳熟啊!
    他仔细得回想了一下,究竟在什么地方听说过这个名字,然后猛然想到了,前几天在监视冯长贵的时候,有一辆车子忽然撞到了他的车尾,将他的车子给撞瘪了一块。
    当时,那个车子的车主给了郑旭一张名片,名片上就有“文新集团”这四个字,那个撞坏了他车子的年轻男人,似乎就是这个文新集团的什么项目经理。
    现在看来,当时那个男人开车撞到了他的车子,并非是无心之举,而是故意的!
    当时的那个男人,很有可能与冯长贵是一伙儿的,故意撞他的车子,就是为了转移他的注意力,好让冯长贵有机会能够逃跑。
    只是,现在想到这一点已经来不及了,就算现在找到了那个男人,对方也不可能会承认的!
    “而且,我在纹身店里找到了一张废弃的字据,应该是沈清所写的,你们看上面的字迹!”这时,郑旭忽然又开口道,一边从口袋里摸出了一张已经揉成了一团的字据来。
    郑旭将字据展开,压平了放在桌子上面,然后让众人看字据上面的字。
    “你们看,沈清的某些写字习惯和冯长贵是一模一样的。”郑旭依次指着字据上面的几个字说道。
    众人顺着他手指的地方看了过去,很快就发现了问题所在。沈清和之前的冯长贵一样,在写字的时候,都喜欢把“十”字,用“x”来代替,就好像是顺手就写成了这个样子,是一种习惯而已。
    如果说,之前发现冯长贵有这种写字习惯,还可以解释为是碰巧而已,那沈清的字迹又如何解释呢?怎么可能会那么巧,两个八竿子打不着的人都有一样的写字习惯?而且还是非常不一般的写字习惯!
    这说明了,冯长贵和沈清很有可能是认识的,而且关系还不浅。也有可能是,这两个人同属于一个组织,而那个组织的标记就是——x,所以习惯在写字的时候用这个标记来代替!
    “我去调查一下,王艳的笔迹是否也有这种习惯。”这个时候,郑旭忽然开口道。
    他说着,就直接往门外走去,他的直觉告诉他,王艳的字体很有可能也有这种特点!
    “等等!我和你一起去!”张一鸣脱口而出道,他习惯了和郑旭一起行动了,看见郑旭要去调查,便忍不住跟了上去。
    在“胶带杀人案”结束之后,二人自己都没有想到,会再一次来到这里——王艳的父母家。
    两人敲门,结果是王丽开的门,她说父母因为王艳的死,很是伤心,所以她出钱让二老出去旅游散心去了。
    郑旭二人表明了来意,王丽推开了王艳以前的房间,让郑旭二人自便。
    郑旭二人一通翻找,最后在堆满了书籍的箱子里面,找到了王艳以前所写的一本日记。
    二人将日记放在桌子上面,从前往后的大概翻看了一遍。从日期上来看,这本日记是王艳从大学时期开始写的,最后一篇日记也已经是好几年前写的了。
    而在前半部分的日记当中,郑旭二人并没有发现任何异常之处,但看到了后面的日记的时候,郑旭二人逐渐发现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