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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1节

      “嗯,你会老死的。”
    宝宝的手举的有些累了,换了一只手一脸欣慰开怀地拍着傅时年的肩膀。
    “哈哈哈!”
    林余终于忍不住了,捂着肚子扑哧一声。
    这俩孩子实在是太逗了,特别是傅时年,他和自己记忆里的那个冷面少年除了长相,没有任何相似之处。
    这个世界真的不一样了,更加美好,也更加开心。
    真好!
    ******
    因为下午出去了一趟,今天的晚饭比平日里都要晚一些,除了两盘焯水菜,葛石燕又做了一碗酸菜猪肉炖粉条。
    葛石燕做菜的水平并不算太高,她腌的酸菜平日里配粥吃倒还凑合,可要和猪肉搭配,既不失本身风味,又能衬托出猪肉的香嫩,就有些不足了。
    不过村里有的是酸菜做的好吃的小媳妇老婶子,葛石燕从柜子里掏了一个鸡蛋,问其中一户换了一大碗酸菜。
    五花肉是葛石燕一大早去猪肉铺买的,刚刚泡了一会儿血水,这些肉以肥肉为主,是上好的五花部位,这个年代的猪肉纯食料喂养,没有任何激素添加剂,猪肉的肥膘白的自然,精瘦肉部分色泽粉嫩。
    五花肉倒进锅里煸出油香的味道顺着灶房的窗户飘到外头,宝宝他们明明已经吃了好几个野果子,却还是忍不住咽了咽口水。
    葛石燕做猪肉炖粉条除了加水外,还喜欢加小半碗腌制酸菜的酸汤水,因此她做出来的酸菜猪肉炖粉条比一般人做的更酸,但也是这股子酸味,很好的中和了五花肉的油腻,而且酸味更能开胃,每每餐桌上有这道菜的时候,光吃完里面的粉条还不够,连饭都得多吃几碗。
    “吃饭了,你们先吃。”
    葛石燕将那一大碗猪肉炖粉条端出来,自己则又进了灶房。
    她还得将那些免费劳工的晚饭送过去。
    中午的时候承诺了挖沟渠的人晚餐能多加一份肉,小气的葛石燕在锅子里挑挑拣拣,盛了两小碗猪肉炖粉条来。
    这两份几乎都是粉条和酸菜,猪肉只有寥寥几片,但好歹也有肉不是。
    她将所有饭菜都盖上,慢吞吞地往地里赶去,这个时候地里已经没多少人了,陶腊月等人翘首以盼,肚子咕咕叫着,急的像是热锅上的蚂蚁。
    偏偏他们也不敢进村子去找葛石燕,因为早在他们上门闹过一通之后,葛石燕就和村里人通了口风,只要看到他们进村就要把他们拦下,怕他们拐带走宝宝,现在他们靠着葛石燕吃饭,真怕惹到那个驴脾气的女人,要是到时候她都不雇用他们了,难道真的准备饿死不成。
    好在葛石燕总算是姗姗来迟了。
    “喏,这是修沟渠的额外奖励。”
    最后定下来修沟渠的是陶腊月的男人和她小叔子,这是体力活儿,这群人里没有人能比他们俩青壮年更合适。
    看到葛石燕端出来的那两小碗酸菜猪肉炖粉条,几个人的眼珠子都快凸出来了,死死盯着那几片油汪汪的五花肉。
    至于边上千篇一律的杂粮窝窝和焯水白菜压根就没有吸引到一丝目光。
    “好好帮我干活,肉会有的,工钱也早晚会有的。”
    这几天过去了,这些人还算老实,葛石燕觉得他们尚且可用,也是时候在前面给他们钓一块骨头,引着他们往前跑了。
    肉!工钱!
    陶腊月等人激动了,他们忽视了葛石燕不仅没有给出一个确切的时间,还没有答应到时候到底给多少肉,多少工钱,一个个觉得好日子就要来了。
    “你放心,我们一定把活干好了。”
    “没错,咱们都是老把式呢,地里的活儿交给我们就对了。”
    一群人连连点头,被虐了好些日子,这会儿葛石燕只许了一个虚无缥缈的好处,一群人就激动地将她看作老好人,活菩萨了。
    葛石燕将饭菜留给他们,也不管他们之后怎么分那两份酸菜猪肉炖粉条,迤迤然离开。
    ******
    另一边,傅大岩正好和葛石燕错过,他在葛石燕送饭前一刻离开,这会儿刚回到家,准备吃晚饭了。
    这段时间傅大岩忙得很,因为他不仅要帮大儿子一家侍弄他们分到的五亩地,还出于愧疚的心理,自发帮葛石燕干活儿。
    在得知葛石燕雇了之前去她那儿闹过事的陶家亲戚后,傅大岩就更放心不下了。
    他觉得婆娘心肠太软,怎么连那样的人都敢雇用,就不怕他们在干活的时候使坏吗,因此这段时间傅大岩去葛石燕那儿去的更勤了,除了帮忙干活外,他还是一位监工,只要陶腊梅等人偷懒,不用葛石燕出马,他自己就过去劝说加警告了。
    一般来说,每天上午傅大岩都会在大儿子那儿先干一些活儿,大儿子分到的地少,他们两口子年轻力壮,即便没他帮忙,也做的完。
    中午回家吃一顿饭,然后一整个下午的时间,傅大岩都会留在葛石燕那儿,一直忙活到吃晚饭为止。
    他觉得自己做的很公平,虽然分家了,可也只是大儿子和小儿子独立成两个小家,他这个爹没分,依旧是俩孩子的亲爹。
    再过小半个月,地里的庄稼大多都能收割干净了,到时候还得忙一段,在冬季来临前,种一茬收获期较短的庄稼,傅大岩在心里盘算着,到时候能分出多少时间帮婆娘老幺干活。
    其实这段时间观察下来,陶腊梅那些人在干农活儿的时候还挺利索的,他准备再观察一阵子,如果那些人真的能安安份份做事,之后他也能安心花更多时间帮大儿子了。
    他怀着对未来的美好憧憬走进院子里,发现家里这会儿静悄悄的。
    不是应该吃晚饭了吗?
    傅大岩看了看东厢大儿子的屋子,点着油灯,透过窗户,能看到微黄的烛光。
    “爹,你回来了。”
    两口子似乎也听到了傅大岩进屋的动静。
    “您今个儿回来的有些晚呢,俩孩子饿坏了,一直哭闹,我和大春没办法,只能和孩子先吃了,您的那份我在灶头给您温着呢,今晚爹您就一个人吃饭吧。”
    马梅芳明明笑着,傅大岩却感觉到了一丝凉意。
    “我们自己的碗都已经洗了,爹您吃完饭,麻烦您把自己那个碗洗一洗吧。”
    说完,马梅芳关上房门,不给傅大岩开口的机会。
    他在院子里站了很久,直到腿有些酸了,才埋着沉重的步伐走回杂物房,将锄头镰刀等农具放到篓子里。
    以前这个篓子里有三把锄头,一把是他的,一把是葛石燕的,还有一把是老大的,偶尔葛石燕不去地里,那把锄头会暂时让马梅芳用着。
    现在,这个篓子里就两把锄头,其中一把分家的时候,被他婆娘拿走了。
    “哎——”
    没来由的,傅大岩觉得有些寂寞了。
    他来到灶头,说是温着,其实灶头里那些没烧完的柴火早就已经被拿出来,熄火后放在了边上的陶盆里,只剩一些炭灰的炉灶哪有什么余温呢。
    一大碗稍微还有点温度的菜粥,外加两个已经冷硬的馒头。
    傅大岩用锅铲将粥盛起来,端着那碗粥来到堂屋,这里只有他一个人,他也懒得点灯,就着外头天色的微光,嚼一口馒头,送一口粥,机械式地吃完了这一顿晚饭。
    “哎——”
    又是一阵叹气。
    或许真的只是孙子孙女哭闹吧。
    傅大岩在心里头安慰自己,他实在不愿意猜想,这是大儿子和大儿媳妇对他这个亲爹不满的表现。
    ******
    不同于傅大岩的寂寥,葛石燕娘几个儿开心极了。
    他们家里没有食不言寝不语的习惯,相反因为白天的时候他们各有任务的缘故,每天晚饭聚在一块的时间,就是大家叽叽喳喳分享白天经历的最好机会。
    傅时年的话最多,他不仅会讲书塾里发生的故事,还会将娘和俩妹妹当成观众,有感情地朗读背诵自己白天学到的文章和诗歌。
    其次是宝宝,她总是很捧场,每次傅时年背诵完一篇文章,她都会在边上鼓掌赞美,好听的话跟不要钱似的倒给傅时年听。
    “哇!小哥你真棒,刚刚的诗那么长你都背会啦!”
    “哇,小哥你好厉害啊,你念的诗真好听,等会儿吃完饭你教我背好不好!”
    “我就知道小哥最厉害了,再难的文章都难不倒你。”
    ……
    诸如此类的夸赞,宝宝总是张口就来。
    每每听完宝宝的赞美,傅时年总要挺一挺小肚子,下巴仰的高高的,脸颊红的像是刚煮熟的虾子一样,一脸我很骄傲,可我得谦虚地控制控制地别扭模样。
    林余一直觉得,傅时年这会儿这般积极的念书的态度,有一大半来自宝宝的鼓舞。
    相比较他俩,林余的话少了很多,不过可能连她自己都没有发现,相处的时间久了,她已经渐渐从最初只负责聆听的那个人,到现在偶尔说几句话,听到有趣处一块开怀大笑的小姑娘。
    她好像已经渐渐融入了这个小家庭,真真切切像一个七岁的小女孩了。
    今天吃晚饭的时间比平日晚,孩子们都很捧场,将葛石燕做的晚饭吃地精光,因为平日里葛石燕就比较关注宝宝的缘故,吃饭的时候,她发现了宝宝的一点小动作。
    她在吃馒头的时候,时不时撕下一小块,放到口袋里。
    宝宝这是在做什么呢?
    葛石燕心里头有些疑惑,可她没有开口问,只是之后一段日子里,每当吃饭的时候,她总是更小心地观察宝宝的行为。
    她发现这并不是一次两次的事,基本上每次吃饭,宝宝总得偷偷弄一些馒头或是米饭藏到兜兜里,有时候,她还会偷偷摸摸溜到灶房,搬着小椅子踩在上面,从橱柜里拿前一顿饭没有吃完的剩饭剩菜。
    葛石燕观察了一段时间,终于难耐不住,准备询问宝宝她之所以这么做的原因了。
    ******
    又一次宝宝偷偷摸摸从厨房拿了小半个馒头后,葛石燕悄悄跟了上去。
    只见宝宝径直回了自己的房间,蹦蹦跳跳,似乎很开心的样子,也不知道是不是老天都要帮她找到真相,回到房间的宝宝也不记得把门关上,趴在地上,撅着屁股钻到床底下,费劲好大力气拿出了一个木盒子。
    “吱吱吱——”
    里头的小东西十分激动,吱吱叫着探出一个脑袋。
    “吃饭啦。”
    宝宝将馒头撕成小块,那玩意儿吃东西的速度很快,没会儿小半个馒头全都进了它的嘴里,它的俩个小爪子还扒拉在盒子边沿,吱吱叫着,似乎是觉得不够。
    “等一等哦,我喂你吃萝卜。”
    说着,宝宝又从床底下拿出一根黄褐色,模样形似棒槌的东西,在上面扯下一根须条,一见到宝宝拿出这个玩意儿,小东西更激动了,两只前爪抓着木盒边沿,两只后腿使劲儿地蹬着盒子,恨不得直接飞起来,抱着这玩意儿啃。
    三花是宝宝给这个小肥鼠取的名字,因为它身上有三个颜色,猫里头有三花猫,它应该就是三花鼠了。
    三花确实有点灵智,它打出生起就在那株人参附近生活,本能告诉它,那是好东西,年份越长,带给它的好处就越大,于是三花一直守在那株人参的身边,懵懵懂懂地等待这株人参长大。
    可惜它的智商还是有限的,它只知道明天人参的年份会更长,可明天这玩意儿没完没了了,每天都有明天,明天之后还是明天,于是它一直等啊等啊,就等到一个“大野兽”,趁它外出找果子吃的时候将它的人参挖走了。
    三花气极了,想都不想地冲上去给了“大野兽”凶猛一击。
    过程怎么样就不复述了,三花觉得“大野兽”已经被它的神勇无畏震慑到了,她不仅每日给它上供好吃的东西,偶尔还会喂它一小段人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