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节
隔天上课,毫无意外,又有专人给谢宝南送来了花束。
之前陈邺送的保加利亚玫瑰,虽然价格不菲,但看上去和普通的玫瑰没什么不同。若不是内行人,压根看不出这其中的玄机。
这一次,他一改往日风格,送了高调的蓝色妖姬,犹如在无声地宣示主权。
终于有学生认出来,认认真真地给旁人科普:“那是蓝色妖姬!超贵的。那么一大束,估计要好几万吧。”
大家你一言我一语地讨论开来。虽然还不知道送花人是谁,但肯定不是魏子翔。他家境普通,哪里送得起这么贵的花。
谣言不攻自破,魏子翔面子挂不住,默默地低下头。
下课后,谢宝南抱着花走回宿舍。一路都有人朝她投来目光,她尴尬地用花挡住半边脸。
宿舍里,芬芳四溢,堆满了陈邺送的花。
宿舍里温暖,玫瑰花新鲜,因此花期很长。半个月前的花都还没凋谢,宿舍宛如浪漫的花房。
孙倩羡慕地感叹:“什么时候才有人送我呢?”
谢宝南把花往她怀里一塞,“我送你好不好?”
孙倩摇摇头,“我想要男人送的,不想要你送的。”
谢宝南将花的包装拆开,认认真真地修剪,然后养在花瓶里。苏姨曾经告诉过她,植物和人一样,有灵性的,你好好待它,它就会回报你。
其实一开始她没打算收,是送花的工作人员说:“谢小姐,你就别为难我了。你不收,我回去交不了差,会被陈总解雇的。”
她不愿意工作人员为难,收下后,给陈邺发消息,让他不要再送了,但陈邺没有回复她。
谢宝南知道,陈邺是执着地用这种方式向她证明,他是真的喜欢她。
他或许不明白,喜欢一个人,不用靠三天两头的礼物。
而那时的谢宝南也不明白,于陈邺来说,送精挑细选的礼物,就是他爱人的方式。
望着满宿舍的花海,到底是不能这样下去。谢宝南左思右想,走到阳台上,给陈邺打电话。
她恳切地希望他以后不要再送花了,陈邺却忽然问:“你看今晚的月亮了吗?”
谢宝南闻言仰头,夜色苍茫,一轮圆月挂在天空。一道血色的痕迹划开月亮的一角,像是裂痕,却无损它的美丽。
微风吹起她的头发,她的心情因为月色,变得平静。
陈邺问:“像不像我们从前在沙漠里看到的?”
谢宝南和陈邺在一起两年,回忆有很多。不管好的坏的,都没那么容易忘却。
她想起在沙漠帐篷里看星星月亮的那个夜晚,也想起那夜他们在天幕下的抵死缠绵。
她一直沉默,没说一个字。
或许是月色太美,或许是他的声音太过温柔,谢宝南受了蛊惑,没有像之前一样挂他的电话。
她轻轻“嗯”了一声。
安静的呼吸里,陈邺知道她也在看月亮。很难得,有这样的机会,让他们同享一片月色。
他站在阳台上,这夜晚璀璨的灯光,照亮了他的路。
他很难得地聊起自己,“小时候,住在老宅里,我很喜欢看月亮,经常一个人跑到屋顶,一待就是好几个小时。家里人都找不到我,他们急疯了,甚至想要去发寻人启事。后来还是苏姨在屋顶找到我。她哄我睡觉,我却还是偷偷跑到屋顶去看月亮。”
“为什么?”谢宝南问。
因为妈妈曾说,她不在的时候,月亮就是她。
陈邺没再继续说下去,转而说:“以后我会晚上送花,不打扰你上课。”
他知道她想说的,也开始学着自我反省。谢宝南到底还是个学生,这样的高调于她来说是种压力。
但他却不能不送。
他怕她在丰富的学校生活里,很快忘了他。
“你不要喜欢魏子文,也不要跟他在一起。”
陈邺到底是没有十足的底气,虽然他觉得魏子文不会是谢宝南喜欢的类型。但万一对方追得紧,她一冲动答应了也是有可能的。
谢宝南沉默,半晌没说话。
这短暂的沉默让陈邺心跳加剧,他问:“你真喜欢他?”
她不习惯骗人,开口:“我没有喜欢他,也没有和他在一起。”
陈邺听了,一颗心不知为何,却跳得更快。狂喜瞬间淹没了他,他如释重负。
悬着的一口气呼出来,漫长无尽的夜色里,他的声音有缱绻的眷恋,“宝南,我们忘了过去,重新开始好不好?以后,我们还会有很多好日子,就像从前一样。”
他需要一个机会,一个重新开始的机会。
然后向她证明,他是真的喜欢她,喜欢到今生谁都不要,只要她一人。
短暂的沉默后,谢宝南开口:“陈邺,我们回不到过去了,你不要勉强了。”
她说完,便挂了电话。
陈邺听着一阵忙音,陷入沉默。
他日日夜夜的想她,想得疯魔,想得痴狂,追求了,妥协了,却依然不能得到她的回心转意。
可他就是喜欢她,就要勉强。
哪怕她不许,哪怕命运不许,他也要逆天改命。
第35章 我觉得你也挺厉害的(一更)……
一整个三月, 谢宝南都在认真准备市英语演讲比赛。
晚上回到宿舍,毫无意外地会收到陈邺送来的花。有时是玫瑰,有时是桔梗, 有时是向日葵……这些花犹如定时器,风雨无阻。
有时抱着花遇见宿管阿姨, 阿姨会笑着说:“又收到花啦?小姑娘招人喜欢的。”
谢宝南低头微笑,不言不语。
然而陈邺却很少再露面。
他应该是真的很忙, 谢宝南常在新闻里看见他的消息, 关于科技进展,关于新的专利,关于股价,关于市场份额。
他或许不是一名好的情人,却是一名令人望尘莫及的优秀商人。
四月, 市演讲比赛主办方组织所有参赛选手参加集训,时间定在周末,为期四周。
集训地点在临桑师范大学, 离临桑外国语大学挺远的。谢宝南早上六点钟就要起床赶地铁。幸亏周末的早晨并不是太拥挤, 她在地铁上能有位置,还可以看一会书。
这回一同参加集训的有三十多人,来自临桑的各大高校, 卧虎藏龙, 是个顶个的尖子生。
平静了这么久的谢宝南, 心中生出一点压力,却又为能和这么多优秀的同学一起学习而倍感兴奋。
第一天的主讲老师是临桑师范大学的教授。他知识储备丰富,讲课生动活泼,同学们在轻松的氛围里,一个上午很快就过去了。
中午在临师大的食堂吃饭, 同学们聚在一起,天南海北地瞎侃。虽然不是一个学校的,但都是年轻人,说说笑笑中,很快打成一片。就连丁亦珊,也无法抗拒这样的氛围。
后来有人提出了课堂上的一个疑问,其余人纷纷回答,讨论得热火朝天。
大家彼此是对手,但也是朋友。谢宝南喜欢这样坦荡的竞争,君子之争,就算输了也觉得痛快。
大部分学生都不是临师大的,午饭后只能回到教室休息。
谢宝南早上起得早,此时趴在桌子上,思绪很快进入一片混沌。
李铮没有回教室午休。他知道这附近有家网红奶茶店,于是趁着中午休息的时间,跑去给所有集训的同学买奶茶。
等了近乎一个小时,终于提着几十杯奶茶往回走。
半道上遇见丁亦珊,她自然而然地接过一部分奶茶,“班长,我帮你吧。”
李铮笑道:“谢谢你啊。你怎么没午休?”
丁亦珊道:“我习惯了,从来不睡午觉。”
四月的校园已经有了深春的暖意,午间的日头暖暖地照着,像是温暖的毯子裹在身上。
丁亦珊问:“班长,你是不是喜欢谢宝南啊?”
李铮微微吃惊,讶异于她这么直白地问这种问题,“你瞎说什么?”
丁亦珊笃定道:“我可没瞎说。你就是喜欢她,我都看出来了。”
“我没有。”李铮继续否认,又像个成熟的大人一般,叮嘱她道,“以后请你别再这么说了,万一被人听到了,对她不好。”
丁亦珊张张嘴,想说什么没说出来。
她想,既然你不喜欢,又为什么这么为她着想。
李铮特意给谢宝南点了一杯黑糖鲜奶。平时上课的时候似乎看谢宝南喝过,这应该是她喜欢的味道吧。
他将奶茶放在谢宝南的桌子上时,她还在熟睡。半边脸颊枕在手臂上,嫣红的唇像是抹了一层淡淡的番茄汁。
他第一次见到谢宝南,是在补习班上。
那时他身体刚刚康复,重新回到校园准备高考,晚上和周末都会去补习班补习之前落下的课程。
他还记得那天下了小雨,谢宝南匆匆走进来时,手里拿了把红色的伞。
那是把长柄伞,没有多余的花纹,被她握在手里。雨水打湿了她额前的头发,她不在意地轻轻一擦,笑着表达歉意:“抱歉老师,我来晚了。”
其实并没有晚,离上课时间还有几分钟。后来李铮才知道,她只是习惯了道歉。
数学老师说了声没关系,示意她坐。她笑起来,眼睛弯成两个月牙。
李铮从未见过这么漂亮的女孩,像是从雨中降临的仙女。他不免多看了几眼,直到谢宝南朝他望过来,他才意识到自己的目光有多不礼貌。谢宝南却没在意,温柔地朝他笑了。
漂亮的女孩从小众星捧月,万众瞩目,身上多少都会有点高傲的公主脾气。然而谢宝南没有,她甚至不知道自己有多漂亮。
有时大家讨论起某个女明星,她会真心的夸赞:“她真的好美。”
那时的李铮很想说,他们都没有你美。
李铮做完开颅手术后,头上有道很长的疤痕,一直从头发里蔓延到额头。
有的同学会盯着他的那道疤看,一边看一边窃窃私语。唯有谢宝南从来不会凝视他的这道疤痕。
有一回,他自己提起疤痕时,谢宝南竟然说:“有吗?我都没有注意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