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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7章狂少楚歌

      沈欢看了下林逸轩离开的方向,对着楚歌问道:“你们认识?”
    “打小就认识,没想到他胆子还是这么小。”楚歌笑了笑,反问道:“看刚才的情况,你俩好像也认识,好像还和那个灾星有关系?”
    沈欢听到这话,脸色一下子就垮了,“我不知道你再说什么。”
    “怎么,一句话就生气了。”楚歌面带郁闷,正说着,一拍大腿,“原来是灾……林姐的事儿啊,你别介意,我就顺口一说,大家私底下都这么喊……我道歉成了吧?对不起!”
    “妙诗不是灾星。”沈欢语气坚定道。
    楚歌又往嘴里塞了两粒口香糖,“我知道,不仅不是灾星,还可能是福星。”
    沈欢见他一脸自信,不像是在奉承,忍不住问道:“怎么说?”
    “我说我会看相,你信吗?”楚歌笑了笑,“这件事明显是有人捣鬼,很早的时候,我就对林老爷子说过了,只是这十几年一直没动劲,应该还没查出来是什么人做的手脚。”
    “或者他老人家,根本就没把我的话放在耳朵里,不过当时太小,大人们不相信也很正常。”
    沈欢一脸诧异,“林爷爷之所以会怀疑,是你提的醒?!”
    十几年前?那时候楚歌才多大啊!
    “老爷子把这话都跟你说了,没想到你跟林家关系还挺近的嘛。”楚歌玩味道:“我说你该不会是在打林姐主意吧?”
    “敢顶着这么大压力,要么是被爱情冲昏了头脑,要么就是和我一样,看穿了里面的把戏。”楚歌说着,仔细打量了一下沈欢的面相,“依我看你是两者都有。”
    沈欢还沉浸在惊讶当中,他实在没办法想象,一个几岁的幼童,竟然是第一个发现猫腻的。
    “你凭什么这样肯定,是有人故意陷害呢?当初你才七八岁吧?”
    楚歌笑了笑,用食指指了下太阳穴,“直觉,男人的直觉。”
    “不跟你扯淡了,林逸轩那小子,从小就怕我,你再晚点追,估计就要到林家去找他了。”
    反正两人以后都是室友,有的是时间,想到这儿,沈欢也没再墨迹,朝着林逸轩离开的方向追了过去。
    楚歌从兜里取出了一包烟,对着那位一直默不作声的室友说道:“抽烟不?”
    见对方不答话,他又把口香糖取了出来,“糖呢?”
    接连吃瘪,让楚歌有些郁闷,看到对方在玩掌机,眼睛一亮,“我也爱玩游戏,咱们联机……”
    话还没说完,对方就把掌机塞进了抽屉里,然后将摊子盖在身上睡觉去了。
    “……”
    沈欢下楼跑了没多远,就找到了正在疾步行走的林逸轩,“喂!”
    谁知他喊了一声过后,林逸轩直接撒丫子开跑了。
    “难道在他心里,楚歌真这么恐怖?”沈欢想着,也加快了速度,只是几个呼吸的时间,便抓住了林逸轩的肩头。
    “疯……楚歌,我真不是故意叫你疯子的!”林逸轩吓得全身发抖。
    沈欢看着有些哭笑不得,“楚歌真有那么可怕吗?”
    林逸轩慢慢地睁开眼睛,“原来是你啊,吓死我了,知不知道人吓人,会出事儿的!”
    “对不起,我不该吓你,行了吧?”沈欢无奈的笑了笑,接着问道:“对了,你姐让你来干嘛?”
    “我姐担心你找不到寝室,就让我来看看。”林逸轩脸色难看道:“早知道那疯子也在,我打死都不来!”
    虽然他和沈欢一样,都是大一新生,但因为老爷子和前任院长是老相识,加上距离不远,没事儿就会过来游玩散步,对整个华京大学都无比熟悉。
    “我就郁闷了,你都这么个大人了,还能丢了不成?果然,爱情是种很恐怖的东西。”林逸轩说着,无力的抚了抚额头,“如果不是你,我也不会见到那疯子!”
    “我觉得楚歌人挺不错的,你有必要这么害怕吗。”
    林逸轩一听这话急了,“什么叫挺不错?那你是不知道他都干了些什么事儿!”
    “还记不记得,我以前一直在你面前说自己是纨绔子弟。”
    沈欢点了点头,当时的情景还算经典,他一直记在脑袋里。
    “跟楚歌比,我他妈是个屁纨绔,玩裤衩还差不多!”林逸轩越说越激动,“你来燕京这么久有没有听过,狂儒双少的都市传说?”
    “狂儒双少?”沈欢听得是一愣一愣的。
    林逸轩点了点头,“没错,这里面的狂说得就是楚歌。”
    “他杀过人?”
    “他办的事儿可比杀人牛多了!”林逸轩说着,便开始扳指头,“七岁那年,他一个人到酒吧泡妞——”
    沈欢摆了摆手,“等会儿,七岁?酒吧?泡妞?你确定没搞错,也太早熟了吧!”
    “早熟?如果不是怀胎十月生下来的,我都认为他在母亲的肚子里发育了十年呢!”林逸轩说着,一顿,“你听不听?听就别打岔!”
    “因为和别人抢妞,发生了冲突,吃了点亏,不过因为人小,对方也没下重手,可是后来你知道怎么了吗?”林逸轩一边说一边比划,“他知道约炮的人,都会从后门走,所以拎个棍子蹲在垃圾桶上等,出了一个就敲昏一个,要不是楚家及时来人,那几个混混,差点就被活埋了!”
    接下来,林逸轩一直说到了是十三岁,事件一个比一个离奇,若非亲眼见过楚歌,沈欢都要当他是在讲故事了。
    “这些还都是小事儿,真正让他扬名,是在十六岁那年。”
    “那年秦家小姐生日,就是跟我姐订过婚的那个秦家。”林逸轩还不忘讲解,“疯子不知道从哪偷来的酒,把我们全灌醉了。”
    “大家都是小孩子,喝多了就开始吹牛,最后为了分个高下,有人提议,要是今天谁敢上了秦家小姐,那就是年轻一辈的第一人。”
    沈欢已经隐约猜测出了什么,“然后呢?”
    即便现在回想起来,林逸轩依旧有些心惊胆战,“然后……他就真把秦小姐给上了。”
    秦家和林家一样,都是燕京的巨头家族,楚歌做出这样的事情以后,结果可想而知。
    原本两个和睦的家族,差点没因此撕破脸。
    楚家理亏,只能提议以联姻的方式解决这件事。
    “秦小姐的哥哥,也就是跟我姐订婚后就死了的那个,心里绝对这对楚歌的惩罚太轻了,带人准备教训他,最后反倒被他给揍了。”
    “并且楚歌没事儿的时候,总会去秦家晃悠,顺便揍秦少几圈,直到秦少因为娶我姐出事儿才停止。”林逸轩苦笑道:“现在你知道我为什么怕他了吧?”
    沈欢摇了摇头,还是有些疑惑,“说了这么多,都和你没关系,应该没必要怕他啊?”
    “其实吧,八岁那年还有一件事我没说。”林逸轩脸色有些尴尬的咳嗽了两声,“那天我不小心把楚歌的烤羊腿给吃了,然后他就把我在树上挂了一天……就在我家后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