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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4章跑不掉了?瞬间打脸!

      在天眼下,普通人和拥有灵气或是妖气的天人,完全就是两种存在。
    在酒吧内,有几个四处飘荡的微弱阴魂,他们应该是刚死没多久,游荡到这儿的,双眼迷茫,如同行尸走肉,估计等头七到了,便会去地府完成轮回。
    无一例外,这几个阴魂都是男人,年轻的男人,要么有颜值,要么身材不错,至于富不富有,这些就不知道了,毕竟人死后,除了灵魂便什么都没有了。
    沈欢有些疑惑,按理说酒吧这地方,阳气兴旺,幽魂普遍是不会选择来到这里游荡的。
    而且……这几个幽魂很明显都是最近七天死的。
    这么频繁的死亡,就算不流传出去,成为媒体焦点,至少也会在金陵这一片早就恐慌吧?
    该死!自己在想什么呢,现在可不是想这些的时候。
    沈欢没再观察阴魂,开始观察起了酒吧内的人。
    “没有?”沈欢愣了一下,他观察了半天,竟然全都是普通人。
    “狐狸精,它还在吗?”
    “还在。”
    “你确定吗?这里所有人都是普通人,尾魂虽然是尾魂,但一旦附着在肉身上,就会使肉身沾染妖气,可这里所有人都是普通人,你……该不会是感应错了吧?”
    苏璃语气坚定道:“我很肯定她就在附近,只是没办法确定具体位置和目标。”
    “那怎么办?”沈欢用手抚了抚额头,“难道我们就这么干等着?直到她离开,完全失去目标以后再离开?”
    苏璃沉默了半天没有说话,良久以后,说道:“算了,我们走吧。”
    “它走了吗?”
    “没。”
    “那你为什么要走?”
    “因为我不想让你浪费时间。”
    沈欢愣了一下,忽然意识到自己之前的话好像有些不妥,“对不起,我不是那个意思,我只是因为太久没找到它心烦而已,不是不想帮你。”
    “走吧。”
    “你……生气了?”沈欢的心情有些忐忑,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样。
    “没。”苏璃顿了一下,继续说道:“我之所以说离开,是因为即便找到了它又有什么意义?八条尾魂,换不来肉身的。”
    沈欢一时间不知道该说什么,但他又觉得自己总该说点什么,“那个……其实我很疑惑,既然尾魂可以附体,你为什么不可以?”
    “我也可以。”
    “那你怎么不找一个肉身融合呢?这样你不就可以重新有血有肉了吗?”
    苏璃没好气道:“我醒来后第一个沟通的人就是你,第一个想要夺舍的人也是你,可是一切还没来得及开始,就被你发现了,之后又和你有了本命契约,所以我就放弃了这个念头。”
    “我觉得你说这话,和附不附体没关系啊,就算不能用我的身体,你也可以找别的身体……”
    “肉身,很真实,但也很脆弱,相比起来,身为魂体的我,更具备自我保护的能力,这样才能最有效的避免死亡。”
    沈欢脑袋一热,笑道:“这么说的话,你是为了我才选择一直以魂体存在的?”
    他说完以后,又开始后悔了,其中又带着一些疑惑。
    自己为什么要说这样的话,又为什么要笑?
    “你可以这么理解,不过准确来说是为了我自己,对于已经面对过一次死亡的我来说,比任何人都清楚死亡所带来的恐惧。”
    弄了半天是我自作多情了。
    沈欢并非是在自作多情,只是苏璃无法表达出自己内心真实的想法。
    原本,找到九条尾魂,重塑肉身是她最重要的事情,可随着第八条尾魂的碎裂,她便知道,这件对自己最重要的事情已经不复存在了。
    所以,她便将最重要的事情,转移到了沈欢身上。
    一个人,如果不能分清轻重,那么在以后的生活中,总会一次次为曾经错误的选择付出代价。
    不过乐观的人,或者说从不认错的人,他们总会这样告诉自己和别人,如果选择另外一条路,或许还不如现在的选择。
    从逻辑上来讲,这句话没错,因为谁都不知道另外一个选择的结局。
    但有一点可以肯定,事情已经发生了,是不可能更改的,与其单纯去后悔,倒不如在分清对错后,腾出一些时间来考虑,如何过好未来的生活。
    对于现在的苏璃来说,原本最为重要的尾魂,已经变成了可有可无的存在,收集到了如何,收集不到又如何。
    和沈欢相比,这一切都不重要。
    “那……”沈欢迟疑了半天,最终还是顺从了苏璃的意思。
    就在他们准备离开酒吧之际,沈欢忽然顿住了脚步,猛地回头望去,眼睛中精光闪烁,“找到了!”
    目光锁定在一个穿着火辣,长相妖艳的女人身上,她穿着黑色的小马甲,搭配着暗红色的长裙,脚上踩着黑色鱼嘴款高跟鞋,像是一朵艳丽而又不带刺的玫瑰,吸引着所有人的目光。
    刻入骨子里的妩媚,和苏璃第一次化形时给沈欢带来的惊艳气质几乎一模一样,再加上透过天眼所看到的暗淡红光——不会错,这个女人一定就是苏璃的第九条尾魂!
    在沈欢发现对方的同时,对方似乎也发现了沈欢,原本妙曼的身姿忽然一滞,猛地转身朝着门外抛去。
    “想跑?”沈欢面带不屑,一条尾魂,最多只有追星三曜的实力,这样的实力不可能在他面前溜走。
    那女人似乎也知道这样的事实,连忙装作柔弱说道:“谁来救救我,有人欺负我!”
    美女是耀眼的,但凡有点男子气概的,都喜欢做英雄救美之类的事情,而且除了白马王子以外,盖世英雄也是最容易俘获美人放心的角色。
    “光天化日,竟然敢欺负良家妇女。”
    “美女别怕,哥保护你!”
    “现在是法律社会,先生请你自重一些,如果你再对这位美女纠缠不休,就不要怪我动用法律程序了!”
    这些出头的男人没有十个,也有七八个,说什么的都有。
    沈欢眼睛红光一闪,便全都退开了。
    “你跑不掉了!”
    女人的眼中带着惊恐,头也不回的冲了出去。
    沈欢跟出门外,刚准备放出一些狠话,却愣在了原地,“人、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