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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节

      前世捡他时年纪还小,很多事没往心里去。后来大些了,由于云烨在云府过得很好,云泠便很少记起刚捡到他时的场景。
    如今再经历一次,看到这样瘦小的一个孩子满身伤痕地躺在自己面前,云泠心疼得要死。
    俞白英搭腕诊脉片刻,道:“幸好,这孩子命硬。我们得将他快些带回城里去。”
    俞白英背着云烨,云泠背着药篓,匆忙地往回长安城的方向走去。
    第2章 她的目光灼灼......……
    一路上,云泠脑子里不住地回忆起前世的事。
    刚捡到这孩子时,云泠发现他连个正经名字都没有。云泠央着父母将他留下来,还兴冲冲地为他起了新名字,云烨。
    云烨是习武天才,也是军事天才。他十五岁就随镇国侯云严昭出征,第一次领兵就直捣北狄王庭,俘虏单于的叔父罗邪候,一战成名。
    云家被满门抄斩那日,云烨尚驻在边关。天子对镇国侯府的处决雷厉风行,没给任何人反应时间。尤其是云家军。
    等云烨得到消息赶回时,圣上连尸体也没留一具给他。
    云泠总能听到有人感慨,圣上任人唯贤,明白镇国侯的弟子与下毒一事无关,不仅没治他罪,还将云家军交到他手里。此人如今仍是大夏的一员虎将。
    只有云泠清楚,皇帝的网开一面意味着什么。
    在云泠的魂魄困在云府的那十余年,她见得最多的人,就是云烨。
    他每次总是在夜色的掩护下偷偷进到云府,身上的盔甲都忘了脱,破损的银甲之上满是血污。
    他有时连站立的力气都没有,只能闭上眼睛安静地靠墙坐着。
    他不知道云泠就在他身侧,头依靠着他的肩膀,担心他就这么死去。
    最后一次来时,他身上的伤实在太重了,有几道甚至深可见骨。
    云泠气得大骂,让他滚出云府,滚回去疗伤。
    云烨自然什么都听不见,他如释重负一般瘫倒在云泠曾经的闺房门口。
    水一样的月光倾泻下来,为他笼上一层银白的光晕。
    他睡得似乎很不安稳,鸦黑的眼睫不住地颤动,方才苍白的脸色,不多时竟烧得通红。
    云泠知道自己做什么都是徒劳,可是仍忍不住跪坐在云烨身前,笨拙地伸出双手做出环抱他的姿势,学着阿娘安抚自己的方法,轻轻地抚着云烨的脊背。
    她的指尖微微颤动,即使清楚自己无法触碰到他的身体,也害怕弄疼了他。
    “阿泠,我疼。”
    云泠愣住了。
    那是她第一次听到云烨这么叫自己。
    云烨是个冷清的性子,大多数时间都沉默不语,可却一声一声的,将她的名字念得温柔缱绻。
    云烨的眼紧紧闭着,眉头紧皱。原来是烧出了胡话。
    “阿泠。”
    “我在。”云泠心中回答道。
    云烨唤她一声,云泠就应一句,仿佛这样无声的应答,能安抚怀中昏睡的男人。
    那狗皇帝派他去打的,一定都是些本该有去无回的仗。云泠想。
    那夜之后,云泠很长一段时间没再见过他。
    再之后,长安似乎很不太平了几天,她在府中都听见了两军交战厮杀时的呼喊。
    可她飘到上空也只能看见城内百姓人心惶惶的模样,但具体什么事,大家都讳莫如深。
    又过了一阵,城外的大军终于攻破城门,“云”字旗在风中猎猎招展,领兵的将军眉目俊朗,身披银甲,背一柄雪色寒枪,所骑战马通体乌黑。正是云烨。
    而他行进的方向,是皇宫。
    临到宫门口,云烨勒马止步,云泠这才注意到,他身后半步是一名身着皇袍的男人,竟是九皇子赵世寻。
    九皇子催马上前,超过云烨,第一个踏进了皇宫。
    云烨转头,深深地凝望一眼镇国侯府旧址的方向。
    云泠惊讶地捂住了嘴。
    镇国侯云氏三代忠良,如今,终究是反了。
    *
    “我要给他处理伤口,泠儿你去厨房找张阿婆做点清粥小菜端过来。”俞白英的吩咐打断了云泠的回忆。
    云泠应下,快步跑到厨房找到张阿婆。
    张阿婆这边忙着煮着粥炒菜,云泠则那边围着厨房绕圈圈翻找:“阿婆,咱家里有没有什么甜食呀?”
    张阿婆答道:“甜食?就剩一小块麻糖了,在那橱子里,油纸包着的。”
    天气热,那麻糖虽然被放在阴凉处存着,云泠拿出来看时仍是微微化了些,模样不太好看。
    “这糖都化了,小姐,你要是想吃甜的,我明天一早去集市给您带点酥饼子回来解馋。”张阿婆说着就要把糖块拿走,云泠连忙护了下来,重新包好油纸后,塞进怀里,道:“没事,还能吃。”
    云泠不喜甜食,但是她记得云烨喜欢。前世的他从来没有主动提过自己想吃什么,但只要云府一买了甜食,云烨总是会默默地将它们吃得一干二净。
    他这个性子难得有个喜欢的东西,大家发现后就都惯着他。就连俞白英一向主张少吃甜食,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由他去了。
    当然,后来他因为吃多了糖搞坏了牙齿,换牙时一张脸肿成两张大的事,云泠依然记忆犹新。
    “张阿婆,我先回药房,看看有什么可以帮母亲的。”
    云泠的母亲俞白英,是医圣的关门弟子,自小在深山里长大。后来嫁给云严昭,做了镇国侯府的夫人后,便在外院设了间药房,专给没钱医病的穷人治病。她凡事亲力亲为惯了,抓药煎药全是自己来,经常是忙得脚不沾地。
    后来实在忙不过来了,她才托张阿婆找了三个聪明的小丫头来跟着自己,教会她们煎药,以及怎么治一些简单的小病。
    长安城的穷人,无人不知镇国侯夫人是菩萨心肠。
    云泠到药房时,云烨还没醒。
    俞白英在治疗新来的几个病人,顾不上这边,只有一个手法生涩的小丫头抖着手处理云烨身上的伤。
    其他地方都处理得差不多了,就是脚底的伤口血肉嵌着大大小小的砂砾,轻轻一碰就要出血,看着很是吓人。
    云泠看不下去,从小丫头手里接过棉布和镊子,挑出砂砾的同时用棉布压住止血,一挑一压动作干练,不一会儿就全部处理完毕。
    站在一旁的小丫头惊讶地感叹:“小姐,你真厉害,不愧是夫人的女儿!”
    云泠有些不自在地笑笑。
    她前世怠懒惯了,父亲和哥哥都宠着她,由她胡闹。只有母亲会要求她一起照顾病人,她处理伤口的手法就是前世跟着母亲学的,虽然许久未练习都有些生疏了,但总归比外行人熟练得多。只是,这样的手法也确实不该出自一个还没有系统学习过医术的九岁女孩手里。
    为了避免露馅,云泠先发制人:“以前一直都是迎春、映夏、挽秋三位姐姐在药房忙活,你今天怎么来了?”
    迎春她们三姐妹前世多年来一直在药房做事,名字和脸云泠都比较熟悉,至于这个小丫头,她确实不太记得是谁了。见她手法这么生疏,应该是刚来药房帮忙不久,就随口诈了她一句。
    小丫头不好意思地挠头道:“挽秋姐姐说夫人这边忙不过来,便叫我来打个下手,可我实在是不太会,好像在帮倒忙。”
    云泠拍拍她的手臂,安慰道:“没有呀,我看你包扎的手法还不错,看上去很有天分哦!”
    “真的?”小丫头一下雀跃起来,道,“小姐说冬儿有天分,那冬儿一定有!我明天开始就跟着挽秋姐姐好好学!”
    云泠觉得这个叫冬儿的小丫头看起来憨憨的,挺单纯可爱,还想接着聊两句,迎春就将冬儿叫到另一边去忙了。
    云泠从别处搬了根竹凳坐在床边,守着云烨。
    这么仔细一看她才发现,这么热的天,云烨竟是一滴汗没出,心里不禁着急。
    她急急拉来母亲说了这事,母亲安抚道:“我看过了,他没事,只是体质特殊,比一般人耐热些。”
    云泠点点头,心里还是不太放心,瞧他嘴唇干得起皮,便去盛了些温水,将干净的小棉布块浸湿后敷在他嘴唇上,换了几次后,云泠打了个哈欠,有些困倦。
    小孩子困了立刻就能睡着。她迷迷糊糊趴在床边,看了眼云烨没有醒来的意思,很快就睡过去了。
    这个梦做得乱七八糟。
    她梦见了哥哥在战场上力竭而死,尸体被北狄人万箭穿心;她也梦见了法场上刽子手手起刀落,她和父母的头骨碌碌在地上滚了几圈,她看见自己被砍下的头颅瞪大了眼睛,眼神中有一万分不甘心;最后她梦见了云烨,身披银甲的冷面将军立在皇城前,回头凝望着云府旧址,雾沉沉的黑眸里看不出一丝情绪......
    她知道自己是在做梦,可是无论她怎么挣扎,也无法从这些场景的轮回中解脱出来。
    “喂,你别哭了。”
    云泠听见这声音后,梦中的场景一下破碎,逐渐醒转过来。
    有人拍了拍她的头,似乎是在表达安慰。
    她坐起来,发现云烨已经醒了,半坐起身,一双雾沉沉的黑眸静静地望着自己。他的一只手不知道什么时候被她拉过来枕着睡觉,看上去异常苍白,显然是被她压得血流不通了。
    云泠尴尬地笑了,小手来回搓动他的手臂疏通血液,说道:“云烨,你终于醒啦!”
    男孩沉默一阵,道:“我不是云烨。”他没有名字,李大伯和李大娘养了他七年,一直都是用“喂”来叫他,后来被他们卖给了人牙子,就更不可能有名字了。
    云泠呆了一下,心中暗骂自己睡迷糊了,还没给人家取名字呢,只能厚着脸皮笑嘻嘻地继续说:“云烨是我给你取的新名字呀!”
    男孩还是没接话,只是沉默地望着云泠。
    云泠其实也不记得自己前世是怎么说服他接受这个名字的了,于是拍了拍他的肩膀,语重心长道:“我叫云泠,你是我带回来的,所以就跟我一样姓云。这个‘烨’字呢,左边是火字,右边是华字,意思是你的生活以后会像阳光一样灿烂。”
    “有了新名字,就代表你与过去的日子告别啦!”
    夕阳的余晖照进屋内,为女孩镀上一层淡金色轮廓,更衬得她的目光灼灼。
    第3章 她的笑和糖一样甜
    云泠觉得自己这通胡扯很有道理,满意地点了点头,道:“我去看看张阿婆的粥煮好了没,你可以先吃这个垫垫肚子。”
    说着,云泠从怀里掏出油纸包的麻糖递给云烨,临走前嘱咐道:“不过你得留点一会儿喝完药吃,因为我母亲抓的药真的很苦,你可得做好准备哦。”
    云烨接过油纸包打开,里面是一块被体温捂得融化的白色糖块,散发着淡淡的麦芽香气。
    他舔了一小口,舌尖感到有淡淡的甜味弥漫开来,他忍不住又舔了一下。
    李大伯家还愿意养他时,有一回赶集,他们拿到集市上的老母鸡卖了个好价钱,于是心情很不错,给他带了一块这样的麻糖。那块糖比他现在手里的这块小了许多,但还是让他开心极了。
    他第一次尝到这种奇妙的滋味,后来才知道这种味道叫做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