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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二章秘银大剑

      其实唐福在某种程度上高估了眼前这个死灵法师的能力。
    在很多年前,死灵法师并不叫这个名字,而是被称作‘暗黑魔法师’,和水、火、土、风四系自然元素魔法师还有光明系、空间系、植物系等魔法师具有同等地位,是魔法的一个重要分支,死灵魔法只是暗黑魔法师所能使用的魔法技能之一。
    可是一千年前那场惨烈的大战,让无数天才魔法师陨落,暗黑系连同雷电系、毒性、气系等比较生僻冷门的魔法分支一起,几乎被消灭了传承,在兰德大陆销声匿迹。直到最近一百年,在大陆某些角落才隐隐约约能听到暗黑魔法师的消息,由于他们诡秘异常,兼之多用死灵魔法,于是被人冠以‘死灵法师’的称号,随同这个称号一起的,还有无数的鄙夷,恐惧,敌视,和敬而远之。
    即使是在暗黑魔法最鼎盛的时期,死灵黑雾也是和流星火雨一样属于中级魔法中接近高级魔法的顶级存在,一个中级魔法师如果能连着放出两个这样的魔法,那么离大魔法师的距离也就仅仅一步之遥。可是显然,眼前骷髅军队中的死灵法师并不具备大魔法师的实力,否则也不可能眼睁睁的看着唐福如无无人之境,纵横肆虐到现在。
    说死灵法师,死灵法师便到了。十几枝乌黑锃亮,泛着死亡光泽的骨矛穿透空间,射向唐福,封死了前后左右所有角度。
    唐福微微一笑,骨矛这种类似火球术和冰箭术的基础魔法已经不会让他有什么心理负担,他更在意的是那个死灵法师终于出手了,在明处的敌人再难对付,也好过隐藏在暗处如毒蛇般时刻窥伺你的敌人。
    他顺着骨矛看过去,果然发现在一堆骷髅战士的环绕下,有一个浑身笼罩在黑袍内的诡异家伙,正张着双手施法。他不禁暗自庆幸,如果这家伙上来就是一个大招,自己猝不及防之下肯定要吃大亏,至于这骨矛嘛,就权当给自己练手了。
    唐福一振大剑,将眼前的骨矛纷纷挑走,还特意将最后两根挑转方向,直飞向死灵法师。就在激射的骨矛飞在半路时,一根粗大的狼牙棒将它们打飞,唐福这才发现不知什么时候,身边的骷髅战士已经悄悄散去,七个比一般骷髅战士大了一圈的骷髅武士拦在他和死灵法师之间严阵以待。
    唐福看对方一副如临大敌的姿态,却没有主动进攻,也乐得原地不动,悄悄运转元力,试图尽快恢复一些损耗惊人的魔法力储备。在眼前的情形下,需要全神贯注才能进行的冥想肯定行不通,唐福只好用上了在石室中学会的柔体术第一式。因为在石室中他就发现柔体术不光是一种借力卸力的技巧,也可以引导元力的运行,而且元力在运行中会逐渐增加,虽然比不上冥想恢复魔法力的效果,但胜在可以随时打断,不会被反噬。
    同时他也总结了下前面的战斗,现在他已经遇到了骷髅军团中的三个职业:战士,武士,和法师。
    战士都是炮灰性质的,没有智慧和思想,但是遇到一般的敌人或者普通人也还算有一定的威胁性。
    武士比战士高一阶或两阶,具有统帅战士的能力,而且有智慧并且能够按照遇到的情形不同而采取不同的应对措施,战力不好估计,因为唐福只是用冰火两重天招待了一个武士,不过从那个倒霉的家伙能够躲开火焰刀来看,它们至少具备青铜中阶或者以上的实力。
    至于法师,如果眼前的这个鬼鬼祟祟的黑袍就是死灵黑雾的施法者,那么从他的表现来看,实力应该比唐福高出那么一筹,毕竟唐福是依靠碧亚石才顺利的发出流星火雨这个火系中级魔法,但如果对方也借助某种魔法道具那就另当别论。
    大致计算了一下战力和环境,唐福不禁苦笑。如果全盛时的唐福,自然不惧怕眼前这些骷髅和死灵法师——已经勉强达到中级魔法师顶峰的火系魔法实力,部分掌握的水系、风系基础和初级魔法,威力强大的冰火混合魔法,再加上从实战中学会的搏斗技巧和强悍的身体,还有飞石——无论如何,都处于不败之地。,即使打不过,跑还是没问题的。
    可是现在,即使不考虑爱丽丝和精灵之森的安危,就算唐福可以扔下一切跑路,但魔法力已经消耗的七七八八,面对正恶狗抢食般扑来的骷髅武士,再加上不远处虎视眈眈的死灵法师,周围又围了一圈死人骨头——虽说只是炮灰,可一个个将它们劈成碎骨头也是需要体力滴,而且骨头们手上的刀也不是摆设。
    人死屌朝上不死万万年!既然没什么太好的出路,希玛城孤儿的狠劲便再次使得唐福同学如同灵魂附体,管它娘的蛋,上了再说!
    七个骷髅武士中有四个已经扑上来了,使的都是大剑,不过只是普通的大剑,没有掺杂秘银。唐福有心试试秘银大剑的威力,后退几步,然后绕到侧面,用手中的秘银剑迎向看上去最瘦弱的那个武士。
    没想到,那个武士看到唐福冲来,居然向后急退,另外两个武士一左一右两柄大剑从侧面同时向唐福招呼!
    唐福大剑上撩,没有想像中的金铁交鸣,只是‘唰’的一声,从左边攻来的骷髅武士的剑尖便与剑身分离,变成了一块废铁落在地上。唐福一惊,紧跟着大喜过望,掺杂了秘银的大剑与普通大剑的锋利程度果然不可同日而语!
    他没有理会右边武士的攻击,脚步一个诡异的挪动,速度骤然加快,猛扑入后退的那个瘦小武士的怀里!伤其十指不如断其一指!宁可拼着后背挨上一剑,也先要将眼前这个干掉。剑尖从他后背划过,彪起一溜血花,疼痛让他紧紧皱起了眉头,不过由于他的速度极快,剑尖入肉不深,这种程度的伤口完全不会影响他的行动。但是时间一长,失血过多就会变得相当致命。所以必须速战速决!
    骷髅武士的身高比正常人类略高,但是全身骨头架子的它们稳定性却比有血有肉的人类差的太多,相对瘦小的武士猝不及防之下被唐福狠狠撞倒在地,正当唐福要补上一剑,彻底将这家伙送回老家安息时,后背突然传来一阵阴冷的寒意,背上的汗毛根根直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