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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问号变成人_分节阅读_15

      “I love theethe leveleveryday's“Most quiet need,sun and candlelight.
    “I love thee freely,men strive for Right;“I love thee purely,they turn from Praise.
    “I love thee with the passion putuse“Inold griefs, and withchildhood's faith.
    “I love thee with a love I seemedlose“Withlost saints,—I love thee with the breath,“Smiles, tears,alllife!—and,God choose,“I shall but love thee better after death.”
    英语的发音部位比汉语靠后,几个世纪前的英语情诗又自有一种韵味,柔和地庄严,坦荡地深情,这首诗从穿着薄款驼色高领毛衣,长得精致又英气,气质时尚又古典的长发老师唇间流淌出来,是低沉的热烈,是纯净的魅惑,没有人不迷醉其中。
    最后一个音在心间的环绕是直播间的沉默时间。
    “你们需要再中场休息会儿,还是继续后面的学习?”不解风情的文老师打破了这种沉默。
    一时无人应答。他又问:“没人了吗?”
    [这里没有人,只有被爱溺死的灵魂]
    [这里没有人,只有随风而去的心神]
    [这里没有人,只有哀悼找不到男朋友了的泪痕]
    [这里没有人,只有一个卖出再多速效救心丸也没用的商人]
    ……
    晚上十一点半,应安年从书房出来,先到乐乐房间看了看,小孩儿睡得很安稳,他又去长发青年的房间看了看,门缝里没有灯光,应该是没有再失眠了。
    放心回去休息的男人不知道,他的准爱人把第一首情诗念给了别人听,他未来的醋海已然倒进了第一缸醋。
    文灏也没有在睡,他在大脑里学习网络用语,这很有趣,而且虽然他的学生们尽量“克制”了,他仍感到有什么不对。
    有什么不对呢?来钱的部门老大有种不好的预感。
    作者有话要说:
    *《我是怎样地爱你》,伊丽莎白·巴雷特·勃朗宁的十四行诗,原本没有名字,仅有编号,翻译如下:我是怎样地爱你?让我逐一细算。
    我爱你尽我的心灵所能及的
    深邃、宽广、和高度——正像我探求
    玄冥中上帝的存在和深厚的神恩。
    我爱你的程度,就像日光和烛焰下
    那每天不用说的需要。我不加思虑地
    爱你,就像男子们为正义而斗争;
    我纯洁地爱你,像他们在赞美前低头。
    我爱你以我童年的信仰;我爱你
    以满怀热情,就像往日满腔的辛酸;
    我爱你,抵得上那似乎随着消失的圣者
    而消逝的爱慕。我爱你以我终生的
    呼吸,微笑和泪珠——假使是上帝的
    意旨,那么,我死了我还要更加爱你!
    (方平/译)
    昨天把产品经理写成客户经理了,就说怎么始终有种违和感。这部分只是短暂出现的背景板,就设定简单点,假设产品部和市场部合一吧。
    最后拉应小攻出来遛一圈。
    第19章
    早上七点,文灏一个鲤鱼打挺从床上弹起来,学着人类似模似样地伸了个懒腰,再慢条斯理地刷牙洗脸,换好衣服,精精神神地走出房间。
    装了一脑袋网络语言,他的嘴角一直是翘着的,在走廊上遇到同样衣着整齐的应安年,他的笑容自然变大,嘴里活力满满地道着早,身体自动挨过去跟男人似有若无地擦了一下肩。
    现实世界对他的排斥仍然存在,他动作起来要比过去吃力,但时间一长他就习惯了这种阻力,就像学会了游泳,还主动在“水”里锻炼了起来。可要有歇一歇的机会,身体会比意志更先行动,有补充能量的美食在眼前,不能好好品尝,闻一下味也是好的。
    不愧是可以当护身符的强悍人类,错身而过的时候,文灏心想,这人经常加班到半夜,还总是精神抖擞地早起,精力真好。
    应安年此刻的想法也差不多,现在的小年轻少有不赖床的,家里这一个习惯却很好。他看着长发青年微妙地在地上划了一个弧度再绕去乐乐门口的脚,眼里的赞赏没有改变。
    换个人,他肯定会认为对方要么想从自己身上偷东西,要么就是故意在勾引自己了,可这样的念头无论如何落不到文灏头上。
    眼神纯净坦荡,行事简单直接,对很多东西好奇却从不探问他人包括自己的事,他像有一个独立的小世界,只把类似的小伙伴,比如乐乐,纳进去。而自己,只是他应激后遗症中的一个安全感提供者,一个身强体壮的大人。
    这家里,其实有两个稚子。
    听到文灏敲乐乐的门,活泼地说“小乐乐,我要进来咯”,应安年要下楼的脚尖一转,跟进了乐乐房间。
    乐乐已经醒了,看到最亲近的两个叔叔一起来叫自己起床,小孩儿无师自通地学会了撒娇,赖在床上不起来。
    又是一个周六,文灏也不催他,只把手伸进被子里哈他的痒痒。乐乐笑得眼泪都出来了,滚来滚去还不忘抓着被沿,坚决不从。
    文灏做出无奈的样子,活学活用道:“你是不是要亲亲才肯起来?”
    乐乐的脸红扑扑的,笑着点点头。文灏弯腰在他额头上亲了一口。小孩儿得了文叔叔的亲亲还是不起,又把视线转向小叔,只看着,不说话。
    应安年怎么可能看不懂他眼里的渴望?男人心里也很高兴,干脆地俯下\身去,结果乐乐害羞地微一偏头,他的唇正好印在了长发青年刚才亲过的位置。
    除了他,男人心里的两个“小孩”谁也没注意到这点。他在侄子额头顿了一下,神情自然地站直身体,微笑着看大孩子帮小孩子穿衣服。
    趁着乐乐自己刷牙,文灏凑近问应安年:“你今天要出去吗?”
    应安年原本有计划,闻言却只是问:“你有什么安排?”
    “我想出去逛逛,半天时间就可以,你要是不出去的话就陪下乐乐,不行也没关系。”文灏是看他今天穿得没那么正式才问的,乐乐已经彻底接纳自己小叔,他抽身一阵也没关系。
    应安年略一想,就把自己的计划推后,点头表示可以。自从遇到他们,文灏绝大部分时间都是在家里或幼儿园,他好奇心那么重,估计想逛街很久了。不过,让他孤零零地逛街好像不太好。
    “乐乐也没怎么出去逛过,不然我们一起?”
    文灏是想出去看看可以送应安年和乐乐什么礼物。他已经有两千多块钱,送什么却还没有着落。网店上的东西太多太杂,看得他眼花缭乱,或许到街上走走看看能得到灵感。现在叔侄俩可以同去那当然更好了,他正好可以观察他们喜欢什么。
    没有明确的目标,两大一小在商圈外围就下车了。
    乐乐今天非常高兴,一手牵一个叔,走在路上一蹦一跳的,终于找回了一点活泼劲儿,应安年和文灏还默契地让他在两人中间荡了荡“秋千”。
    走到一个人流量很大的路口,应安年把乐乐抱起来,怕他被冲撞到。绿灯亮起,后面有人匆匆忙忙往前挤,手上的大包往文灏后腰一撞,把他推得一个踉跄,应安年下意识地伸出右手拉住他。
    没有人因为这个小插曲停下,男人来不及多想,大掌顺着青年的手臂滑下,握住了他的手。
    左手抱着小孩,右手牵着青年,顺着人流过马路,应安年的注意力不受控地逐渐向右边汇集。掌心的那只手偏瘦,不柔软,还带着一点凉,他却不想放手。这“孩子”还真是招人疼,他马上找到了理由。
    文灏也不想放手。好舒服啊,他在心里呻\吟,没注意到牵着他的那个人心跳已然加快。
    “心都跳出来了!啊啊啊受不了啦!!!”一个女生在床上捧着脸尖叫,眼睛却没有离开电脑屏幕半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