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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4章 牡丹集

      大约一年前,叶瑶代表远航集团,与军方展开深度合作。在科研成果交流中,偶然接触到一些,被认定为失去保密价值,允许公开的文件。
    她从浩如烟海的资料中,意外翻到数十年前,关于煤炭转石油研究基地的消息。当下如获至宝,悄悄记录下来。
    叶瑶秘密动用人力物力,查阅资料档案,四处寻访。在不久前,终于确认基地的确切位置,正在牡丹集附近。
    林羽鸿驾车在茫茫荒原中行驶,刚开始寂寥无人,一片凄冷。但渐渐地,附近有简陋的民舍出现在视野中。
    忽然间,林羽鸿惊叹一声,用手掌擦了擦雾气氤氲的挡风玻璃:“瑶瑶姐,你快看!”
    叶瑶抬起头来,顿时眸中大亮。只见在不远处的地平线上,莽莽原始丛林间,突兀地出现了一座高耸雄伟的教堂。
    教堂的顶端,不是欧罗大陆那种老玉米似的尖顶,而是像一颗圆圆的洋葱头。正是流传在罗斯一带,东正会的标志建筑。
    在教堂四周的空中,飘荡着青灰色的厚重阴云。这是用木材、炭火取暖,散发出的烟尘,说明此地房屋众多,是人口密集的聚居地。
    知道目标在望,叶瑶却忽然心中忐忑,生出患得患失的感觉。
    不知道前方等待自己的,究竟是什么。到底能否顺利找到秘密基地,那里真的封存着,自己需要的东西吗?
    叶瑶低头看了看怀中酣睡的儿子,银牙紧咬:“反正已经退无可退,决死一搏吧!”
    千万别被“牡丹集”这个名字给骗了,这个地方,与普通意义上的集市和村镇,完全不同。
    林羽鸿驾车缓缓驶入,只见四处街道宽阔,房屋高大,而且风格各异。有许多是数十年前的建筑,保留着罗斯、扶桑等国的风格。
    这里店铺云集,人流穿梭往来,比起内陆的三线城市,还要热闹许多。
    此地的人大致分为三种,第一是身形彪悍,面目阴鸷的江湖客;第二是涂脂抹粉,妖艳做作的欢场女子;第三,自然是弯腰作揖,笑里藏刀的奸商。
    车子刚进市集,立刻被人盯上。几名高鼻深目的罗斯壮汉,互相打了个眼色,不怀好意地围过来。
    这些人衣襟敞开,露出健硕的肌肉,胸前长毛浓密,被零下几十度的寒风,吹得四散飘飞。
    他们手中都拎着猎枪,身上斜披弹链,一颗颗硕大的铜头鹿弹,澄黄锃亮。看情形,是一群偷猎者。
    这群人不由分说,先在车前放了两枪,然后用胡桃木枪把,猛敲引擎盖。嘴里“乌拉哇啦”,说出一长串外文。
    枪声将慕容澜从睡梦中惊醒,熊孩子两眼茫然地左右看了看:“儿童乐园到了吗?”
    叶瑶虽然能文能武,会开飞机会放枪,但从未经历过这种事。
    这跟商业谈判,完全是两种概念,她顿时心生紧张。不由自主地,将眼神瞟向林羽鸿。
    林羽鸿转过身来,摸摸慕容澜的脑袋:“还没到呢,继续睡吧。”
    又向叶瑶露齿一笑:“我下车一会,去去就来。”
    “哎,你等等!”叶瑶连忙从旅行包中,翻出她的柯尔特左轮,递给林羽鸿:“把这个带上。”
    林羽鸿哈哈一乐:“不用,这小玩具,还没我的拳头好使呢!”
    刚打开车门,耳边听见风声呼呼,林羽鸿可以感应到,脑后有一只海碗大小的拳头,正在向他袭来。
    林羽鸿曾经在世界上几个大盗悍匪、恐怖分子的聚集地,执行过任务。知道想在这种地方站稳脚跟,首先要做的,就是立威!
    身形纹丝不动,掌心摊开,轻松自在地捏住那只拳头,然后发力旋转。
    “喀拉拉”从指到肘,由臂至肩,那条足有普通人大腿粗细的胳膊,被林羽鸿硬生生扭成了麻花!
    偷袭者发出一声震耳欲聋的惨叫:“嗷——”
    街道两边的围观群众,立刻拍起巴掌,用各种口音发出哄堂大笑。
    “好!”
    “乌拉。”
    “呦西。”
    “思密达。”
    林羽鸿再加一脚,将壮汉踹得口喷鲜血,飞到路边墙角。
    几个身上披着羊皮和破棉袄,满脸污垢的流浪儿,马上扑了过去。
    他们手中攥着锋利的铁片,先在壮汉身上狂捅一阵。然后把他从头到脚,连枪械、子弹、衣服、皮靴、裤衩,统统扒了个精光。
    那动作如行云流水,娴熟无比,转眼间搞定。一哄而散后,壮汉的尸体变得赤果果,瞪着无神的眼睛,愣愣地看着雾霾密布的天空。
    另外几个壮汉,丝毫没有帮同伴报仇雪恨的意思,警惕地看了林羽鸿一眼,默契地走开了。
    回到车里,正看见叶瑶一手捂着儿子的眼睛,一手掩着小嘴。很显然,刚才那惊心动魄的一幕,让她有反胃欲呕的迹象。
    林羽鸿挑了挑眉毛,打趣道:“瑶瑶姐,几个月了?看你这架势,是想给熊孩子添个弟弟,还是妹妹?”
    叶瑶放下玉掌,似嗔似怒地瞪了林羽鸿一眼:“呸,不许胡说八道。”
    来到陌生地方,首先要找一个落脚之地。林羽鸿在市集上询问之后,驾车左转右转,来到一处用木栅栏围着的房舍前。
    只见在进门的牌坊上,赫然写着四个大字:和平饭店。
    下车之后,走进饭店正门。里面有个硕大的壁炉,木柴烧得噼啪作响,火焰升腾。
    见生意上门,店老板连忙迎了过来,呵呵一笑:“呦,这是一家三口,住店呢?”
    叶瑶也不辩解,直接掏出一张照片:“请问,这个人你见过吗?”
    店老板扫了照片一眼,连连摇头:“没见过,你到底是找人还是住店?”
    叶瑶想追问几句,林羽鸿连忙打断,将脸一沉。
    “来这儿当然是住店,赶紧准备一间上房,老子不差钱!再多说一句,信不信拆了你这破店。”
    叶瑶虽然不明白,林羽鸿为何表现得这么强势,但她和秦霜月相比,尝过的酸甜苦辣要多得多。所以很是善解人意,绝不会耍大小姐的傲娇脾气。
    看到林羽鸿在这种险恶的环境中,游刃有余、胸有成竹。叶瑶自觉放弃了指挥权,转而全力信任,让他独自去临场应变。
    店老板被林羽鸿一吼,立刻满脸堆笑,连连道歉:“不好意思,我是人老话多,请客官多多包涵。这就带你们去天字一号房,保证高端大气上档次。”
    说着前头带路,走着走着,还时不时回头讨好一笑。但林羽鸿可以看出来,他是在观察客人,是否对路径熟悉,是否初次光临。
    林羽鸿虽然看透了,可他却不揭破,只是以不变应万变。
    别看这里穷乡僻壤,但住宿条件不错。所谓的天字一号房,竟然是一所宽敞的小木屋。
    屋顶上覆盖着鹅绒般的积雪,檐角挂着金灿灿的玉米棒子,和红彤彤的干辣椒,很有乡野情调。
    店老板走进屋里,将炕火点上,接过小费,笑眯眯地退去。
    慕容澜盯着房檐上,那些尺许长的冰棱子,口水直流。不停跳着小脚,想把它们够下来,尝尝滋味。
    林羽鸿顺手摘了两根,递给慕容澜:“这是激光剑,拿着玩去,不许下嘴啃啊!”
    可是不一会,林羽鸿就发现熊孩子嘴唇乌青,笑着在他脑袋上敲了个栗子。
    “冰凌子好吃不?”
    慕容澜吐了吐冻得麻木的舌头:“丝丝,没哈根达斯好吃。”
    屋子里火坑烧得很热,不多时就暖意融融,室温达到了二十多度。
    叶瑶帮儿子脱掉皮帽皮衣之后,也给自己解除了束缚,刹那间,臃肿的体形,化作窈窕身姿。
    强烈的反差对比,让林羽鸿看得眼睛一亮,目光落在那具高低起伏、饱满风韵的娇躯上,久久不愿离开。
    心中不由自主,把秦霜月和叶瑶做了对比。如果将美人视作名花,大小姐是当之无愧的娇艳玫瑰,而玉观音,则是高贵优雅的郁金香。
    真是春风秋月,各擅专场,难分高低上下。
    叶瑶敏锐地感受到了热辣的目光,不禁心头一乱。她和林羽鸿相识以来,都以姐弟相称。
    对这个心性单纯,存着赤子之心的家伙,也确实有好感,但那纯粹是出于欣赏,绝没有其它意思。要不然,也不会撮合他和程雅静了。
    轻轻咳了两声:“小弟,你发什么呆呢?”
    听见叶瑶的呼唤,林羽鸿总算醒转,擦了擦嘴角的口水,悻悻一笑。
    两人对视了片刻,都觉得有点尴尬,最后还是叶瑶打破了沉默,首先挑起话题。
    “跟你说件事……”
    林羽鸿也恍过神来,连忙伸手示意,让叶瑶先不要说话。
    在房中游走一圈,仔细检查各处角落。虽然没发现窃听器,但林羽鸿知道,许多老房子结构巧妙,根本不需要电子产品。利用预埋在墙壁和地板中的铜管,能达到同样效果。
    为防止阴沟里翻船,林羽鸿将嘴唇凑到叶瑶的耳边,轻声道:“瑶瑶姐,现在可以说了。”
    自从丈夫去世之后,叶瑶从未有过这样的经历,当林羽鸿凑过来的时候,心儿猛地跳了几下。
    对方说话时,口中吐出的阵阵热浪,熏得她半边脸颊都火热发烫。
    叶瑶不自在地将脑袋侧过去,勉强镇定心神,缓缓开口道:“我曾经派人来打过前站,可是一到牡丹集,就没了音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