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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7章 山间之乐

      所谓瘴气,大致分为两类。一类是在无尽岁月中,花草果实、枯枝败叶腐烂后,挥发出的毒素积累而成。
    在特殊环境和气候下,这些毒素会凝结成一团,久久不散,人畜不能近,沾之即死。
    而另外一类,则是由不知多少亿万,极其微小、细若芥子的毒蚊毒蚋,组成的虫族军团。
    它们的感应极其敏锐,只要嗅见生鲜的血肉气息,立刻一拥而上。只需几秒钟,就能将猎物啃噬成森森白骨!
    这片谷地中,瘴气色彩绚丽,有的停滞不动,有的飘忽来去。很显然,种类很齐全。
    林羽鸿止住脸上的嬉笑,神情转为凝重,仔细观察瘴气的移动速度和轨迹。
    真气外放,隔绝两人身上的气息,脚下飘忽不定,不停游走闪避。
    林羽鸿的举动看似鲁莽,但他前进的每一步,都是数代特种队员,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宝贵经验,堪称无懈可击。
    想当年,林羽鸿还是暗劲期的时候,就曾经穿着全覆盖式的战斗服,背负压缩气瓶,穿越瘴气迷茫的山谷,从而摆脱敌人的追击。
    现在他修为大进,到了金刚不坏的境界,自然信心倍增。
    见林羽鸿进退自如,颇有章法,洛秋眉也不再吵闹。左手紧紧握住玉如意,一对眸子滴溜溜转个不停,随时准备出手,应对突发状况。
    大约半个小时之后,两人冲出生灵俱灭的迷雾,眼前豁然开朗。
    大自然是神奇的,即使在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莽莽丛林中,也会特意留出足够的地域,让你放飞身心。
    这里是一大片空地,大约有几个足球场大小,没有一株参天大树,四处都是郁郁葱葱、青翠如玉的野草,长可没膝。抬眼望去,令人心旷神怡。
    期间还点缀着几个池塘,里面碧波荡漾,不时有尺许长的大鱼在水面浮浮沉沉,荡起层层涟漪。
    据林羽鸿估计,这里原本是山洪、瀑布冲刷出来的天然湖泊,后来因为地质变动,山峰崩塌,将其覆盖。
    但因为底下是水,大树无法生长,所以变成了沼泽和草场。
    两人从瘴气山谷中走出,立刻惊动了此地的居民。大群水鸟扑棱着翅膀,遮天蔽日般冲上高空。
    一只只獐子、山羊,纷纷起立,好奇地看了看他们。然后俯低身子,继续在塘边饮水、晒太阳。
    在两人的脚边,还蹲伏着一只憨态可掬的野兔,好奇嗅着他们的鞋子,似乎对人类没有半点畏惧。
    林羽鸿看得童心大起,从兜里翻出高能巧克力,递到兔子嘴边。
    “乖乖,吃吧。”
    兔子睁着乌溜溜的眼睛,三瓣嘴动了动,似乎不感兴趣。蹦蹦跳跳走了几步,低下脑袋吃草,时不时竖起前爪,梳理着长耳朵。
    林羽鸿不解地问:“咦,怎么不吃呢,味道不错的,你尝尝。”
    洛秋眉看得脑门挂黑线,心说:“嚓,这智商,真是没救了。”
    见野兔不给面子,林羽鸿悻悻地站起身来,神色肃穆道。
    “据我实地观察,这里的动物都不怕人,应该是一处世外桃源,从没有人类踏足过。”
    话音刚落,面无表情的洛秋眉抬起手,讥诮道:“要按你这么说,那房子就是猴子盖的喽?”
    林羽鸿愕然转头,顺着洛秋眉指的方位看去,只见在远处的山巅上,一座暗红色的土坯房,正在冒着袅袅炊烟。
    抓抓脑袋,连忙转移话题:“这个嘛……咦,你肚子饿不饿,咱们去找点东西吃吧?”
    此时,林羽鸿身上的七针化神术,时效已经到了尽头。他虽然接连服下几颗补血养气的丹药,但依然浑身乏力,走路两腿打飘。
    在洛秋眉的勉力搀扶下,两人好不容易爬上山巅,来到土坯房前的空地上。看见两个大约七八岁的小孩,正蹲在地上和泥巴,玩得起劲。
    林羽鸿满脸带笑,装作慈眉善目的样子,从口袋里掏出刚才逗兔子的巧克力。
    用当地土语说道:“小朋友,有好吃东西,你们要不要?”
    两个小孩看见巧克力上,那金灿灿的铝箔纸,顿时两眼放光,欢快地接过来左看右看,小心翼翼地下嘴咬。
    洛秋眉看得好笑,连忙从林羽鸿手中,抢过一块巧克力做示范,柔声说着:“外面那层不能吃,要把它剥掉,就像我这样。”
    俩熊孩子照葫芦画瓢,剥掉铝箔纸,迫不及待地把巧克力塞进嘴里,狠狠咬了一口。
    顿时憋起小嘴:“哇——好苦,你们两个是骗子。阿爸,阿妈,有坏人!”
    “大壮小壮别怕,阿爸来了!”听见小孩的哭声,从土坯房里恶狠狠冲出一人,手中拎着五股钢叉,脸色漆黑,身上绘着狰狞的刺青。
    看见林羽鸿和洛秋眉的模样打扮,立刻色变,一声大吼:“两个华夏人,竟敢诱拐我家的娃,看叉!”
    这真是无妄之灾,眼见钢叉疾电般刺来,林羽鸿奋起全身力气,手中铁棒一挥。
    “嘡啷啷”钢叉被磕到半空,打着旋儿,飞得无影无踪。
    那名土著男子惊愕万分,连连倒退,看着双手绽裂的虎口。神情惶恐,嘴里不停喊着:“玛卡巴卡,玛卡巴卡!”
    林羽鸿知道,玛卡巴卡在当地土语中,是“天神”的意思。
    可他现在,哪有半分天神的模样,因为骤然发力牵动了伤势,眼前一黑,终于支撑不住,身子斜斜软倒。
    洛秋眉遭了殃,被死沉死沉的林羽鸿,压得喘不过气来,连连挥舞粉拳:“臭小子,快点走开,我快被你压扁了!”
    不知过了多久,林羽鸿从昏迷中醒来。神智恢复之后,首先运转真气,在全身上下游走几遍。
    发觉身上经过精心包扎,经络脏腑中,伤势大大好转,就连胸膛上被飞剑开出的窟窿,也开始愈合。
    他是知道自己情况的,要想恢复到这个程度,没有十天半月,绝对办不到。
    心中讶异:“难道我一觉睡了这么久?”
    翻身下地,左右打量,发觉自己身处在一座简陋的土坯屋中。墙壁上挂着兽皮和风干的腊肉,桌椅都用原木打造,粗糙之极。
    暗暗思索:“这么说来,我应该是被那个土著汉子收留了。”
    接连睡了几天,嘴里干渴,鼻子嗅了几下,在角落中找出几个陶罐。未曾打开,就闻见了清冽的酒香。
    林羽鸿耸耸肩:“既然已经欠了人情,那不妨再多欠一点。”
    仰头喝了几口,爽快地咂了咂嘴,拎着陶罐走出屋子。眺望连绵不断的群山,外面正是朝阳初出,彩霞漫天。
    山间雾霭飘荡,在阳光映射下,就像一条条五彩的丝带,缭绕不断,令人目眩神驰。
    林羽鸿站在悬崖边的大石上,活动腰肢,尽情舒展筋骨。
    将米酒一饮而尽,顿时生出飘飘欲仙的感觉,一时间诗兴大发。
    悠然吟道:“皇图霸业谈笑中,不胜人生一场醉。哈哈,我又做了一首好诗。”
    正自娱自乐,忽听身后传来清脆的女声,话音中带着鄙视:“呸,别太无耻,这分明是你抄的。”
    林羽鸿转过身来,跳下大石,嬉笑着抬起手来,指尖在洛秋眉的眼前轻轻一撩,掠过她的脸颊。
    “洛河之滨,有美人兮,眸如秋水,眉似远山。求之不得兮,辗转反侧。”
    “兮你个死人头!”
    洛秋眉二话不说,举手就抓:“吃我一爪。”
    林羽鸿连忙躲闪:“喂喂,下手轻点,我身上还带着伤呢。”
    “轻薄浪荡的臭小子,就是要把你打成残疾人!”
    付出脸上五道血痕的代价,终于让洛秋眉平息了怒火,林羽鸿捻着指尖,体会着滑腻的触感,和芬芳清新的女儿香,觉得似乎也不亏。
    早饭是棒子面和玉米烙饼,还有辣子肉丁佐餐,林羽鸿吃得很是香甜。
    那位土著汉子,天没亮就已经出门,去地里掰玉米。
    负责招待是女主人,一个年约三十岁左右,深棕色皮肤的妇人。她神态颇为恭敬,叫林羽鸿“玛卡巴卡”,称呼洛秋眉则是“亚拉索”,意思是林中仙子。
    俩熊孩子几口扒完早饭,缠着林羽鸿,要他讲战斗故事。
    “阿爸说了,你是天神下凡,你的弓箭和武器,都是用星辰和太阳真火打造的。说说你斩妖除魔的故事,好不好?”
    林羽鸿有教育慕容澜的经验,应付这两个小孩,手到擒来。
    “故事就算了,这样吧,我教你们一套武功,如果学会了,也能向我一样,拥有神力哦。”
    俩孩子立刻忘了听故事,纷纷叫着:“我要学,我要学!”
    林羽鸿教了推山掌,给他们指点诀窍。两个孩子在山间长大,天天窜蹦跳跃,体格壮实,筋骨灵活,学起来飞快。
    日上三竿的时候,土著汉子肩头扛着几只装满粮食的麻袋,回到家里。
    午宴很丰盛,有整只的炖鸡,大块的肉食,野菜糍粑,还有醇香的新酿米酒。
    经过一番介绍,林羽鸿才知道,这两人是十年前,从一个叫月亮寨的地方,逃出来的。
    汉子名叫扎卡,是当年月亮寨中最出色的猎人。女子叫阿伊瓦,因为被选中为拜月圣女,终身不得出嫁。所以青梅竹马、私定终身的两人,就携手私奔了。
    酒过三巡,扎卡喝得脸蛋像一块红布,牵住妻子粗糙的手,柔情款款地说着。
    “你原本可以成为寨子里,最受人尊敬的圣女。可现在却远离亲人,跟着我受苦。我扎卡发誓,要一辈子对你好!”
    阿伊瓦脸上泛出幸福的笑意,毫不羞涩地将丈夫的手贴上脸庞:“什么圣女,我才不要当。只有跟你在一起,才是最快活的。”
    两个小孩看得呵呵大笑,嘟着含了满口肉的小嘴:“阿爸阿妈,羞羞。”
    洛秋眉却星眸闪烁,用手指捅了捅林羽鸿:“喂,快问问他们,月亮寨究竟在哪,还有拜月圣女,到底是怎么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