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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节 武神气场,如山如海

      他将酒抛给酒剑仙,后者一饮而尽,满意的神情之中还夹杂着遗憾:“喂,你们这店的酒里可是掺了水哦。”
    对于这种得了便宜还卖乖的表现,李逍遥也是额头青筋暴起。
    “嘿嘿……”司徒钟对酒不甚满意,对人倒是非常满意,他话锋一转,接着说道,“不过呢,我总算是解了酒瘾了。”
    耸耸筋骨,捶捶肩膀,酒剑仙打了一个酒嗝:“贫道也不白喝你的酒的。这样吧,你是不是很想学剑?”
    “咦!你怎么知道的?!”李逍遥面露惊奇之色。
    “废话,全村的人都知道你小子想学剑,想行侠仗义都想疯了。”酒剑仙腹诽着,口中却道,“贫道可以达成你的愿望,记住明晚三更,到十里坡的山神庙,不见不散!走也……”
    他道袖一抛,正要飞身离去,好留给李逍遥一个高深莫测的深刻映像。突然从耳边传来一个声音:“道长且慢,不妨过来吃些酒水吧。”
    “传音入密,好高深的功夫!是谁?”酒剑仙这一惊,非同小可。他走南闯北数十载,见过多少风流人物,英雄枭雄之辈,却从来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有个超级高手潜伏在这里,他居然没有反应!
    要知道大凡高手,都会对高手有一种直接的敏锐感。酒剑仙一身道法剑术,可谓是绝顶险峰,傲视天下。尤其是自创的醉仙望月步,酒神等等招式,更是超脱前人,另辟蹊径,别有机杼,开辟了另一番天地。
    寻常的高手,只要接近他周身百米,他便能感受得到。他江湖经验深厚,匆匆一瞥,就能大致地看出这个人学的什么武功,属于哪个势力。但是如今,他目光漂移,看见大厅中坐着的胡飞,却看不出他身怀什么绝世武功,属于哪一方的势力!
    “这个少年,我居然察觉不到他的存在。人界何时出了如此人物,深不可测,深不可测!”一时间,酒剑仙看向胡飞的目光充满了震撼,难以置信,好奇以及微微的忌惮……
    武之一道,修行的远远不只是功法、必杀绝技,还有心境、价值观、气质。一个极道武者,他会从寻常的练武之中,增强自己的力量,感悟自己的内心。从磨砺身子,到体悟自然,修行精神。
    优秀的武者,不仅力量强大,本身的意志力也非常的顽强。认准一件事情,便不放松,不可改变。他的价值观念从不轻易被他人左右。只做最真实的自己,绝对不会为外界所屈!
    如今的胡飞便是如此。
    他此时早已明心见性,灼照自我。体内一颗武神神格,活泼玲珑,晶莹剔透,寰转间无一丝凝碍。他只做最真实的自己,他的性格不狂妄不自大,不高傲,也不霸道。他性格狠辣,但是这种狠,不是凶狠,让人看一眼都惧怕,而是深深地埋藏在心中的狠意。让人察觉不到,往往察觉到的时候,下场非常凄惨。
    在他的性格中深沉多过张扬。在没有成为无限之子的时候,他便是一个喜欢呆在家里,沉浸在自我世界中的宅男。同学聚会的时候,他常常一个人坐在沙发上,看着周围人高谈阔论。他是一个极有主见的人。他的心中永远都有属于自己标准的一把尺子,从来不会轻易改变。
    性格决定气质。
    所以,当他形成了自己的气场的时候,反而不如以前那般引人瞩目了。不像璃凤紫金仙,具有高贵华丽的气质,如同凤凰一般,不论在哪里都吸引所有人的注意力。也不像皇冠天爽王,宛若天上太阳,强烈而又霸道,令人不敢正对。
    他此时静静地坐在那里,慢慢地品酒独酌。就像一座山,一片海。山多么高大,海多么深邃!然而山民、渔民却很少注意到这一点。他们当然知道高山之雄壮,深海之瑰丽,但是他们潜意识当中就会忽略掉这一点。只有当有一天山崩海啸,他们这才猛然意识到,原来他们平常攀登的所在,平常泛舟的地方,是多么令人畏惧可怕的伟大存在!
    这才是胡飞,最真实的武神。
    如山如海!
    山民们随意的踩踏,渔民们恣意的唾沫,他只当清风徐怀,蝼蚁嘲讽。他绝不轻易动怒,频繁用狠。但是当他真正施展拳脚的时候,那么他的敌人只会如同卑微的蝼蚁一般,被山石砸成烂泥,被海啸瞬间吞没!
    没有仁慈,不留情面。
    酒剑仙此时的震撼心境,便可知一二了。他不是没有打量过客栈,但是却不由自主地忽略掉了胡飞,就好像是一叶障目的山民渔民一般。直到胡飞出声邀请,他这才悚然而惊。
    他可谓阅人无数,比无限神殿的那些瞎了眼的混沌之子更能明白胡飞的强大。这种深沉的强大,埋藏在深处的可怕,需要眼光。
    当下,他也不走了,正正衣领,表情一片肃然。跨越几大步,坐到胡飞面前,拱手道:“不知阁下如何称呼?”
    胡飞自斟自饮:“相逢何必曾相识,不过江湖寂寞客。来,喝酒。”一时间,洒脱的风采夺人心魂。
    “江湖……寂寞……”李逍遥喃喃自语,神情恍惚。便是酒剑仙也自一愣,旋即拍掌赞道:“不错,不错。喝酒,喝酒。”
    这坛女儿红,可不比那自酿的桂花酒。酒香浓氤,酒味醇厚。短短片刻功夫,两人便将这坛女儿红喝个干净。
    “小二,再取酒来。”胡飞一声喝下,李逍遥立即屁颠屁颠地抱出另一坛女儿红。
    胡飞也不多说,继续自斟自饮。酒剑仙司徒钟更是大大的酒虫一个,虽然这酒不是他最爱喝的酒,但是喝酒从来不是一个人的事情。和胡飞一起相对豪饮,更让他品出女儿红酒所没有的深邃流长。
    两人默默对饮,都不说话。但是拿放酒坛,倾倒酒水的声音响动,已经惊动了客栈二楼中的黑苗族三人。
    客房之中,三人正围绕着一张小方桌吃饭。黑苗首领双耳动了动,语气不悦:“嗯?楼下居然有人痛饮!这个小二是怎么回事,大爷我不是让他清场的吗!苗人拳,你去看看是怎么回事。究竟哪个不长眼的在楼下生事。”
    “是,首领!”随着一声大喝,在黑苗首领的右侧,立即站起来一位五大三粗的雄壮大汉。他虎背熊腰,几个大跨步,瞬间走到紧闭的房门前。然后……
    屏住呼吸,撅起屁股,蹲下身子,伸出食指沾了沾吐沫。最后小心翼翼地捅破阻碍视线的房门上的糊纸,眯起眼睛,兴奋地窥视起来。
    一边偷瞧,还一边报告:“首领,楼下有两个人在对饮哎~”
    “报告首领,这两个人一个是少年,一个是道士。”
    “咦,好酒量。两个人已经干了好几坛的酒了!”
    黑苗首领大怒,恨铁不成钢:“苗人拳,我告诉过你多少遍了,做男人就要有霸气!堂堂正正!风风火火!你让我太失望了,苗人掌,你去!让苗人拳看看什么才是男人气!我们黑苗族就是多了像苗人拳这种废物男,才被白苗族的女子看不起的!”
    苗人掌身材偏显瘦弱,但是面容狰狞可怕,能止小儿啼哭。听得首领的命令,立即站起身子,拱手领命。
    他们喝不惯江南的桂花酒,但是自己带的烧刀子却灌了个满怀。苗人掌走到门口,用手指将嘴边的酒渍擦去。然后趁着酒水的湿意,也捅破一格糊纸,一双细长的小眼睛顿时透露出兴奋的精光来。
    “原来苗人掌你也有偷瞧的癖好啊!”苗人拳发出得逢知己的感慨。
    苗人掌趁着酒兴,兴奋地点点头:“是啊是啊。我小时候就喜欢看小说。尤其是看到采花贼点破窗户纸,一喷迷香,将两位武功高强的女侠迷倒后为所欲为的情节。从那个时候起,我就深深地迷恋上了捅破糊纸,偷瞧的那种感觉了!”
    “咦——!苗人掌你莫非看得是‘骨针人’文学大师写的《无限群芳谱》不成?”
    “是啊,是啊。骨针人大师辞藻华丽,情节生动,尤其是他人品好,不太监,不断更。每出一部新书,我都第一时间跟读的!”
    苗人拳泪流满面:“想不到苗人掌你和我有这么多的共同爱好啊,咱们日后应该好好亲近亲近!”
    “好说好说。”苗人掌打着酒嗝,脸部全是幸福的潮红色,“你快看,那位少年好像说话了,他第一次说话哎~”
    被两个偷瞧男遗忘在身后的黑苗首领目瞪口呆,好半天才猛的惊醒,一拍桌子,怒喝道:“堂堂七尺男人,却做偷瞧这种龌龊小事!我们黑苗族男人的脸面都让你丢尽了!你们两人好好看着首领我,如何做的男人!真的猛男,就要风风火火,堂堂正正,威猛无双!”
    此时在一楼大厅,胡飞是越喝越兴奋,达到此生未有的畅快境界!他虽然是混沌之躯,消化这些酒水,比段誉用六脉神剑通过手指头排酒,都要来得迅速自然。但是他又不是段誉那小白脸,喝酒,就是要喝出酒意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