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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节

      抓着鸭绒被,我笑了。
    那不过是一场噩梦,就是这样。
    慢慢地,一下一下,我的心平静下来,血的味道随着梦渐渐淡去。过了几秒钟,我才意识到自己身在何处。又过了片刻,我才看到房间角落里的模糊轮廓,一个高个子站在那里。
    我的心提到了嗓子眼儿。
    我的手越过被面伸向床头柜去够火柴,却觉得火柴越滑越远。
    “你是谁?”我向黑暗处发问,声音颤抖。
    “一个朋友。”
    是个男人,声音低沉。
    “朋友不会躲在暗处。”我说。
    “我又没说是你的朋友,戴维斯先生。”
    我在黑暗中摸索,差点把床头柜上的油灯打翻。我去扶油灯的时候,手指触到了躲在灯座下面的火柴。
    “不用急着点灯,”黑暗中传来声音,“没什么用。”
    我的手颤抖着划火柴点油灯。玻璃罩后火舌蹿起,黑暗退缩到墙角,我的客人被照亮。原来是早先遇到的瘟疫医生,在阴暗的书房中没有看清的细节,而在亮光下一目了然。他的外套边缘已有些磨损、破旧,脑袋上顶着高帽子,瓷质鸟嘴面具完全罩住了脸,只露出眼睛。他戴着手套,拄着黑木杖,木杖一侧有银色铭文在闪光,但那字太小了,从这边看不清楚。
    “善于观察,很好。”瘟疫医生说。宅子里有脚步声响起,我想,自己的想象力没有这么丰富吧,怎么可能在奇幻梦境中构筑出如此真实的细节?
    “你到底在我房间里干吗?”我质问他,这一爆发把我自己都吓了一跳。
    瘟疫医生不再四处张望,又把目光落在我身上。
    “我们有任务,”他说,“我有个谜题需要你解答。”
    “我想你认错人了,”我气鼓鼓地说,“我是个医生。”
    “你过去是位医生,”他说,“昨天成了管家,今天是花花公子,明天又会成为银行家。这些人都不是你自己,也没有你真正的个性。踏入布莱克希思庄园的那一刻,你丢掉了自己的面孔和个性,直到离开这里,它们才会回到你身上。”
    他把手伸进口袋,掏出一面小镜子,扔到了床上。
    “照照自己吧。”
    我手中的镜子在颤动,镜中的年轻人有双动人的蓝眼睛,却不是很聪明的样子。这张面孔既不是塞巴斯蒂安·贝尔的,也不是被烧伤的管家的。
    “他的名字是唐纳德·戴维斯,”瘟疫医生说,“他有个妹妹叫格蕾丝,有个好朋友叫吉姆,而且他不爱吃花生。戴维斯会是你今天的宿主,明天你醒来时,又会换一位宿主。规则就是这样。”
    这压根不是梦,是真实发生的事情。我在两个人的身体里,将同一天活了两遍。我透过别人的眼睛自言自语,斥责自己,审视自己。
    “我疯了,是吗?”我从镜中抬起头来,望着他。
    我能听见这声音里的疯狂。
    “当然没疯,”瘟疫医生说,“疯狂将会是解脱,只有一种办法能逃出布莱克希思庄园。那就是我在这里的原因,我要给你个建议。”
    “你为什么要这样对我?”我问他。
    “太抬举我了,我可没有这个本事置你于这样的困局,也没有能力处置布莱克希思庄园中的任何一个人。”
    “那又是谁干的?”
    “你不一定愿意,也不需要见到这个人。”他挥挥手,不再讨论这个问题,“我来说说我的建议……”
    “我必须和他们谈谈。”我说。
    “和谁谈谈?”
    “带我到这里的人,或是能给我自由的人。”我咬紧牙关,努力控制自己的情绪。
    “哦,带你来的人早走了,能给你自由的人就在你面前。”他双手拍拍自己的胸膛。可能是因为这身装束,他的动作有些戏剧性,像是在演戏。我忽然感觉自己像是加入了这场演出,每个人都熟知自己的台词,唯有我被蒙在鼓里。
    “只有我知道逃离布莱克希思的方法。”他说。
    “就是听从你的建议解开谜题吗?”我满心狐疑地问。
    “正是。谜题可能离真相很近,”他拿出怀表来看时间,“在今夜的舞会上,有人将会死掉。这次死亡表面上看并不像谋杀,所以凶手会逃之夭夭。如果能阻止这不义之举,我就告诉你得救之道。”
    我僵住了,手紧紧抓住被子。
    “如果你有能力救我,为何不直接救我?见鬼去吧你!”我说,“为什么要做这些游戏?”
    “因为永恒太乏味,”他说,“或许做游戏才是重要环节。我会让你考虑一下,就是别拖太久,戴维斯先生。这一天会被重复八次,你会从八个不同宿主的视角来度过同一天。贝尔是你的第一个宿主,管家是第二个,戴维斯是第三个,这就意味着你只剩下五个宿主来发现谜底。如果我是你,我会快点行动。你拿到答案,就带着证据在夜里十一点之前来湖边。我会在那里等你。”
    “我不会为了供你消遣就玩这些游戏。”我冲他咆哮。
    “那么就故意输掉吧,但是记住,如果你的最后一位宿主在午夜之前还没解决这个谜题的话,我们就会抹去你的所有记忆,将你打回贝尔医生的躯体里,这一切又将重新开始。”
    他看完时间,气哼哼地把表扔回口袋里:“时间在悄悄溜走。好好配合我,下次我们再见面时,我会多解答你几个问题。”
    窗口吹来一阵风,熄灭了火光,我俩被笼罩在黑暗中。等我找到火柴点好灯后,瘟疫医生不见了。
    我既困惑又害怕。虽然感到痛苦,我还是跳下床,打开门,一脚跨到寒冷中。走廊漆黑一片,他也许只站在五步开外,只是我看不见他。
    关上门,我扑向衣柜,拿到什么就穿什么。这副皮囊又瘦又矮,还喜欢花里胡哨的衣服。装扮完毕,我看到了自己的一身行头——紫色裤子、橘红色衬衫和黄色马甲。柜橱后面有大衣和围巾,我穿戴好就出门了。早晨发生了谋杀事件,晚上又要穿上戏装参加舞会,再加上神秘的字条和被烧伤的管家,无论发生了什么,我都不愿意像个牵线木偶似的被人耍来耍去。
    我必须逃离这个庄园。
    二楼楼梯口的老爷钟的指针正疲惫地指向凌晨三点十七分,发泄着对我的轻率的不满。虽然我讨厌在不方便的时间叫醒马厩主管,但要想逃离这场疯狂的游戏,我别无选择。于是我三步并作两步跑下楼梯,这只孔雀(1)可笑的小爪子差点让我绊个跟头。
    我在贝尔或管家的身体里时,从来没有这样的感觉。我好像被挤压在躯壳之中,一切都紧绷绷的,行动笨拙,好似醉了一般。
    我打开前门,树叶吹进来聚成堆。外面刮着大风,雨水横冲直撞,撼动了整个林子,噼啪作响。深夜黑黢黢的,仿佛空气中扬起了煤灰。我需要提灯才能看见路,才不会跌跌撞撞,才不会摔断脖子。
    我退到大宅里面,走下门厅后面的仆人楼梯。扶栏的木头摸上去很粗糙,楼梯板晃晃悠悠。走廊里的油灯虽然火不旺,但好在摇曳的火苗仍然发出脏兮兮的光。走廊比我印象中的要长,石灰水刷的白墙上凝结着水珠,涂料散发出泥土的味道,一切都是潮湿、腐朽的。布莱克希思庄园的肮脏角落我看过不少,但没想到还有这样的地方。我很惊讶这里还能住仆人,可见主人对他们多么不重视。
    到了厨房,我穿梭在满满当当的架子之间,终于找到了一盏防风灯和火柴。我划了两根火柴才点亮防风灯。我提着灯迅速跑上楼梯,出了前门,冲进暴雨中。
    防风灯在黑暗中挣扎,雨水刺痛了我的双眼。
    沿着车道,我走在通往马厩的鹅卵石路上,周围的树木在风雨中晃动摇摆。路上不平整的鹅卵石让我滑倒了,我远眺马厩主管的屋舍,但是这油灯的光太亮了,将本该显露的东西隐藏了起来。我不知不觉来到了拱门处,踩到了一堆马粪。像往常一样,院子里停满了马车,雨水从车顶的帆布篷上汇聚流下。与早些时候不同的是,马都在马厩里睡觉,打着呼噜。
    我把鞋底上的马粪抖掉,把全部希望都寄托在这个小屋里,赶忙跑去敲门。几分钟以后,屋里的灯亮起来,小屋门开了一道缝,一个老人穿着秋裤,睡眼惺忪地出现在我面前。
    “我需要离开这里。”我说。
    “这个时候吗?”他语气中满是怀疑,揉着眼睛望着漆黑的天空,“您会丢掉性命啊。”
    “事发紧急。”
    他叹了口气,看了看外面的雨势,把门全打开,示意我进去。他穿上裤子,把吊裤带提到肩上,脸上还挂着从梦中被莫名其妙叫醒时的懒散与茫然的表情。他从门钉上取下夹克,不情不愿地出了门,示意我在原地等他回来。
    不得不承认,我很乐意待在这里。小屋里洋溢着温暖与朴素的气息,有种皮革和肥皂的味道,让人感到可靠和欣慰。我忍不住想去查门旁边的值班表,想看看安娜的留言是否已经写在那里。但我刚伸出手,就听见一阵可怕的骚动,窗外射来刺眼的光。我步入雨中,发现马厩主管坐在一辆绿车上,整辆车都在轰鸣颤抖,好像得了什么可怕的病。
    “来吧,先生,”他说着,从车里下来,“我给您启动好了。”
    “但是……”
    我看着眼前的奇妙机器吃了一惊,一时词穷。
    “没有四轮马车吗?”我问。
    “有啊,可马匹听到雷鸣会受惊,先生,”他说着,手伸进衬衣挠挠胳肢窝,“恕我冒昧,您恐怕驾驭不了马车。”
    “我开不了这车。”我说着,盯着这个可怕的机械怪兽,恐惧令我失声。雨水哗哗地滴到金属壳上,在挡风玻璃那里聚成了水洼。
    “就像呼吸一样简单,”他说,“抓住方向盘,想往哪里去就朝哪个方向开,把油门踩到底。您一会儿就能搞明白啦。”
    他的自信像只坚定的手,把我推进了驾驶室,车门叮的一声关上了。
    “沿着这条鹅卵石小路一直开,在尽头左拐到土路上,”他指向黑暗中,“那条路会把您带到镇上。那条路又长又直,只是有些不平坦。开四十分钟至一个小时,就能到镇上,就看您开得有多快了。您不会走错的,先生。不介意的话,您把车停在一个显眼的地方,明天一早我会让小子去开回来。”
    说完这些话,他就走了,钻回小屋不见踪影,门在他身后关上了。
    我紧紧地抓住方向盘,盯着这些操纵杆和指针,试着去理解控制按钮的作用。我试探着踩油门,这个可怕的装置跌跌撞撞地向前冲去。我又用力踩了下油门,车穿过拱门,在鹅卵石路上颠簸而行,最后到达马厩主管提到的左拐弯处。
    挡风玻璃上像挂了一层雨帘,我只好把头伸出车窗来观察前方的路。车灯照着的是一条土路,上面四散着树叶和落下的枝条,雨水在路面形成了一条条小河。尽管危险,我还是将油门踩到底,不安的情绪不见了,欣喜涌上心头。发生了这么多事,我终于逃出了布莱克希思,这颠簸的路每多走一步,我就离这个疯狂的地方更远一步。
    天即将破晓,天空不像往常那样一点点亮起来,而像是染上了一团脏兮兮的暗光,但无论如何,雨停了。如管事所说,路笔直向前,树林无边无际。在林子深处,一个女孩被谋杀,苏醒的贝尔发现了这一切。凶手饶他一命,给了他一个银指南针,指向一个莫名其妙的大宅,而他竟然像个傻瓜似的以为自己获救了。我出现在那个林子里,后来成了管家,再后来又开车回到了这个林子,到底是怎么回事?我的双手紧紧握着方向盘。如果我在塞巴斯蒂安体内时,就能和管家谈一谈,或者想象一下,明天我将要变成的人现在已经在大宅里活动。我可能遇见过他,而且不只是明天的那个人,还可能遇见后天或者大后天我将要变成的人。如果真是如此,我会变成什么样?他们又能变成什么样?我们会不会是同一个灵魂的碎片,要为彼此的罪行负责?或者是完全不同的人,是久已被遗忘的原作的苍白翻版?
    油箱的指针最终颤抖着指向了红字,这时林间漫出雾气,蓄积在地面上。起初的胜利感消失了,我本该早就到达镇上,但是远方看不到炊烟,树林也一望无垠。
    最后,汽车抖了一下就不动了,机器组件发出了尖锐刺耳的摩擦声。瘟疫医生出现在几英尺以外,他的黑色大衣与大雾形成了鲜明对比。我双腿僵硬,后背疼得很,但是愤怒让我跳出了汽车。
    “你怎么还这样愚蠢?”瘟疫医生将双手都放在木杖上,“你本来可以利用这个宿主做很多事情,相反,你在这条路上浪费了这个躯壳,一无所得。布莱克希思不会放过你,当你拖拖拉拉的时候,你的对手正在争分夺秒地进行调查。”
    “我现在还有对手了!”我轻蔑地说,“你的花招层出不穷,不是吗?刚开始你说我陷入了这个困境,现在我还得和别人竞争才能逃出去。”
    我朝他大步走过去,一心打算从他那里突围出去,找到一条出路。
    “你难道还不明白吗?”我说,“我不关心你的规则,因为我不打算玩下去。你赶紧放我走,否则我会让你后悔的。”
    当他用木杖指向我的时候,我距他两步之远。虽然木杖离我的胸口还有一英寸,但似乎比炮弹还要危险。木杖一侧的银色字母震动着,木头上闪着幽幽的光,驱散了雾气。我隔着衣服都能感觉到这木杖的热度。如果他想的话,这根看似无害的木杖肯定能在我身体里穿个洞。
    “在你的宿主里,唐纳德·戴维斯最幼稚,”我紧张地后退了一步,他不耐烦地说,“但是你没有时间纵容他。这个宅子里还困着另外两个人,也像你一样,寄居在客人或是仆人的身体里。你们仨只有一个人可以离开,谁先给我谜底,谁就能成为唯一的自由人。现在,你明白了吧?这条土路的尽头没有解脱之法,只有我能救你们。所以尽可能往远处跑,跑到你累趴下为止。当你一次次地在布莱克希思醒来时,跑起来吧!你知道这里没有随心所欲,任何事情尽在我的掌握之中。你必须待在这里,直到我改变主意。”
    他放下木杖,用力拽出怀表。
    “等你平静一些,我们再谈。”他说着又把怀表收了起来,“从现在开始明智地利用你的宿主吧。你的对手可比你想象的狡猾多了,他们肯定不会这样挥霍时间。”
    我想冲过去揍他一顿,但是立刻那种冲动就消失了,因为这个想法太荒谬。即使拿走他的行头,他也是高大结实的,我没法威胁到他。瘟疫医生动身返回布莱克希思,我反而绕过他,冲进了前方的大雾中。这条路好像没有尽头,也没有任何村庄,但是我不撞南墙不回头。
    我不会逆来顺受地回到一个疯子的游戏里。
    * * *
    (1)孔雀常用来形容虚荣之人,这里指宿主戴维斯。
    第十一章
    第四天
    我一醒来就气喘吁吁,新宿主的大肚子把我压得动弹不得,好像一个巨型的纪念碑。关于先前的事,我只记得在路上走了好几个小时,一直看不到村庄,我绝望地大喊,最终疲惫地瘫倒在路上。瘟疫医生说的没错,我不可能逃出布莱克希思。
    床边的一个旅行钟(1)显示是上午十点半。我正要起床,这时一个高个子男人从外间走了进来,他把端着的银托盘放在餐边柜上。我猜他三十五六岁的样子,深色头发,胡须刮得很干净。这人有着温和的魅力,却并不特别令人难忘,小巧的鼻梁上架着一副小眼镜,有些往下溜。他朝窗户走过去,目不斜视,一言不发地拉开窗帘,推开窗户,外面的花园和一片林木尽收眼底。
    我着迷地看着他。
    此人身上有一种奇怪的分寸感。他动作细微敏捷,不拖泥带水,仿佛要省下力气完成接下来的重要事情。
    一分钟左右,他站在窗前背对着我,房间里进了些冷空气。我感觉他好像在等我做些什么,而这个停顿是给我留的时间,但我怎么也猜不到该干些什么。显然他察觉到了我的犹豫,就不再观望,把手放在我的腋下,拉我坐起来。
    他的帮助令我赧颜。
    我的真丝睡衣汗津津的,刺鼻的体味熏得自己哗哗流泪。同伴没有理会我的尴尬处境,从餐边柜端起银餐盘放在我的大腿上,然后掀起了餐盖。盘子里高高地堆着鸡蛋和培根,旁边还有猪排、一壶茶和一大杯牛奶。这样的早饭令人生畏,我却大快朵颐起来,像动物一样撕扯着食物。高个子男人——我想应该是我的贴身男仆,走到一个东方式屏风后面,放水的声音传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