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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零九章 她甚至根本就不知道他到底在想

      所以然,当年他们结婚,是在她的意料之内的,却怎么都没想到,这五年来竟然无所出?
    只是,让她更诧异的事情还不止这一些。
    “老白还告诉我,巩眠付和唐心慈至今没有领证,在这个圈子里,这事几乎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唐心慈硬生生就成了一个笑话。”
    “什么?!”
    江沅倒吸了一口气,没有领证?这怎么可能?
    毕竟结婚五年的时间啊,巩眠付那么爱她,那么迫不及待的想要娶她,怎么会没有领证呢?
    她发现,似乎很多的事情都让她糊涂得很。
    曾晓晓耸了耸肩膀。
    “我知道的,大概也就这些了,他们为什么领证这事,我磨了老白很久,就连他都不知道,似乎是巩眠付一直在找理由拖延着不肯去,唐心慈那边,倒是心急得很。”
    江沅不再言语,她本来还以为,五年前,她不了解巩眠付,没想到,这都过去五年了,她仍然不了解那个男人。
    她甚至根本就不知道他到底在想些什么。
    按道理说,既然跟唐心慈举行了婚礼,那理所当然会迫不及待的领证,还有生孩子,巩眠付的这个年纪,同年龄的人的孩子都能打酱油了,偏偏,巩眠付仍然是一个连孩子都没有的人。
    孩子……
    想到这两个字,她左边胸口的地方不由得微微抽痛了起来。
    很多的事情,这些年她一直很努力的想要去忘记,可似乎,总是若有似无的想起,特别,是在她重新踏上了安城这片熟悉的土地之后。
    曾晓晓像是想起了什么,再一次凑了过来。
    “对了,今天我请了一个男的过来,觉得还是趁着他没过来前先跟你报备一下,免得你事后找我算帐……”
    听她这么一说,江沅不难猜出那人究竟是谁。
    “你该不会是请了易珩过来吧?”
    “嘿!妞,还是你最懂我!”她讪笑,“我想着你好久没跟他见面了,这些年里他隔三差五地就跟我打探你的消息,我一时没忍心,就告诉他了……”
    江沅瞪了她一眼,随即,陷入了无尽的追溯里。
    说起来,她确实已经很久没跟易珩联系过了。
    当年,他一再地跟她说若有需要她大可以去找他,可终究,她还是没找上他,反而是选择自己承担一切。
    再之后,她呆在了美国,也就跟他也就断了联系,难怪他会通过曾晓晓打探她的消息的。
    那厢,曾晓晓还在说着。
    “你离开后的第二年,易珩就结婚了,不过听说半年前又离婚了。也不知道他究竟是怎么想的,那女的我看过,人还挺不错,算得上是碧玉的那种,但是易珩还真是不懂得珍惜的主,才两年多就离婚了……”
    说着,她望着她的眼神带着几分揶揄。
    “该不会是猜到你要回来,所以特地把婚离了等着跟你复合吧?”
    江沅白了她一眼,“别什么事都掺上我,我又不是什么祸国妖姬。”
    曾晓晓“嘻嘻”地笑着,身子也往她这边挪了挪。
    她握紧手里的杯,垂下眼眸喝了一口。
    随后,她放下杯子,拿起另一个空杯子倒了一杯兑了绿茶的酒递到她的面前。
    “你来的路上不是说不醉不归么?赶紧喝,我很怀念你喝醉酒后的撒泼样。”
    曾晓晓倒也爽快得很,乖乖地接过她手里的酒,仰头饮尽。
    不多时,包厢的门打开了,一抹顷长的身影出现在门边。
    曾晓晓眼前一亮,朝那人招了招手。
    “易珩,这里这里!”
    易珩今晚穿了一件简单的v领悠闲装,见到曾晓晓身旁的江沅后,先是一怔,而后勾起了一抹浅笑。
    他在江沅的身边坐了下来,扭过头跟她打招呼。
    “很久不见。”
    她也轻微颌首,“很久不见。”
    说完,便又低头喝着手里的果汁。
    曾晓晓很识趣地到点歌台去点歌了,两人之间皆是无话,良久后,他才试探性地开口:
    “沅沅,你……过得好吗?”
    她放下杯子,眉目微弯。
    “挺好的,我还曾经环游世界地到处走,见到了很多以前没有看过的风景,也学了很多东西。”
    闻言,易珩一笑。
    “我听说你接管了你爸的那间公司,这些年一直都呆在美国,还把你爸的公司经营得很好。”
    她点了点头。
    “是啊,总算是成没有愧对我爸在天之灵了。”
    两人只是简单地说了一些家常事,对于过去的事,是半点都没有提起。
    这倒是让江沅松了一口气,又跟他聊了几句,她便起身走到点歌台。
    点的歌音乐一放出来,全场皆是一阵哀嚎,就连曾晓晓也面露痛苦地捂住了眼。
    “沅沅,你今晚是不荼毒我们脆弱的耳膜就不放我们回去吧?”
    江沅笑,拿着麦克风就唱了起来,余光一扫,全场人仅余易珩一人是坐在那含笑看着她的,其他的,无一不是在起哄让她赶紧下来。
    想当初这首“爱情买卖”火遍大街小巷的时候,她就经常会唱在嘴边,可偏偏,她属于那种唱歌走调的人,能忍受的,似乎除了易珩,就再无别人。
    ……
    巩眠付越过大厅,正想要走上二楼到达vip包厢,途经其中一个包厢的时候,隐约能听见里头走调得吓人的一首“爱情买卖”。
    他挑了挑眉,在包厢唱这种狗血的歌是常见的事,可他还是头一回见识走调走得这么厉害的人,听上去,似乎是个女的,而她的声音,与记忆中的声音有些相似。
    他顿住了腿,嘴角却露出了一抹苦笑。
    跟江沅结婚的大半年里,他从未听过她唱歌,自然也不知道她唱起歌来是否会跟这包厢里的女人一样走调走得可怕。
    或许,当真是他错认了吧?
    这五年里,他也不是第一次将别人认错是她,有时候是在大街上那偶尔一瞥的背影,有时候是相似的喜好,但结果无一不是让人失望的。
    跟在他身后的老白有些难以忍受地捂住了耳朵,一脸的痛苦。
    “天啊!这种声音真是折腾人!我最怕的就是唱歌走调的人了,这人简直就到了恶魔的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