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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7 章

      自那日郑铭说了让他考个案首回来的那话后, 沈凌就觉有了压力。虽然他也知道若是自己就是考不回来案首, 郑铭也会继续教他, 但终归还是不一样的。也许郑铭从此就不再对他抱有希望, 这是沈凌所不希望的。
    沈凌从第一天听郑铭讲课就知道, 这是一位极难得的先生。不仅是进士出身, 而且又会教学生。有这样的先生, 他绝对可以在科举的路上走的更远。
    如果说之前沈凌是为了积分而努力考取功名,那么现在在他学习了这么长时间后,他忽然发现自己不知不觉喜欢上了古代的科举考试。也许是因为他本身就喜欢古文, 也许是因为郑铭的一步步引导,总之他很享受这样的过程。
    他觉得如果可以的话,他可以这么一直考下去。
    抱着这样的心态, 沈凌天天读书到深夜。就是大年三十, 外面鞭炮声不断的时候,他也在书房里念书。
    正月初一那天, 郑棠带着新婚的妻子来给黄氏拜年, 沈凌这才见到了那位爱俏的胡氏。
    和兰珠说的差不多, 这位胡氏生得并不算很美, 椭圆脸, 细眉细眼,脸颊上一边一个酒窝, 论姿色只能算是中等。她唯一的优势就是会打扮,寻常的衣裳穿在她身上就是有一种特别的气质。这个是沈凌不能不承认的。
    胡氏去找兰珠说话后, 沈凌将郑棠让进了书房。
    两人说了几句寒暄话, 郑棠就告诉沈凌,之前出的那本题集在邻县卖的很好,年前已经挣了几十两银子,年后估计会挣得更多。郑棠这次来便将沈凌应得的十几两银子送了来。
    沈凌收下银子后,两人便出去结伴给族里的长辈们拜年。
    初一在外面跑了一天,初二又带着兰珠回了娘家。之后的几天不是串亲戚就是接待串门来的客人,直到初七那天,来家里拜年和串门的人才渐渐少了,沈凌这才有了空暇时间念书做文章。
    正月十六族学开课,只是上了没几天,便到了县试的时间。
    按照往年的惯例,他们县的县试一般都是考五场,今年也不例外。
    天还未大亮的时候,沈凌就和族学里的几个同窗结伴来到了考试的地点。如郑铭所料,这次参加县试的差不多有三百来人。三百来人乌压压的站在科考棚外,几乎没有人说话,气氛异常肃穆。
    很快就有专门搜身的搜子过来检查考生的全身,看他们是否携带纸张入场。
    检查完考生的全身和携带的考篮后,三百多名考生依次被点名,被点到的考生穿过一个过道,就到了一个有许多简易座位的地方。
    沈凌被分到的是靠后的位置,等了好一会儿才听到他的名字,便像之前被点到的考生一样,去一个大厅领了试卷。
    第一天考的是墨义。
    这对记忆力比较好的沈凌来说,非常简单。只花了半个时辰,他就将上面出的题目答完,再看看周围的考生,已经有几人交了卷子。沈凌又仔细的检查了一番,方上前交了卷。
    第二天考的是诗赋,题目是“山山黄叶飞”。
    沈凌记得这是王勃的一首诗,便先将全诗默写出来,细细揣摩了一番这首诗表达的情感,才动笔作诗。
    第三天考的是八股,题目摘自《中庸》上的一句话。沈凌看到那句话时,先揉揉眼睛,再定睛细看,竟然是郑铭作为题目考过他们的一句经文。沈凌放假的期间,已经将那些修改过的文章全部背诵完毕。如今看到这篇题目,他不由轻轻弯了弯嘴角,若是这样都考不回来一个案首,不用郑铭说,恐怕他自己都再无颜面继续跟着郑铭念书了。
    沈凌将记得的那篇文章仔细默写下来,前后检查了三遍,发现没有错字或者疏漏之处,便第一个交了卷。
    接下来的两天考的是策问和杂文,这个对沈凌也不甚难,早早的就将卷子交了上去。
    这天,考完最后一场,沈凌回到家里就听坠儿说他的岳父来了。沈凌进到堂屋,就见周父坐在炕上。兰珠和黄氏都在一边陪着,几人正在说着家常的话。周父看见女婿进门,第一个问他考的怎么样。
    沈凌如实道:“能做的题目都做了,应该是能过的。”
    周父这才露出一丝微笑:“你能这样说,我就放心了。”
    几人又说了会儿话,看看临近中午,黄氏便吩咐坠儿告诉李婆子多做几个菜,又留周父在这里吃饭。吃中饭之前,翁婿两个到了书房,沈凌将自己写的那篇八股文又默写了一遍。周父看完连连称赞,脸上的笑容又多了一些。
    吃中饭的时候,周父因为高兴,破例多吃了几杯酒。沈凌也喝了不少酒,不过这具身体的酒量很好,而且古代的酒水酒精度数真的不高。是以,沈凌喝了差不多半斤酒,也没有任何不适,扶着周父将其送回了家。
    接下来就是等候发榜了,沈凌这个时候也不再勉强自己静下心去读书,先是在家里好好休息了两天,然后又觉得这样整日呆坐也挺无聊的,便又去了郑棠的书店。
    郑棠正坐在店里算账,看见沈凌便道:“今日你不来,我也要去你家的。”
    沈凌看他脸上一直带着微笑,便知道那本题集卖的不错。
    两人去了书店的楼上说话,郑棠说的果然是那本题集的事:“那本题集一共挣了两百多两银子。听那些书商们说,邻县的考生们看见这本题集,几下就给抢光了。要是当时再多印些就好了。”
    沈凌笑道:“县试过后便是府试,还有明年的院试。以后只怕你数钱数烦了的时候都有。”
    郑棠道:“那倒是。”又问他这次县试考的怎么样。
    沈凌便说还可以,又说了一会儿话。郑棠看看将近午时,便说要请他吃饭。从店里出来前,郑棠将他应得的那三成利润加上之前借他的三十两银子凑了个整数,交给了他一张一百两的银票。
    两人就近找了家酒楼坐下,郑棠点了几样菜,等菜上齐便道:“我看你成亲这么长时间,从未向我诉苦过。是不是弟媳和婶子从未有过口角?”
    沈凌看他神情便知他家里有事,当下淡淡道:“也许有过,但我整日都在外面,她们二人到底如何,我也不是很清楚。”
    郑棠就叹口气道:“我到你家也不是一次两次了,看其情形,平日里两人定然相处的不错。”
    沈凌这才道:“好好的,你怎么说起这话来了?”
    郑棠给自己斟了杯酒,一饮而尽后方道:“我也不瞒你。从你嫂子进门起,家里的口角就不断。我娘节俭了一辈子,就算现在家里有了些余钱,还是舍不得吃舍不得穿。而你嫂子偏偏在家里娇惯熟了,在这里一个月都见不到荤腥自然就不高兴。然后平日里做件新衣服,我娘又唠叨个没完。你说可怎生好才是?”
    沈凌回忆自己当初成亲的时候,兰珠也曾吃不惯家里的饭菜,为此小两口吵了一架。后来黄氏知道了,便命李婆子做饭的时候,稍微照顾一下兰珠的口味。
    后来没多少日子,兰珠便怀孕了。对了,怀孕。沈凌想到这里不由微微笑道:“这有何难,只要嫂子有了身孕,这一切便都可以迎刃可解。到时伯母看在孙子面上,也会对嫂子迁就一二。”
    郑棠听他这样一说,细细一想还真是那么回事,不由举起酒杯敬了他一杯:“不愧是马上要成为童生的人,果然比我们普通人有办法。”
    沈凌也举起杯来:“先别急着说这话,一切等放榜再说。”
    当下两人吃完饭,便在楼下分开。郑棠回了自己的店里。沈凌则去了钱庄,将银票换成了白花花的银子。
    他将那一百两银子拿回家,摆在黄氏和兰珠面前,又说了银子的来处。黄氏是惊大于喜,兰珠则看着那堆银子笑容不断。
    好半天,黄氏才道:“这银子既是你挣得,自然由你拿着。娘分毫不要,你们自己收着吧!”
    沈凌不说好也不说不好,想了一会儿却问道:“娘,我们家里除了两间铺子外,乡下可还有什么田地?”
    黄氏道:“家里早先是有几十亩地的,只是你爹死得早,你那时还小,家里没有个管事的,又怕那些佃农糊弄我们,所以族里有人来问那些地时,我就把那几十亩地都卖了。”
    沈凌沉吟道:“娘,我看这些银子与其在家放着,不如拿去买地。到时我们再建个庄子,夏天的时候去那里避暑。”
    黄氏笑道:“娘说过了,这是你挣得银子,自然由你做主。而且买地建房这是好事,娘自然愿意。”
    沈凌又问兰珠,兰珠自然也没有反对的道理。于是一家三口便通过了这个买地的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