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夸夸自己

      为了能早点出远门,简初晴第二天就出去割回了一捆野生的苎麻。
    “这个干什么用的?”小红不解的问道。荒地里这种野生植物比较多,但专门挑出来割回来,显然不是为了当柴烧的,而且家里也不缺这一捆柴。
    简初晴抽了一根出来,剥了一截皮下来,说:“这个叫野生苎麻,它的外皮就叫麻,可以做麻绳麻线,我弄来给你做鞋子的。”
    “这个皮可以做麻绳啊。”小红有些惊讶的拿过一根来,也学着简初晴的样子开始剥皮。
    其实这些野生苎麻现在还比较嫩,并没有到收割的时间,就这么直接剥皮还挺容易,一剥就是一整条,稍微注意一下,中间都不会剥断。
    一捆苎麻很快就剥完了,地上堆了一小堆绿色的麻皮,简初晴又拿了个大竹桶,提了一桶水把这些麻皮泡进去,还拿石块压住,像泡酸菜一样的手法,令小红很是不解:“这又是干什么呢?”
    简初晴答:“泡一泡,去掉麻的外层表皮。”不弄掉这些皮,麻就会很硬,不好用的。
    实际上,简初晴自己心里也没谱。因为这种野生的苎麻,她以前并没有真正拿来做过麻绳。但她小时候,村里倒是种了不少苎麻。家家户户都种,村村都种。到了收割时,就一捆一捆的运到水沟里泡着,泡好后,才来剥皮的。剥好皮后又得运到大河里,仔细捶打搓洗。洗干净后的麻,就变成白色了,晒干后就可以卖掉换钱了。
    这个过程很麻烦,并且很污染水,泡过麻的水沟,臭死个人,就是洗过麻的河水也是臭的,连河里的鱼虾都会死掉呢。虽然她那时候才三岁,却对那个臭味记得很清楚,连带着也记得洗麻的整个过程了。
    洗麻很需要力气,先由妇人们在小河沟里粗洗一两遍,再由青壮年男人站在水中间,把一捆捆的麻用力在大河里摔来打去的浸洗干净,水越大,洗的次数越多,麻越干净、越白、越漂亮、也越值钱。
    然后,家家都会有一些品质差的麻剩下来,就搓成绳子用,又或者编成麻袋用。绳子和麻袋的用途广泛,镇上都有一家比较大的麻袋厂,专门生产麻袋和麻绳的。村里很多女人都会去厂里做工,赚些钱贴补家用。
    每年的洗麻季节,大大小小的河沟,都一片臭哄哄。后来,大家就都不种麻了。不知道是因为污染环境,还是因为县城里那些麻纺厂的倒闭。
    然后,各村各镇又全部改种棉花了。以至于,她后来再也没见过种植苎麻了。
    泡了三天,小红就忍不住问:“还没弄好吗?”他看到简初晴已经给他把鞋底和鞋面都做好,就等着麻线来纳鞋底了。衣服他也早就穿上身上了。
    泡好了,麻的最外面那些皮就会很容易掉,然后就可以拿去洗麻了,洗好晒干,就可以拿来搓麻线了。
    这两天他也试着想从自己的贮物袋里拿些其他的东西出来,比如鞋子,但没有成功。也不知道是没有,还是现在没办法拿。
    等到简初晴的麻线制作好,时间已经又过去了七天。而且这批麻的质量也不算好,但搓成细线拿来纳鞋底还是不错的,这种细线比较结实,就是柔软度差了些,并且因为是是直接用手搓出来的麻线,也比较粗。
    用这种麻线纳出来的鞋底子就稍显粗糙了些,上面针距也显得比较大,而且还是用的她用自己异能做出来的特制粗针,普通针穿不了这么粗的针,鞋底子纳好了,简初晴自己试了试,有点硌脚板。
    简初晴觉得不太满意,小红却说:“不怕的,我脚板很厚皮也很粗,不怕硌脚。”
    “那行吧,我把鞋上起来。”简初晴说着拿出早就准备好的鞋面,开始缝合了。
    这个过程还挺需要手劲的,也亏得简初晴现在手劲也大,等一双鞋缝合好,小红就迫不及待的穿上,试着在院子里走了一圈。
    “怎么样?合脚吗?是不是有点大了?”简初晴期待的问。这可是她做出来的第一双正儿八经的布鞋呢。
    这双鞋简初晴是特意做大了点的,因为还得穿袜子啊,而且好不容易做了双鞋,当然是要做大点,多穿段时间嘛。而且她猜测小红还会变大,要是就穿一两回,小红的脚就变大了,这鞋岂不是浪费了。
    “恩,挺舒服的,大一点也没关系啊,系根绳子就好了。”小红笑道。
    “行,给你缝根带子系一下。”简初晴拿过鞋,又在鞋面上缝了两根布带子。
    小红又穿上去试了试,表示系了带子,就很好了。
    “也行,只要你不嫌弃就好。”简初晴满意的笑了。
    第一次试着制作出来的麻线就能用,简初晴就已经很高兴。这表示自己的方法是对头的,再改进一下,以后做出来的麻线的品质就会更加好了。搞不好以后还能利用麻线织出布匹来呢。要是以后真的连布也找不到了,她也不用担心自己会得穿草裙围树叶,当野人了。
    而且她也学会了做鞋,以后不用发愁自己会没鞋穿了。这比鞋可比当初给小孩子的小红做的鞋要正式要精细不少。
    看着这双鞋,简初晴心情比较复杂,她没想到有朝一日,自己居然能真的做出一双手工布鞋来。
    不过再一想,现在的她会耕田种地,还会做家具(竹床竹板凳等竹制品),会纺线(其实是手搓的),缝衣做鞋又算得了什么。这要搁在现代末世之前,她肯定不会想到自己有朝一日,能点亮这么多技能。
    “我现在也算是本领众多了。”她忍不住夸奖了自己一句。
    小红却深表同意,“确实,我再没见过比你更能干的人了。”
    “说的你好像见过很多人似的?”简初晴笑道。
    “我见过的人何止成千上万。”小红嘴快,立马回了一句。这句话一说完,他又后悔了。这不是在告诉简初晴自己的过去吗?
    果然,简初晴连忙追问:“哦,你以前见到的都是些什么人啊?在哪里见到的?你是以什么身份……”
    这问题一个接一个的,听的小红脸都黑了,过了半晌才说:“我都不记得了。”
    虽然这只是个借口,但也成功的阻止了简初晴再追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