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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三十章 曾经的梦中情人过得真差

      叶凡离开了索斯比拍卖行,婉拒了红衣主教弥留塞的邀请,让李焉知联系航线直接回国。
    飞机上,叶凡推说累了,要休息。
    他躺在床上,仔细感受蛊王的变化。
    每一只蛊王都有一丝变化,叶凡研究了很久才发现在三陆冲十二只蛊王共同吞噬了上古神兽的一部分肢体之后,它们之间通过某种玄妙的途径连接,能够共享收获。
    一直到临近天河,叶凡足足研究了将近十个小时,这才发现一只要苏醒的蛊王身体里多了一种细菌。
    这种细菌应该不属于地球,而是来自外太空。可能是陨石带来的,也有其他的可能。
    难道说被诅咒的血钻其实是一枚重达4000克拉的大型陨石?
    叶凡并不知道正确的答案,而蛊王“吃”了血钻里的细菌,似乎多了一些能力。
    没有实战,叶凡也不清楚到底这份能力是什么。
    很多事情都需要时间来研究,叶凡并不像从前要救治楚雪巧的时候一样着急。
    慢慢来,比较快。
    ……
    回到天河,王栋还在迷茫之中。
    一直把他送回家,王栋下车后目送叶凡离开,还是有些恍惚。
    回到家,叶凡按响门铃,沈红妆蹦蹦跳跳的跑出来开门。
    她术后恢复的很好,有叶凡间断行针理气,先天性的肿瘤生长也得到了控制。只不过叶凡一看她跑来跑去,总归有点担心心脏承担的负荷过大。
    不过沈红妆并没有出现叶凡担心的症状,恢复良好。
    “叶凡,回来了。”
    楚雪巧正在练习走路,几天不见,她走路已经顺畅了许多。
    叶凡知道一个病人康复有多难,楚雪巧很有心劲儿,她段时间内就变得像是一个正常人,这里面有太多的艰难。
    “累不累?”
    “不累,出门遇到了什么好玩的么?”楚雪巧笑眯眯的问道。
    坐在庭院里,叶凡细声慢语的给楚雪巧和沈红妆讲这次出门的经历。
    他略去了蛊王“吃”掉被诅咒的血钻的事情,但沈红妆也听得特别兴奋。
    “哥哥!你要被册封大天使?”
    “我不喜欢。”叶凡摸着沈红妆的头说道,“弥留塞凭什么册封我,对吧。”
    “对!”沈红妆年纪小小,但是已经霸气十足。
    楚雪巧很宠溺沈红妆,也算是同病相怜,她把沈红妆抱在怀里,笑着说道,“神殿的邀请,不去不好吧。”
    “再说再说。”叶凡却不在意,那是一个多月以后的事情,到时候楚雪巧要是想出门走一走,去神殿也不错。
    那面还有很多古建筑,的确值得去看看。
    给楚雪巧和沈红妆行针理气,两人恢复的都很好,叶凡很开心。
    ……
    第二天一早,秦连成开车接几人去书店。
    韦华说要来商量点事,有关于出版方面的。他很小心的给叶凡发了一个信息,询问叶凡的意见。
    叶凡知道韦华并不是为了照顾自家的生意,任谁都知道书店只是一个幌子,主要是给楚雪巧玩的。这货是想多接触一下自己,这样的话好处肯定多多。
    对韦华的要求,叶凡并没有直接拒绝,约了韦华来书店。
    楚雪巧对出版倒是很感兴趣,时间临近,她干脆不看书了,在门口来回踱步,等待韦华。
    结果韦华还没到,却等来了一个熟人。
    “雪巧?真的是你?!”一个男人从门口急匆匆的走过,瞥见楚雪巧的身影后犹豫了一下,回头仔细看,确认后惊讶的走进来。
    “王大勇?好久不见。”楚雪巧看见老同学,也很开心。
    他们是高中同学,同年级但却不同班。
    高中时期王大勇给楚雪巧写过情书,也猛烈的追过楚雪巧,但楚雪巧对他不感冒,后来一心系在叶凡身上,也就不了了之了。
    这么多年一闪而逝,王大勇也从高中时候的青葱模样变的成熟起来。
    他穿着一身西装,打着领带,夹着一个笔记本电脑,一副cbd里上班的白领模样。
    “的确好久不见,你这几年去哪了,我给你发信息你也不回。”王大勇感叹的说道。
    他随后看见楚雪巧走路的姿势有些古怪,猜测楚雪巧应该遭遇了车祸,便打住不说不愉快的事情。
    “怎么?你开了一家书店?在咱们天河市最豪华的cbd区开书店,够奢侈的。”
    “嗯。”楚雪巧点头。
    “现在书店的生意很难做啊,网络阅读越来越多,买实体书的人越来越少。只有收藏的时候才会买实体书吧,而且你这里的店租也太贵了。”
    说着,他看见叶凡正在整理书籍,一身朴素的衣服,还背着一个帆布书包,王大勇笑道,“那是你雇的店员?”
    “不,是我老公。”
    王大勇愣了一下,当初不管他如何追楚雪巧都被毫不犹豫的拒绝。现在想起来,还是青春的遗憾。
    这么多年过去了,当初一直被楚雪巧拒绝,他有些不开心。后来不如社会,很多事情也就渐渐的释然了。
    本来早就把楚雪巧忘记,可是看到她的一瞬间,重新勾起了王大勇的回忆。
    他原以为像楚雪巧这么漂亮的女人,而且家室还好,肯定会和天河的其他富豪联姻,找一个有钱的老公。
    怎么可能看得上那么普通的一个穷小子呢?
    他仔细打量了几眼叶凡,衣着普通,还背着一个不合时宜的帆布书包。
    简直太过分了。
    王大勇有些诧异,他回想起来自己这么多年一直努力的辛苦,有些茫然。
    他家庭条件一般,一直很努力的工作,就是希望有所成就,让从前看不起自己的人都懊悔万分。
    你对老子不离不睬,有朝一日老子让你高攀不起。
    但是王大勇万万没想到,楚雪巧竟然没有和天河市的其他大家族的子弟结婚,而是找了一个穷小子……
    叶凡看起来那么普通,尤其是背着的帆布书包,特别刺眼。
    楚雪巧的日子一定不好过,但还是富家小姐的心态,根本不接地气。
    要不然已经沦落到自己开店的程度,竟然还是夫妻店,而且连个店员都没有,要自己搬书。
    唉,人呐,还真是说不好。
    王大勇用怜悯的目光看着楚雪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