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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四章 时机来了

      李小林的老婆红杏死了以后,孙寡妇也死了,他已经很久没有碰过女人了,下面憋得不行。一直在寻找新的猎物。
    兰芳嫂哪儿不能去,因为兰芳已经嫁给了李大牛,李大牛是当兵的出身,那拳头比家里的大锤还结实,上次就给过他一板砖,几乎把李小林砸的脑袋开瓢。
    李小林不敢逗李大牛。这样的男人惹不起,再说自从兰芳嫁给大牛以后,都不怎么搭理李小林了,见到他就躲着走。
    丁香哪儿更不敢去,上次何金贵给了他一箭,他看到丁香就疼。
    他的眼睛寻遍了全村,只有晓霞是最理想的猎物。晓霞忒馋人了,老子不但要日了她,还要娶了她。
    这段时间李小林一直在晓霞的家门口徘徊,像狼一样坐等时机,可惜晓霞家的院墙很高,他的腿又瘸,怎么也爬不上去。
    今天早上,天不亮他就起身了,再次来到晓霞的家门口寻找机会,结果他发现晓霞起的也很早,挂着篮子上了锁,悄悄上了黑石山。
    李小林心里就是一喜,暗暗感叹时机来了。
    一个孤身的女人独自上山,山上豺狼虎豹什么都有,要是被野兽伤了那真是暴殄天物。不如在后面暗暗跟踪,寻机把她奸了。
    李小林想到这儿赶紧回家牵出了毛驴,屁颠屁颠的骑上,一溜烟跟着晓霞的身影上了山。他也装作上山采摘野果子的样子。
    他看到晓霞上了黑石山的小道,一直离开了村子十多里。
    距离村子越远,李小林的心里越是高兴,因为这样会更安全,到时候她喊叫也没人听得到。
    看到晓霞爬上了一座山坡去摘野果子,他就下了驴,将身子藏进了灌木丛里。
    晓霞只顾采摘果子,没有防备到有两只眼睛盯她。她挽着袖子,手腕雪一样的白,伸手去够枝头的时候,上衣的衣襟错开了,露出了一大片嫩白如雪的肚皮,白的耀眼,粉玉一样。
    妈了隔壁的,李大牛真是有福不会享,晓霞这么俊的一个人,他怎么就不娶回家?白白浪费了,浪费在男人的怀里总比浪费在土炕上强吧?
    李小林心里想,如果晓霞一不小心从土坡上滑下来,刚好摔昏过去那该多好啊。自己就可以趁机好好的享受一下。
    正在想呢,机会来了。一个似狼非狼似人非人的怪物果然对晓霞发动了攻击。
    这双眼睛也观察了晓霞很久,从晓霞刚刚爬上土坡开始,他就注意了她。
    这片山石上有个岩洞,何金贵丢失了四年的儿子江给,刚好在里面,他立刻意识到了不妙,觉得自己的领地受到了外来的攻击。“嗷——”地一嗓子,整个黑石山抖了三抖。
    这东西划过一条弧线,从山洞里窜出来,冲着晓霞的身影就扑,与其说跳出来的不如是弹射出来的。他腿一踩洞口的岩石,划过一条优美的弧线,足足射出去十多米远,半空中抓住一颗大树的树干荡了一下,又飞出去七八米远,。
    只是荡了一下,身影已经扑到了晓霞的面前,张口冲晓霞就咬。
    晓霞根本没防备,忽然有个人面狼身的家伙来到了跟前,一身的鬃毛,把她吓得魂飞魄散,一个没留神她:“妈呀”一声松脱了手里的树干,向后一倒就从大树上滚落下来。
    这段山坡非常的陡峭,还好上面的灌木丛很厚,晓霞落地以后落在了松软的灌木上,立刻顺着山坡出溜了下去。从半山腰接着就滚向了山脚下。
    那个怪物好像不是那么饥饿,他没有继续追击,只是对侵袭领地人的发动了攻击。
    他脖子一扬,嘴巴一张,露出了满口狰狞的牙齿,脖子上的鬃毛瞬间乍起。朝天又是一声狂吼,好像是在黑石山宣誓,他才是这里的霸主:“嗷嗷嗷——”
    那声音震慑山岗,在深深的山谷里传出巨大的回声,四周的狼群听到以后全都一起哆嗦了一下。
    这个似狼非狼似人非人的东西就是江给,何金贵的第一个儿子。
    当初阿狼把江给从襁褓里拖出来叼上了黑石山,送给了它的情人小母狼小白。
    他已经四岁了,整天跟狼群生活在一起,他像狼一样觅食,像狼一样爬行,又像狼一样攻击猎物,目前的江给已经彻底沦为了一个狼孩子。
    他的潜意识里一直把自己当做一条狼。浑身长满了鬃毛,而且牙齿狰狞锋利,唯一不同的是他没有狼那样的尾巴。
    他像世界上所有的狼一样,保持着狼的习性,冬天的时候跟着狼群四处觅食,群击猎物,每到春暖花开,就会跟狼群分散,独自寻找小型的猎物攻击。
    他吃生肉,喝生血,将捕获到的兔子和黄鼠活活撕裂,看着他们在死亡中挣扎嚎叫。然后将它们生吞下去。
    他现在已经长大,离开了母亲小母狼小白的怀抱。完全可以自立了。
    这几年小母狼小白跟猎狗阿狼不断的教会他翻身扑咬的技能,在多次跟同伴抢夺的过程中,江给都是大获全胜。
    四岁的江给已经比一般的狼高大得多,他有一个终极的目标,就是一天击败他的外公灰毛狼王,稳稳坐上黑石山狼王的宝座。他期盼着这一天。
    狼群一般不主动攻击人类,这是灰毛狼王给狼群定下的规矩。几次的惨败已经让灰毛狼王彻底的服输。
    灰毛狼王知道,一旦有人被狼群咬伤,下一次何金贵的反扑将是狼族的彻底灭绝。
    它不希望再次见到何金贵的时候是狼群的末日,何金贵是可怕的,也是狡猾的,更是勇猛的。只要何金贵活着一天,灰毛狼王根本不敢造肆。
    四年的时间,狼群从来不敢踏下黑石山,它们死死守着方圆五百里的领地,繁衍后代,日子倒也快乐。黑石山的肥美足以让它们快活一生了。
    江给遵循着灰毛狼王的命令,所以没有对晓霞展开再次的攻击。
    晓霞的身子继续向下滑,向下滑,最终掉在了山脚下,不幸的是她在向下滚落的时候脑袋磕在了一块石头上,轰的一声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她滑下来的位置刚刚好,正好掉在李小林的前面的不远处。
    晓霞遭遇江给的攻击,李小林在山坡下看的清清楚楚。
    俺滴娘啊,那是个什么东西?黑石山上怎么会有怪物?狼不像狼人不像人。
    但是他看着那东西非常的面熟,依稀在哪儿见到过,那个东西的脸盘怎么那么像何金贵?
    现在的李小林顾不得多想,晓霞的昏迷让他激动起来。
    感谢老天,晓霞终于掉下来了,还昏死了过去,这可是个机会,如果不趁机将她咔嚓掉,过了这村儿没这店儿了。
    李小林赶紧扶起拐杖扑了过去,女人就那么倒在草丛里,微闭双眼,她的脸蛋就像初升的朝霞,身子就像一条奔跑在原野上的小鹿。
    女人的衣襟被树枝撕扯了,腿跟胳膊儿都是浑圆洁白。
    李小林觉得一股无经的干渴从喉头涌起,浑身的热血鼓胀起来。
    四周是一人多高的灌木丛,隐蔽的很好,他慢慢凑了过去…………
    李小林抱着那个美好的身子激动不已,他小心翼翼把晓霞揽在了臂弯里,低头亲她的额头亲她的脸,还把女人的一双朱唇放在嘴巴上慢慢品尝……
    晓霞一动不动,但是呼吸很均匀。心跳也很平稳,李小林知道女孩不一会儿就要醒。应该速战速决。
    他就开始撕扯女人……
    他已经一年多没有碰过女人了,自从红杏跟孙寡妇死了以后,他就再也没有尝过女人是什么味道。
    李小林觉得自己的命很苦,他爱过也恨过,如果说他生命中只有一个女人让她激动过,那个人就是红杏了。
    红杏虽然丑,但是很温柔,她有着普通女人没有的那种温存和大度,对李小林照顾的无微不至。嫁给李小林一年,她一直在顺着男人,男人干什么她都在背后默默支持。她还决心为李家生个儿子,虽然肚子里的孩子是刘二赖的种。
    红杏死了以后,李小林难过了很长一段时间,甚至产生过自杀的想法。
    可他毕竟有个老娘,他死了老娘咋办?大雪梨也很可怜的。所以小林就咬着牙挺了过来。
    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好人,也没有绝对的坏人,坏人也是爹生娘养,也知道孝敬。应该说如果李小林不是生在李栓柱家,上梁不正下梁歪,他还是个不错的孩子。
    李小林把晓霞抱在怀里,一种雨过天晴的舒畅在心头荡漾。提上裤子的时候晓霞还没有醒。
    他看看四周没人,就提上裤子,匆匆溜出了草丛,飞身骑上驴提着拐杖走了,那样子很像是八仙里的张果老。
    但是李小林很敬业,临走的时候没有忘记把晓霞的腰带系好,也没有忘记把晓霞的扣子扣好。自己看不出破绽的时候才离开。
    晓霞是太阳下山以前醒的,醒过来的时候阳光斜斜依靠在山梁上,这让她想起了偎依在一起的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