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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九章 我去给你拿武器

      江给怎么也想不到父亲会这么快答应他,他怎么也按耐不住那种莫名的激动跟兴奋。
    赶紧说声:”好,爹,我去给你拿武器。”
    江给跑进了山洞,很快抓起墙上的那杆猎枪,然后摘下了那把坚硬的铁弓,一出山洞就把猎枪扔给了爹:“爹,咱走吧!”
    何金贵没说话,想了想,把猎枪交给了冬梅,说:“闺女,你拿去防身,这个东西我用不着。”
    何金贵说完,背着手,领着阿狼就下了山,江给跟冬梅就跟在后头。
    何金贵走啊走,下了老爷岭,他在阿狼的耳朵边轻轻低语了几声,阿狼一身的鬃毛就炸立起来。开始在地上嗅来嗅去。
    何金贵的眼睛瞬间变得锐利了几十倍,江给的精神也高度紧张起来。
    江给整整追寻了白毛狼王三个多月,每次都是眼看就要成功了,却被白毛狼机警地逃走。他魄力有余,但是智慧不足。
    江给跟何金贵不一样,江给是狼王,非常的勇猛,可他毕竟是个人,没有白毛狼王狡猾。
    多年的饥饿,被人追杀,以及黑石山里的艰苦生活,锻造了白毛狼王无比的狡猾和机警。只要有任何风吹草动,它耳朵一竖,立刻就会逃走。
    敏捷的速度跟机敏的反应头脑,已经成为了它生存的一种本能。
    何金贵当年有本事把江给这个称霸黑石山的狼王抓住,自然也有办法把白毛狼王抓住,江给对父亲的这一能力毫不怀疑。
    猎狗阿狼在前面嗅啊嗅,闻啊闻,一边走一边低着头寻找,很快,猎狗闻到了白毛狼王的味道。
    它的速度快了起来,快步如飞,何金贵跟江给就加快了速度,冬梅在后面跑的气喘吁吁。
    向前走了五六公里的距离,冬梅再也跑不动了,坐在地上呼呼喘着粗气:“江给哥,你走吧,我……走不动了,累死了。”
    江给二话不说,抓起冬梅的衣襟,一下子就把冬梅背在了肩膀上,继续大步朝前走。
    江给也是性情中人,他不可能把冬梅一个人丢在山谷里,虽然他不爱冬梅,可是却非常的喜欢她,他把冬梅当成了妹妹,跟二丫一样。
    冬梅趴在江给的后背上,男人的温度立刻就烘烤了她的身体,觉得浑身暖洋洋的,一股诱人的男人气息扑面而来,冬梅的心就荡漾了一下。
    这段时间冬梅的心里很不好过。
    她上山就是为了找江给,她太喜欢江给了,简直不能自拔,一天看不到江给吃不下也睡不香。
    跟江给在山上的这些天,每天晚上都很主动。扎在江给的怀里取暖。
    开始的时候,江给还躲躲闪闪,一个劲的推她,再后来江给也麻痹了,懒得反抗,就任凭冬梅在他怀里酣睡。
    冬天太冷了,他怕冬梅着凉,这完全是哥哥对妹妹的那种关心,绝对没有任何龌龊的想法。
    冬梅在江给的怀里很不老实,有时候她的小手会不由自主伸进男人的胸口,想解开江给的扣子,可每次江给都拒绝了。
    冬梅的脑海里浮想联翩,她的身体也开始慢慢涨热,觉得呼气急促,一身的热血沸腾起来,往江给的怀里拱个不停。
    有几次他抓住江给的手,都示意江给把她的扣子解开,可江给同样拒绝了。
    她就浑身憋得难受,泥鳅一样在江给的怀里扭曲,浑身上下痒痒的难受。
    特别是那个地方,就像被千万只小虫子咬一样,好想找个东西捅一下。
    这些天,无论冬梅对江给怎么撩拨,江给也燃不起那种爱的情愫,他的心里只有桂花。桂花把他的脑子填的满满的。
    江给也发现冬梅在颤抖,女孩子呼气急促。他是过来人,当然知道那种男女间的事儿,知道冬梅憋不住了。
    其实只要他伸手一揽,就能抱住冬梅的小蛮腰,把女孩子纳在怀里。把头一低就能噙住冬梅的小嘴唇,伸手一拉,就能剥掉冬梅身上所有的衣服,而且冬梅已经等得迫不及待了。
    可是江给每次都忍住了,甚至觉得想想都是对桂花的玷污。
    我喜欢的是桂花,不是冬梅,冬梅……不是桂花。
    冬梅多希望江给哥能跟她亲热一次啊,她还是闺女,没尝过男女间的那种欢爱。
    她在江给的背上,已经彻底醉迷了,把脸蛋紧紧贴在江给的后背上,深深陶醉着。
    江北背着冬梅,脚步丝毫不减,跟着爹和阿狼走在山道上。
    又向前走了二三里,何金贵一抬手,停止了脚步,拉着江给闪身躲在了一块岩石的后面。
    江给问:“爹,咋了?”
    何金贵抬手一指:“看到前面不远处的那条小河没有?”
    江给说:“看到了,那条小河的源头是一个温泉,虽然现在是冬天,可它常年不结冰,我当初拉着狼族的队伍,每年的冬天都在这里喝水。”
    何金贵笑笑说:“对,冬天,只有这个地方的水不会结冰,白毛狼王一定会在这里补充水分,咱们就在这里以逸待劳。”
    江给说:“爹,你的意思是……在这里等,等着白毛狼王出现?”
    何金贵说:“没那么简单,我要活捉白毛狼王,亲手交给你,任你处置!”
    江给说:“好,我要剥它的皮,抽它的筋,拆它的骨头,剜它的心!”
    何金贵又在阿狼的耳朵边低语了几声,阿狼得到主人的命令,噌得扭头就走,直奔山下离开了。
    何金贵让阿狼回家拿兽夹子,他要把兽夹子支在这条小河的源头上,将白毛狼王的腿打断。
    桂花的惨死同样激起了何金贵的冲天愤怒。
    何金贵本来是不想要白毛狼王性命的,它可是黑石山唯一的一条白狼了,稀有的物种。
    可让它活着,怎么对得起死去的桂花,怎么对得起死去的丁香。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何金贵的手段是残忍的,也是血腥的,一个小时以后,阿狼终于回来了。脖子上挂着十多个兽夹子。
    何金贵把兽夹子从阿狼的脑袋上摘了下来。然后踏着积雪走向了小河的源头。
    这里果然是一个不大的温泉泉眼。
    每年的夏天,黑石山的雨水非常的充沛,大雨透过山缝,储存在大山里,那些雨水就会在山缝的深处慢慢汇集,最后形成一条缓缓的小溪,从山缝里流出来。
    大山的内部是恒温,水温总是保持在七八度左右,所以这个地方就形成了一个温泉的泉眼。冬天不会结冰。
    何金贵沉稳老练,脚步很轻,慢慢走到温泉的旁边,将四周的积雪刨开,挖了十多个大小不一的小坑,将兽夹子埋在了里面,然后慢慢将小坑掩埋。外面看不出任何破绽的时候,他才满意地点点头。
    何金贵埋兽夹子非常的有经验,脚步不但要轻,而且要落准为止,就是不能破坏白毛狼王曾经走过的脚印。
    返回来的时候,要用杂草把人走过的脚印用积雪抹平,外面看不出一丝破绽。
    白毛狼非常的狡猾,来到这里一看自己从前的脚印不见了,或者看到陌生大型动物来过的脚印,它立刻就会警惕起来,甚至吓得不敢喝水就会逃之夭夭。
    何金贵把这一切做得有条不紊,一丝不苟,慢慢退回到石头后面。
    江给不得不佩服父亲的老谋深算,最佳的地点,最佳的时间,在最佳的位置埋下了最锋利的兽夹子,白毛狼王只要敢来这里喝水,它必死无疑。
    何金贵不慌不忙,坐在石头的背后拿出烟锅子点上,美美抽了一口。
    冬梅眨着懵懂的大眼问:“金贵叔叔,白毛狼真的会来吗?”
    何金贵点点头:“放心,会,不出一天的时间他就回到,而且是疲惫不堪来这里喝水。到时候,有我,有江给,有阿狼,三面截击,它插上翅膀也跑不掉。”
    何金贵非常的有信心,这种信心让他的表情显得非常的平淡。
    黄昏,山林里笼罩着一层薄薄的雾霭,背后是高耸入云的山峰,前面是被大雪覆盖了半个月的草滩,一条清泉叮叮淙淙从不远处流过。
    何金贵,江给还有冬梅隐藏在一块扇形的岩石背后,夕阳把他们的影子拉得很长。
    他们从中午起就爬在这里了,一动不动地等了好几个小时。
    何金贵已经算定白毛狼王傍晚时分一定会来这里喝水,这是黑石山方圆五百里唯一不会在冬天结冰的温泉。而且是白毛狼的必到之处。
    他们潜伏的位置不错,既背风,又居高临下。
    全世界的狼都有一个共同的习性,在严寒的冬天集合成群,平时单身独处。每年的春天就会解体化整为零,散落在方圆五百多里连绵不断的大山里。
    现在的白毛狼王已经比不得从前了,它的身边没有一个伙伴,因为其它的狼在八年前,就被江给用巧计杀光了。
    它孤独,寂寞,满怀仇恨,却找不到地方诉说,而且现在的黑石山食物及其的短缺,生活十分的艰难。
    有时候何金贵觉得,白毛狼王真可怜。没有朋友,没有亲人,那滋味真是不好受,简直生不如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