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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3 章

      朗熠说完就迈开腿大步地往前走。
    白绒绒抱着保温壶,吧嗒吧嗒地一路小跑着跟上:“朗熠你这是要去哪里啊?是去上晚自习吗?对了,你下午干嘛不去上课?还有,奶奶一个人在家没事吗?”
    朗熠转头凶凶地瞪着她:“你怎么这么烦,听不懂人话吗?我叫你不要再管我的事了,明不明白!我警告你啊,别再跟着我了,不然后果自负啊!”
    白绒绒不由自主地往后缩了一下,明显是被他凶巴巴的样子给吓到了,可是紧接着她又追了上来,小声问:“朗熠,你是不是要去打架啊,你之前说让那人等着,你是要去打她吗?”
    朗熠不说话,加快了脚步。
    白绒绒猛地冲了上去,拦在他的面前,双手张开,板着小脸,严肃地说:“我不许你打人。”
    朗熠看了一眼她纤细的手臂,一边还可笑地挂着一个摇摇晃晃的保温壶,居然还以为她可以拦得住他。
    朗熠冷笑:“你是我什么人,凭什么管我。”
    “我……,反正我不让你去。”
    朗熠双眼微眯,透出危险的光:“你这是在帮那个人吗?”
    “才不是!”白绒绒大声说,大概是因为害怕和紧张,小脸蛋涨得红扑扑的,“打人是犯法的,会被警察抓去坐牢,要是你被警察抓了,那奶奶怎么办?”
    朗熠一愣,似乎是没有想到她想问题的角度如此清奇:“这么说你这是为我好?”
    “当然啦,何况,对付那种人,哪里用得着你亲自出手啊,已经有人帮你教训了他们了。”
    “有人?”
    白绒绒知道自己说错话了,连忙找补:“就是老天爷啊,你看,连老天爷都知道你受委屈了,所以帮你出气了呢!你就别为了那种人脏了手了。”
    朗熠并没有想太多,毕竟王富贵家里被水淹和被火烧是在他们离开之后很快就发生了的,而且还查不出任何人为的痕迹,不可能是有预谋的报复,只能认定为意外。
    他的语气放软了些:“我不去打人。”
    白绒绒这才放了心,继续跟上他的脚步:“那你现在是去哪里啊?去上晚自习吗?我跟你一起去。”
    “我也不去学校,你别再跟着我了,我好心给你一个忠告,别跟我走得太近,不然你在这里找不到朋友的。”
    “有你就可以了啊,我不需要别的朋友。”
    朗熠的语气又冷峻起来:“可是我不需要。”说完之后,他没有再搭理白绒绒,脚步走得更快了。
    而且他去的方向跟学校是两个完全相反的地方。
    可是不管他怎么走,那个小小的身影还是如影随形地跟在他的身后,朗熠有些烦躁,忍不住想要凶她几句,可是每次一转头,都能对上她用可怜兮兮的被遗弃的小狗一般的眼神巴巴地看着他。
    目光对上的时候,她明明很害怕的,可是只要一看到他回头,她的眼底就会闪现惊喜的火苗,努力地朝他笑。
    朗熠那些伤人的话就突然说不出口了。
    算了,她爱跟就跟着吧,反正他是打定了主意不理她的,看她能坚持得了多久。
    白绒绒一直跟着朗熠到了他工作的地方。
    这是一个大排档,占据了福慧寺旁边的广场上很大一片地方,是一个四面敞开的大棚子,里面摆满了塑料桌椅,这些桌椅都用得有些年头了,油腻腻地沾染着擦洗不掉的黑色污渍。
    在最外围的入口处竖着一个灯箱招牌,上面写着胜记大排档几个大字,旁边还有竖排的小字,烧烤、炒菜、冰镇啤酒。
    大排档要到九点多人才会开始多起来,不过这会儿各种准备工作都要开始做起来了,朗熠把袖子一卷,立刻开始熟门熟路地干起活来。
    西寺街扛把子朗熠大佬,一不坑蒙拐骗拦路打劫,二不收小弟占地盘收保护费,钞票不会凭空从天上掉下来,也是要老老实实自己打工挣钱养家的。
    每天晚上七点到次日凌晨两点,朗熠都会在这家胜记大排档打工,老板胜哥为人大方,给钱大方而且从不拖欠工资,更重要的是,每天收摊以后,当天没卖完的各种肉类食材,他都会全煮熟了当员工宵夜。
    胜记生意很好,但真正干活的也就四个人,胜哥夫妻俩,朗熠,另外还有一个年轻的女服务员。
    老板胜哥是大厨,老板娘点菜兼收银,女服务员负责端盘子,朗熠打杂。
    这个打杂的意思是啥都得干,必须随时眼观六路耳听八方,谁忙不过来了就赶紧顶上,端盘子、收拾碗筷之类的杂活就不用说了,关键时刻灶上也能当个人使,炒个米粉、田螺什么的,不是老熟客都吃不出来不是胜哥本人的手艺。
    夜市开始之前还得做厨房小工,各种备菜都是他的活儿,快收摊的时候后厨那堆脏碗筷,也得洗干净了才能走。
    可以说,从一开始上工到最后离开,整个人都得像个陀螺似的连轴转,基本上没有能停下来歇口气的时候。
    即使是这样,朗熠还是很喜欢这份工作的,因为只有在这儿,他才能大口大口地吃上肉。
    平时他挣的钱几乎都用在奶奶的医药费上了,在吃的上面很节省,菜里能有一丝肉腥解解馋就很不错了,但朗熠真的是太馋肉了,他从小就爱吃肉,对他来说,不管什么蔬菜都寡淡得很,没滋没味的,肉是这个世界上唯一好吃的食物。
    小时候,他想吃肉想得狠了,连自己的手臂都咬出血来过。
    除了肉,其他的东西吃得再多,都永远不会有饱足感,胃里永远都是火烧火燎,饿得百爪挠心的感觉。
    直到来了胜记大排档之后,才真正过上了能吃肉吃到饱的日子。
    朗熠有时候觉得,胜哥其实是故意的,大排档每天的菜都是胜哥负责采购的,他算得很准,每天卖到最后,剩下的肉菜,份量都相差无几,刚好够他们这几个人吃一顿宵夜的。
    胜哥常年守着灶台养出了一个厨师肚,用他的话说,闻油烟都闻饱了,所以不怎么爱吃肉,老板娘和女服务员说是要减肥,也不吃,真正吃肉的,其实也就是朗熠一个人。
    光就冲着每天这一顿肉,朗熠也乐意勤快地干活。
    当然,对胜哥来说,也是十分划算的,不仅仅是因为朗熠干活麻利,一个人能当三个人使,更重要的是,做宵夜生意的,总免不了会遇上顾客喝多了冲动闹事的情况,有朗熠在就不一样了,他能镇得住场子。
    只要有他在,附近的社会青年小混混,就没有哪个敢在胜哥的档口上借酒闹事的。
    可是今天,谁都看得出来,朗熠有点儿心不在焉。
    穿羊肉串的时候,锋利的竹签子扎了好几次手。
    胜哥嘴里叼着烟调笑:“哟,这是怎么啦?春心动了想姑娘啦?”
    老板娘撞了撞他的手肘,抬了抬下巴示意他往外看。
    胜哥抬头看了一眼:“哎哟,还真是想姑娘呀!”
    那边站着一个漂亮的小姑娘,怯生生的,想进来又不敢的样子,可目光一直跟着朗熠转来转去,就没停过。
    “这哪来的小姑娘啊?”老板娘说,“像只小白兔似的,待会那帮饿狼来了,怕不是得把人撕得渣都不剩啊!”
    她嘴里的那帮饿狼,自然是每天晚上在别处讹了钱就来喝酒吃烧烤的那帮小混混了。
    这小姑娘一看就不是混迹这种地方的,一身纯良,是正经人家娇养出来的宝贝姑娘,真让她遇上那些小混混,得吓得哭出来。
    胜哥勾勾手指头把朗熠叫过去:“去,趁着客人都还没来,把小姑娘叫进来,请人吃几串烧烤,然后把人好好地送回家去,再不回去,人家里该担心了。”
    朗熠面色冷淡:“不用管她,待会无聊了她自己会走。”他们是不知道这小姑娘的粘人程度,狗皮膏药似的,他还没搭理她呢,就已经赖着不走了,要是再给她点好脸色看,那岂不是粘得撕都撕不开了。
    “那万一人就是不走呢?”他们又不是没见过,那些痴心的小妹妹对朗熠是有多疯狂。
    到了胜哥这个年纪的人是理解不了的,十几岁的小姑娘为什么就是喜欢那种性格冷硬、暴戾的不良少年,特别是朗熠这种长得帅气,又对她们爱答不理的,更能让她们疯狂!
    “爱走不走,跟我有什么关系。”朗熠冷漠地说,转身继续干活。
    话虽是这么说,可是谁都看得出来,这姑娘在朗熠心里跟平时那些经常纠缠他的小太妹不一样,他明明就是担心人家的,说是认真干着活儿,可眼神时不时都会往那边瞟一眼。
    看见人还在那儿,似乎会安心一些,可是眼底又有按捺不住的不耐烦。
    白绒绒一开始还以为朗熠是要来这儿吃东西呢,看了一会儿才明白,他好像是在这儿打工啊!
    看他这熟练的样子,在这儿打工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