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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8章 最喜欢夫君了

      沈正凌红着耳朵尖,假装不在意的说道:“嗯,只是运气好,刚好碰见老虎和野猪,就顺便猎回来了。”
    初一初二初三心里疯狂呐喊:才不是这么回事儿!
    虽然这野猪和老虎都是自己撞上来的,但是,这并不能改变你本来就是冲着打老虎的目的进的山,才不是像你说的那样,什么顺便猎回来的!
    然而,他们心里再怎么狂喊也没用,顾元元又听不见。
    顾元元冲着沈正凌笑:“运气也是实力的一部份呀。”
    “再说了,就算遇到老虎和野猪,那也要有本事把它们猎回来才行啊。”
    “所以说夫君真是太厉害了。”
    同时遇到老虎和野猪的概率,和走在路上捡到银子的概率也差不多,而能够毫发无伤的把它们全猎回来,更是比捡到金子的概率还低。
    大部分猎人遇到其中任何一种,运气不好的,就得把自己的小命交代在山里。
    所以顾元元这话说得特别真心实意,正是这种直白而热烈的赞美,让沈正凌心里发热,光是听着,就油然生出一种自豪,热血的感觉来。
    这一幕落在院子外面看热闹的村民们眼里,大家心里不由“啧”的一声。
    难怪顾元元能把沈正凌拿捏得死死的。
    看看人家,多会说话?
    说出来的话又体贴又好听,足以让男人的虚荣心得到满足。
    每天面对这样的赞美,男人不努力负起责任来,都对不起自己的男子汉气概!
    难怪沈正凌自从娶了媳妇之后,整个人就变了,有这样又美又娇、又会说话、在外面给足男人面子的媳妇,谁受得住啊?
    换了他们有这样的媳妇,也一样是要由着、惯着、宠着的。
    边上人都能心生这种感慨,更别说沈正凌这个当事人。
    面对顾元元的笑靥如花,沈正凌心头火热。
    这么多天不见,思念特别强烈。
    人真的很奇怪。
    以前,没成亲的时候,沈正凌去山上打猎,一走就是大半个月,既使没进深山,他也不愿意回到老沈家那个冷冰冰的地方,情愿躲在山上,随便找地方休息。
    若不是要回去看沈宝儿和沈正则,沈正凌根本就不会想到要回去。
    但是现在,他刚进山的第一天,思念就排山倒海,铺天盖地。
    说句不怕丢脸的话,他当时,差点就想直接回家了,真是费了好大的劲才忍住。
    后来的每一天,思念一天强烈过一天,到最后,早已无处安放。
    也就是他一向端得住,大部份时间都是面无表情示人,所以,才没被初一等人看出来。
    现在,顾元元就在眼前,沈正凌特别想抱住她。
    只是……想着自己这几天满山遍野钻林子,如今一身的汗味,沈正凌攥了攥拳头,忍住了。
    七月天气炎热,打回来的猎物得赶紧分解处理,不然很快就会变质臭掉。
    虽说家里有冰,能让猎物保鲜,不会变质,但沈正凌觉得,还是低调点好。
    冰这种东西,平时家里吃点、用点,只是不出去到处宣扬,不算太打眼,村里人最多觉得他们家赚了不少钱,都用得起冰了。
    可老虎和野猪加起来两千多斤,村民们看着抬回来的,要把这么大的猎物保鲜,得用多少冰?
    还不得让人怀疑啊?
    再说了,沈正凌特意上山去打老虎,本来也是为了用来卖钱的。
    早点卖出去,早点完事,还能省下来不少冰。
    沈正凌让初一他们几个先把老虎和野猪收拾出来,特别叮嘱他们,记得要把虎皮完整剥下来,这是留着冬天的时候给顾元元当垫子用的。
    虎胆、虎鞭和虎骨完整取下来,都是上好的药材,直接卖给药房,哪一家都收。
    另外,虎肉也具有很好的医用价值,总之老虎一身都是宝。
    初四、初五两人也来帮忙。
    沈正凌对顾元元道:“娘子,你站远点,他们在处理猎物,小心别把血水溅你身上。”
    顾元元对那头野猪是不甚在意的,对这头老虎却稀奇的不得了。
    她站在边上看着初一他们处理老虎,不太愿意挪动脚步。
    听沈正凌说让她离远点,顾元元转头,眼神亮晶晶的看着他,说:“夫君,我想要老虎嘴里那两颗虎牙。”
    “好!我去给娘子把虎牙取来。”沈正凌应着,亲自动手,去把老虎嘴里那两颗虎牙取下来,清洗干净以后递给顾元元。
    顾元元欢天喜地的接过来,眉开眼笑的说道:“夫君真是太好了!”
    “最喜欢夫君了!”
    在顾元元的上辈子,这句话只是在心情很好的时候,一种表达愉快的方式。
    但是在这个时代不一样。
    在这个内敛含蓄的时代,喜欢什么的,从来都不会轻易诉诸于口,而是深藏心底。
    即便是情到深处,想要表达一下浓烈的感情,也几乎不会在大庭广众之下,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就把喜欢这样的字眼脱口而出。
    顾元元无意中沿袭了前世的表达方式,说者无心,却架不住这个时代的人,听者有意。
    院子外面看热闹的村民瞬间沸腾了。
    沈正凌的脸色更是“轰”的一下爆红,从脖子一直红到耳朵尖。
    娘子真是太热情了!
    果然,娘子心里是喜欢他的,这才几天没见,就已经迫不及待的、当着众人的面,说喜欢他!
    俗话说,小别胜新婚,这句话果然有道理。
    娘子以前,可从来没有说过喜欢他的话呢!
    沈正凌原本还想着,这次进山的时间会不会太久了点,下次要不然就不进山了,如果要进山,也争取在三、五天之内回来。
    可是现在看来,在山上多呆几天也不是没有好处的:既能打到想要的猎物,还能因为分别而增进感情。
    就是对他来说,在山上的日子思念成疾,当真是甜蜜的煎熬。
    沈正凌红着脸,咳了一声,轻声说道:“娘子的心意我知道。”
    “这话,娘子以后不要在外面随便说了。”
    喜欢他这件事,完全可以关起门来慢慢说给他听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