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担心找不到本站?在百度搜索 PO18脸红心跳 | 也可以直接 收藏本站

分卷(16)

      绝世放羊娃,我相信你,鹤归!
    第28章
    鹤归蹙起眉头,深思良久,陌陌觉得叫什么名字比较好?
    林阡陌:你看着起呗,宠物的名字话,从形象颜色都可以,比如你看这头羊,它是不是又大又白!
    白?
    鹤归的眼睛亮了亮,我可以叫他大白吗?
    都说了是你的羊,自然是你做主!林阡陌摆摆手,不过你确定叫大白了吗?
    本来已经下定决心的鹤归犹豫了一下,觉得自己背后这样编排好友会不会不太好,那我再想想吧。
    行啊,咱们又不急。林阡陌又无聊地躺倒在草地上,旁边王乐乐小姑娘拿着青草在喂头羊,咯咯笑个不停。
    而鹤归正盘膝坐在另一边,高大威武的头羊乖乖地半跪在他旁边,他随手摸了摸头羊的角,从草地上挑选着些许带着小花的野草,一点一点神色认真地编织起来。
    他似乎很擅长这个,那些杂乱无章,奇形怪状的草叶被他妥帖地收拢在内里,各种颜色的小花则整齐地盛开在外侧,正是一副美好的春日盛宴。
    花冠一点点在他手中成型,簇簇密密的小花精致而小巧,和林阡陌曾经看到的不太相同,却别有一番风味。
    尤其是鹤归仔细地摆弄着它们,神色认真而专注,不管是常在陌生人面前虚假的冷漠,还是熟悉之后就会发现的呆萌与不知世事,此时的他简单而纯粹。
    林阡陌将手臂横在头顶,遮挡住渐渐升起的阳光,他微眯起眼,欣赏着这一副难得的美景,感叹当真是美人配鲜花,越看越越好看。
    就是这花太过单薄了些。林阡陌咂咂嘴,突然感叹道。
    鹤归毕竟是个国色天香的大美人,乡野小花虽然也别有风味,到底不适合他。
    如果非要说的话,大概是只在飞雪中绽开的白梅,才是最符合的吧?
    寒梅傲骨,与这世间的花朵都不一样,在寒风中矜持地生长,却又开得娇娇小小,不过拇指般大,总让人忍不住担忧保护。
    给你。
    林阡陌正出神地想着,就见头顶投下一片阴影,一个精致的花冠突然闯进他的视线。
    而那个人,不知道什么时候跪坐在了他的头顶,明媚的阳光从他身上洒下,将他整个人分割成两半。
    一半在黑暗里,一半在光明里。而无论是黑暗和光明,他都只注视着你。
    林阡陌的心突然狂跳起来,一种热烈的感情在心底蔓延开来,奇怪的是,它并不青涩。反而,反而像早已酿成的美酒,却因种种无奈被深埋掩藏,不见天日,但这不但没有折损它的劲力,还让它更醇香,更迷人。
    给你。鹤归奇怪地把花冠往前递了递,不喜欢吗?
    林阡陌的脸突然热了起来,耳垂染上红晕,他感到了不自在,坐起来别扭地扭过头,你干嘛给我?不是给乐乐的吗?
    他还以为是编给乐乐的呢,毕竟小姑娘都喜欢这个。而按理说,他一个大男人,是怎么也用不着的。
    他现在本也该对鹤归的举动谈不上喜欢,甚至该有几分不悦。但萦绕在心底的,只有温柔的欢欣和期待。他紧紧看着鹤归的眼睛,等待着令他心跳个不停的回答。
    可你一直看着啊!鹤归不假思索地说道。
    林阡陌的心一下子冷了下来,他默默地看着鹤归,刚才的脸红耳热好像都不存在了一样,好像是为了找回刚才自作多情丢掉的脸面,他呛声一样开口:我怎么可能会喜欢这种东西!
    话一说完,林阡陌就后悔起来,不仅是这样的举动太像一个闹脾气的小孩,更是因为他知道鹤归的性格,他能知道什么啊?
    我林阡陌想要开口,遮掩一样想把刚才的事情带过去,就感到头顶微微一重。
    本来就是给陌陌做的,陌陌不喜欢也要喜欢!理所当然地声音在他耳畔响起,却让他丝毫生不出不喜。
    鹤归温柔地看着他,把手中的花冠好好往下按了按,又仔细整理了一下,才满意地收回手,神色认真地看着林阡陌。
    而且,陌陌戴这个好看。
    林阡陌怔怔地看着他,原本已经平静下来的心湖终于又泛起了波澜。而这一次,更彻底,更浩荡,它从最深处掀起了浪潮,将湖面搅动的翻天覆地,再也没有平息的可能。
    而他也不想平息。
    第29章
    鹤归坐在地上,有些不明白地看着前面近乎落荒而逃的身影,挠了挠脸颊。
    他捧着手中漂亮的花冠,陌陌还是不喜欢吗?
    正当他失落的时候,原本已经大步离开的林阡陌突然又折返回来,红着脸从鹤归手中把花冠夺了过去,动作却小心翼翼,捧着花冠快速离开了。
    鹤归愣愣的看着空荡荡的手,陌陌这是喜欢,还是不喜欢呢?
    转眼林阡陌已经回来了一个月,地里的蔬菜已经生长的欣欣向荣,一眼看上去就是绿油油的一片,偶尔会有几个鹅黄的身影,放在一起分外和谐,十分好看。
    林阡陌在地里转了一圈,满意地点点头。
    这么好的一片地,可算不用被虫子祸害了。
    前几天林阡陌去田里,本来是怀着好心情,结果就发现他好好的地里生了许多虫子,个个身宽体胖,显然十分精神。
    林阡陌冷着一张脸,从菜叶上揪下一片叶子,愤愤地踩死,原来灵泉水不仅养蔬菜,还招虫子啊啊啊啊啊!
    那几天林阡陌都愁死了,他不想打农药。要知道,真正顶级的蔬菜,不仅味道要好,而且要对付那些有钱人的品味,健康绝对不能落下!
    更重要的是,他既然是准备和赵凌和他女朋友别手腕,这样的蔬菜压根儿无法强势碾压他们!
    最后无奈之下,林阡陌买了几百只小鸡,放养在了田里。不怪他担忧,要知道,小鸡不仅喜欢吃虫子,但它也吃蔬菜呀!
    好在,他们家鹤鹤再一次展现出了自己非凡的能力。
    那一只只小黄鸡在鹤归手里简直乖得不得了,要往东绝对不往西,要吃虫子就绝不吃蔬菜,要回鸡圈就立刻回去,简直跟听得懂人话似的。
    就连村里同样养了十几只鸡的赵婶,每次看到都啧啧称奇,一脸长了见识的模样。
    林阡陌嘴上谦虚着说哪里哪里,回头就给鹤归加了餐,鸡鸭鱼肉一样不缺,做了满满一桌子的菜。
    鹤归:大妖怪的威压就是那么好用!
    骄傲脸jpg.
    林阡陌一边满意地挎着菜篮子,一边畅想着美好的未来。等将来他报了仇,有了钱,再,咳咳,再把某个呆瓜拐到手,生活可以说十分美满了,也不枉他重生一次!
    他转悠了一圈,最后在菠菜那一片地停下了。他今天来最重要的一件事,就是要来看看这菠菜怎么样了。
    菠菜种的比较早,现在差不多快有二十来天了,已经快成熟了。
    它是成熟的比较快的蔬菜,一般种下去一到两个月就可以丰收,现在地里的菠菜水嫩嫩的,手一掐上去,就是一个印子。
    或许是因为用了灵泉水的原因,这菠菜比预期的要大很多,而且颜色青绿鲜艳,看上去就很好吃。
    不过林阡陌比了比个头,遗憾地想,怕是要再长两天才行。
    蹲下身子,林阡陌从地里挖了一小把菠菜,准备试试味道。现在的菠菜太嫩,其实并不是最适合入口的,再长些日子,等菠菜彻底长成,不论是炒菜还是煮汤,除了青菜的清新味道,还有菠菜特有的回甘,那时才是最好吃的。
    当然现在也不错,小菠菜嫩,过水焯一遍,用料汁一拌,也是很好的一道菜。
    不过林阡陌不怀好意地笑笑,想到家里那个看到青菜就苦瓜脸的家伙,他又默默多挖了一把。
    唔,他当然不是故意欺负鹤归,成年人也是要多吃蔬菜的嘛,这样身体才会健康。
    林阡陌哼着小曲,心情很好地挎着篮子回了家。
    从侧门进去,就看到王意顺正坐在石凳上喝茶。
    林阡陌一挑眉,你怎么回来了?
    为了打官司方便,这段时间王婶一家一直待在城里,王意顺担心吕岩会趁他不在使阴招,也很少回来。
    王意顺放下杯子,嘿嘿一笑,这不事情快解决了,我回来给你报个喜吗?
    林阡陌心中一动,把菜篮子放下,成功了?
    王意顺干脆地点点头,如果没有意外的话,我姐她们也快回来了。
    吕岩的话,大概会判个几年,但多不到哪去。王意顺笑笑,脸上带着疲惫,我请的律师说,最多五年。
    比我预想的好多了。林阡陌拍拍他的肩膀,放宽心,别想太多。
    我知道。王意顺靠在身后的大树上,伸出手挡着眼睛,看着从树叶间垂落的缕缕阳光,我只是不甘心,就那么便宜了那个家伙。
    现在能判这个结果,还是因为我姐没有和他结婚,而且之前昏迷不醒那么久,虽然是玉佛的原因,但算在了吕岩头上。
    其实律师还安慰我说,如果结婚了,那就是家暴,估计最多也就判个一两年,现在的结果已经很不错了。他慢慢地叙述着,可我还是不甘心,我姐这么多年过得那么惨,十几年都毁在了他手里!
    林阡陌沉默,他转过身,倒了一杯水给他,顺子,以后怡美姐会过得更好,不是吗?
    对!王意顺接过杯子,一仰头喝了下去,像是喝酒一样,以后当然会好好的!
    他会让他的姐姐,比所有人都过得更好!
    林阡陌又拍拍他的肩膀,就拎着菜篮子进了厨房。现在不适合他打扰,让顺子独处一会儿才好,他相信,发小会想明白的!
    等林阡陌从厨房里出去,果然发现王意顺已经恢复平静,正翘着二郎腿,坐在那里吃花生豆,就着旁边的清水。
    林阡陌嗤笑一声,你这是把水当酒喝呢?
    王意顺看他出来,赶紧放下腿,咂咂嘴,还别说,你家这白开水有一股甜味,喝着还挺舒服的!
    林阡陌暗暗翻了个白眼,废话,家里的水都被他兑了不少灵泉水,味道能差吗?
    鹤归在屋子里吗?你过来的时候他在不在?林阡陌回头看了看后面的屋子,没见着人影,随口问道。
    平日里他一回来,那家伙就出来接他,今天哪儿去了?
    王意顺:我过来的时候他在,还和我说了一会儿话,不过没过多久手机就响了,去屋里接电话去了,差不多有半个小时了吧?一直都没出来。
    林阡陌皱皱眉头,半个小时?鹤归有那么好关系的人吗?平日里都没听他说过。
    诶,小陌,你还住在这里啊?王意顺突然凑过来,贱兮兮地捣了捣他的胳膊。
    嗯我这不是没地方住吗!林阡陌不自然地笑笑,也顾不得刚才心里的不舒服了,急忙开口道。
    我才不信!王意顺摇摇头,一脸我明白的眼神晃悠着脑袋,你从小就不喜欢给人添麻烦,我妈借一点钱你就急哄哄地要还,怎么可能会一直借住在别人家里?
    我这不是和他是合作伙伴,住在一起方便些!林阡陌镇定地说道,手心里生出来许多汗。
    嘿嘿,就算你不说,我也知道你为什么留下来!王意顺往嘴里扔了颗花生豆,一脸自得的说道。
    你不就是看上人家
    林阡陌的心一瞬间的停顿,指甲无意识地陷进掌心,终于来了吗?
    的房子吗!
    林阡陌原本紧张的心一下子放松下来,他面无表情地看着王意顺,放在背后的手咯吱咯吱握了起来。
    我看中什么房子了?
    王意顺完全没有察觉到隐藏的危险,他大大咧咧地揽过林阡陌的脖子,一副这有什么不能说的样子,别说你了,我小时候不也是贼喜欢这个宅子,你说这住进去,多有那豪门大家的气派!
    他拍了拍林阡陌的背,感叹道:唉,还是你小子和它有缘分,能体会一下大少爷的生活。
    林阡陌:呵呵。
    他用力把王意顺的胳膊拿下,这笔账,他记下了!
    诶我说,这么大的房子,你们住得完吗?
    没看见只开着个侧门吗?林阡陌没好气地道,这个房子大,除了刚来那一天,正门开着外,其他的时候都只开着连着厨房的侧门,他和鹤归也是一起住在靠近侧门这边。
    你这个大少爷当的不完全啊
    林阡陌翻了个白眼,不想搭理他,起身道:我去看看鹤归在干什么。
    去吧去吧,我正好去要去看看乐乐。诶,中午多做点,我带着乐乐过来。
    林阡陌摇摇头,没有再搭理他,往里面走去。
    他是在和谁打电话,这么长时间
    鹤归端着碗,小口喝着绿豆汤,你有事吗?
    依旧是那个躺椅,白蔹整个人都窝在里面,他打了个哈欠,那什么玉佛的事有消息了,过不了多久研究所应该就会把消息告诉你,你不用惦记了。
    鹤归点点头,把喝完的碗放在一旁,我也没惦记。
    白蔹看着他,突然冷笑出声:不惦记,你留着那个破玉佛干嘛?鹤归我告诉你,现在不比当时,这烂摊子有人管了,你别在搅和在里面,到时候什么好处都落不着,还惹得一身腥!
    嗯嗯,我知道的。鹤归低着头,心不在焉地应着,研究所很好,我相信他们能把事情解决。
    我只不过是对魔气比较敏感而已,你不要想太多。
    白蔹摇摇头,嗤笑出声:算了,我管你干嘛?
    鹤归慢吞吞地开口:也别这么说
    行了!白蔹不耐烦地打断他的话,我只是替他们捎个话,随便你怎么办!
    鹤归无辜地眨眨眼,觉得这朵白莲花的别扭性子,再来一千年也改不了了。按照人类的话怎么说来着唔,好像是傲什么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