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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21)

      把自己遇到的困难一五一十地告知了研究所,电话对面的负责人不停点着头,然后建议他可以去妖言惑语网站看看,实在他们再帮忙想办法。
    鹤先生,对面的研究员苦着一张脸,却只能在上司的威逼下乖乖和这位大佬通话,您的事业并不只是您一个妖的,听说您还有个普通的人类合作伙伴?研究所贸然出手,很可能会把您的朋友牵扯到一些麻烦事中。
    鹤归刚想说幼崽不是个普通的人类,却在听到后半截后只能默默闭嘴。
    那个鹤先生,您还在吗?研究员咽了口口水,小心翼翼地问道。
    在。鹤归闷闷不乐地回答,觉得自己受到了打击。
    可他也没办法去为难人家研究所,虽然他知道如果自己强求的话,研究所大概率会帮他解决所有事情。
    鹤先生,那您还有什么事吗?研究员深呼一口气,胆战心惊地问道。
    大佬不会生气了吧?不会一个控制不住就要拆了他们研究所吧?
    研究员苦着一张脸,也不是他们不愿意帮忙,实在是最近经费紧张,没办法只能硬着头皮拒绝。
    说什么顾虑合作伙伴是人类什么的,当然不是真的。毕竟妖怪要在人类社会扎根,肯定要和人类相处交往,争取打作一团,这才是他们研究所的目的嘛!
    可是现在却不行了,因为,因为那些妖怪太能作了,研究所已经一个硬币都没有了!
    按理来说,研究所身为国家神秘侧的一把手,又兼之研发各种神秘武器的重任,经费一向充足,似乎落不到这样的窘境。
    但现实却不是这样自从研究所出台了鼓励妖怪再就业,走向人类社会的政策后,事情就一样了。
    研究所的本意是好的,但他们低估了这些基本上没去过人类世界的妖怪的惹祸能力一想到最近几个月跑前跑后差点累死的收拾烂摊子之旅,研究员就恨不得瘫倒在地上,再也不起来。
    目前唯一成功的再就业对象,还是那个自己感兴趣进了娱乐圈的大妖白蔹。至此之外,其他扶持对象无一成功。
    所以现在,就算研究员再怎么不愿意,也只能战战兢兢地拒绝了。
    没事了。鹤归低落地回道,勉强打起精神来,那没事了,你先忙吧。
    本来以为可以给陌陌帮上忙的
    研究员松了一口气,那个,其实鹤先生您真的可以上妖言惑众网站看看,说不定能帮上忙呢?
    当然我们研究所也会帮忙想办法,鹤先生请放心!
    好。鹤归点点头,那再见。
    他踢了踢床单,失落地从床上下来,不知道该怎么办好。
    手机响了一下,他拿起来一看,是研究员发过来的网站,应该就是那个妖言惑语。
    鹤归无聊地把手机扔在一边,懒得打开看看。他坐在窗边,看着天色一点点变黑。
    陌陌怎么还不回来啊?
    咔嚓
    鹤归猛地抬起头,欢喜道:陌陌,你回来了?
    林阡陌点点头,走了进来,怎么样,还有哪里不舒服吗?
    没有了,我很好啊。鹤归偷偷瞄了幼崽一眼,确定他神色正常,才安下心来。
    白蔹说的果然没错吗?陌陌只是尴尬而已,不是,不是他想的那样
    我明天要去外面卖东西,你要去吗?林阡陌把自己摔倒在床上,去仓库整理了几百斤蔬菜,虽然都是他提前放在空间里的,但还是把他累了个半死。
    至于带鹤归一起去忙的事,他虽然犹豫了半天,但还是决定带他出去。虽然他也想让鹤归好好休息,但让他一个人待在酒店一天,他也不放心。再者,去外面摆摊也累不了鹤归什么,到时候就给他找个椅子,让他去旁边坐着就好了。
    当然要去!鹤归毫不犹豫地回答,殷勤地倒了杯水,然后把零食都拿了出来,你吃。
    幼崽累坏了,要好好吃些东西歇歇。
    林阡陌好笑地看着他之前拿给鹤归的东西,无奈地说道:你可真是会借花献佛啊!
    鹤归:无辜脸jg
    等到了第二天,早上五点。
    林阡陌把还困着的鹤归摇醒,该起来了。
    鹤归打了哈欠,乖乖地起床换衣服,这么早啊?
    嗯。林阡陌利落地准备好东西,我们要提前拉货。
    先不吃饭,等到了地方我们再吃。
    嗯。鹤归洗了把脸,冰冷的水沿着脸颊滑落,让他一下子清醒起来。
    今天一定要帮上陌陌!不能做好吃没本事的妖怪!
    陌陌,我好了。在心里给自己打完气,鹤归转头看向林阡陌。
    你就穿这一身?林阡陌蹙起了眉头,想起了昨天晚上回来的温度,不由分说的又把鹤归按在了床上。
    你等等,我再给你找件衣服。现在虽然已经四月了,但春阳的早上还是很冷的,只穿一件衬衫怕不是个傻子。
    林阡陌在包里找了几遍,都没有找到合适的衣服,你没有带长袖吗?
    我没有长袖。鹤归一歪头,我所有的衣服都在这里了。
    林阡陌顿了顿,刚想问什么,才想起来眼前这个并不是人,而是一个无父无母的妖怪,没有人帮忙准备衣服也是情理之中。
    他突然心疼起来,暗叹有时间要带着他好好买些衣服。
    你先穿我的吧。说着,林阡陌把外套脱了下来,递给了鹤归。
    所以,你想起了鹤归是妖怪没人给买衣服,就没想起来妖怪是不怕冷的吗?
    论爱情中的人有多盲目jpg
    第34章
    太小了吧?鹤归纠结,他一点儿也不想和幼崽抢衣服穿。
    你先穿上试试。林阡陌不容置疑地说道,把衣服往他身上套。
    好好好。鹤归无奈地应道,他看了一眼那件外套,不觉得自己能够穿上。
    要知道,他可是比陌陌高一个头的成年妖怪!
    果然,那件林阡陌穿着正合适的外套放在鹤归身上就显得别扭极了,衣摆直到鹤归的胯骨那里,胳膊被绑得紧紧的。
    林阡陌一蹙眉,看着鹤归难受的样子,无奈帮他把衣服脱了下来。
    鹤归松了口气,生怕林阡陌再反悔,撒娇道:陌陌,我不冷,赶紧去吧,待会时间就晚了!
    你再等等。林阡陌没有同意,开始在空间里翻找起来,他记得,有上大学的时候有几件旧衣服还在空间里
    找到了!林阡陌欣喜地叫道,赶紧把衣服拿了出来。
    呃
    林阡陌纠结地看着那件衣服,整个人愣在了原处。刚才在空间里他没有仔细看,现在
    这是一件薄棉袄,针脚紧密细致,大小合适。林阡陌还记得它,是当年他刚上大学的时候,王婶给他做的,说是京城天冷,让他当外套穿。
    但林阡陌记得它,却绝不是记性好那么简单。而是它!是!一!件!东!北!花!棉!袄!
    什么?你不知道什么是东北花棉袄!那么你可以现在去网上搜一下,看一看各个高贵冷艳气质不凡的明星的乡土气息,绝对让你一件难忘!
    林阡陌犹记得当年,收到这份心意时的苦笑不得。这件衣服的料子原本是王婶给女儿准备的,结果王怡美转头和人私奔了,王婶一个气急,就把那原来留着做大红被子的布料做了两件花棉袄,他和顺子一人一件。
    幸亏当年王婶记不住他的身材,做大了些,结果他穿上去松松垮垮,才得以名正言顺的把这件衣服压箱底。至于当时顺子那张绝望孤独的脸,早就被林阡陌选择性遗忘了。
    要不还是算了?看着鹤归那张高冷的美人脸,再看看手中那件染着大红牡丹的花棉袄,林阡陌实在不忍心,想着要不还是让鹤归穿自己的衣服算了。就是难受了点,也别冻病了强。
    我试试。鹤归直接接了过去套在了身上,满意地上下看了看,大小正合适,还不用抢幼崽的衣服穿!
    看着在镜子前面臭美的鹤归,林阡陌欲言又止,止言又欲,纠结的半天说不出话来。
    我不好看吗?鹤归一下子皱起了鼻子,不开心地问幼崽。
    好看,当然好看!林阡陌赶紧回答道,他倒也不是故意说谎哄鹤归开心,而是确实不错。
    鹤归身高腿长,四肢比例极为和谐,是标准的模特身材。此时这件剪裁老套,大红俗气的棉袄穿在他身上,宛若是顶级设计师亲手设计师,边边角角都显得韵味非凡。就算是那一言难尽的布料,好像也是大胆尝试的新风格。
    而且这个尝试好像还不错。
    鹤归的脸实在出众,硬生生压下了一切不和谐感。他的皮肤极白,在大红的映衬下更是如同无暇的美玉一般。远远看去,如同张扬燃烧着的烈火一样。
    这种风格和鹤归平日里的冷淡风完全不一样,他平日里老是穿那两件衣服,虽然料子极好,但颜色都颇为单调。这幅样子,林阡陌还是第一次见。
    林阡陌掩下眼里的一抹惊艳,但是!就算你穿得好看,就没觉得有哪里不对吗?!
    正常人,不对,正常妖怪对于花棉袄都只会一脸嫌弃吧?你那么开心的穿上去是要干什么?
    你觉得这件衣服怎么样?纠结的林阡陌决定主动出击,试探性地问道。
    他全神贯注地盯着鹤归那张脸,试图看清他的真实想法。
    挺好的啊。鹤归揪着衣摆看了看,满意地点点头,不过
    就是花我不太喜欢,我不喜欢牡丹。鹤归严肃地说道,牡丹一点儿都不好看,对不对,陌陌?
    林阡陌一言难尽地点点头,来不及去分辨鹤归话里的隐藏含义,对对对,你说什么都对!
    鹤归欣喜地展开笑容,他就知道,陌陌才不会喜欢梅花以外的花呢!
    那我们就走吧。鹤归主动地拉上林阡陌的手,他今天要好好给陌陌帮忙!
    虽然事先不觉得会有万一,但林阡陌订酒店的时候,还是特意订在了小仓库不远处,现在过去也没费多长时间。
    鹤归看着装满了半个仓库的菜,哇的一声惊呼道:这都是我们后院的菜吗?
    好多啊!后院那么小,原来可以种那么多菜啊?
    林阡陌点点头,对,都是后院的。
    来之前,他曾经考虑过会不会失败,所以为了以防万一,他订了个小仓库。
    如果直接上门的a计划不成,那就执行迂回作战的b计划!
    他和鹤归,在来的当天晚上就把种在后院的蔬菜全都收了起来,放在了林阡陌的空间里,就是为了以防万一。
    至于为什么不用空间里的蔬菜,则是因为里面的蔬菜口感太好了,好到逆天的程度,林阡陌不敢拿出来,人心的可怕他早就知道了。
    空间里的蔬菜,除了平日里他和鹤归吃外,就是被他做成个各种各样的腌菜和小零食,一部分自己留着吃,一部分送给了王婶一家。
    至于新鲜的,除了那个认识没多久就蠢到把自己的异常暴露给他的鹤归,就再也没给过第二个人吃过。
    空间里的蔬菜是他不敢用,而地里的蔬菜则是不能用。现在只有一个菠菜快成熟了,但也还青嫩着,作为向外销售的敲门砖,显然不够资格。
    而后院里的蔬菜,因为就在自家的院子里,他们又住得偏远,林阡陌就放心地让鹤归折腾,早早就长成了大半,现在正合适做那第一个招牌!
    萝卜!菠菜!番茄!鹤归跑前跑后帮忙把蔬菜搬到林阡陌准备好的电动三轮车上,陌陌,我们就那这三样吗?
    后院当时是为了留给自家吃的,所以种的种类有很多,什么蔬菜都有那么一点。而现在只拿三种,显然种类少了些。
    嗯,就这些。林阡陌点点头,这些做招牌足够了。至于其他的,本来就种的少,再拿去卖,他和鹤归吃什么啊?
    好了,鹤归你坐上来,我们走。林阡陌大气地一挥手,好像他开的是什么豪车一样。
    那什么,豪车总会有的吗!等他把家里的菜打出名头,难道还买不起?到时候不就可以迎娶哦,忘了现在不可以迎娶了。
    林阡陌有一些失落,他看了看坐在后面车里兴奋着的鹤归,又失笑地摇了摇头。
    算了,想那么多干什么?
    三轮车轰隆隆停在了一个巷子口,林阡陌仔细看了看墙上,那污迹斑斑的青灰色石砖上,赫然刻着一个牌子和谐巷。
    之前有条有理地计划了ab两个方案,现在林阡陌要去摆摊的地方,自然也不是随便选的。
    和谐巷。
    林阡陌心中默念了一遍,一个普通的小巷子,既没有住什么了不得的大人物,也没有繁华到人人皆知名头。
    它就是一个普通的小巷子,最多每天早晨,经常会有些交不起摊位费的商贩,自发聚集在一起卖菜,让这个小巷子在偌大的春阳市有了个名字之外,就再也没有其他了。
    但林阡陌却知道,这里面住了一个人,一个老头。
    明泉大酒店曾经的厨师长,现任厨师长的师父曾永志。
    林阡陌之所以知道这个,是他当年在天华大酒店工作的时候,为了维持天华大酒店味道第一的名气,曾经挨门挨户地去过各大厨师的家里拜访过。
    而这个曾永志,就是他曾经拜访的重点对象。
    曾永志,国家特级厨师之一,拿过不知道多少厨师界的奖项,一手淮扬菜扬名国内国外。更重要的是他曾经主持过国宴。
    林阡陌的神色复杂,他也是成长在厨艺世家的孩子,自然知道,国宴对于厨师来说,是最至高无上的荣誉!
    也曾经是林阡陌的梦想
    只是,他悄悄摩挲着手,想到了自己既爱且怨的父亲,想到了自己陌生厌恶的爷爷。不管他们是什么样的性格,不管他们的厨艺多么妙到巅峰,他们都沉默地坚持着一个规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