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路人甲变成太子妃_分节阅读_36
只是不知道为什么,这两人从见面的第一眼开始,就看对方不顺眼,只要一碰面,四周的温度明显下降。如果不得已非要对话,即使是最普通的话,也能说得周围人毛骨悚然、头皮发麻。
陈繁总是穿一身白袍,而秦瑜则是一身玄甲,久而久之,就有了“黑白双煞”的名号。
秦瑜在南军时领的是副将一职,这次奉命护卫太子,只带了亲兵十人,直到离开京城之前,兵部又从京城大营拨给他五百精兵。
来到北陌县才知道,太子根本不在此处,再一打听,太子跑草原上去了。军令如山,可是再怎么样,也不可能带着几百兵卒跑到草原上去护卫太子啊,先不说会不会被胡国军队发现,就是太子在哪里也不知道啊。
秦瑜想了一个晚上,决定留下来护卫太子妃。
皇上肯定是已经知道了太子失踪的消息,却没有公之于众,而是又派了自己前来,那么自己就需要做出太子还在的样子,护卫好太子妃,也护卫好县衙。
而且让秦瑜在意的还有另一件事,当初太子出行的时候只带了苏烨等人假装护卫,按理自己带了十个亲兵来已经足够,即使现在边关不安稳,这里有两千的常驻兵,又有蔺柏留下的一千兵卒,为何还要再给自己从京城大营派来五百兵?而且还是在自己临走前才急急忙忙派来的。
用了一个晚上,秦瑜终于搞清楚,这领兵的两个百户全是投靠了秦家的,在京城大营里拿不到什么战功,自然也升不上去,这次秦慕天用了大力气才把他们调了出来,跟在秦瑜身边到北陌县,万一遇到点战事,有秦瑜在这里,夸大个十倍二十倍的报上去,这两个人再回京的时候,升官领兵也就不在话下了。
看着两个面带谄媚的百户,秦瑜什么也没说,只是眼神更冷了一些。
十一月底,一个大雪纷飞日子,胡国的军队已经在边关不足五十里外集结完毕,前锋更是推进到了十里以内,大战一触即发。
蔺秋穿着厚厚的棉袍,坐在点了四个炭盆的屋里,手里还捧着一个汤婆子,即使是这样,他的脸色也丝毫不见红润。
“报纸?那是什么?”主簿觉得自己那么多年的书全白读了,太子妃刚刚十二岁,可是处理起政务又快又准,而且时常有一些让人闻所未闻的主意。
“有些类似告示。”蔺秋垂着眼帘,细瘦的手指在汤婆子上画着圈,一边把报纸主要的功能说了一遍。
之所以说到报纸,正是因为胡国眼看要攻打大梁国,北陌县城内一片惊慌,许多人甚至收拾好了行装,如果不是近日风雪太大,早就扶老携幼逃命去了。县衙虽然也贴出了安民告示,可是看的人不多,而且大部分人也不相信,养济院的事情已经闹得人尽皆知,官府的信用度已经开创了一个新低。
如果说出新县令是太子妃,或许能安抚住浮动的人心,偏偏这又不能说。
今天主簿把城里人心不稳的事在蔺秋面前说了,蔺秋就告诉他可以办一份报纸。
边关的战事、各地的传闻、城里的新闻、趣事、故事连载、广告……主簿越听越是兴奋,也越发的惊讶,这世间怎么会有如此惊才绝艳之人?民众不相信官府,却往往相信流言,有了报纸就能控制住大部分的坊间传闻,不管是为了这次的安民,还是未来开展工作都会方便许多。
“只是,这报纸耗费实在太大了一些。”主簿微微皱眉。按太子妃所说,即使每隔几日才出一份报纸,每次都是新的内容,自然也要雕刻新的印板,好的雕工可是很贵的,北陌县可是个穷地方,实在拿不出来那么多钱。
“活字印刷或者蜡板印刷。”蔺秋没有丝毫犹豫的说。
主簿离开的时候还是一脸的震惊和难过,果然有些人天生就是为了打击人才存在的吗?
蔺秋不知道主簿的纠结,处理完了政事就坐在自己的小桌子边发呆,小桌子上放了一杯茶,旁边县令的桌案上也放着一杯茶。
“太子妃,茶冷了,我给你换一杯吧。”刘嬷嬷说。
“换两杯。”蔺秋低声说。“这样他回来的时候就能喝到热茶了。”
蔺秋不知道,就在他说这话的同时,梁熙刚刚抓了一把雪塞进嘴里,冰凉的雪水顺着喉咙而下,梁熙狠狠的打了个哆嗦。
☆、第59章
梁熙终于知道为什么马匪的寨子要在山谷里了,因为戈壁滩上的风雪竟然比草原上还要猛烈,顶着风雪行走的时候甚至不能直起身子,否则很可能被吹得倒翻出去。
捏了捏手里的柴刀,梁熙觉得自己的双腿已经快没有感觉了,在及膝的雪地里行走特别的费力气,每迈出一步都要把脚从雪里拨出。
他第一天去砍柴的当晚,乔二姐告诉他,每天晚上在滚烫的热水里把脚泡上一刻钟,可以防止长冻疮。当时他还不以为意,不过冬天泡泡脚还是挺舒服的,就照做了。后来他在寨子里见到一个没了双脚的老人,有人告诉他,那老人因为冻疮太过严重,最后烂透了双脚,不得不把脚给砍了。这之后,每天晚上即使再累,梁熙也会烧热水来泡脚。
寨子秋天的时候就收集了不少柴禾,所以去砍柴的人并不多,每三天才去一次,别的时候留在寨子里休息,偶尔也会被叫去做些别的事情,不过大家都体谅他还带着个孩子,基本上没找过他。
到了要出门砍柴的日子,梁熙会早早的把虎头送到乔二姐那里,请她带一天,然后拿了砍刀跟着砍柴的队伍,拖着爬犁就出发了。天不亮从谷口出去,速度快得话,不到中午就能绕到山谷的另一边的树林里,随便吃点东西就要赶快砍柴,这样才能在天黑之前拉着装满柴禾的爬犁回到寨子里,去乔二姐那里接回虎头,回去烧水泡脚。
梁熙自幼养优处尊的,从没吃过这样的苦头,不过他到没怎么抱怨,这里的每个人都是这样做的,他也不会例外,况且他也知道,自己的太子身份绝对不能说出来。
休息的日子,他就带着虎头在屋子里睡个天昏地暗,除非自己饿醒或者虎头饿哭,否则坚决不起床。
每个房子都有炉灶和锅具,可以去领米面回来自己做,也可以去山谷中间的大堂吃饭,只是大堂开饭有固定的时间,去晚了就只有残羹冷炙,要是以前的梁熙肯定是不屑一顾的,经历过饥饿之后,梁熙现在什么饭菜都能吃下去。
哦,也不对,如果那天正好是于七掌勺,梁熙宁愿饿肚子也坚决不吃饭。
这段时间梁熙和寨子里的人也熟悉了,言谈之间偶尔会提到于七,有人说亲眼看到他的屋里挂着胡子的尸体,都做成了腊肉,一条条的挂在房梁上;还有人说,于七每次掌勺的时候都会放几块人肉进去。
见梁熙被吓得脸色发青,就有人告诉他,牲畜的油滴下来凝固后是圆的,人油是半圆的,下次看看菜里的油是圆还是半圆的,要是半圆的就别吃。
梁熙到真的想试试,可惜寨子里的伙食油水不多,要想分离出油滴实在不容易,所以只要是于七掌勺,他就领些米面回去自己做,即使吃生米面糊汤也比吃人肉强。
后来梁熙才知道于七只负责做菜,米面是另外的人做,他才终于不用自己做饭了,只是于七烧的菜他无论如何是不吃的。
用力的撕下一块麦饼在嘴里嚼着,又从身边的雪地上抓了一把雪吃进嘴里,这才把干硬的麦饼咽了下去。
旁边递过来一块肉干,半指厚,巴掌大的马肉干,马匪们出门的时候都带的是这个。梁熙看了一眼,咧着嘴接过来咬了一口,不敢细品滋味,急忙嚼了几口就咽下去。
说起这种马肉干,一开始梁熙也是不敢吃的。
新鲜的马肉剁碎了压成巴掌大的饼子,贴在马背上,再压上马鞍,马匹跑动时的汗水为肉干加入盐分,身体的温度逐渐蒸发掉里面的水份,就成了这种马肉干,可想而知那滋味是多么的“沁人心脾”。
不过在雪地里时间长了,如果不吃些酒肉,很容易冻僵,想活下去,再难吃的东西也必须吃。
“吃完了赶紧砍柴。”队伍的领头喊了一句,震落了树上的积雪。
这树林面积极大,和雪山脚下大片的森林连着,大部分的树木都是松树,所以即使是冬天也能看到一些绿色。
梁熙拿起旁边的皮囊喝了口烈酒,暖了暖身体,盯着一棵小腿粗细的树砍了起来。
旁边有人对他说:“过几天就是大头领的生日,到时候有好酒喝。”
梁熙头也不抬的问:“什么时候?”
那人说:“十二月初二。”
梁熙听得一愣,因为那天也正好是他的生日。自从进了草原,他早就忘了日子,如果不是这人说起来,他也忘了再过几天就是他十九岁的生日。
往年他的生日都是在宫中过的,父皇、母后、兄长、各宫的嫔妃都会送来贵重的礼物。生日是梁熙最开心的日子,因为生日,他能出宫玩上一天,晚上再回来吃一顿家宴。那时候他总想着出宫,现在到是真的出来了,却开始怀念起宫里的一切。
突然他想起自己的生日和蔺秋只差一个月,也就是蔺秋已经过了今年的生日。
成亲后两人的第一次生日居然都没在一起过。
想到这里,梁熙狠狠的连砍了几刀,抬起脚来用力一踹,那棵树吱吱嘎嘎一阵作响的倒了下去。
转眼就到了十二月初二。
马匪寨子里一年只过三个节,一个是新年,一个是三月初三(出发去草原的日子),还有一个就是大头领的生日,对于马匪来说,一个强大狠辣的头领比天上的神仙要靠谱的多。
聚义厅的大门打开,大头领和四个副头领在上首一字排开,男人们或论资排辈、或按关系远近坐在下面的八条长桌上。新来的人和女人、小孩坐在聚义厅外面的大堂里。
梁熙和虎头坐在一堆的女人和小孩中间,只觉得自己的脑袋快炸开了。
如果梁熙穿到大话西游里,一定和至尊宝很有共同语言,因为他现在的感觉就是,旁边有一大群的苍蝇、蚊子、蜜蜂……或者是三千只鸭子,反正那嘈杂声弄得他什么也听不清,什么也吃不下。
偏偏他旁边做的是孙麻子家的泼辣媳妇顾氏,让他连躲都躲不了。
顾氏原本是大梁国边关小镇的富家之女,生得貌美如花,自幼就娇纵得不行,后来出来玩的时候被人敲了闷棍,辗转卖到了草原上,又被马匪给救了回来。因为被破了身子,她也不想再回家了,回去也只能给人做妾或者续弦,还不如留在马匪寨子里。正好孙麻子那次杀了个胡子的百户,回来后大头领一高兴就把顾氏配给他做了媳妇。
孙麻子因为脸上的麻子一直娶不上媳妇,猛然得了个那么漂亮的媳妇,把个顾氏当宝贝一样捧着,顾氏见他脾气好,也就越发的蛮横,平日里做事说话都不让人,是寨子里有名的泼妇。
这时见了梁熙这么一个俊俏后生,联合着旁边的几个女人,连敲带打的逼着梁熙不停的喝酒。
梁熙原本就因吵闹吃不下东西,被连番灌酒,很快就头晕眼花,看人都带重影了,幸好他还有一分理智,知道如果喝醉了万一说出些不该说的,后果不堪设想,连忙摇摇晃晃的站起来,单手夹了虎头就往外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