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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路人甲变成太子妃_分节阅读_67

      又有人说:“这白天还看得见,晚上可怎么守城啊?”
    ……
    梁熙任由他们吵了一会儿,才挥手让大家安静,说:“从去年十一月,胡子对我大梁国开战以来,十次里到有八次是在夜晚发动偷袭。这次胡子有士兵超过两万人,而我们的守军却只有几千人,如果他们同时偷袭四面城墙,我们黑夜中不知道那边是真,那边是假,只能分兵守卫,一边城墙只有一千人,必然无法守住。”
    不等众人再次说话,梁熙突然提高嗓音,大喊道:“可是胡子忘了,我们北陌县有十万人!即使现在县城里也超过九万人!十六岁以上的青壮超过五万!只有两万的胡子在人数上只有我们的一半不到!”
    梁熙这话是没错,可是他没有说,那五万的青壮里还包括了妇女。不过很明显,梁熙的话给了众人希望。
    “太子殿下,我要参加守城军!”一个大汉在人群里大喊了一声。如果细看,能发现这人脸上无法遮掩的匪气,他分明就是马匪的一员。
    “太子殿下,我也要参加守城军!杀胡子!”有人在离他不远的地方也高喊了一句。
    “太子殿下,我也……”
    越来越多的人大喊出声,一开始还是掩藏在人群里的马匪,后来是万家乡的乡民,再后来所有的人,不论男女老幼,几乎全都在喊“我要守城”“杀胡子报仇”。
    梁熙在成功的激起了民心之后,又带领所有人为死去的守城兵,和城外被杀害的老人招魂。身为太子却象一个阴阳师那样为人招魂,不仅没有让人看不起,反而让死者的家人和乡民感激涕零,连那些还抱着“交出太子和太子妃就能活命”的人,也被激起了心中的血性。
    回到县衙里,梁熙面对李太傅、陈繁、秦瑜、县尉、主簿……和一大堆官员小吏的倾佩眼神,只是笑着握紧了蔺秋的手。
    要守城,将能、兵勇、粮足、地险、城固,这些条件北陌县几乎全都欠缺,那么就只能求人心一样。这是蔺秋在解说“众志成城”这个词语时说的。能娶到蔺秋实在是他最大的福气。
    梁熙一边紧张的安排守夜的人员,一边让刘嬷嬷从仓库里拿出一大堆东西出来。
    “这是何物?”所有人看到地上的牛皮纸、竹枝等物都有些纳闷。
    “这是秋儿教我做的孔明灯。”梁熙一边说,一边飞快的装好了一个,指着下面的托盘,说:“这个地方点火,这个灯就会飞起来,这里一共有二十盏,我原本想中秋的时候放的,现在到是可以用一下。”
    陈繁到是一下就反应过来了,连声称赞,说:“虽然一边只能放五盏,不过如果在灯下面吊上防风灯,也勉强能照清楚不少地方了。”
    “对啊!”县尉和其余官员也想明白了。
    黑夜之中,最怕的就是看不清楚胡子的多寡,以胡子只有两万的兵力,要想偷袭,自然是一面主攻,其余的全是假的。如果是白天,主攻的方向自然是适合冲锋的西面和南面,可是到了夜晚,有树林的北面和有河流的东面反而成了好的选择。当然,也有可能继续从西面和南面主攻,毕竟那两边的地形更为熟悉。
    现在有了孔明灯,就能看清楚来攻击的人数,能在第一时间知道哪边是主攻。
    天色擦黑的时候,北陌县的城墙上放起了孔明灯,可是只有东、西、北三面有灯,南面却是漆黑一片,连火把也只点了几根。
    “县令大人,为何南面不点孔明灯?”县尉穿上了盔甲,手持一杆长枪,整个人显得威风凛凛。想当年他也是武举人出身,因为母亲身体不好,才回乡当了个县尉,否则他的理想是去边关杀胡子、当将军,而不是在小县城里管管城防,捉捉小贼。今天梁熙的话也激起了他几乎要磨灭了的血性,把当年参加武举人考试时穿的盔甲也穿上了,只是……咳咳,好像自己胖了很多,盔甲好紧啊。
    “南面?”梁熙很想奸笑几声,可惜他那张脸实在是没办法做出奸笑的样子,只好有些郁闷的说:“我最希望的就是胡子从南门攻城,你看这风,白天的时候还有些偏东南,现在却是正正的从北向南吹。”
    “哦,是因为那些迷烟吗?”县尉连连点头,那个黄烟实在是太好用了,夜晚不仅他们看不清楚胡子,胡子也一样看不清楚黄烟,白天胡子看到黄烟就跑,天黑之后就等着被熏倒吧。想到这里,县尉抱拳道:“卑职佩服啊!”
    梁熙笑了笑,带着秦瑜去巡视城墙了。
    县尉看着漂浮在半空的孔明灯,由衷的觉得,北陌县有太子在真的是太幸运了,不过同时他还有些疑惑。
    “为什么叫孔明灯呢?孔明是谁?”
    ☆、第98章
    胡子是寅时来偷袭的,从这点看来,胡色达可算是一个精明的将领了,因为寅时正好是人最疲劳的时候,而早早就休息过的胡子却个个都精神抖擞。
    虽然早就看到了城墙上放飞的孔明灯,可是孔明灯的光线太弱,而且为了防止被箭射中,飞得也实在太高,根本就照不亮多少地方,胡色达也不担心,他睡了一觉起来,简单的吃了些干粮,走出营帐查看。
    北陌县的城墙上插了一些火把,依稀可见有守城的士兵不断的巡逻,不过细数下来,每边城墙上只有百余人走来走去,看着火光晃动人影重重,实际上却没多少人,心下顿时大定。
    紧急集合了队伍,他把主攻的方向定在了北面城墙。
    北陌县的北面有一大片的红柳林,红柳是少数能够在盐碱地生长的树木之一,这种树的枝条柔软纤细、树叶繁茂,胡子躲在树林里,从城头望下去,即使是白天也不容易发现,更不要说是夜晚了。
    “首领,队伍已经集结完毕。”有将领出来对胡色达说:“东、南、西面都只派了五百人,其余队伍已经尽数藏于北面树林之中。”
    胡色达满意的点了点头,胡子兵少于操练,平日大多数人分散各自放牧养家,到了战时才跨马扬刀,能如此快速集结完毕的队伍实在不多。他一手拿着弯刀,对其余的几名将领说:“今夜我要亲自领兵攻城,你们听竹哨一响,立刻同时攻城。”
    那些将领领命而去,又有谋士过来说:“首领此去定要小心城中人放火,尤其是白天攻城时,城头喷出的那种黑水。”
    胡色达深以为然的点头,那种黑水居然能够燃烧,不知道是什么东西,不过他也看出来了,城中黑水定然不多,否则守军只要不停的喷洒黑水烧人就足够了,可是第二场攻城战的时候,守军并没有用到多少黑水。
    当胡色达一开始攻城,他就觉得不对,他们刚刚靠近城墙,那些漂浮在半空中的孔明灯,突然顺着连接在城头的线飞上去一道火焰,孔明灯下面突然燃起一团大火,把整个城外都照得纤毫必现。
    城头的守军突然哗啦啦的出现了一大片,胡色达这才知道,虽然之前巡逻的士兵看起来不多,其实所有人都躲在城墙里休息,只要一攻城就能立刻起来守城。
    不过作为常年与大梁国交战的部落首领,胡色达还是立刻安抚住了军心,按部就班的派出了长梯攻城队,自己亲自在后面督战,然而就在这时,整个红柳林里突然燃起大火。
    被胡色达的谋士一语成谶,梁熙还真是用到了黑水,只不过他并不是直接喷洒烧胡子,而是偷偷派人出城,把剩余的黑水全撒在了红柳林里。这时候已是夏季,红柳树原本并不容易燃烧,可是地上却铺满了往年落下的干枯枝条,只需要少量的黑水引火,就能燃起滔天大火。
    梁熙也曾经仔细分析过,胡子最有可能是从哪个方向攻城,东、南、西都没有地利,只有可能是容易藏兵的北面。战争往往就是赌博,他赌赢了,而且还赢了一个彩头。
    胡色达因为离得远,逃得比较快,到没有被烧死,可是马匪和蔺柏留下的一千边军乘胡子慌乱,从城中突然杀出,不仅砍杀了许多从树林逃窜出来的胡子,还把已经被浓烟熏得晕头转向的胡色达给捉了,等胡子重新整顿来救,马匪和边军们已经跑回城里。
    “杀!杀!杀!”
    把胡色达从城门压倒县衙的路上,几乎所有的人都在大喊“杀了这个胡子”。
    夏日天亮得早,辰时的时候天色已经大亮,几乎一夜未睡的北陌县百姓聚集在街头,看着被捉拿的胡子,如果不是有士兵拦着,很可能会冲上去把这些俘虏撕碎吃了。
    虽然这次由于梁熙的布置得当,北陌县的守军在百姓的帮助下打了胜仗,可是仅仅两个时辰的战事,不仅胡子死伤惨重,北陌县的守军也伤亡了近千人,帮助守城的百姓更是死伤超过三千。
    中间曾有数次,胡子已经爬上了城头,如果不是梁熙亲帅护卫支援,很有可能已经破城。
    战争的惨烈在这里不再一一述说,为了保护自己的家人,死去的人应该是心甘情愿的,可是活下来的人却要承受漫长的痛苦,对侵略者的愤怒也如城外燃烧的火焰一般。
    “太子殿下,请让我砍了这个胡子首领!”前马匪副头领张戍和郑晃一起向梁熙请命。
    马匪都与胡子有不共戴天的仇恨,尤其是张戍,他满门上百口人都死在胡子手里,如果不是几个兄长把最小的他藏在暗柜里,他也难逃毒手。那一年他才十岁,无法加入边军,所以选择了同样杀胡子的马匪。其余的马匪大多是从胡子手里救出来的奴隶,而他却是自己在草原上风餐露宿了半年,才找到了马匪队伍加入。
    梁熙坐在县衙的大堂上,看着狼狈不堪的胡色达,突然笑了笑,说:“我妻子有一个嬷嬷,姓邢,以前她是开客栈的,我想她会很乐意看到你。”
    堂下的所有人都愣住了,不明白梁熙为什么在这时候提到一个嬷嬷。
    梁熙也不管他们,只让衙役去叫邢嬷嬷来。
    邢嬷嬷正在后院为蔺秋熬粥,这一晚上蔺秋也没睡,只是梁熙不许他再上城头,他就乖乖的在书房坐了一夜。
    “不去,不去。没看我正熬粥吗?”邢嬷嬷一听梁熙让她去大堂,立刻就怒了,小公子一夜未睡,一定要吃些绵软的粥,否则胃里会难受的。
    衙差对这几个一身煞气的嬷嬷不敢顶嘴,只,太子殿下捉了个胡子首领,是个大官,应该还是个贵族。
    “贵族?”邢嬷嬷突然想起曾经吃过的胡子小郡王,忍不住舔了舔嘴唇,犹豫了一下,还是叫来庞嬷嬷看着火,跟着衙差来到了大堂。
    一进大堂,她就直直的盯着胡色达上下打量,嗯,三十出头,虽然已经过了味道最好的年纪,不过肌肉结实有力,皮肤光亮油滑,可想而知一定精道,有嚼头。
    整个大堂里的人,包括梁熙在内都被她那打量美食的目光惊呆了,更不要说胡色达了。胡色达在最寒冷的冬季也曾吃过“两腿羊”,可那是没办法的事情,并不是因为他嗜吃人肉,他可从来没想过自己会被人当成食物。
    “太子殿下,这个是送给奴婢的吗?”邢嬷嬷难得的对梁熙露出了笑容。
    梁熙偷偷的打了个寒战,勉强笑道:“我听于七说,你最喜欢胡子了。”
    于七到了北陌县之后,没有跟着马匪去军营,也没有去羊毛毯作坊,而是在城里开了个酒馆,还是个正正经经的小酒馆,虽然只卖些劣酒和小菜,生意到还不错。
    “喜欢,当然喜欢。”邢嬷嬷笑得眼都眯了。
    “哦!”梁熙赶忙挤出好奇的表情,说:“那你说说,如果我把这个胡子交给你,你会怎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