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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1章鹿鼎记小说

      杨书禾看了眼保温桶,高兴道:“哇,是排骨,我最喜欢吃肉了!”
    陈娇恩见杨书禾觜馋的样子,顿时有种知己的感觉:
    “真的吗?我也喜欢吃排骨,我还喜欢吃鸡屁牯,猪脑,肝脏,卤煮,鸡脚,鸡佛……但我不喜欢吃青菜。”
    一说起吃,陈娇恩顿时就没有了刚才的羞涩,变得滔滔不绝起来。
    杨书禾都惊于陈娇恩的这种变化。
    “想不到你还是个吃货。”杨书禾笑道。
    陈娇恩大方承认道:“我就是个吃货,可惜自从当了演员后,我就很少能放开胃口吃了,有时候做梦都梦见自己在吃美食。”
    杨书禾虽然从不担心自己会长胖,不过他也知道别的明星,特别是女明星,为了保持身材,究竟有多辛苦。
    他就知道,在娱乐圈内盛行一种名叫“纸杯”的减肥方法。
    就是说,她一顿饭,只吃哪种一次性装水的纸杯那么多,包括了米饭和菜。
    他都不知道那些人是怎么活下来的。
    一纸杯,这还不够杨书禾塞牙缝。
    杨书禾安慰陈娇恩道:“以后你如果想吃,就放开胃口吃,不用担心长胖,我有办法给你保持体重。”
    “真的吗?”陈娇恩闻言,眼睛都亮了三分。
    她再想到杨书禾三下五除二,就治好了自己的骨折,对杨书禾的话,就不由得深信不疑。
    “如果是真的,那就太好了!我知道很多地方的特色美食,以后请你。”
    说起吃,陈娇恩口水都不禁流了出来。
    “对了,”杨书禾好奇道:‘你刚才说的鸡佛是什么东东?”
    陈娇恩闻言,脸色微红,顿时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糟糕,一时忘形,说漏觜了!
    “怎么了?”杨书禾见陈娇恩脸色奇怪,不由问了一句,难不成这还有什么不好说出来的?
    陈娇恩一咬牙,实话实说道:“鸡佛其实就是公鸡的“膏丸”啦。”
    公鸡的膏丸?
    杨书禾有点呆。
    联想到陈娇恩吃膏丸的画面,可不要太污!
    “你如果想笑就笑吧,反正我被人嘲笑习惯了!但我就是喜欢吃。”陈娇恩看见杨书禾的表情,瘪瘪觜道。
    杨书禾见状,赶紧解释道:“我不是想笑,只是没想到公鸡也有那个丸!觉得惊奇而已。”
    他还真的不知道原来鸡也有那个。
    鸡不是卵生吗?要那个来干什么?
    陈娇恩怀疑道:“那你不觉得一个女孩子喜欢吃这个,有些奇怪?”
    杨书禾:“恩,也不觉得奇怪吧,相对而言,那些吃胎/盘的才奇怪!”
    “咦,”
    陈娇恩打了个寒战,“我也觉得吃胎/盘残忍,想不到有人还把它制作成胶囊。不过我还有看见更残忍的,”
    陈娇恩对杨书禾分享起自己的经历,“以前我参加了一个私人聚餐,居然还有人活吃猴脑,一瓢费油对着打开脑颅的猴子淋下去,那个画面简直不能看。”
    接下来,两人就吃这个话题,开始滔滔不绝的谈了起来。
    陈娇恩见杨书禾并不因为她吃鸡佛而嘲笑自己,对杨书禾不由更加亲近了一份,也打开了话匣子,向杨书禾介绍着各种美食。
    她以前当主持人的时候,主持了一档美食节目,所以对吃,非常了解。
    一说起来,就滔滔不绝。
    杨书禾与陈娇恩一起吃着排骨,喝着甲鱼汤,听嬌恩说着各地的美食,倒也好不自在。
    “唉,”
    说着说着,陈娇恩忽然注意到杨书禾的电脑,word文件上面,写着《鹿鼎记》小说字样,不由惊奇道:
    “《鹿鼎记》还有小说吗?也是你写的?”
    杨书禾点头道:“嗯,准备在电影上映之前发表,算是为电影造势。”
    陈娇恩有些兴奋,“你还会写小说?故事情节和电影一样吗?写多少了?”
    杨书禾见陈娇恩惊奇的样子,显得比自己都还兴奋,不禁有些虚荣,一个一个问题的回答道:
    “瞎写,和电影有很大的出入,你进来之前,刚好写完。”
    陈娇恩:“真的吗?这么说这部小说,还没人看过了?不知道我能不能成为第一个拜读你大作的人?”
    杨书禾无所谓道:“什么大作?就是一消遣之作,如果你看得进,当然可以看了!等会儿我就把它转化成电子书格式,下载到你手机中,只是,”
    他提醒了一下,“只是这部小说还没发表,你记着不要把电子版本传出去了就行了。”
    陈娇恩见杨书禾这么信任自己,还没发表的作品,毫无保留的让自己阅读,顿时有些感动和欣喜。
    再想到禾苗也喜欢美食,不由觉得秦琴的提议,似乎还不错!
    心中这么想着,她脸上并没有表露出什么,只是像杨书禾保证道:
    “放心,我一定保管的好好的!”
    杨书禾吃完排骨甲鱼汤,陈娇恩便急不可耐的让他把《鹿鼎记》的小说下载给她。
    “哇,鹿鼎记有这么多字数?”陈娇恩看见电子书中的字数显示,大吃了一惊,道:“将近一百五十万字了,你是怎么写出来的?”
    杨书禾当然不能说是自己从系统商城下载的了,撒谎道:
    “就趁着拍电影,每天空闲的时候写点,我打字快,因此没用多久便写完了。”
    陈娇恩见杨书禾一副轻松的样子,大为佩服道:
    “你太你厉害了,要知道我以前也写了两本书,只是不到十万字,就差点把我逼疯了,而且还是游记,150万字,我怕是三四年都写不了这么多!”
    陈娇恩私下比较爱好文学,对文字非常苛刻,因此她对杨书禾的佩服,完全是真心实意的。
    杨书禾见陈娇恩有变身迷妹的趋势,也不禁有些不好意思,毕竟《鹿鼎记》是金庸写的,他不过是一个文抄公,被妹子这么佩服,饶是他脸皮厚,还是有些心虚。
    “你别抬举我了,不然我会傲/娇的。”
    陈娇恩见杨书禾脸红了,顿时像发现了什么不可思议的事情一样,眼睛瞪得大大的,有种被搔到痒出的感觉。
    想不到禾苗还有这么腼腆的一面,好卡哇伊!好萌,好喜欢!
    关于秦琴说禾苗是白马王子的说法,陈娇恩现在是一万个赞同。
    哈哈,小弟弟,乖乖洗白、白,你被大姐姐盯上了!
    陈娇恩顿时恢复了平时男孩子一面的性格。
    杨书禾没想起查看陈娇恩对他的好感度,对陈娇恩心态的变化,倒是一无所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