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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零四十六章 求活

      兵慌马乱,统北城中混战成一团,犹如末日一般景象。
    罗崔两人率众夺路狂奔,崔胜等人俱是晕头转向,便只能跟在罗艺后头东一拐,西一扭,在布局复杂的街道上穿街过巷,时而翻过一道篱笆墙,时而在笔直宽阔的大街上狂奔。前后左后竟似都在激战,败退的义兵与进城的敌兵杀成一团,直杀的昏天黑地。
    崔胜头上挨了一箭,那一箭势大力沉,虽是被铁盔挡住却仍是头晕目眩,又随罗艺在城中兜来转去,正晕眩时眼前骤然一亮,不足百人的残部面前,竟现出一座又高又大的城门。
    “东门!”
    前头有人大叫了一声,绝处封生,竟在一片黑暗中见着了一丝亮光。
    一众残兵打敞开的东城门蜂拥而出,瞧着那高瘦的身影心中叹服,这看似晕头转向的兜兜转转,竟还真的转到东门来了。此时,敞开的东门内外还是一片死寂,多数义兵尚且还在城中,陷入苦战。唯独自己这不到一百人马竟逃出重围,这是何等侥幸。
    “走!”
    一声低喝,一条高瘦的身影领着众人冲出东门,闯进驿站将提前预备好的马匹牵了出来。罗崔两人最后看了一眼激战中的统北城,对看一眼,战至这般山穷水尽了,走吧,不足百骑便沿着宽敞的官道快速脱离了战场。
    半日后,密林间。
    逃命,自然是拼命打马毫不顾惜马力,半日后这队残兵终逃脱生天,寻了一处密林避风处休整。
    “扎营吧。”
    崔胜翻身下马瞧着周遭百多匹战马,都累的喷着响鼻,心知再不停下来休整,人受的了马也捱不住,便下令在林中扎营过夜。这是很危险的行为,此地距离统北只有半日的马程,随时会被敌骑围剿。然则他也是无可奈何,马太少,心中懊悔怎的不多预备一些好马。
    胸中无奈,听人劝,吃饱饭,可笑他当日还对罗艺冷嘲热讽,认为他是贪生怕死,如今方知人家是老成持重。心中凛然,倒想起当年大都督的一句箴言,夫战者,未虑胜,先虑败,两相印证便让他百感交集,这两军阵前果真不是空有一腔血勇之气就行的。
    动辄嚷嚷着与敌携亡,那是莽夫,打仗还是要讲究章法谋略的,这些义兵都是高明的猎手,将马匹牵进密林藏身,猎来野味却不敢生火,只能就着干粮饼子抓一把血,伸长脖子往下生吞。崔胜正欲说话,却瞧见不远处那高瘦的身影,正抓着一头小兽,将脖子高高仰了起来。
    一刀,罗艺割开那小兽的脖子,扬起脖子喉结便蠕动起来。
    那小兽还在不停的挣扎,他却在大口喝血,那热乎乎的兽血从嘴角溢出,竟让周遭义兵们汗毛倒竖,噤若寒蝉,从未见过这般茹毛饮血的狠人,如崔胜便瞧的毛骨悚然,不自然便打了寒噤。
    罗艺灌了几口兽血,全身上下便暖了起来,劈手便将小兽掷出。
    崔胜慌忙不迭接住,瞧着那小兽脖子被切开,竟还在不停扑腾挣扎,心中一慌竟没拿住,跌在地上。一头长不足半尺的小兽,翻身欲逃,脖子上还在不停滴血,逃了几步便歪歪斜斜的栽倒。
    林中,响起罗艺的低喝声:“想死想活?”
    崔胜早对他的本事心服口服,便诚实道:“想活!”
    瞧着那嘴角滴血的高瘦汉子,嘴角一咧露出血红的后槽牙,崔官长便将心一横大步走过去,抓起那还在踢蹬的小兽,一咬牙一闭眼,凑上嘴巴便大口吮吸起来,温热的兽血入腹精神便是一振。
    “爽利!”
    一声大叫,周遭残兵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咬了咬牙便有样学样,学着两位官长生吞兽血。
    “鞑子都杀过了,害怕喝血么!”
    “痛快!”
    义兵们的叫嚷声中,罗艺嘿然一笑将皮袍一撩,随手折下一根断枝,牵着匹马,跑到林外清理痕迹去了。左右,几个义兵如梦方醒,光顾着逃命了外头到处都是人马脚印,那不得仔细清理么。
    傍晚时,风雪又起。
    静谧的林间雪花沸沸扬扬的落下,罗艺带人清理过痕迹,又有一场大雪落下,这便是一处绝佳的藏身地。这般雪窝子罗艺也不知趴过多少回了,瞧着身侧不足百余人的败兵,竟人人咬牙切齿,凶相毕露,小声咒骂着千人射的狗鞑子,心中宽慰。
    他山匪出身,早些年经历过官兵围剿,山寨被破的大恐怖。
    逃命的时候最害怕什么,最害怕军心涣散,生死之间有大恐怖,一个人若是在这大恐怖面前畏惧了,崩溃了,那就深陷也难救了。这塞北边民果真彪悍,竟未溃散反倒越发血勇了。
    为何会如此,罗艺说不上来,早些年大明的边民可不是如此。
    说起早些年,大明边民那是孱弱的很,不知不觉间竟连性子也改了,一个个都桀骜起来了,这可真是一件奇事。
    崔胜则在验看一个同袍的伤势,那同袍腿上挨了一箭,因为剔出箭头的动作过大,使得伤口外翻得厉害,还在向外渗着血。现在看着人还有精神,但等会儿就不见得了。如今这等情形,只能先急就章的草草处理一下,身边没有现成的医官,十分棘手。
    “有谁会做针线活的?”
    崔胜大声问道,军中急救之法他是懂一些的,却不精通,大约知道这个伤得缝,他连扣子都不会缝,想在活人身上绣花,会绣出人命来的。此时的布匹质量普遍不高,尤其是民间下层常用来做衣服的紬绢和麻布,从来都不是以结实耐用而著称。
    要不然,军中也不可能一年给士兵们发下四匹、六匹、八匹的紬绢裁衣服。棉布倒是结实,但北宋的棉花才刚刚推广种植,纺出来的棉布称为吉贝布,价格跟蜀锦差不多,没个几千几万贯的身家谁穿得起呐。
    寻常百姓只能穿着容易损坏的紬绢和麻布衣服。常坏的衣服当然要常补,有分教:白天走四方,夜中补裤裆。常年在外,身边没个女人的男人,不会针线活的还真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