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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章 扬州城

      江水浩荡,绵延千里,唐毅一行船队经过半个月的水上航程,终于在下午时分,到达了扬州城外的码头。
    “公子,这船上的药材怎么弄?”下了船来,与同船的独孤宇等人相互道别后,刘铮看着船上一大摞子的药材,顿时愁眉苦脸起来。
    唐毅笑道:“这有什么难的?你们当时怎么弄上船的,现在一样弄下船呗!这里有不少挑工,你去找几个来,让他们将这些草药全都带上,先跟我回唐府!”
    扬州自古就是漕运重城,因为同时连通长江与运河,故而这里的航运事业极其发达,附近的港口码头不但数量众多,而且都非常庞大,上面劳作的工人就更加不计其数。
    刘铮只是出去一圈,不一会儿就带回了几个大汉,手中拿着挑担,显然是这码头上卖力气的挑夫。
    几个挑夫见唐毅虽然年轻,但气度沉稳,不敢喧哗,听着指示很是麻利地就将船上的草药全数卸下,然后跟在他们身后。
    一行人安步当车,不紧不慢地进入扬州城。
    这里的扬州城虽然不是前世的扬州城,可是一样的繁花似锦,人流喧闹。
    刘铮姐弟虽然是虞山城的大户人家出身,可毕竟虞山不及扬州,所以刚一进了扬州城,姐弟二人就被这街道周围琳琅满目的商家给吸引过去,再看两边都是好几层高的木楼,嘴中顿时发出赞叹之声。
    看到这两人如同刘姥姥进了大观园似的土样,跟在身后的几个挑夫立刻找回了某种自信,觉得有些钱人也不过如此,到底是小地方出来的人,没见过扬州城的繁华。
    唐毅抱着旺财,目光虽然也四处乱转,可脸上并没有表现出来,依旧气势沉稳。
    这里与他记忆中的扬州完全一样,他知道想要从这里回唐府,中间还要经过一条红楼巷。
    红楼巷并不是一条小巷,反而它的街道很宽,一面还临着贯穿内城的苏淮河。之所以被称为红楼巷,是这里云集了天下间最为有名的几大花楼、酒楼,因为楼体都漆成大红颜色,故而因此得名。
    作为天下闻名的烟花之地,是往来扬州的各大盐商、达官显贵以及文人儒士们必定要去的一处地方。
    这样一处场所,即便是唐毅也不免好奇,因此心中竟然有些隐隐的期待,想要亲眼看看,那里到底是怎样的风景。
    心中若有所想,脚步自然快了不少,很快他们就已经走到红楼巷内。
    有别于其他地方的繁华喧嚣,这里又另有一种风韵,没有了左右叫卖的吆喝声,但却多出了隐隐约约,回荡在街道上的琴曲吟唱声。
    虽然还是下午,可这里的红楼中,往来人流络绎不绝,还有很多人出门的时候,脸上带着女子的唇红,一看就是喝完了花酒,刚出来的。
    “哇!好漂亮的楼房,还有这些女的也都很漂亮!”一转身进了红楼巷,一直瞪大了眼睛不停扫视的刘铮,就发出了最为由衷的赞美。
    目光停留在红楼外不停招揽顾客的烟花女子身上,这位刚刚十二岁的男童,竟然也露出了垂涎之相!
    反倒是身旁的刘琳,少有地露出了羞涩神情,两眼低垂,不敢再往两边乱看。
    唐毅当然也睁大了眼睛,不过他看得比较斯文,脸上并没有多少猥琐表情,完全一副欣赏风景的样子,对频频向他招手的女子,完全不屑一顾。
    真是演技派高手!
    倏然,前面的一座红楼外,人流忽然聚集起来,将整个街道都堵住,其中更传来不少女子的惊呼声,好像是出了什么事情。
    前面无路可走,唐毅索性也带着众人凑了过去,看看发生了什么事情。
    就见一家名为阅香楼的栈台上,正有一名相貌英俊,白衣素袍的年轻男子,凭栏而立,举目远眺,仿佛是在酝酿着什么。
    楼下的行人,以及附近红楼内的女子,都是因为这名男子,拥挤到了阅香楼下,好似前世的追星族一样,在拼命叫喊着,挥舞着。
    “靠,怎么是他!”
    一看到这个男子,唐毅脸上就是一副见了鬼的神情。
    原来在他的记忆中,这个男子正是他大伯家的儿子唐健,因为从小读书厉害,被誉为神童。等他年纪渐长,不但书读得好,而且相貌越来越俊俏,于是名声就越发大了。
    甚至在唐毅离家出走前,他已经成了什么江南四大才子之一,是扬州最有学问的学子。
    可这样一个风流人物,唐毅在看到他的第一眼,为什么差点爆了粗口?就是因为他知道这个唐健太过做作。
    明明是一个十分热衷名声的人,却偏偏要装作一副清高的样子,明明是十分沉迷美色,可偏偏要把自己装成情圣。
    作为同在一个大屋檐下长大的人,唐毅对此人知之甚深,所以才不屑他的为人。
    就在他暗中吐槽的时候,栏杆内的唐健已经酝酿好情绪,当即转过身去,提起桌上早就准备好的毛笔,笔走龙蛇,在纸上书写起来。
    一时间,周围的人,无论是楼上的还是楼下的,全都摒住了呼吸!
    场面霎时陷入了诡异的平静,所有人都僵直了身体,仰头看着楼上的唐健挥毫泼墨。
    一炷香后,唐健停下了手中笔墨,旁边立刻有一个长相柔媚的女子走上前去,帮他将书写的墨宝提起,对着楼下众人展开。
    《未央》
    坐拥笙歌百尽台,
    苏淮日斜宴未开,
    我自怜爱倾城色,
    却忘伊人心难爱。
    这娇柔妩媚的女子,不但将这一首《未央》诗呈现在众人眼前,而且还用她那柔美的声音,一字一句将之吟唱出来。
    瞬间,附近所有的人都疯狂了,不少人都在大声叫道:“纤纤姑娘,我愿出一百两,只要你将唐公子的这副墨宝给我!”
    周围立刻有人不屑道:“一百两还想买唐公子的手迹?”随即又敞开了嗓子,对着楼上叫道:“纤纤姑娘,我愿出一千两,一千两!”
    “我出一千两百两!”
    “一千五百两!”
    ……
    看着几近疯狂的人群,刘琳有些吃惊道:“公子,这位唐公子到底是什么人,区区一副诗词文字,竟然有人愿意花一千五百两白银购买?”
    在她看来,这一首未央诗虽然也还可以,但也仅是可以而已。
    倒是他那手清瘦得体的大字,写的很有功夫,可两者就算加起来,也不过几十两银子的东西,何至于让如此多的人疯狂抢购!
    唐毅微微笑道:“别说价值一千五百两,就算有人叫出三千两我也不奇怪。不过我敢肯定,最后这唐公子必定不会卖出这副大字,反而会无偿地将它抛给下面之人!”
    仿佛是在印证这话,他刚刚说完,楼上的女子就已经轻轻将这副大字送入空中,任由其缓缓落下,“唐公子说,这首未央乃是他即兴所做,既然得众人赞爱,自然不能私留。
    不过大家都如此喜爱这副未央,而此处又人数众多,故而千思万想之下,还是决定将它抛出楼下,看楼下诸位谁能凭借运气获得此字!
    至于用钱财购买之事,诸位还是不用再提!”
    看着字画缓缓飘落,下面的人群几乎疯狂了,纷纷朝着它飘来的位置挤去,不少少女被挤得哇哇直叫。
    终于,大字飘落一个人手中,可还不等他高兴,旁边的人就抢了过来。
    一张白纸而已,如何禁得住这么多人哄抢,不过片刻,就已经化为一片片大小不一的碎纸片,沦落到无数人的手中。
    “这位唐公子竟然如此高洁?”刘琳看着唐健风度翩翩地进了阅香楼,两眼之中隐隐有水光荡漾。
    “嘿!高洁?我看不一定吧!”刘铮首先冷笑了起来,他虽然年纪很小,但心智却很成熟,而且远比普通人要聪明不少。
    这唐公子的做派,让他隐隐想到了什么,再加上唐毅的语气,显然验证了他心中所想。
    刘琳大是不满,“你是什么意思?难道这样不为名不为利的才子,不值得敬仰吗?”
    刘铮立刻针锋相对,挑着眉头嘲笑道:“他这样做,不但是沽名钓誉,而且还是有意提高自身身价!
    这一副未央手迹,他就根本没准备给下面的任何一人!否则他不会不知道,这一张白纸到了这些人手中,必定会因为争抢而化为碎片。
    不过字虽然没卖,但刚才叫买的价格已经深入到这里每一个人心中,今后谁要想再买他的诗作手迹,心中就会参考这些人报出的高昂价格!
    要是我猜的不错,那些人应该也是他找的托,为的就是提高身价!”
    看到弟弟侃侃而谈,似乎有理有据,而唐毅更是不时点头,很是认同他的话。刘琳顿时对自己刚才的判断有了疑虑,将目光投到刚才拼命叫喊价格的几人身上。
    只见这些人趁着众人争夺手迹的混乱,已经悄悄走出人群,而且彼此之间还以眼神交流,一起溜进了附近的小巷,消失在视线中。
    这一瞬间,她才知道,这所谓的唐公子,真是一个沽名钓誉,而且极其有商人手腕的伪君子!
    唐毅呵呵一笑,“好了,人群已经散了,我们还是赶紧回去吧!”
    看着人流渐渐疏散,他忽然有了一种近乡情怯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