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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五节 猎获

      那的确是无比坚硬的铠甲,硬度虽然不如人类打造的精钢战甲,可是对于生物而言,已经是非常不错的防护力量。
    然而,灰爪鬣狗的牙齿更加锋利。它们口中发出“呜呜”的低吼,丝毫不顾钢鬃硬甲猪来回甩动肥硕身躯。对面,更多的鬣狗围拢过来,有些啃脚,有些跳到了硬甲猪的肩上,还有些比较聪明的家伙,在周围寻找高度适合的山石树木。它们的目标非常明确,那就是直接攻击钢鬃硬甲猪的眼睛,也是这头肥美食物身上最为脆弱的地方。
    那种可怕的场景,让杨天鸿联想起被一大群蚂蚁牢牢困在其中的蝗虫。
    可怜的肥猪左冲右突,发疯一般将巨大的脑袋乱甩,仍然无法脱出重围。从四面八方围拢过来的灰爪鬣狗越来越多,已经将它死死困住。硬甲猪身上的厚重外皮被活活撕开,露出了柔软的皮下组织,鲜血遍布全身。钢鬃硬甲猪被血腥味刺激,猛然将身体一翻,仿佛轰然坍塌的巨山,当场压死了几头来不及躲避的鬣狗,猪鬃插进了更多鬣狗的身体,乍看上去,就像形状诡异,集市上常见的烤羊肉串。
    一头健壮的灰爪鬣狗看准机会,纵身扑到钢鬃硬甲猪侧腹下面,扬起脖子,照准肥猪臀下的来回摇晃的****狠狠咬下。
    这一击是致命的。钢鬃硬甲猪浑身一紧,随即张开嘴,爆发出惨烈无比,充满绝望的死命嗥叫。
    一大股热乎乎的血水从身体底部的伤口喷涌出来。就像被炸药轰开的拦水大坝,根本无法填充堵塞。一击得手的灰爪鬣狗很是得意,张口把血糊糊的猪****叼进嘴里,带着无限鲜美和爽滑用力嚼碎。只是尚不及吞咽下去,就被暴怒的钢鬃硬甲猪转身折返,不顾一切,用锋利獠牙把这头该死的偷袭者身体活活捅穿。
    胜负已定,没有任何悬念。
    就在杨天鸿认为这场战斗没有第二种结果的时候,浑身上下鲜血淋漓,步履蹒跚的钢鬃硬甲猪,突然做出了谁也没有想到的疯狂之举。
    它瞪着一双发红的眼睛,转过身,口中不断发出嚎叫,以前所未有的速度,朝着湖水深处狂奔。
    灰爪鬣狗惊呆了。
    杨天鸿也看呆了。
    是的,老子宁愿被活活淹死,也绝不愿意死在你们这群肮脏野狗的嘴里。
    黑色的湖面上,很快荡漾开一片血的味道。
    钢鬃硬甲猪只游出了不到三十米,湖水深处突然蹿出一头体型巨大的怪物。这东西动作迅猛,在水下似乎是隐藏了很久,就连杨天鸿也无法释放异能查探清楚,只看到水底怪物张口咬住重伤的硬甲猪,随即翻身潜入湖底,水面一阵翻腾,只留下片片波纹。
    岸边,顿时响起一片令人头皮发麻的狂嚎。
    已经到了嘴边的肥肉,就这样被第三者抢走。这样的事情,简直令灰爪鬣狗无法忍受。
    它们在岸边来回逡巡,朝着湖里那只不知名的抢劫者挑衅咆哮。更多的鬣狗则是在岸边争抢此前硬甲猪留下的少量血肉。尽管那些东西混杂了大量泥沙,还有发臭的淤泥,但它们终究还是食物。
    混乱,持续了一个多时辰。灰爪鬣狗才彻底失望,渐渐散去。
    在旁边观战的杨天鸿看得浑身上下热血沸腾。
    荒兽果然不同于寻常野兽。无论钢鬃硬甲猪还是灰爪鬣狗,都具有相当灵智。它们懂得战术,知道在绝境之下求生。人类在这些方面与荒兽差不多,但荒兽的方方面面都超过了野兽。也难怪很多人重金求购,能够驯服并且拥有这样一头荒兽,的确要比普通的看家狗好了不知多少倍。
    ……
    天亮了。
    捕捉第一头荒兽的过程很简单。
    一头狂血青狼早起到湖边喝水,闻到了杨天鸿手中莽能丹发出的异香,循着味道走了过来。它用带有敌意的双眼瞪着杨天鸿,却在不知不觉间被杨天鸿用《真灵异录》上记载的兽族通灵手段所感染。几分钟后,强大的三品荒兽狂血青狼已经蜷缩在杨天鸿脚下,如同一只温顺的猫。当然,作为驯服青狼的代价,杨天鸿也必须拿出一颗莽能丹。
    这东西很奇妙。
    就像兔子眼中的胡萝卜,猿猴眼睛里的水蜜桃,猛虎眼中的新鲜牛肉,瘾君子眼中的毒品。
    荒兽之所以捕猎其它动物,是为了进食。然而,荒兽不是普通野兽,仅仅只是食物本身,无法满足它们的正常需求。每一种荒兽有自己吸取天地灵气的独特方法。存留在体内的异能,就是它们使用自身灵力的基础。莽能丹一旦在荒兽体内转化,就是磅礴精纯的异能。有了这种东西,荒兽甚至根本不用捕猎进食。虽然大多数荒兽性情暴虐,可是在比较得失以后,它们都和人类一样,会做出最为聪明,最符合自己利益的行为。
    那就是老老实实服从拥有莽能丹主人的命令。他说什么,我就做什么。
    千万不要以为荒兽们从此陷入了悲惨无比的奴隶命运。这并非认主,而是一种你情我愿的交换。就像刚毕业的大学生寻找工作,一个老板给出月薪两千,另一个老板给出月薪三千,学生们当然会选择薪水丰厚的第二份工作。可如果干了几个月,发现还有别的老板愿意给出月薪四千的高价,他们就会毫不犹豫跳槽,主动投入给价更高的主人怀抱。
    按照《真灵异录》上记载的灵兽沟通之妙法,杨天鸿直截了当对狂血青狼提出了条件:跟我走,以后每三个月,给你一颗莽能丹。
    感觉很怪异不是吗?就像大腹便便的胖子老板看中了某个女人,喷着满口臭气开价:老子一个月两万块钱保养你。愿意就立马脱光衣服给我看看你光屁股的模样,不愿意就转身走人。
    从事特殊行业的女人们几乎都会在这个时候与胖子老板讨价还价。三万、四万、五万的数目不断往上增加,胖子老板也不是傻瓜,总是脸上带着善意温和的微笑,一边在女人屁股和胸脯上狠狠**几把。等到爽够了,心里也有了底,站起身来说:你的屁股和胸部尺寸太小,老子一只手就能抓住。之前的价钱开得太多了,你最多也就值一个月五千。愿意就跟老子走,不愿意的话,现在就给我滚!
    狂血青狼从未与外面的世界接触过。它吃过几个人,消化过人类的脑子,却没有得到那些死者的智慧。狂血青狼当然知道三个月等于九十天,也明白莽能丹的灵妙之处。在它看来,这种神奇的丹药在黑森山中根本不可能自然产生。如果不是眼前这个人类拿出来,自己恐怕直到老死也不会知道世界上还有如此神妙的东西。就像被关押在监狱大牢里的囚犯,突然听到狱卒阴测测的冷笑:只要你成为老子的奴隶,永远听话,现在就可以出来,得到自由。
    狂血青狼没有更好的选择。
    其实,杨天鸿的心理底线是每天一颗莽能丹。玲珑宝锁内部的时间流速本来就比外面缓慢,莽能丹炼制起来也不算困难,而且材料简单易配。狂血青狼属于三品荒兽当中的战斗类生物。也许是因为与孟奇这种家伙呆的时间久了,身上不自觉沾染了奸商的无良习俗。因此,面对眼巴巴望着自己手中莽能丹的狂血青狼,杨天鸿想也不想,张口就开出了“每三个月一颗”的苛刻条件。
    没想到,这头蠢狼居然接受了。而且,它快乐无比,非常亲昵的伸出舌头不断舔着杨天鸿的手。那模样,就像一条刚刚从主人那里得到带肉骨头的哈巴狗。
    若论战斗能力,狂血青狼还要比钢鬃硬甲猪更胜一筹。原因很简单:狂血青狼和灰爪鬣狗一样,也是群居动物。而且,狼群的合作性、战斗能力,都要远远超过灰爪鬣狗。弱点,只是狂血青狼群体数量没有灰爪鬣狗那么庞大。但究其总的体量而言,前后比例约为一百至五百左右。
    简而言之,一百头狂血青狼,足以完胜五百头灰爪鬣狗。若是一对一情况下,灰爪鬣狗根本不敢主动招惹狂血青狼。
    黄世仁的虚体从玲珑宝锁里溜了出来。身为植物精怪,与荒兽之间有着天生的亲和感。狂血青狼没有对这个满面奸猾的家伙流露出敌意,黄世仁也围着狂血青狼不断打转,双眼放光死死盯着狼屁股,仿佛发现了一个巨大的金矿。
    “主人,您一定要把这家伙弄进来。”
    “锁内的兽园小人已经整理齐备,就等着主人您收取荒兽,把它们放养其中。”
    “荒兽的粪便可以滋养珍灵药园,此乃符合天道的循环之理。日子久了,说不定还能自行生成新的灵脉。到时候,就能源源不断供给主人更多的灵果妙实。”
    狂血青狼不通人言。但眼睛是心灵的窗口,黄世仁猥琐邪恶的眼神,就连一向悍勇的狂血青狼看了,也忍不住有些畏惧。
    为什么这个身穿儒生服侍的人类,老是要盯着我的屁股看呢?
    狂血青狼不寒而栗,下意识的把尾巴卷起,夹在双腿中间,严严实实挡住了屁股眼。
    黄世仁“格格格格”一阵奸笑。他流着口水看了好一阵子青狼屁股,然后凑近杨天鸿的耳朵,叽叽咕咕说了几句很是让杨天鸿心动的话。
    “启禀主人,狂血青狼这种荒兽乃是群居。小的观这头狼乃是壮年,畜生和咱们人类一样,都是屁股大的好生养。若是小的没有猜错,它一定还有不少兄弟姐妹、爹妈舅姑、侄女外甥,说不定,就连祖奶爷婆也还健在。若是把它们一家老小全都诓骗过来……嘿嘿嘿嘿……主人您懂的,小人就不多说了。”
    黄世仁用语言构筑了一个无比美好的世界。这家伙的语言煽动能力实在太强大了,就连杨天鸿也忍不住动了心思,跟着黄世仁那两片上下翻飞的嘴皮,展开了浮思联翩的遐想。
    荒兽这种东西,当然是多多益善。
    没错,老子的确是欠了卢家一大笔银子。这次之所以来到人迹罕至的黑森山,就是为了捕捉荒兽变卖银两,彻底了解杨家与卢家之间上一辈人留下来的恩怨。
    欠债还钱当然是肯定的。然而,这并不妨碍我多抓几头荒兽,做点儿别的事情。
    在另外一个世界,也存在着“马”这种动物。
    它的习性很特别,也是唯一一种被大规模驯化,成功套上笼头和鞍子,让人骑在上面肆意驰骋的四足动物。
    马为什么能骑?
    长久以来,很多人都在探究这个问题,却一直没有找到答案。
    这个世界与那个世界之间有着很多共同点。在这里,能够成为坐骑的生物数量明显要多得多。比如站在杨天鸿面前的这头狂血青狼,只要挂上鞍子和马镫,稍加训练,就是最好的坐骑。
    诸如此类的荒兽,在黑森山里还有很多。
    紫眼雷豹、巨牙狂狮,血爪莽虎……
    蛇类和小型荒兽不属于此列。昨天晚上那头被灰爪鬣狗活活逼进湖里的钢鬃硬甲猪,也可以算做是能够乘骑的荒兽。
    玄火军日益变得强大,然而步兵终究不比骑兵那么强大。这个世界以后说不定也会出现火药,也有枪炮之类的热兵器不断发明出来。但不管怎么样,骑兵在战场的优势地位已经存在,即便是在有修士插手的情况下,大规模使用的骑兵仍然足以摧毁任何目标。
    杨天鸿没有把握弄到足够的马,但他可以在这黑森山里弄到大量荒兽。
    一支成建制的荒兽骑兵,无论攻击、防御、机动能力,都要远远超过用马匹组建的普通骑兵。
    其中的道理很简单:荒兽血脉特殊,能够承载沉重的装甲。不夸张地说,普通刀剑,根本无法穿透。
    ……
    进山以后,高天武一直悄悄尾随着杨天鸿的商队。
    身为高立权的第六个儿子,高天武在高家内部的身份地位很是靠前,虽然外表只有四十多岁的年纪,修为已经达到炼气第九层,距离大圆满境界只有一步之遥。
    东方啸说得没错,高立权就是那种面恶心善之人。
    高天武一直牢记着父亲的叮嘱。
    “那个姓杨的小子虽然脾气执拗,却也是性情耿直之人。若不然,也不会说出不与我高家猎队一起行动,另外寻路进山的话。光凭这一点,为父就觉得此人值得结交。”
    “东方啸乃是东方世家直系亲族。连他都愿意跟杨天鸿结拜为兄弟,可见这姓杨的小子的确有过人之处。”
    “不要惊动他们,就远远的看着。若是他们遇到困难,你就现身给予帮助。若是他们一路顺利,或者知难而返,你就隐藏踪迹。注意,不要被他们发现。”
    “记住,一定要保证那个姓杨的小子活着。为父这辈子很少佩服别人,已故骠骑大将军杨靖就是其中之一。当年杀戎狄的功绩,无论如何也值得为父尊称他一声“杨将军”。既然是他的儿子想要荒兽,屋子后面那几头就不要卖了,等到他们回来,随便给点钱拉走就是。”
    高天武觉得自己就像是一个隐藏在黑暗中的保姆。嗯……不对,应该是男性保育员。
    猎人若是想要隐藏踪迹,就很少有人能从森林里将其找到。
    高天武经验丰富,对黑森山也很熟悉。沿途跟踪下来,孟家商队的表现,却让他很是意外。
    这些人显然不是生手,也做足了准备。
    他们居然知道通往山中湖泊的道路和方向。尽管走得远了些,绕了不少路,但就位置和方向来看,应该是掌握了地图。否则,绝不可能在植被茂密的森林里走到这里。
    他们建造的临时营地非常坚固,防御力量甚至超过了高家猎队。也许,这就是有钱人的实力。尤其是可拆解组装的重型军用弩机这种东西,高家也有一些,却显得老旧。毕竟,高家在山中扎营的时候,只会留出人手巡逻放哨。若是遇到危险,所有人都以最快速度从营地里离开,而不是像他们这样,依托营地坚守。
    他们备有雄黄,这就不用自己暗中出手。
    他们准备了大量艾草,这应该也是从前人那里得到的经验。
    最令高天武感到惊讶的,还是亲卫杨元、杨艺等人的强大力量。就在昨天下午,高天武亲眼看到杨艺挥刀斩杀了一条蟒蛇,营地里的人们兴致勃勃剥蛇皮炖蛇肉,吃得很是开心。
    高天武很想提醒他们:这里是黑森山,比不得别处,最好不要擅杀野物。否则,会平白惹来不必要的麻烦。
    要知道,动物也有……报复心。
    而且,甚至比人类更加强烈。
    高天武的担忧很快变成了事实。
    营地周围出现了很多蛇。
    很多人都说蛇这种动物非常邪恶。也许是因为它滑腻的身体,也可能是因为那颗三角形状,与人类男性生殖器甚是想像的脑袋。第二种说法大概更接近于事实。毕竟,蛇的嘴巴里长有利牙,还有血红色的分叉舌头。如果某个男人脱下裤子真正露出这么一颗恐怖至极的脑袋,那么不是妖怪转世,就一定是通过某种卑鄙手段买通了无良医生把不属于自己的东西截下来又安装在自己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