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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七节 拖沓

      罗方是一个很称职的县令。
    “聪明”和“狡猾”很多情况下其实就是一对同义词。身为县令,罗方在政务方面不缺乏能力,可是对于时常入境掳掠的越人蛮夷,除了组织蔡县百姓变成民团,罗方也没有更好的办法。
    一战斩杀两万越族蛮夷,无论如何都是大胜。不过,打仗这种事情从来都具有两面性。这边赢了,那边自然要实施报复。此次越人入境数量多达十五万,暂且不论分散在各地的越人蛮军,仅是大将军阮陈熊狰麾下的直属部队,就多达十万以上。这些情况刺史曹辉在通报各地的急报上已经写明,罗方对此也很清楚。当然,杨天鸿放开俘虏让蔡县百姓屠杀的做法,其实很有必要。只是这样一来,蔡县也就变成了越族蛮夷眼中必须攻破,进而屠灭的重要之地。
    楚人要报仇。
    越人也要报仇。
    若是玄火军就此离开,一旦越人军队打过来,蔡县百姓仍然还是要被杀得干干净净。
    罗方的想法,不可能瞒过杨天鸿的眼睛。
    看着遍地尸骸,他淡淡地笑了。
    “本将既然来了,就不会走。放心吧!在此之前,本将已经放走了几个腿脚快的越人蛮夷。再过几天,想必阮陈熊狰就会得到消息。两万越人蛮军不是一个小数目,以越人的国力,断然不能接受失去如此之多青壮的损失。蔡县是本将选定的战场,只要他阮陈熊狰敢来,也就不用离开了。”
    杨天鸿抬起头,目光追随着渐明的天色,向远方飞去。黑色的头发在晨风中跳跃飘扬,一身铠甲反射出无比耀目的金黄光泽。
    ……
    南疆的天气,历来很热。即便是三九寒冬,这里依然是二十多摄氏度的气温。棉袄之类的衣物在这里永远卖不掉,就算坐在那里一动不动,仍然会汗流浃背,身前身后仿佛有无数火炉烘烤着,热得让你把衣服脱光也还是难以忍受,恨不得连皮肤也剥下来,只剩下骨头。
    骑在马上,阮陈熊狰目光阴沉。看着前面漫长看不到头的队伍,被就黝黑的面孔越发显得冰冷,与周围炎热难耐的环境格格不入。
    杨天鸿放走的那几名蛮族士兵果真跑得快,阮陈熊狰在第一时间得知了阮陈春英全军覆没的消息。
    很惊讶。
    感觉有些好笑,下意识觉得不可能。
    这种荒诞滑稽的心理之持续了短短数秒,片刻之后,阮陈熊狰的大脑已经被狂怒统治。
    两万人,那可是足足两万名越族勇士啊!
    蔡县是什么地方?
    那里曾经被越族大军攻陷过好几次。楚人的顽固和执拗,阮陈熊狰直到现在也无法理解。也许是那片土地的确肥沃,也可能是楚人觉得在一片废墟上更容易建盖房屋。在过去的几百年间,蔡县一次次毁于战火,又一次次被重建。城墙修得一次比一次高大厚重,守城士兵一次比一次悍不畏死。可是结果又能怎么样?在我大越族无敌的勇士面前,楚人只能成为我们的食物,他们的财富钱粮永远都是我大越族的囊中之物。
    还有楚国的女人……
    想到这里,阮陈熊狰下意识的把手伸进皮囊里,抚摸着那颗光滑坚硬的头骨。
    这颗头骨属于一个楚国女子。攻破青绥县城的时候,越人勇士在县衙里发现了她。据说,那女人是县令窦伟贤的远方亲戚,因为怕死,没有勇气自杀,这才被越人抓住。严格来说,那女人不算漂亮。当然,漂亮与否的标准,是按照楚国人的眼光来进行判定。可是在阮陈熊狰看来,此女已经是难得的绝色。蛮夷的审美观点与文明世界有着诸多不同。也可能是因为阮陈熊狰的确没有见过什么美女。他只是凭着自己的兴趣爱好,对那女人光滑白嫩的皮肤产生了兴趣。而且那女人身材有些胖,摸起来手感十足。看惯了粗手大脚皮肤粗糙的越人蛮女,阮陈熊狰当然觉得这个战利品最符合自己的胃口。
    男人占据女人最直接的方式,就是生理发泄。阮陈熊狰也不例外。他并不懂得身体摩擦过于频繁会导致肿胀充血这个道理,只是觉得那女人的惨叫声听起来很是过瘾。没日没夜的冲撞,阮陈熊狰并不觉得疲劳,反倒有种说不出的亢奋。要不是逃回来报信的越人俘虏惹得自己当场暴怒,也不会失手把那个女人喉咙活活捏碎,整个胸脯也当场扯得稀烂。
    身为越军主帅,阮陈熊狰当然不会犯错。然而怒火必须平息,失手杀了心爱女人的愤怒更是让他火上浇油,当场下令斩杀了所有逃回来的越族人。
    看似粗暴野蛮,其实阮陈熊狰的做法很是聪明。他从根本上封锁了消息,亲手砍下了死去的女子头颅,命人洗去皮肉,把头骨晒干上油,留在身边,当做永远的玩具和纪念。
    越族人的某些做法文明世界永远无法理解。
    他们恨某个人,会把对方的脑袋割下来,头骨带在身边或者制成酒器,以此当做是对仇人永远的诅咒。
    他们爱某个人,也会使用同样的办法,以示自己对亡者的思念和亲密。总之,每个越人身上都会带着几块这样的骨头。其中可能有他们的亲爹亲妈,也可能有后爹后妈,独特野蛮的风俗习惯,只能令人感叹世界之大,无奇不有。
    阮陈熊狰的大军一直驻扎在青绥。他分出了六万军队四下攻打其余州县,自己带领七万大军坐镇中央。这种做法,其实也是历年来越人的惯用伎俩。有了这支分量十足的大军摆在这里,安州方面就绝对不会轻举妄动。相应的,对于各地州县的求救文书,刺史曹辉只能派出少量援兵,或者干脆狠心无视。毕竟,安州城地位特殊,与其余州县相比,这里绝对不容有失。
    并非所有越族都是野蛮人,阮陈熊狰就读过不少楚人文集,知道有个圣人叫做孔老二,知道楚国女子貌美如花,楚国才子诗文俱佳。阮陈熊狰其实很羡慕磐石关后面的那个世界,他觉得自己不应该是什么越族将军,只有真正走进楚国,接触到那些楚人,才会感觉自己活得像个人类,而不是茹毛饮血的蛮夷。
    天气越来越热,旁边侍从很是殷勤地递过来一块棉布毛巾,阮陈熊狰擦了擦汗,心情变得越发郁闷。
    就连区区一块汗巾也是楚人所造。
    没办法,越人实在不知道如何才能造出这些东西。越人纺出来的线又粗又乱,织成衣服穿在身上很不舒服,还是楚人衣裳穿起来透气凉爽。
    武器也是如此。楚国工匠制造的兵器锋利坚硬,每次掠夺回来,楚国兵器都会在越人中间引起争抢。一把钢火上好的长刀,可以换到十头牛。当然,这是很多年前的价格。现在,从安州这边抢回去的好东西越来越多,自然也就不可能如同前些年那么值钱。
    越人一边抢劫楚人,一边学着楚人的规矩,立了王,建起了王城。
    想到这里,阮陈熊狰不由得摇摇头,脸上露出一丝讥讽。
    越王就是一个什么也不懂的白痴。所谓王城,不过就是用竹木和山石凌乱堆成的寨子。当然,寨子的规模比起以往大了很多,也划分出了平民区和富人区。乱七八糟的石头垒成了墙,把整个寨子围在中间。
    上一代越王是个勇士,却偏偏死得很是窝囊。那家伙喜好女人,每天晚上睡觉都要好几个女人陪床。也许是充血节奏太快,神经紧绷,撑破了体内血管……那段时间,越王一直叫嚷着下面很疼,不时的尿血。越人本来就没有洗澡的习惯,无法用语言形容的肮脏,加上伤口破裂,越王在床上鬼哭狼嚎了几个月,终于一命呜呼。
    按照另外一个世界的医学理念,其实就是破伤风。只不过,引发部位有些特殊,令人浮想联翩。
    很多人都在觊觎越王的位子,各方争抢之下,出现了让一个十岁孩子即位的诡异局面。当然,这是为了平衡,也是让所有王位觊觎者暂时放下顾忌,积蓄力量,准备着更加猛烈的反击。
    阮陈熊狰本来就是王族,他自己也很想坐上那个位子。不过,这种事情目前只能是在脑子里随便想想。真要有所动作,只能是等到这次掳掠全胜而归以后。
    得到阮陈春英全军覆没的消息后,阮陈熊狰就明白,“全胜”两个字与自己再无缘分。若是继续呆在青绥,不做出点儿什么举动出来,说不定,回去以后自己统军的权力也要被彻底剥夺。到时候,就真的什么也没有了。
    楚人既然杀了我们两万越族勇士,至少也要用十倍以上的脑袋作为补偿。在此之前,必须先干掉那支来自楚国内地的军队。
    于是,全军拔营,前往蔡县。
    青绥距离蔡县的直线距离不远,只是山高林深,很多地方都要绕路,加之林木茂密,地形陡峭,越人的行军速度也就不可避免慢了下来。
    这条路很多年前阮陈熊狰就走过。前面是一个很大的山谷,只要穿过去,再有六十多里地,就到了蔡县。
    足足七万人的队伍非常庞大,前后延续占据了整个路面。以安州的财力,根本不可能对境内道路进行整修。昨天晚上刚下过雨,地面一片泥泞,走在上面很是湿滑。现在太阳出来,温度骤然升高,蚊虫也比平时多了不少。
    阮陈熊狰一点儿也不喜欢这种鬼地方。从那些楚人俘虏口中,他听到过对于楚国内地的种种描述。那是一个天堂般的世界,一个被人类居住的地方。而越族王城……相比之下就是猪窝。
    到了蔡县,老子要杀光那里的每一个人。
    阮陈熊狰的怨怒,随着逐渐升高的温度不断膨胀。他叫过近旁的一名侍卫:“派人过去问一下,前锋现在到了哪里?还有,派出去的斥候有没有回来?”
    阮陈熊狰随是蛮夷,却算得上是个合格的将军。虽然对这里的环境很是熟悉,他却丝毫没有大意。来来回回,派出去的斥候多达上百,沿着大军行进的方向,把周围山林探了个遍。回报的结果也令人满意:没有发现任何楚国伏兵。
    至于前锋,已经进入了山谷,路程走了一半。只是天气实在酷热难耐,士兵怨气很大,纷纷要求就近休息,避开正午时分最为火辣的太阳,等到下午凉爽些再继续前进。
    骑在马上,已经可以看到不远处的山谷入口。阮陈熊狰手搭在额前,也觉得这阵阳光实在刺眼。斥候很是尽责,若是有楚军出现,必定会在第一时间发出警报。想到这里,阮陈熊狰扬起手中马鞭,指着树木茂密的山谷,下令:“前面山谷里要比这边凉快得多,加快速度,我们到那里再休息。”
    ……
    楚国京师通往安州的官道上,同样也走着一支队伍。
    锐锋营和铁甲营官兵总数加起来超过四万。当然,这是写在纸上,给朝廷更上层高级官员们看的数字。若论实际兵丁,所有老弱病残加起来,最多也就是一万九千。
    锐锋营主将鲍勇身材矮小,皮肤黝黑,却十分灵活。虽然骑着马,却没有想要抡起鞭子加快速度的意思。胯下的马匹颇为雄峻,似乎也明白主人的意思,四个蹄子在路上走得很是散漫,不时张嘴从路边叼过青嫩草叶,很是满足地慢慢咀嚼。
    士兵们无精打采地走着。长枪扛在肩上,军旗也歪歪倒倒。木轮车跟在队伍里扭捏着前行,缺少油料润滑的轴承关节发出“吱吱嘎嘎”刺耳摩擦声。树上的蝉儿仿佛找到了知音,更是不要命的发出欢喜鸣响,众人听在耳中一阵繁杂,顿时嘴里不干不净骂了起来。
    “该死的知了,叫你吗个逼!信不信老子一箭把你****的射下来,架在火上烤了吃?”
    “跟畜生有什么好计较的?我看你是吃饱了撑的,有那个功夫骂虫子,不如省下力气好走路。”
    “该死的越族蛮夷,要不是这些混蛋,老子现在还窝在京师享福,哪里会跑到这种鬼地方热得一身臭汗?”
    “你这话说得不对。这跟人家越族蛮夷有狗屁相干?你是眼拙耳朵塞,不知道外面的事情。听说了吗?这次大举出兵,乃是玄火军主将杨天鸿的主意。他一本上奏朝廷,说什么要让越人来得去不得,偏偏玄火军上上下下统共也就是一万人马,这才拖累着咱们跟着受罪。”
    “我也听说了,玄火军本来跟咱们一样都是京师巡防营。之前不是在落屏山剿匪嘛,玄火营那帮杀才一个个都冲在前面。从匪首到贼人,都被他们包了圆儿,咱们连口汤水都没落下。功劳当然也全部归了他们,直接从巡防营变成了京师驻防军。上次陈二狗去玄火军办事,回来以后羡慕得要死。说是玄火军那帮杀才顿顿大鱼大肉,一个个吃的嘴皮子上都是油。唉!人家是吃得好,跑得快,哪像咱们,饭菜里没有油水,还他妈上什么前线?打什么仗啊?”
    “那越族人可不是好惹的,山林之间一个个健步如飞,隔着百十丈距离,一把弓箭射得是神出鬼没。指你眼睛绝对不会射你鼻子,以前的讨伐大军都没落下好,基本上是一万人马前往安州,回来只剩下两三百。这一次咱们过去,估计也是玄。照我说,越人在安州那边祸乱,关咱们鸟事?凭什么非得要咱们去给安州擦屁股?再说了,这过了磐石关就是遂州,就算越族蛮夷生性凶残,大不了咱们往磐石关一撤,难道那帮山野猴子还能翻过关来不成?”
    鲍勇骑在马上,面沉如水,耳朵却仔细听着周围士卒愤愤不平的议论。
    一群连字都不识的大头兵,怎么可能对朝廷之事随便议论?
    想到这里,鲍勇不禁偏过头,把目光转向了同样骑马走在旁边的铁甲营主将傅从之。
    比起鲍勇,傅从之的皮肤要白了很多。虽是武官,傅从之对自己的个人形象却非常重视。他身上的衣服很是干净,每天都要换洗。腰间的配件对于傅从之显然变成了累赘,他干脆把武器统统交给侍从,自己手里却拿着一把白纸扇,摇头晃脑地扇着凉风。
    在士卒当中暗地里散步风言风语,这是傅从之的计划。鲍勇对此不置可否。对于出兵安州这件事,鲍勇和傅从之的态度一样,不情愿,也根本不想去。问题是,打仗出兵这种事情不是你说拒绝就能拒绝。上面有皇命压着,若是敢说半个“不”字,立刻就要判你一个违逆之罪。
    鲍勇并不看好这次战事。
    越人的军队太多了,足足十五万。虽说武将都明白纸面上的数字做不得准,可是鲍勇却不这样认为。
    很多楚军将领都有吃空饷的习惯。这大概已经成为天下人皆知的军内惯例。如此一来,能够带出去的士卒数量肯定没有纸面上那么多。自家的麻烦自家清楚,锐锋营满编两万人,实际上最多也就是一万左右。而且兵器残破,刀枪生锈,这种军队打起仗来不败才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