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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二十章 我爹也不差么

      五年后的初夏
    通往金庄那条破旧不堪的土路上上浩浩荡荡的走来一长串队伍,说他们是一支队伍,是因为走在最前面的都是身穿戎装的兵士,排列整齐,但是中间却夹杂着几辆马车和一般的随从。能看清楚中间几位是骑着高头大马,锦衣华服英气逼人的主子。。
    其中一个倾耳听身后的人做着介绍:“大哥,这里现在叫做金庄,是五年前改的名字,庄里的人都是七爷九爷的人,有两千多口,有很多是拖家带口的,当然是为了逼真掩人耳目。他们是一边种地一边操练,对了,攻打都城是做内应的就是他们,很勇猛。屈伯是这里的村长。现在这方圆几千里的地都姓金,当然地也有我们一半但是人不多,也就是株儿的堂哥林大梁几个。他们种出的粮食除了自己吃,还能上缴很多公粮。”
    做介绍的人就是书墨,他常年穿梭在定远同金庄都城之间做联络人,知道这里的情况。
    另一侧的保臻转过头来插了一句:“短短的五年,庄稼就长得这么好?”
    已经六年都没踏上这片土地,他记得很久以前也走过这里,只是一片一片的贫瘠荒芜的砂石地里偶尔一片可怜的稀稀拉拉的庄稼。可现在麦子正在抽穗,油菜花黄灿灿的,半尺高的玉米也迎风舒展着宽宽的短短的叶子。还有很多他叫不上名字的都开着花儿,或者正茂盛着。他知道这些都是农作物。不是主粮就是副粮和油料。
    他的脸上少了点几年前的温婉,多了份睿智,眼神更加绚烂多彩,对上明媚的阳光,很耀眼。
    书墨眼神下意识的晃了晃,这眼神怎么那么像阳光下林株的眼神。让人忍不住心跳。
    他微微低了低头说:“是,一年比一年好。”
    金小光笑眯眯的问:“我那老舅现在可好,还有姥爷?”
    书墨说:“好,好。姥爷身体还硬朗,现在还能耕地呢。也别说,当初还真亏了这个老舅,才慢慢的将这方圆千里变成了咱们的地方,要不然我们也许还得几年。”
    他说的一点也不夸张。
    胡大东其实什么都不知掉,却在无形中帮了大忙。
    胡大东所在的地方正是高山平原相连接的地方,这片山也是条不小的山脉,山高林密土地稀少也没什么副业,更不要提什么发展,住在那里的本来就稀少的人家都想尽办法的搬去土体肥一点的平原。胡大东胡老爹一家生活本来就贫苦,孩子又多,自知去哪里都不如自己这点狗窝,所以林株给她银子让他帮忙置办田地的时候一口应承,他先是用林株给的银子买了本村财东的鸡肋般的十几亩地,那财东便搬了家。,后来他又买了财东最后的薄地,财东拿着银子去找更好的地方。然后又向平原处发展。
    平原处原本也住着几家人,但是人丁不旺,地里沙石很多,庄稼总是欠收。所以胡大东也很顺利的收购了一二百亩。
    再后来那自然都是书墨保玺的功劳,他们动用关系打通官府当差的,将方圆千里之内的地全都收购,以前的住户全都搬迁。再慢慢的一点一点的换上自己人。胡大东一家人还没感到意外。也没怀疑。
    他不时地去镇上都城买点东西,还做了掩护,也没引起外面的怀疑。
    所以现在这个金庄,就是他们自己的根据地。
    金小光笑着点头说:“不错,真不错,还是保兄有眼光。”
    保臻微微一笑:“这都是株儿的意思,当初也是为了帮她。她想帮帮老舅。”
    书墨又插嘴说:“大哥,保大哥你们不知道,现在这金庄还有了集市,五天一个。缝十缝五的,去年前年我们将士的鞋袜衣服的布料很多都是从这个集市上购买的。”
    金小光保臻保玺都惊讶的睁大眼睛。
    只有保玺很平静的说:“你们都不知道吧,那些布匹都是株儿带人织出来的,这些年我都没给她们卖过粮食,都是她们用自己种的蔬菜豆腐米醋酱油换取的。”
    说完很不可思议的摇了摇头,自己回味无穷的笑了起来。
    提起林株保臻的眼神黯淡下来,他很肃穆的看了眼金小光,说:“小光,你打算怎么安排株儿?”
    这话题一提起,保玺书墨都一起看了过来,包括一旁的李竹山。
    这个问题现在很严重。
    在同秦南国僵持了三年之后,两年前固原侯镇远侯终于答应出兵帮助金小光燕君。前提是先结亲。
    一年前金小光同时娶了两位侯门嫡出小姐,分别为左夫人右夫人,不分前后大小。
    可是林株怎么能屈居第二呢?
    这个问题很头疼,金小光实在是做不出决定。
    他小心翼翼的问:“保兄以为小弟该给株儿什么名分?”
    保臻冷冷的说:“你还能给她什么?”
    已经有两个并列夫人了,不可能有第三个。
    金小光低头无语。
    同时娶进的两个夫人自然不能撼动,可是林株屈居第三说不过去啊。
    先不说林株到底帮了他多少,保臻保玺兄弟有又帮了他多少。,,
    单是现在林株的身份地位也不能屈就啊。保臻兄弟在这次推翻秦南国的艰苦持久的斗争中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姨丈燕君已经答应平分天下,共享江山。也就是说三人都为王。林株便是郡主,身份自然比侯门千金高出一截。
    这事儿没有答复。
    没有走到胡大东家,大队人马从另一处山坡下了山。马车马匹全都留在了山上,除了金小光保臻兄弟书墨云墨梅伯屈伯李竹山之外,其余的人都留在了原地。
    “你们自己解决吃喝睡,谁有熟人可以去串门。”
    留下这句话,一行人下了山,走过崎岖蜿蜒的羊肠小道。翻过一座一座山脉,越过峡谷,抄近路走了近一天时间,终于来到了山庄脚下。
    自从庄园建好之后,保臻保玺李竹山梅九公都没来过。几人站在山庄地下,抬头看隐藏在树荫下的层层叠叠的山庄。
    微风吹来,一阵甜腻腻沁入肺腑的香味。
    张强李旺吓了一跳,几乎是扑跪在地上请罪,这么多人来了,他们竟然没发现。
    这两个人是保臻的人,他浅浅一笑说:“我们从那边山头下来,走的都是背后的山路,你怎么能看得见。”
    其实他们就是护着林株几个的安全,给她们壮壮胆子,真的保护是平原处分布的里里外外的那些人。
    张强李旺亦步亦趋的将一行人带上去。
    每一层都都蔬菜,都茎肥叶茂的,还点缀着各种鲜花,还有形状.满眼青色配上姹紫嫣红甚是养眼。
    由下而上看到了韭菜大葱大蒜生姜,大葱小葱,红根韭菜绿根韭菜,红蒜白蒜,蒜苗。
    胡萝卜绿萝卜水萝卜卷心菜大大白菜。
    青菜菠菜青菜。
    毛豆南瓜。
    就到了林株住的云海苑,围绕着小院有两片菜地,一片挂满了翠绿色半尺多长的黄瓜,个个身上长满了嫩嫩的刺儿,头上还顶着小小的黄花,散发着清香的味道。一片是挂满了红红绿绿小灯笼的西红柿,散发着青涩的味道。
    这个时候是中午,应该刚刚吃完午饭,院子的大门轻掩着,里面传来朗朗的童声童气的读书声:“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
    “天地人口手,金木水火土,日月星辰,风雨雷电……。”
    “娘亲的娘亲叫姥姥,娘亲的爹爹叫老爷,娘亲的姐姐叫大姨,娘亲的妹妹叫小姨,娘亲的哥哥叫舅舅……。”
    童声听起来有三个人,不用猜就是小金童小元宝小金安。
    保臻微微笑了笑,轻轻推开门。
    金小光保玺也跟着探头,只见三个孩子正坐在院子里的小凳子上,旁边是怒放的紫色牡丹,几只蝴蝶在翩翩起舞。孩子们坐的很端正,小手背在后面。小金童小元宝的前面还放着一面小黑般,每人拿了一只似乎是黄泥土揉成的泥条。
    林株在他们前面走来走去的,手里拿着一根小木条。
    一棵小苹果树的树杈处也挂着一块黑板。,上面很童趣横生的画着兔子,小鸟儿,虫子,小鱼,老虎,小鹿。
    林株用用小木条指着:“兔子,兔子在林中跑。小鸟儿,小鸟儿在天上飞。虫子,虫子在地上爬,老虎,老虎在山里走,小鹿,小鹿在溪边喝水。”
    三个孩子跟着大声的读,清脆的童音很是悦耳。保臻一眼就认出了自己的一双儿女,真是金童玉女般的可爱,他从儿子身上看到了年幼的自己,女儿简直同小时候的林株一模一样,他神情恍惚起来,走了进去。
    “哥。九哥!”林株眼尖,一眼就看到了比以前更加有韵味的保臻保玺,一声惊叫,扔掉手里的东西扑了过去。
    她已经快八年没看到自己的亲哥哥了。
    保臻轻轻拍了拍她的后背,声音有点沙哑:“株儿,你长大了。”
    他走的时候她还是个满脸稚气的孩子,现在完完全全的成了美美的女人,简直就是娘亲当年的模样。
    林株小声说:“哥,小金童,小金安都好好的。我们也会好好的对吧。”
    几个人都这么光鲜亮丽的回来了,说明成功了。
    保臻轻轻点了点头说:“对,我们会好好的,最起码在我们的有生之年。”
    三个孩子见林株这样,都乖乖的有好奇的睁大眼睛看。
    谁也不认识自己的亲爹。
    刚从屋里走出来的九儿满脸爆红,慌慌张张的上前拉起小金安,小金童说:“快,快叫爹!”
    林株心里有点小小的不安,司马明珠自从上次之后,便基本上不理会她,每天就去同缺了条胳膊的青莲一起同吃同住,小金童也不再看一眼。
    她也曾经尝试着同她交谈了好几次,她原本只是想治治她的任性。
    却没想到她很偏执。
    却发现保臻保玺的全部精力都在小金童小金安身上,根本没过问。
    就听见小元宝稚声稚气的问:“你也是我爹么?”
    他的小脑袋扬起,一双同林株一样的清澈的眼睛盯着保臻。
    就听一旁欣赏儿子的金小光呵呵一笑,上前抱起他说:“你爹在这儿呢。小元宝,叫爹!”
    小元宝睁大一双星辰般的眼睛,很认真的看了金小光一会儿,才如释重负的说:“比金童哥哥,金安妹妹的爹也差不了多少,这我就放心了。”
    老气横秋的小样子撩的金小光的心像羽毛拂过般的。
    一旁的保臻保玺书墨几个都笑了起来。
    保玺故意逗他:“小元宝,你有什么不放心的?”
    小元宝更认真的说:“我娘说金童哥哥的爹是世上最好看的男人,可是他是我舅舅不是我爹。我想我爹最好看,现在看来我爹也不差嘛!”
    这孩子,还挺有眼光的。
    金小光得意了,将小元宝高高举起说:“那当然,做你爹,不好看怎么行?”
    血浓于水一点没错,三个孩子见到了亲爹,那叫一个黏糊。尤其是两个男孩,基本上就骑在爹们的头上当骑马。
    欢愉的气氛一直维持到了下午饭,林株小声对保臻说:“哥,你去看看明珠姐姐吧。”
    说完很简洁的将事情说了一遍,有点内疚的总结:“哥,我当时也是太生气了,你说如果万一小金童出事儿了,我怎么跟你交代。她记了仇了。”
    保臻很平淡的说:“没事儿株儿,如果我的金童出事儿了,她就活不过今天。”
    林株担心的问:“可是哥,你要怎样对她说,她的父皇皇兄都已经死了。就算她进了皇宫也不是公主了。”
    保臻眼神黯淡下来:“直接说。她比我们当年幸运,没有亲眼看见,也没颠簸流离。”
    到了晚上小元宝兴奋的怎么也不睡,更不跟着蒋婆婆去睡,缠着金小光没完没了的问问题,理都不理林株。
    好不容易睡着了还紧紧的抱着金小光。
    这是典型的小忘恩负义啊,见了爹忘了娘!
    林株瘪了瘪嘴酸溜溜的说:“小没良心的,我每天伺候他吃伺候他喝,教他识字学文化,见了你,好了,不理我了。”
    金小光满脸得意之色,将胳膊从小元宝手里抽出来,冲着外面喊了声:“蒋婆婆。”
    待蒋婆婆将小元宝抱了出去,坏坏的一笑说:“他不理你,他爹理你。你好拍好伺候我吃饱喝好,我教你学文化,你说过的床上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