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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月不敌他 第51节

      米色的光从灯罩下投出,拂过他眉眼。
    沾着光的手指,按在手机侧边。一下一下地, 将那音量键开到最大。
    曾忆昔又听了一遍这通语音。
    “你以前喜欢过曾忆昔吗?”
    在呼呼的大风声里,江月稠“嗯”了一声。
    还是不太确信。
    怕将她的“嗯”和风声混淆, 像以前高中练英语听力一样,曾忆昔反复听着这通对话, 抠着那一个“嗯”。
    ……
    折腾许久, 他才确信。
    他没听错。
    最后将手机合上, 撂在一边。
    曾忆昔再次走回卫生间。在盥洗池边, 他伸手去拧水龙头。是往cold方向拧的。
    他掬了一捧凉水在脸上, 水温寒凉的有几分刺骨,但体内那股要烧到他灵魂的热浪却还没有平息。
    还不够, 他微低着颈,又掬了一捧。
    眼睫垂下, 挡住了那双深眸。
    眉梢的水珠顺势往下落,滚向了颈项。
    他喉结不自由地滚了滚, 喃喃地念了三个字:
    “江月稠”。
    又默了许久。
    他才抬起脸, 看着对面的玻璃镜。
    镜子里是一张和他一模一样的脸,水珠一滴一滴地往下滚。
    冷情的眉眼里被茫然裹覆着。
    他走到衣柜旁,翻遍所有口袋, 没有找到烟。
    换好衣服, 出门找了个附近的便利店买了包烟。
    烟雾淡淡, 将他脸上的情绪遮了一半。
    喜欢过吗?
    他垂在腿侧的手指颤了颤,薄唇也轻轻颤了颤,声音很轻地,微不可闻地, 又念了声那个名字。
    那又是为什么,你要把那封信交出去。
    他只不过是,表达了想和她去一个学校的愿望。
    一阵风荡了过来,卷起不远处的几片落叶。
    他仰起头,看着沪市这繁华到有几分迷人眼的夜色。
    和女人一样复杂难懂。
    他扯了下唇,有几分牵强的笑了。
    往回走的途中,李志打来了电话。
    他接了。
    “狗东西,你他妈到底是听一下啊?”李志的语气有几分急不可耐
    “我听了。”曾忆昔声音平静地说。
    “啊?”李志愣了一下,又问,“你什么感觉,高兴不?”
    曾忆昔没说话。
    半天没听到他消息,李志说:“欸,我没剪辑奥,你同桌桌说了两遍,我才录了一个。”
    曾忆昔抽了口烟,“你以前不是喜欢那个王谨惠吗?”
    李志明显一慌:“……那你可别在沐沐面前说。”
    曾忆昔嗤笑一声。
    李志:“……你笑什么笑?我跟沐沐说我是初恋,我确实是初恋啊,我又没跟人表白过。”
    他以前是对王谨惠有好感。那时候他挺胖的,虽然成绩好一点,但在其他方面确实有些自卑。
    运动会时,由于是班长,要搞个先锋模范作用,班上同学动员不起来,很多人不想参加,都想搞学习,他只好自己报了个铅球。
    比赛那天,王谨惠还给他加油来着。
    当时他们班都没几个人给他加油,都去篮球场看曾忆昔那些个帅逼打篮球。
    她时不时过来找江月稠,也会跟他说两句话,问问他理化题目。
    一来二去,他对王谨惠也存了几分好感。
    所以他把信让王谨惠转交,也有一点私心。
    他知道王谨惠喜欢曾忆昔,一直以来明着问他问题,实际不过就是想看曾忆昔两眼。给曾忆昔写情书的事情闹得沸沸扬扬,但他知道,王谨惠对曾忆昔并没有死心,她还会偷偷关注曾忆昔。
    虽然有些残忍,但想着快刀斩乱麻。都快高考了,他们还是把心思全放在学习上比较好。王谨惠高三几次模考都不怎么理想,可能也是因为小心思太多了。所以他一横心,就有几分残忍的把信交给了她,托她代交给江月稠。
    也希望她明白,曾忆昔不会喜欢她。
    “那你现在还喜欢她吗?”曾忆昔问。
    李志赶紧否认:“我现在怎么可能还喜欢啊?”
    他都有女朋友了。
    那时的感情也就是这么回事。
    纯粹是真的纯粹,单薄也是真的单薄。
    高考一结束,大家就各奔前程。天南海北,此去经年,谁还能想起谁?
    话音一落,他回过神,立马知道了曾忆昔的意思。
    他操了一声,想来救个场,“欸,那女人的跟我们男的可能不一样呢。”
    曾忆昔偏头吐了口烟圈,“有什么不一样。”
    “……”
    “挂了。”曾忆昔说。
    “等一下。”李志忙着开口,“那个,狗逼,我那时……”
    曾忆昔:“什么?”
    李志仔细想了想,觉得这事还是他自己去问江月稠说比较好。
    这万一是她自己交的,这狗逼的玻璃心不是又碎成一地玻璃渣。
    “女人啊,就……”他搜肠刮肚找不出个合适的词,当年背过的诗词歌赋差不多全还给了老师,“就无法形容。男人的思维不能用在女人的身上。”
    想了想,又道:“何况,男人和男人之间不也有差距,你看你……不就还搁这儿惦记呢吗?”
    曾忆昔:“……”
    他不想再听李志叨叨,这回直接把电话给挂了。
    回到酒店后,曾忆昔将手机放在床头柜上,拿上充电器给它充电。
    他靠坐在床,视线微偏过去。
    信号灯一点微弱的光,在他眼前忽闪。
    像是什么鬼魅。
    无形之中,他的手像是被什么东西牵着。
    抑制不住地想往那边碰,最后还是碰了。
    他拿起手机,点开和李志的聊天框,又听了一遍那个语音。
    他很同意李志的那句——
    女人是无法形容的。
    也只有女人能懂女人。
    退出和李志的聊天记录,曾忆昔转而将自己的微信好友浏览了一遍。
    近期和他交流过的女人只有三个:
    江月稠。
    他妈。
    还有一个“曾二狗”。
    曾二狗是他表妹,他姑姑的女儿,也随她妈妈姓。
    眸光在“曾二狗”上倏地一顿。
    他指尖轻点了两下,很快一通电话拨过去了。
    曾如初刚准备卸完妆,准备去洗漱。
    手机却响了。
    她看了眼,是曾忆昔打来的。
    拿起来,“喂”了一声。
    “曾二狗。”曾忆昔稍坐直了身子。
    “……”曾如初默了两秒,“能不能别这么喊我……”
    “曾如初。”曾忆昔从善如流地改了一下对她的称谓。
    对于他难得的知错就改,曾如初觉得有些诡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