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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5章 镯子(给爆脾气一的和氏璧加更4)

      丁月宜并不知道周小玲手里这只镯子的存在,这是她为自己留得后路,也是准备关键时候绝杀丁月宜的底牌,今天不得不拿出来用了。
    姚云兰疯疯癫癫从青山县老家回到沛州,跟丁月宜说了周阅海就是她儿子以后,丁月宜就一直在想办法把证据消灭,所以才去找了周小玲。
    她看了周老头寄给沈家的信,知道周家还有两封一模一样的信,留着以后给沈荷花作为后手,以防沈家留下他的信,不让沈荷花认回周家。
    可以说,在对待沈荷花的事上,周老头和周老太太真的是煞费苦心。
    而这两封信就装在跟沈老太太手上一模一样的镯子里。
    她必须得神不知鬼不觉地找到这只镯子,最佳人选就是周小玲。
    可丁月宜并没有跟她说其中的原因,只是告诉她,找到那只镯子交给她,她会安排周小玲回钢厂,给她找个轻松体面又有前途的岗位。
    周小玲当时正被周小安排挤,能攀上丁月宜是她梦寐以求的机会,当然会死死抓住。
    所以她跟丁月宜一起回到了青山县老家,看似毫不相干的两个人,却在干着同一件事。
    当时王腊梅过得正是最苦的时候,周小玲回去又是道歉又是承诺,很快就把王腊梅和王家人哄好,留她在家住了下来。
    可周小玲找遍王家,就是不见一件首饰,更别说丁月宜让她找的镯子了。
    这个时候,王老太和马三妹也开始打她的主意,鼓动王腊梅,觉得周小玲这么红口白牙地说几句,根本就没啥用,以后说跑就跑,他们还是拿她一点办法没有。
    最好是能让她这次留下点把柄,以后也能好好拿捏她!
    正好三太公病危,又提起了过继的事,这次不敢指望周阅海了,他把目光投向了周小林或者周小全。
    他知道自己没什么日子可活了,承诺只要过继了,有人给他摔盆打幡,逢年过节能给他烧纸敬香,他死后留下的钱财就都是他们的。
    王腊梅当然不会同意,她就剩这两个孝顺儿子了,又都有出息,她还指望以后靠他们养老呢!
    当然,最关键的是大家也知道三太公没什么钱。他虽然有国家补助,但因为没有儿孙,有一个花两个的主儿,根本存不下钱来。
    王老太却把主意打到了周小玲身上。
    让这个没用又狠心的丫头片子过继,把三太公的钱拿过来,多少那也是钱呐!
    而且以后她敢不听话,就拿她骗绝户财的事威胁她!单位的人可不管你拿了多少,多少都是诈骗!毁了名誉她还能有什么前途,又有谁愿意娶她?
    所以王老太太和王腊梅极力促成此事。
    三太公已经不行了,没时间再考虑,有个后人总绝户好,只能答应过继周小玲。
    周小玲也在无意中发现丁月宜要找的镯子竟然在三太公手上,就半推半就地答应了。
    一个马上要死的孤老头子,过继了又能怎么样?死了她不招上门女婿他还能气活过来?而且她也想趁机摆脱王家和周家人,过继了她就有了身份上的优势了。
    过继仪式就这样办了,而且还是在王家人的推动下,办得非常大,请了不少乡亲作证,甚至还写了正式的文书。
    过继完以后,奄奄一息的三太公把周小玲单独留下,把自己的家底给她看。
    根本没钱,只有几张毛票,还有的就是那两只镀银的镯子了。
    是的,是两个,而不是丁月宜对周小玲说的一个。
    周小玲从三太公那里套话,很容易就套出了这两只镯子的来历。
    当年周老太太死的时候是急病,躺在炕上就不能说话了。所以王腊梅回来的时候只能从她手上接过一只镯子,什么都不知道。
    而另一只,周老太太执意要给二叔婆,二叔婆说什么都没要,都交给了王腊梅。
    周老太太死后,二叔婆偷偷告诉王腊梅,这两只镯子很可能是认回周家女儿的信物,让她好好保存。也跟她说了周阅海和沈荷花的事。
    王腊梅拿了这两只镯子回娘家,跟王老太太说了来龙去脉,王老太太对周家的事没兴趣,她盯上了那两只镯子。
    周家的房子和地在周老太太的示意下卖了,周大海从矿上回来已经写完文书交了钱,不能反悔了。
    但他坚持要把这些钱留给周阅海,王腊梅拦住不,说周阅海还小,等他长大了再给都不行,周大海让二叔公作证,一定现在就给他。
    可周阅海已经在卖完房子的当天就跟着队伍走了,只让人等周大海来了转告他一声,谁都没打招呼。
    周大海为了这事跟王腊梅大吵一架,甚至还跟她动了手。
    所以周家卖房子和地的钱王家是一分都拿不到了,王老太太不甘心,就趁周大海忙乱中顾及不到,说服王腊梅,把镯子卖给了三太公。
    三太公那时候才四十多岁,正打算娶个小寡妇,买了镯子要去求亲。
    就这样,三太公用一斗高粱米换了这两只镯子。
    王腊梅也告诉周大海,镯子让她给周老太太陪葬了,他要是舍不得就去刨他爹妈的坟拿回来。
    周大海当然不会这样做,带着一家人回了沛州。而三太公也没娶来那个小寡妇,这两只镯子的就这样留在了他手里。
    实际上,当年周老头和周老太太准备了三只镯子,给了沈氏一只,周老太太自己留了一只,准备老两口死后传给周大海,让他在适当的时候接回沈荷花。
    另一只留给二叔公。
    当年他们要换一个男孩回来,联系好沈家以后就去向作为族长的二叔公求助,是请他批准,并且保密,也是请他帮忙。
    毕竟这件事要神不知鬼不觉地完成,只凭他们老两口是不行的。
    当时周大海一家已经失踪,大家都认为板上钉钉地是死绝了,如果不换个儿子回来,周老头就得老无所依,要是弄得大家都知道,这儿子能不能养得住也是难说,所以二叔公可怜他们,答应了他们的请求。
    周老太太临盆的时候,是二叔婆先去接生,孩子换过来以后才告诉村里的人。甚至连太婆都不知道这件事。
    他们并不知道后来周老头和周老太太为了接回沈荷花做的这些事,只是看到沈氏手上有一只一模一样的镯子,以为这是以后跟孩子相认的信物,当然要留给周大海夫妇。
    就这样,这两只镯子最后辗转到了周小玲手里。
    三太公病危,王家人轮流守在门外虎视眈眈,就准备三太公咽气,周小玲拿到钱马上当场搜身,截下他的绝户财。
    周小玲只好利用伺候三太公的机会,把镯子哄到手,偷偷从后窗匆匆逃跑。
    王家人没抓住周小玲,却抓到了她利用过继诈骗孤寡老人钱财的小辫子。
    有全村人为证,还有过继文书,再加上一个没死成的三太公,只要王家去揭发,周小玲百口莫辩。
    所以才会在现在这样被王家人和三太公拿捏。
    当初她只交给丁月宜一只镯子,留下一只给自己当做后路。
    她本以为会等到更重大的事上拿出来,让这只镯子发挥更大的作用,却不得已,只能这个时候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