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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八章 狗头

      听了李大民的理论,我喝着茶什么都没说。
    李大民继续道:“我已经窥得一些门径,那就是如何抛弃肉身,与‘道’相合。但我的目的不止于此,我有个很大的梦想,不光我自己能够与‘道’合,我要带着全人类,一起抛弃肮脏的身体,投奔伟大生命!”
    我歪着嘴,在心里笑笑,心想眼前这个人脑洞挺大的。但这些不过是深山隐居的人,闲极无聊的幻想罢了。
    我勉强拍拍手:“那我们就期待那一天的到来。”
    李大民放下茶杯,站起身说:“来,我让你看看真正的千峰老人。”
    他背着手,潇洒至极,一个人向洞窟的黑暗深处走去,我赶忙放下杯,提起桌上的马灯,跟了上去。
    越走越深,越走越黑,我举着马灯四下里照着,只觉得空间黑暗庞大,强烈气流形成的风,从深处吹出来。
    李大民在前面晃晃悠悠走着,不快不慢,黑暗中若有若无,他本来就瘦削,此时看来更不像是个人,而是某种行走在黑暗里的幻影。
    走了能有十几分钟,他停下来,背着手侧身看我,“听到什么声音吗?”
    我眯缝眼睛仔细听,只有形容不上来的风声,像是很多人憋着嗓子在呐喊。
    “是气流声音吗?”
    “是,也不是。”李大民继续往前走。
    我只好跟上去。
    走到一处黑森森的空间时,他停下了脚步,这里四六不靠,手提灯里看不到洞壁,只觉得四周极为空旷。
    李大民打了个响指,冲我招招手,我愣了一下,这才反应过来,递给他马灯。
    李大民提起马灯,不知在哪旋转了一下按钮,马灯里的光亮顿时大盛,亮度增强光芒四射,眼前情景渐渐从黑暗中挣脱出来。
    对面不远是深黑色的洞壁,表面湿漉漉的,洞壁极高,估计能有六七层楼那么高,上面生长着很多盘根错节的黑色植物,这些植物藤条很粗,像是一根根管道,纠缠在一起,几乎遍布整面洞壁。
    这些藤条纠缠的中间,凝成一个大疙瘩,这疙瘩看起来足有脸盆那么大,好像还成了一个什么形状,有棱有角的。
    借着马灯的白光,盯着这个大疙瘩我都看傻了,这玩意像是后现代的艺术,说不出它像什么,却偏偏吸引目光,莫名就无法避开视线。
    “这就是真正的千峰老人。”李大民说。
    我有点不太明白:“你是说墙上这些藤条?”
    李大民摇摇头,用手指着那个大疙瘩:“这个是。它是整个洞窟的精髓所在。每天晚上我都会对着它打坐,却仍然没有悟到玄机。你可以试试。如果你真的是冥冥之中选出的那个人,它会有反应的。”
    他提着马灯往回走:“我不会留在这儿,你想试就试,不想试就跟我出来。”
    他渐渐走远。
    眼前的情景太诡异了,我背着手原地转了两圈,一咬牙,试试呗。试了可能后悔一时,不试后悔一生,富贵险中求!
    再说了,我来这儿不是冲着李大民,而是因为轻月和解南华双重推荐,他们两人总要靠谱点吧。
    我盘膝坐在地上,地上竟然有蒲团,应该是李大民经常在这里打坐吧,蒲团上明显凹下去一块,软软呼呼的。
    我坐在上面,双膝盘好,双手结印,很快就进入了定境。
    这次入定和平时不一样,平时入定是向内求,进入深层的意识之境。这次入定是向外求,是观照洞壁上那块大疙瘩,自己的内在精神要和它产生联系。
    我慢慢进入了无知无觉之境,过了一段时间,冥冥中感觉离着这个大疙瘩很近。
    内观不是用眼睛看,也不是拿脑子空想,这是一种很难形容的感觉,总而言之,就是渐渐靠近它。
    大疙瘩内在所有的细节在观想中铺陈开来,栩栩如生。就在这时,我在里面看到了一条狗。
    这条狗周身黑毛,在一个类似人住的古代房间里走来走去。看起来不大,但房间里各种陈设配合它的身材比例正好,像是专门为这条狗量身打造的。
    狗一个纵跃跳到床上,后墙的影壁画着仕女的丹青水墨图。一恍惚,从图上翩翩走下两个少女,穿着白色细纱,款步前行。来到这条狗的近前,不知从哪掏出两把毛刷子,给它刷着后背的黑毛。
    狗的表情非常不自在,又感觉很舒服,违心地趴在那,眯缝着眼,享受美女刷毛。
    我看得有意思,又不明白为什么会出现这么一幕。看了一会儿我想收神,从定境里出来。
    这时那条狗一抬眼,眼皮子耷拉着,目光却锐利地射过来。
    我心头一震,它能看见我?此时此刻,我只是在观想之境,无形无影,它怎么可能看见我?
    这时它张开口,说了一句人话:“来了就进来吧。”
    我愣了,是跟我说话呢?
    狗从床上站起来,身体一抖落,两个刷毛的白衣少女刹那间变成了两条白色的纱段,轻飘飘落在地上。
    我在观想境中用意念说话,“你,在和我说话吗?”
    “我闭关两百年,你是第一个能进到房间的人,当然是说你了,进来吧。”
    我疑惑:“我不知道怎么进。”
    黑狗冲我一招手,我的意识像是被什么拽着,“嗖”一声进到房间,居然还幻化出了形态。
    我还穿着今天的衣服,古怪的是,手里端着一枚琥珀蛋,这个蛋正是胡门仙印。
    我正愣着,黑狗浑身一摇,陡然变化,变成一个狗头人身的人,手和脚并不是人类的,而是羊蹄子,看起来很诡异。像是疯狂的科学家,把人、狗和羊的肢体,缝合在一起,形成一个新怪物。
    他周身漆黑,看上去威风凛凛,指着一旁的椅子说:“坐!”
    我不敢靠他太近,真的是害怕,屁股挨着椅子边缘坐好。
    他扫了一眼我,然后拍拍桌子,凭空桌子上多出一副茶具,又打个响指,一个茶杯里自动满了茶,在桌上滑动,到了我的面前。
    “喝茶。”
    我哪敢在这种莫名其妙的地方吃喝,勉强笑笑,“谢了。”
    狗头颇为失望:“二百年了……怎么来的竟然是你这样胆小如鼠的人!老天爷啊老天爷,你真能玩我,就不能赐给我一个资质出众的少年英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