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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15)

      最重要的事,他不想叫他大哥父皇。
    我没吃饱。赵凌表达出自己对美食的恋恋不舍之情,我留下吃一会儿,等吃饱了,让乌少爷送我回去就好。
    洛溢没说什么,与宁庄吩咐,让他的贴身侍卫留了下来。乌岚跟着,反复保证自己定会把赵凌安安全全的送回去。
    等洛溢走后,赵凌招招手,小庄,一起吃。
    眼前晃过皎洁的白光,剑锋削掉了他半根头发,刚端起来的酒杯竖着被劈裂,流下满手都是酒。
    不吃就不吃,这么凶做什么?这是在他面前显摆剑术吗?洛溢拿他当世子,宁庄只会吓唬他,又不敢真的拿他怎么样。
    赵凌舔了下指头,是酒。
    洛溢刚刚喝的,是酒。
    发什么呆?乌岚的手挡住赵凌的眼睛,他送洛溢回来,就发现十三皇子保持吃手的姿势,盯着桌子上只剩下一根刺的红烧大黄鱼。是因为刚刚与宁侍卫吵架了吗?乌岚继续吃自己的,然而,半柱香后,十三皇子还是这个姿势。
    就像会眨眼睛的泥塑。
    乌岚,你给洛王爷倒得是酒。赵凌的心脉,已经从刚刚的排山倒海,恢复成一贯的清寂无波,还是烈酒。
    乌岚没反应过来,酒?
    赵凌指了指被砍成两段的杯子,我记得,洛王爷滴酒不沾。
    那是多久以前的事了?乌岚掰着手指头数,我记得小时候,三哥哥的确不喝酒,可后来发生了一些事,三哥哥就不再理会他发的誓言了。皇上不让他喝,他在人前不喝,但在我这里,会偷偷的喝一点。
    乌岚还说了许多话,但赵凌一句也没有听进去。他自以为很了解洛溢,可二十年过去,他的一切了解,似乎都不对不上。
    重生回来,自他遇着洛溢开始,洛溢从没有把他故意为之的惹是生非放在眼里,或许年纪使然,洛王爷已经没有那个心力,与个二十岁不到的毛孩子斤斤计较。
    时间的车轮滚滚向前,乱世终结,天下太平,血雨杀戮之地成为遗迹,遗迹之上,村落城镇林立而起,百姓臣民安居乐业。他们七个人在玄乌阁中的鸿鹄之志,正在一个又一个的实现着。
    二十年,沧海桑田,物是人非。闷葫芦变了性情,大哥变了心,乌大小姐变了模样,蔺丫头变了胸襟,萧鼻涕变了才气,连他手把手抱过教过的孩子乌岚小少爷,都变成了能操持乌家家业的一家之主。
    只有他没变,他从三千刑刀下的乱臣贼子,一下子蹦成了个的混吃等死的断袖。他的时间,是停滞的。他还停留在过去,还停留在二十年前。
    他还是十八岁壮志未酬的年纪,而他曾经有过交集的人,都不再年轻,已经经历了二十年时间的打磨,在繁复又无奈的琐事中,熬到了四十好几的中年。时间磨平了棱角,磨干了血性,留下的唯有适应,以及对不合理之事的隐忍与包容。
    想想这几天,自己的所作所为,赵凌自觉好笑,也难为了洛溢了,在一边看戏,还忍着不说破。他故意惹祸的心思,洛溢早早看得出,当然也不会在乎,因为他认定了赵敛最适合做洛王府的世子,最适合做他洛王府的继承人。
    没有母家外戚,除了梁帝与洛王府,十三皇子在世上没有任何的依靠,唯有如此,才能做到对赵家皇族的绝对忠诚,将来由他继承的洛王府,才能对大梁皇族绝对忠诚。
    合适到洛溢可以不计前嫌,可以忍耐恶心,可以包容断袖。
    赵敛真是交了狗屎运。
    洛溢是骑马回去的,把马车留给了赵凌。赵凌谢绝了乌岚亲自送,他想在马车上清静清静。
    如洛溢所想,洛王府世子之位。赵敛合适,但他赵凌并不合适。
    洛溢此去边境,他十有八九会被暂时送入宫中,且在凤栖宫的可能性最大。他实在是不想对上蔺丫头那冷若寒霜的脸。
    他不指望洛溢能带着他,万一打起来,连自保能力都没有的人只会拖后腿,洛溢还得分心照顾他。
    秋猎,是他离开的最佳时机。
    第16章
    赵凌回去时,梁帝与萧丞相已经走了,赵凌与两大国家领导人物,完美的错了过去。
    静心湖边,洛溢淡淡的说,过来。
    赵凌自然得乖乖过去,即使他困得要命。
    洛溢扔了把剑给他,说是梁帝送来的,让他好好练武。赵凌明白大哥的意思。漠北洛家军统帅,是伴随着历代洛王府世子之位,一起传承的。统治军队,与当一府之主,有本质的区别。拿不出真本事,人家根本不服你。
    他正缺一把剑,作防身之用,赵起的礼物送来的恰到好处。
    走吧。洛溢跟使唤小狗儿似的呼之则来挥之即去。
    赵凌转身就走,毫不留恋。
    天色太晚,赵凌着床就睡,睡得很香。他的梦总是美的,梦的都是他上辈子锦衣玉食的时候。
    那年,六岁的太子赵起,跟不足三岁的七皇子赵凌,作为赵家皇族送去玄乌阁受教的皇儿,正式拜玄乌阁主宫俞为师。
    那个时候,阿成也还是四岁的小孩儿,仗着是师父亲生的儿子,早入门几年,举着把破木剑,整天显摆自己是锄强扶弱的大侠,还说剑是大侠的象征,没有剑,就成不了大侠。
    赵凌最初的梦想,就是当个大侠,不是锄强扶弱为民除害那种,而是仙风道骨的那种,占一个山头做老大,带一帮徒子徒孙,修炼绝世武功,抓只大妖怪做成长生不老药,孝敬他父皇长命百岁。
    他最喜欢披着一个白床单,在彩月宫里来回转圈,自觉飘然超脱的很。洛溢就总直白泼他的冷水,说他那么打扮,不像大侠,比较像鬼。
    当他听宫成说,剑才是大侠与非大侠的区别时,做梦都想要一把属于自己的剑,求师父也给他做一把。终于,苦等了两个星期,赵凌有了人生中第一把属于自己的木剑。他万分高兴的欢呼,终于成了真正的大侠。师父师父,我成大侠了!
    师父的面庞上,始终挂着慈祥的笑容,赵凌记得那张脸,记得师父送他剑时候说的话,侠在心中,不在剑上。
    侠在心中,不在剑上。
    师父。
    对不起
    对不起
    对不起。
    赵凌的梦逐渐的模糊开去,陷入到寂静与灰暗之中。
    书房里,洛溢拂去赵凌眼角的泪痕,把赵凌踢到床下的被子,重新盖回赵凌的身上。
    几天,十三皇子乖乖的在自己小院子里练剑,虽然比划的毫无章法,但总算让洛王府的下人们松了一口气。
    在树枝子上睡午觉的宁庄,实在看不下去了。
    胳膊直起来,你这绣花呢?他一个石子扔过来,打在赵凌的后背。
    赵凌在洛王府的地界,当然不能耍在玄乌阁学的剑诀,但闲着无聊快长毛了,想想,就把剑诀倒过来比划起来。在宁庄看来,自然是凌乱不堪。他收住剑,仰脸与宁庄说,要不,你教教我?
    为了不给洛王府丢人,宁庄竟然真的自告奋勇的当赵凌的老师。
    赵凌巴不得,如此他可以顺理成章的用上辈子学过的剑术,而不会被怀疑了。理由是宁庄教的。
    一下午不到,宁庄就后悔了,他从没教过武学天分这么差的学生。左右不分,前后不分,手脚还不分。
    要不,你给我几本剑诀,我自己练?赵凌提议。
    宁庄果断答应,迫不及待的把十三皇子驱逐出师门。
    别忘了两日后的秋猎。宁庄走前,提醒说。
    赵凌哪能忘,昨天傍晚,做衣服的裁缝还专门给他量了尺寸,说是王爷吩咐,给他做几件猎服。大梁的贵族,人人都有几件专门打猎穿的服装,是兽皮做的,比禁卫军的铠甲军服软许多,略有防御的效果。裤角束紧小腿,骑马方便。
    他把攒下的银票,收到秋猎带去的包袱里。大哥给的剑,他也想带着。
    此去路长,他打算先去西都城郊的薛家祖坟,拜祭舅舅与几个哥哥,再西行至回生谷,买上几坛好酒与九泉之下的兄弟们痛饮,最后越过边境,去燕国游玩一圈。等洛溢与大哥,对他彻底绝望,不再花心思找他后,他再回来大梁,找个山清水秀的小村子,碌碌无为的过完属于赵敛的一生。
    两日后,秋猎如期而至。
    秋猎是梁都贵族每年固定举办的娱乐项目,为期十天,除了老幼病残,所有的皇贵族子弟,都会积极踊跃报名参加。
    皇帝本人,也会亲至猎场,射下第一只猎物,剥下皮毛,制作成肉干,作为不久后丰收农祭大典的贡品,而皮毛,则会当作奖励,赐给本年度秋猎场上表现最优秀的子弟。
    洛王府的马车,大摇大摆尤其显眼的行驶在山路上。
    这片群山,有许多名字,最近几百年较为公认的有三个。皇家贵族称为龙腾山脉,据说是某任皇帝在山上看到了金龙驾云,之后就飞升成了神仙。文人墨客称之为墨痴山脉,据说有个画家非常痴迷着山中的景色,终日在山林中作画,最终化作一块石头,也就是最高峰峰顶那一块很像人形状的石头。百姓们则称之为父母山脉,以表达他们对群山赐予他们食物泉水,以及盖房子用的木材等等衣食住行之物的感激之情。
    秋猎年年有,所以皇家修了专门的一条入山通路,虽然也是泥路,但比山里人走出来的野路宽阔,可走马车。
    整个队伍,好像只有赵凌没有骑马。打猎不骑马的新鲜事,引来了无数上山之人指指点点。但赵凌难得独自一路,是毫不介意自己被羡慕嫉妒恨,坐着马车慢悠悠的跟在队伍的最后面,沿着山间小路,哼着小曲儿,趴在窗子上欣赏优雅秀美的风景。
    洛王爷与梁帝赵起,跟另外几个梁都世家的家主,骑马走在最前。
    皇家的猎场,在群山环抱之中,为山中之山。群山诸峰,有高有低,起伏不均,高峰在外,最中心是一座被溪水环绕一周的小山,常年包裹在云雾里,远远看去像是飘在空中,很有仙气,且小山山势平缓,树木葱绿,泉流密布,是避暑与踏青的首选胜地。
    入山的道路上,小瀑布一道连着一道,顺着青葱古木粗大的树根绕下来,在石洞口撒下帘幕,最后流汇入小溪。小溪与山路方向一致,却交错蜿蜒,像是一根麻花分两边绕起来。
    马车经过一处双山谷地,小路两边的草长的特别高,草头上顶着圆圆的毛毛蓉球,赵凌从窗中伸手出去,拔了两根。
    半天时间,皇族与洛王府的大队伍,到达猎场行宫。
    作为洛王府世子的十三皇子,则跟随洛溢,去了隔壁洛家的行馆。
    猎场的环境,龙腾山脉四周的环境,与二十年前完全一样,赵凌都再熟悉不过。按着大梁的一贯章法,大哥狩猎的时候,洛溢他十有八九会跟着同去,这是他逃走的最有利时机。
    说是行宫,其实是比较平坦的草地,草地上搭起来帐篷,供人夜里睡觉。
    下人们在搭帐篷,洛溢去到梁帝那边,赵凌一个人蹲在地上,比划着离开此的路线。洛家军没跟来,连宁庄也没跟着来,洛溢临时有事,差他去办。禁军护卫,比洛家军容易搞定。
    他听着有声音,看向右边,三人刚从一小帐篷里钻出来,与路过帐篷门口的两人说话。
    五个少年,年纪与赵敛差不了多少,有着贵族大户养出的气宇轩昂,面冠若玉,然而眉宇间未褪去青涩。
    其中一个,比其他几人生的高些,背着一张血红色的弯月长弓,长弓不似军中所用,而是以铸刀剑的精铁所做,弓背很宽,上面深刻着密集复杂的纹路。
    赵凌一直觉得那张弓好看,还有个温雅的名字,鸣泉。
    鸣泉弓,是很危险的存在,天下兵器谱排的进前十,是百步之内夺人性命的利器。
    赵凌看着背着鸣泉弓的少年,参加狩猎,贵族子弟打扮比较随性,但多数还是习惯玉冠束发,而少年的长发,却只是用白丝缠了几圈,一半没有约束,加上身着白衣,飘散若不入世俗的江湖隐士。
    赵凌晃神了片刻,待到神思回来,发现那背弓少年也在看他。
    赵凌挥挥手,算作打招呼。
    少年眉心紧皱,似乎不怎么愿意见到赵敛这张脸。
    宫思,你与赵敛之间,还真有什么不清不楚的关系?才几天没见着人,就急着眉来眼去?旁边一少年调侃。
    赵原,你胡说八道什么!另一个少年理论。
    我胡说了吗?那天多少人都看见了?又不是只我一个人看见。
    够了,那天本来就是误会。
    是不是误会,你怎么知道?
    两少年长得有五分像,声音越吵越高,怒目相对,也仅仅是怒目相对,腰间别着剑呢,手连剑柄都没握上。
    大殿下,三殿下,你们别吵了,南边儿刚喊号子,皇上就要射头猎。旁边一圆脸少年当和事佬。
    宫思,你快说句话相貌比较严肃的一位推推背着长弓的白衣少年。
    白衣少年始终沉默。
    哼,咱们不与小人一般见识。太子殿下捉着白衣少年的袖子,走去帐篷一边解拴马的绳子,表情严肃的少年也跟着去稍远一点的帐篷边解马绳。
    咱们也过去吧?比大殿下到的晚,萧妃娘娘看见又要骂人了。和事佬耸耸肩,笑起来,漏出右半边的可爱的小虎牙。
    小人?总比有些人,摊上个水性杨花的娘,连亲爹是哪一个都确定不了的强些。
    两边帐篷离着不远,赵凌耳力又远胜常人,几人说话听的清楚。
    他看到白衣少年的背影微微一僵,也就是一瞬间,又恢复了似同江湖散仙的从容,翻身上马,身轻如雪燕,甩下马鞭,马儿撒开提子,向着南边跑走。
    赵凌低头,手中的两根毛草,变成了细细草线,顶上的蓉毛,被他拇指与食指搓揉,捏下来碎成粉末。
    第17章
    白衣少年,便是宁庄一口一个的宫思。鸣泉弓的继承者,也是玄乌阁宫家的少主人。赵凌拍拍脑袋,他怎么没想到,宫姓本就不多,身份地位高贵的,一定是玄乌阁的亲戚。
    难怪,洛溢动过过继宫思做洛王府世子的心思。
    猛然间,他脑海里浮现了个不怎么和谐的画面。
    赵敛与宫思很小就认识,宫思是太子伴读,是赵敛暗恋的对象。
    小时候,赵敛总是被各种欺负,有几次险些丢了性命,特别巧合的是,每次在他跌入黑暗深渊的时候,都是宫思向他伸出的援手。宫少爷对他来说,是唯一给过他温暖的人,几次下来,感谢变了质,成了爱慕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