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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长兄日常 第20节

      “哎哟!”康平叫的格外大声,活像他被怎么样了。
    康安捂着额头,愣头愣脑,眼睛里却透出水水的光。
    “怎么?还想再挨一个?”林屿故意虎着脸,装出凶横的样子。
    “没,没有。”康安气势弱弱的,然后跑开了。
    康平狐疑的左右看,怎么感觉自从上次的事情后,大哥跟五哥亲近了不少呢?是不是错觉?
    林屿施展过权威之后,再重新教他们认识驱蚊草,这些草点燃之后的味道让蚊子不喜欢,它们才会避开。
    但效力并不是很好,需要多点几次才行。
    他们采了两背篼的草,林屿从侧面看到绿油油的,长条形的叶子,是薄荷!
    薄荷现在只是被人当野菜吃,口感清爽,林屿抓了抓自己胳膊上的红包,决定带回去做点薄荷药膏。
    “希希,给我腾个筐子出来。”他招呼人,小心蹲下摘掉薄荷的枝丫,留下根部继续生长,不一会儿就摘了小半个筐子。
    回了家,驱蚊草清洗干净根部,晾晒,在院子里挂的到处都是。
    林屿自己就小心的把薄荷叶反复清洗了三遍,等彻底晾干水分后,再把薄荷叶切碎,上锅蒸煮,得到里面的有效成分薄荷油后,过滤撇去浮沫,没有蜂蜡用猪油代替,然后倒进小瓶子里等待凝固。
    用蜂蜡的效果是最佳的,但一时找不到,林屿只能先将就着用。
    他忙活了一下午,等到第二天薄荷膏终于凝固了,淡绿色的油脂凝结在小罐里,看起来赏心悦目,涂抹到手背上有淡淡的薄荷气息和凉意。
    林屿闻了闻,觉得东西还能用,于是分给四个孩子,让他们自己在身上揣一瓶随时取用。
    楚楚拿到手里觉得特别新鲜,反复的嗅着,突发奇想道:“脂粉摊上的香粉香膏,是不是也是这么做的?”
    “对啊!不过把薄荷换成了香花,比如桂花茉莉之类的。”林屿随口回答。
    不过别人做香膏也是有秘方的,比如香花的比例和油脂的用法,只有按照方子做才能复制别人的味道。
    楚楚若有所思的点头,拎着自己的薄荷膏跑出去玩了。
    林屿摘的薄荷叶还没用完,他索性把剩下的部分都切碎了,统统都做成了薄荷膏,一是这东西用的快,二是还能拿来送人嘛,春霞姐现在天天风风火火的外出,最需要这些。
    林屿正在过滤薄荷汁呢,隔着老远就听到哇哇大哭的声音。
    村里孩子哭很常见,不是为了抢玩具打起来就是闹别扭,哭起来震天响,大人也不哄,等孩子哭够了自己就停了。
    林屿也没当回事时,直到哭声慢慢靠近,他才发现哭的竟然是自家孩子!
    楚楚跟希希,不知道从哪儿钻回来的,脸上糊了泥巴,手肿的老高。
    “怎么了?跟人打架了吗?”林屿心疼的摸着她们的手,还没碰到,楚楚哭的更大声。“疼,疼啊。”
    “你两争取打架了?弄成这样?”
    希希小声抽泣着:“是,是被蜜蜂蛰的...”午后,她跟姐姐想要其他味道的香膏,于是跑去村子外面,到处寻找香花,结果才摘了几朵,就被护食的蜜蜂狠狠报复了。
    林屿得知这个结果,笑的是上气不接下气,差点跌倒,他笑够了揉着肚子,坐在旁边去找针线包。
    “我都这样了,大哥你还笑...”楚楚扁扁嘴,又要开始下一轮哭诉。
    林屿勉强把脸板着,握住希希的手,“大哥不是笑你,是想起自己小时候也被蛰过。”要说生活
    在村里的孩子,哪个没有被蜜蜂追的满头包的经历?一到春天,钻油菜花丛,桃花树林就是他常干的事情,一年没被蛰个两三回,春天都算白过了。
    不过稍微长大些后,他也就收敛了性子,不再干这些了。
    被蛰之后,要用缝衣针把断在皮肤里的蜜蜂螫针挑出来,这样才会好的快。
    林屿小心的把螫针处理干净后,又给她们两抹了一点醋,这才慢慢说:“你们去摘花,花呢?”
    提到这个,楚楚更不高兴,“刚才跑的时候,被扔掉踩碎了。”
    这不是白白挨了蛰吗?
    林屿又想笑了,但这次他强行忍住,再笑两孩子要恼羞成怒了。
    “以后要摘花,记得避开蜜蜂。”他说着。
    “都怪蜜蜂,它们为什么要蛰我?”
    “蜜蜂靠吸食花粉活着,你摘了花,它们也就没了吃的,当然要找你拼命。蜜蜂蛰了你之后,都会死去,而哪怕它们的力量在弱小,也会拼尽全力保护家园,不要搞到两败俱伤啊。”
    林屿说。
    “好吧,我以后不摘花了。”
    “花可以摘,但也要注意安全,给蜜蜂留下足够的花啊。”说教时间已过,“下午大哥跟你一起去。”
    “好!”
    最后楚楚想要做香膏的愿望还是实现了,不过,味道不够浓烈,只能淡淡的味道,也不知道那些脂粉到底是怎么做到。
    楚楚身揣两块香膏,分别放在两个袋子里,碰撞发出叮叮当当的响声,成了她的标志。
    天气又开始变热了,空气里充满了水汽。
    林屿给他们四个安排的算学课程,已经从下午挪到早上,因为下午实在太热,待在室内都热的心焦。
    “今天的题目做了吗?”早起,林屿突然想起这事。
    提到作业,四个孩子都焉了,摆摆手表示,现在就写,马上就写。
    他们的算学基本要从头学起,林屿早把小学数学忘到脑后去,只能自己摸索着教,根据他们的进度随时调整。
    不过好在孩子都聪明,虽然写作业会犯懒,其他时候也不含糊,最基础的加减乘除他们已经学的很顺利,也不会出错。
    是时候引入应用题!让他们见识一下小红跟小明的竞走,无聊放水的小黄,还有钱都算不清的小华了!
    林屿露出笑容,让路过的康平没忍住恶寒了一下,这个笑...总觉得自己会遭殃呢?难道有什么事情要发生了?
    傍晚,勤劳的太阳终于舍得下班,温度才降了一些,春霞姐带着账本,踩着霞光而来。
    林屿让人放下账册,本来因为春霞姐放下就走,结果她吞吞吐吐的,好半天才说出一句来,“小屿,你能教我算账吗?”
    “能啊!”林屿还以为是什么事情,答应的很爽快,“学东西是好事,只要有心,只要我有时间。”
    “哎呀呀,我还担心别人笑呢,说我一把年纪还想搞这些,心比天高什么的。”林春霞就是有这个顾虑,才迟迟没有开口。
    “管那些人!他们那时羡慕嫉妒恨,恨人有笑人无,恨不得大家跟他们一起在泥地里躺着。”林屿才不会搭理那些人。
    第三十二章
    春霞姐能有这样的心思, 林屿举双手双脚赞同,只要自己有上进的想法,什么时候都不晚。
    春霞姐还有些不好意思, 得到林屿的大力赞同后,欣喜快要从眼里飞出来,又是激动又是兴奋,她拿出早就买好的白纸和墨笔, 做出一本正经学习的架势。
    其实她有一定的算术基础, 毕竟以前也帮着秦家算过钱收过账,简单的计算还是会的。
    林屿出了几道题目, 确认她的基础,春霞姐认认真真的算着,虽然写的很慢,但是没有出错。
    那就简单了,林屿把九九乘法表默写下来,让她先带回去慢慢背诵, 争取做到倒背如流, 这样才算打好基础。
    春霞姐如获至宝, 小心把纸张折好揣进怀里,这才像是想起什么似的:“小屿,你的薄荷膏还有吗?”
    “剩得不多, 但匀两小盒还是有的。”林屿忙站起来, “春霞姐要用?我可以去山上再做点, 就是要等一段时间。”
    “哪里啊!我的足够用了。”春霞姐摆手:“上回, 我去夏老板的面馆结账, 碰上一个中年妇人, 她瞧见我往手背上抹薄荷膏, 觉得味道好闻还能驱蚊,特意找我买来着,还愿意出一百文一盒!”
    这个价格,比老字号的香膏铺子还贵,能够小赚一笔,春霞马上就答应下来,不赚白不赚嘛!
    听到这个价格,林屿果断觉得自己还能再熬一点薄荷膏,他问:“对方急着要吗?”
    春霞迟疑:“好像不急,听说他们是来找人的,恐怕还要在县城里呆上十几天呢。”
    “不急就好,自家用的薄荷膏,我用的是猪油底,稍微腻滑了些,最好的是用蜂蜡,就是不好买。”
    “这个我知道哪家有卖,隔壁村有人养蜜蜂。”春霞一拍胸口,“包在我身上。”她小声强调:“我看那妇人穿戴不俗,一口气找我定了十盒。”
    有钱不赚那是傻啊!
    林屿也有心赚这笔外快,就约好春霞去买蜂蜡,林屿自己又去山上重新采摘不少的薄荷叶,还有竹节。
    竹节打磨光滑后,清洗干净,然后用刀子削平口子,就能做出一个纯天然的竹节罐子,平时村里人装水,盛油都是用这样的罐子,不过他的罐子是扁平的。
    生意太小,专门去买瓷罐划不来。
    又是熬又是煮,消耗了一个白天,终于把新的薄荷膏做好了,只等凝固。用蜂蜡制成的膏体更加晶莹透亮,不易融化,香气却是不变的淡雅,加入蜂蜡后,整个质感都提升了。
    林屿把凝固好的薄荷膏放进包袱皮里,本来是打算让春霞姐送去的,可是秋菊不小心拐到了脚,需要在家休息,春霞只好让林屿自己去送。
    订购的客人留下了自己的地址,是在县城最大的客栈里,林屿搭车去了客栈,报上名字,果然有个管家模样的人从二楼下来,眯着眼睛一直盯着林屿瞧。
    那眼神,活像林屿鬼鬼祟祟,图谋不轨一样。
    林屿不亢不卑,把春霞姐的名字以及事情经过都说了出来,那管家终于恍然大悟,“喔,是有这事,东西搁下吧!”
    他接过包袱,又拿出碎银交给林屿,林屿找客栈老板用银秤称过,碎银子多了二钱,正要找零时,那管家浑不在意的说:“多的就当是赏钱。”拿着那点散碎银子,还不够他喝杯茶呢!
    对方要充大方,林屿当然乐的拿钱,回去买一斤骨头炖汤也好去!他拿着银子道谢后,麻烦客栈老板帮他兑换成铜钱,好平时花用。
    那管家提着包裹要上楼,却频频回头 ,上一步楼梯回头看林屿一眼,一直走到楼梯拐角才不见。
    林屿揣着铜钱,决定拐弯去猪肉铺子买排骨带大棒骨,骨汤好喝营养高,随便加点什么配菜都足够好吃。他想着骨汤的鲜美,加快脚步去东市。
    摊主懒洋洋的看着摊子,到了下午生意清淡,好半天才来一个买主,看到林屿过来,热情的招呼着:“小哥买肉啊!”
    林屿挑了几根脊骨,老板还搭着送了肉剃精光的棒子骨,反正不要钱,他就笑纳了。
    他人还走到城门口,突然斜刺里冲出一个男人来,热情洋溢迫不及待的喊着:“贵人!我终于找到你了贵人!”
    “求求你跟我回去吧!”
    林屿一个不防就被当场逮住,险些把排骨摔了,他举起骨头:“撒手撒手!我不认识你!”
    “您不认识我没关系,我认识您就行了!贵人呐!”
    男人哭天抢地,哭嚎连天,愣是用气势压住了林屿,林屿的裤脚被扯住,走又走不掉,只能妥协,“有话好好说,别哭啊!”
    尤其还是假哭,干打雷不下雨,如果是小孩还有几分俏皮可爱,中年男人只剩下辣眼睛了。
    林屿跟中年男人到了街边,他热情的邀请林屿去客栈里详谈,林屿一听,这不是他刚刚走出来的客栈嘛?
    但那客栈是数一数二的,去谈事并不奇怪,而且还熟悉地方不用担心被骗。
    他们走到客栈,刚才假哭的男人对着门口的男人更热情喊道:“七哥!我把人找回来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