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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长兄日常 第40节

      小院的人也陆陆续续离开,林屿本来想立刻离开,三叔却说想要先去茅房。
    从茅房回来,三叔意外的情绪好转了一点,林青山好奇的问亲爹,三叔却说,刚才在茅房听到有人聊天,说最后那处需要修缮的院子,他出的价格是二百八,居然也没拍中!
    不知道哪个冤大头居然出三百!现在木材涨价,人工涨价,修缮少于四十两就跟猪窝一样,再高就不划算咯!
    “那爹你高兴什么?”林青山没闹明白,咱们不也没拍中吗?
    林屿心想大堂哥不懂,那是一种我倒霉别人也不好过的诡异心态,就没必要直说出来。
    不过呢,经过这场拍卖,三叔突然生出迫切开铺子的心来,第一,县城人多,消费量大,挣钱才快,第二,他们还能突破王家三兄弟的降价攻击,另辟战场。
    王家三兄弟再降价,也只能供应附近的几个村子,他还能跑来县城?!
    心里有了主意,加上为了转移之前的挫败情绪,他们立刻出发,在县城里转悠起来,商量在什么地方开铺子合适。最佳的当然是居民区,其次是热闹的集市,不然人流量太低,卖不上价。
    县城里除了东市还有西市,两边的铺子大多数都是有主的,转来转去就是没找到空着的。
    该上哪儿问呢?也没听说哪里有中人,他们不禁犯愁。
    “去找客栈老板问问,说不定他们晓得呢?”林屿出主意,客栈通常开的时间久,消息最灵通。
    果不其然,客栈老板还真兼职中间人这门生意,他一听三叔的要求,立刻从柜台底下拿出一本册子来,上面写着好几个要出租出售的铺面,都是附近的。有大有小,价格也各不相同。
    他们卖豆腐,铺子小点也没关系,最重要的是便宜,三叔一眼瞧中一个,面积合适的。
    但客栈老板面露难色,试着说:“要不然您换一个?这个倒不是不好,而且主家挂在我这里,是想卖而不是租,他们一家人都要搬到州城去住了,特意跟我说过,如果能卖最好,实在找不到卖主才考虑要租的事情。”
    “那,卖价多少?”林屿试探着问。
    客栈老板比划了一个手掌,林屿倒吸气,那就是五百两!差的太多了!
    客栈老板又低声说:“你要是诚心诚意的买,银子也给的爽快,说不定能砍点价格下去,但,最少也要四百八,这是实价,一分钱水都没有。也就是那个铺子面积小,稍微大些的生意做不了,才能是这个价格。”
    “那,换一个吧。”三叔忍着心疼说。
    但剩下的铺子也就没有几个特别合适的,要么面积太大租金贵,要么位置不好,就是找不到功能满意的。
    他们只好先留下自己的要求,让客栈老板继续寻摸,自己先回家去了。
    转出客栈后,他们顺着街道继续走,准备在东市找辆顺风牛车回家去,在等车的时候,就看到了那个要卖五百两的铺子。
    位置是真好,在两条巷子的交界处,不大不小的门脸,通风又敞亮,光是等车的一会儿,就有十几个路过,属于人流量密集区域,做生意的好地方。
    林屿看着都觉得可惜,很难得碰到这么合适的,就是人家不租只卖,不过也正常,主人家搬到州城后,想要收一次租金费劲的很,还懒得来回跑。
    但不试一试怎么知道行不行?万一人家答应了呢?
    “三叔,要不然我们再倒回去商量商量?就说我们可以提前交交半年,甚至一年的租金,还亲自去送到州城他们的住处,再保证过三五年,一定买下去,说不定主人家能同意呢?那就等于是他们多了一笔三五年的租金,还是很划算的。”林屿小声出主意,只要能说动别人,也给自己一个机会。生意都是这么谈出来的嘛。
    “好!那咱们就去试试,也免得回家去,翻来覆去的睡不着觉。”三叔立刻答应下来,看来他也很想要租下那个铺子,二话不说就倒了回去。
    他们找客栈老板又缠着说了半个时辰,老板被缠的没法,终于还是答应下来,“行,我就试试,但是先说好,我只能把条件转达给主人,成不成的不保证。”
    “您能从中间说合就不错了,大恩大德我们记在心里!”林屿机灵的接话。
    不管怎么样,好歹是个机会,试过之后心里就不遗憾了。
    林屿跑了这么一趟,最大的感受就是打开新世界的大门,还有他真穷!不论怎么时代,都有生活富裕的人呐!
    他得想点法子,加快搞钱的速度。不过他满脑子都是点子,可以用的人手却很少,他自己也就是个半大少年,被人称为嘴上没毛办事不牢的岁数,弟弟妹妹们更小了,体力活根本干不了。
    还是得从轻便的,好做的东西下手。林屿的目光在自己的书房巡视,思考着搞什么来钱快。
    现代商业认为,女性的钱最好赚,其次是小孩,要不然,他搞点胭脂水粉呢?
    他把眼神落到自己冬天做的梅花香膏上,气味清新,润泽实用,还能根据季节来调整香型,实在是个再好不过的主意。
    第五十七章
    香膏, 冬天可以做成气味浓厚的,夏天做成淡雅的,油性肤质做成清爽的, 干性皮肤做成滋润的,还有薄荷膏治疗痘痘,茉莉膏润泽美白,只要植物够多, 就能变出好多种花样来。
    但要说便宜, 好做,还是非薄荷膏莫属, 而且,夏日炎炎味道能提神醒脑,还有驱蚊。
    如果要卖方子的话,薄荷膏一定是性价比最高的!
    没错,林屿想要把薄荷膏的方子往外卖,并不是不看好它的销量, 而是想要先存下一桶本金, 做什么生意都要本钱, 原材料的采购,人力成本,包装宣传, 统统都需要投入。
    没有本钱, 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啊。他就是说出花来, 也没有人愿意试试。
    林屿一边回忆一边把香膏的详细步骤写了下来, 又想着光是步骤恐怕没有可信度, 最好还是有个样品能够让人直观感受, 就翻出去年做好的薄荷膏跟茉莉膏来。
    因为加的是蜂蜡, 即使经过一个冬天,香膏看起来依旧洁白如玉,气味芳香,比刚做好的还多了几分柔和。
    现在配方跟样品都有了,该上哪儿找买主呢?没有合适的人牵头,很容易被人压价的。
    而且方子卖出去,以后自己就不能继续卖,说起来还真的有几分不舍。
    但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没有本钱就只能小打小闹,形成不了规模。狠狠心还是卖了吧!
    林屿心疼地把香膏方子装进匣子里,准备去找买主。
    他刚给匣子上锁,家里的几个孩子在外面晃悠一圈回来了,前面三个空着手,楚楚坠在最后面,手里还拎一团烂糟糟的东西。
    怎么回事?难道是楚楚被排挤了?不至于啊!想一想也不可能。
    林屿推开窗户:“楚楚,你手里拿的什么?”
    楚楚咻的一下,把手里的东西往背后藏,天呐平时大哥眼睛也没这么尖啊!今天真倒霉,刚进门就被看个正着。
    她条件反射的一藏,紧接着升起的就是懊恼,不藏还没事,一藏是真有事。
    果然,大哥不在屋里等,直接来到他们面前,手一伸脸板着,“给我看看。”
    楚楚看这个架势,她只能把背后藏的东西拿出来,解释着:“大哥我没干坏事,这东西是我捡的,别人不要的。”
    “什么东西都往家里捡啊,脏不脏啊。”林屿拉开楚楚的小手,瞧瞧,上面全是泥,连指甲缝都是,好难洗,而且衣裳背后也弄脏了。
    “不是随便的东西,是花!”楚楚还在继续说,“隔壁村子有人丢出来的,说是不好养养不活,所以干脆扔了,我看着好玩就顺手捡回来嘛!我就是好奇。”
    康平和康安也七嘴八舌的解释,“是啊是啊,我们都听到了!那家主人说这个花死了之后黏黏糊糊,怪恶心的,所以才丢的,楚楚真的没干坏事!”
    林屿好气又好笑,“别人都觉得恶心,你们不觉得吗?”
    康平嘴快:“不觉得!那山上的烂泥里边还能长出木耳呢!还不是一样吃。”
    “小滑头!又那闲工夫还不如去多写两道题!”林屿点了点他,又转过来跟楚楚说:“既然是你捡回来的,就要好好照顾它,知道吗?做事有始有终,不能随便放弃。不过楚楚你也一向有耐性,鸡仔也被你照顾的很好。”
    提到鸡仔,楚楚又抬起头得意说:“那当然!”
    那几只冬天孵出来的小鸡不好养,需要精心照顾,她还不是照顾的妥妥贴贴?现在三只母鸡已经到了下蛋期,家里的鸡蛋供应全靠它们。
    对于这个,楚楚还是很得意的。
    “就种在院子里吧,赶紧放下,赶紧把手洗干净,万一干透了不好洗。”林屿让楚楚放下东西,自己去厨房打了一盆温水,让她先泡一泡再洗。
    楚楚笑嘻嘻的把手泡在盆里,用皂角粉搓的满手都是泡泡,还要跟一边的希希玩。
    林屿摇摇头,去杂物间找小铲子,准备先给院子里预留种花的泥土撬松,这样才好种花。
    也不知道楚楚捡的是什么植物,难种的话会不会接着养死?
    毕竟他可是养仙人掌都能养死的人,来一个去一个,来两个去一双,等到林屿终于死心确定自己毫无养殖天分时,偶尔才知道为什么会养死仙人掌。
    因为仙人掌和多肉植物,都是热带品种,非常的抗旱,就是一个星期不浇水都没事,干成仙人掌干,只要一点点水都能复活。相反,如果天天给它浇水,它反而会涝死。
    而他那时候一天浇两遍水,仙人掌能不死吗?仙人掌能说话的话,肯定会大喊别浇水它都能游泳了!
    想起前世的趣事,林屿不禁失笑。
    他松好土后,等着楚楚来种花,只见楚楚拎住那团污泥,先用水冲了冲洗掉最外面的污渍,剥掉已经腐烂的外皮,挖了个大小合适的坑,这才小心的把植物放进坑里,小心的掩埋,松松盖了一层土。
    剥掉外皮的植物,看起来小了三分之二,只剩下几根锯齿一样的叶片和根部,可怜兮兮的。
    锯齿一样的叶片?林屿没忍住往前一凑,定睛一看,叶片头部宽尾部尖,锯齿看着很锋利还扎手。
    可,这不是芦荟吗!?
    林屿不信邪的上前一摸,真的是芦荟!手感不会错的!
    楚楚还要浇水,林屿连忙拦住她,“等等!我认识这种植物!”
    “是吗?大哥知道怎么种?”楚楚停手。
    “嗯,我瞧着很像,别浇水,浇水的越多它烂的越快。尤其是刚移种,根系可能受伤,一浇水根会腐烂的!”
    希希没忍住说:“难怪!那户主人家说东西是别人送的,他一天浇三遍水,就是没养活!”
    浇三遍?这是生怕它死的不够快啊!林屿无语。
    泥土里本来带了一点水润气,已经足够芦荟吸收,林屿让妹妹去把手洗干净,然后带着银子去找到那户人家,按照市价把芦荟买下来。
    “人家不是说送吗?”
    “他们这么说,我们可不能占人家便宜,万一东西贵重呢?”林屿拿出银子,“问清楚价格,早去早回啊。”
    楚楚跟她哥拿着银子去付钱了,林屿蹲在花台边看着芦荟,越想心里越美。
    他刚才还在可惜卖出去的薄荷膏,现在那点心疼都不翼而飞了!有了芦荟,薄荷算什么!
    芦荟不仅能吃,还能做出芦荟胶,芦荟水,美容消肿祛痘,还有药用价值。
    如果种出来足够的量,光是美容这块,就有说不出的好处。
    芦荟是从丝绸之路传入国内的,但是之前林屿没见过,也就没想起这茬,而且他也不知道这个时空有没有丝绸之路。
    现在送来门来,他当然不能放过。
    芦荟啊芦荟,他的发财大计,就寄托在你身上啦!
    再三强调了,不要胡乱浇水,林屿把照看芦荟的任务交给楚楚,让她们两细心照看着。
    先把手里的方子变现!
    为了让自己显的没那么稚嫩,像个生意老手,林屿特地换了一件深色的衣物,还给脸上扑了点锅底灰,再给鞋里塞了两个增高垫,咋眼一看,也有了点成年人的模样。
    三叔过来找林屿商量铺面的事,一进门就楞了,“哎呀小屿怎么变了模样?”
    “这样看着是不是老成些?”
    “对,老成多了,以前从背后看着像成年,一转过来脸还是生的稚嫩,瞧着年纪不大。这样子,的确要成熟的多。”三叔绕了两圈,啧啧称奇。
    “那我就放心了。”做生意的有人就欺生,林屿只能先把自己武装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