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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酒敬余生_分节阅读_42

      “卧槽!”陈玮识早就习惯了这种几乎处于裸奔的状态,毕竟为了艺术献身嘛!可是这会儿看见余笙身边的姜博言,看着姜博言捂住余笙的眼,一股久违的羞耻顿时涌上心头,他下意识地捂住了裤裆,“姜师兄,你怎么来了?”
    余笙握着姜博言的手腕,拍着他的胸口,“别激动,为了艺术献身,都是为了艺术!”
    姜博言难得彪了句脏话,吐出两个字,“狗屁!”
    然后用眼神示意陈玮识,“去穿衣服!”
    陈玮识几乎夹着尾巴逃了进去,掂了裤子一秒套上,叶琛还在旁边嚷着,“待会儿还要拍呢,穿什么裤子!”
    然后就看见走了进来的姜博言和余笙,顿时挑着眉笑了笑,“哟,六哥六嫂,恭迎大驾!……哥,你这是来监工啊还是查岗啊?”
    姜博言一脚踢了过去,“就你屁话多!”
    女主角这会儿也不知道抽了什么疯,本来在一边穿着比基尼大摇大摆地玩手机的她,看见姜博言的时候,以迅雷不急掩耳之势钻进了被窝,只露了俩眼,娇羞地看着这边,可惜姜博言一眼也没往那边看,白白浪费了人家的秋波。
    因为刚刚两个人半裸着,暖气开的特别足,余笙待了会儿就觉得热的受不了,脱了外套,然后看着姜博言,“要不我开始拍?一会儿就结束了。”因为有些人有空有些人没空的,每次都是不到一个小时就结束了,快的时候,也就半个小时。
    姜博言挑了挑眉,指着那边儿的床,“脱了衣服拍?”
    余笙“啊”了一声,“不然怎么拍?”床戏当然要脱了衣服拍啊!
    姜博言的脸都黑了,“不拍了。”他看着叶琛,“又是你出的馊主意吧?”
    叶琛摆手,“宝宝委屈!”
    余笙搓了搓胳膊,被他一句宝宝给雷的里焦外嫩,扭头跟姜博言说:“我都答应了。”
    “改天我找一个专业人员来拍,你们这样效率太低了。”他很正经地说着,“你看你都尴尬成什么样了,这种状态太低效,还是找专业的人比较好。”
    余笙信了他的鬼话,点了点头,的确是感觉很低效,只有叶琛憋着笑,知道姜博言是吃醋了,“那谢谢六哥了!”
    “不客气!”姜博言面不改色地回了句,“那今天我就把人带走了?”
    “您随意。”叶琛点了点头,“记得把人给我带来啊!”
    余笙跟着姜博言往外走,走了两步才想起来,转过身,从包里掏出一个黑色的袋子,递给身后的人:“这是药店的小哥托我给带来的道具。”
    叶琛挑了下眉,“套儿啊?怎么你带来了!”
    余笙有些尴尬地点了点头,“我早上去买感冒药,他托我带过来的。”
    出去的时候,姜博言摸了摸她的额头,“我让你去看医生,你就是这么看医生的?”
    “吃点儿药就好了,费那劲干啥!”
    这话自然不能说服姜博言,最后说好的吃饭,就这样被医院一日游代替,余笙坐在输液大厅挂吊瓶的时候,心情异常不美丽。
    “我想吃烤鱼,吃大闸蟹,吃麻辣小龙虾!”余笙在那儿碎碎念,发泄似的嘟囔着,姜博言拿了本杂志看着,陪在她身边,闻言只是抬了下头,“想得可不少,只有粥给你喝,没商量!”
    “抗议!”余笙拿脚踢他。
    他按住她的腿,顺便摸了一把,“抗议无效!”
    余笙被他闹得躲了下,包都被折腾掉了,姜博言帮她捡起来,顺带把医生刚刚开的药给塞进去。
    然后就看见了装在袋子里的一大盒x本经典系列,他捏出来看了眼,意味深长地看了眼余笙,“没想到……”
    余笙懵了一下,立马否认,“道具,给宣传部那边的,漏了一盒。”
    他点点头,“哦”了声。
    信了才有鬼!
    他勾着唇角笑,“买就买了,我又不会不用。既然女朋友有需求,我舍命也得陪啊!”
    他翻着看了眼,“啧”了一声,“十二个,你打算分几次用?”
    余笙拿没扎针的那个巴掌捂着脸,“大师兄,我错了,你不是不要脸,你是根本没有。大庭广众的,咱能不能回去再讨论?”
    他伸手把她头发别到耳后,凑近了她说:“好,晚上……再讨论!”
    长夜漫漫,有的是时间。
    作者有话要说:  笙笙的性福生活~
    ☆、第22章
    余笙输液到晚上, 姜博言在她强烈的抗议声中,还是倔强地带她去了粥店吃粥, 准确来说也不是粥店,是一家私房菜馆, 不过粥品很多。
    坐落在非闹市区的老街,路两旁是高大的树木,枝桠肆意地延展着, 余笙夏天的时候来过这边,路两旁的树有些年头了,枝叶遮天蔽日, 一踏进来就能感到一股冷冷的小风嗖嗖地往胳膊上舔,而现在是冬天,看起来比夏天破败太多, 雪堆在枯枝上, 有小孩子路过的时候会忍不住拿脚去踩树, 然后就能看见雪簌簌而落的场景,混着小孩子的笑声, 仿佛这是一件很好玩的事。
    他们从南路过来, 拐弯处是一家小学, 往里走是公园的入口,然后两个对脸的小区, 之后是各种小店,五金、便利店、修车行、包子铺,杂七杂八, 整条街的墙都是斑驳的蓝灰色,没有一点儿新鲜的颜色,这地方属于旧城区,边缘化的厉害,看上去又老又旧的,除了这一带住着的人,大概就只有一小部分会过来。
    那一小部分人大概是冲着书屋去的,这条街的正中位置有一家面积很大的创意书屋,外墙是那种复古蓝色墙砖,跟这个街道倒是挺搭的,很有文艺调调,经常举办些文艺沙龙什么的。
    余笙来过的那一次就是为了参加书屋一个交流会,交流者是个探险家,他曾经带领无数的团队,多次深入沙漠、荒山和森林,受过很多伤,好几次九死一生,早年出过两本书,《沙漠求生》和《孤岛之旅》,余笙都很喜欢,所以那次他来a市,余笙逃课去听他的交流会。
    那时候余笙还在上高中,逃课远没有现在容易,瞒天过海出来半天,最后还是被老妈揍得差点屁股开花,战况异常惨烈。
    更惨烈的是,那次交流会结束她和人打算组队去跟着那个探险家走邬西山脉,挨了打,自然不敢再给老妈说,暑假的时候,瞒着老妈,和老爸交代了一声就跑了,只有三天的行程,结果那次因为路上遇上了点儿意外,晚回来了两天,她老爸吓得不轻,给杨慧女士全盘托出了,然后她那一整年的零花钱都没有了,一毛都没有,所有日常用品都是老妈买了拿给她,不让她拿一分钱。
    所以现在余笙再来这边的时候,异常的感慨。
    “那边有家书店,我们待会儿去坐坐吧?”
    姜博言觑了她一眼,“你确定?”
    “啊。”余笙侧抬头看他,“怎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