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间门之有钱任性_分节阅读_27
就像农村里的小孩,皮肤大多像刚从青藏高原回来的,而城里的小孩皮肤大多是白白嫩嫩的。金小楼并不是传说中怎么也晒不黑的白雪公主,现在的皮肤质量可想而知。
叶少校擦完药,把瓷盒塞到金小楼手里,“这药一天擦三次,不出三天伤口就能恢复如初,也能直接擦身上保养皮肤。可惜我今天身上只带了这么一瓶,你用完了到叶氏公馆找我,我再给你拿。”
金小楼面上带笑感激不尽地答应了,心里却在嘀咕,鬼才去找你,一看你就是不怀好意。皮肤变好固然吸引人,但也完全可以通过作息、饮食、护肤品来调理,就是多花费点功夫而已。
好吧,说保养保养皮肤就能变好是她自欺欺人了,可要让她去叶氏公馆那个不知道多少无知少女去过的虎狼窝,她还是早点洗洗睡了吧。
叶少校点了点她的鼻子,宠溺道:“你一定会来找我的。”
金小楼偏着头往后缩了缩,以示抗议,她说过,她最讨厌别人对她动手动脚,可惜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
三个小时后,车队顺利到达曙光之城。
曙光之城并没有什么特别的,一样的钢筋混凝土建筑,一样的高楼大厦,连金小楼想象中的围墙、电网都没有。
等车队再开一个小时的时候,金小楼终于看到了城门、高墙电网和哨塔,高高的门楼上,刻着曙光之城这四个金闪闪的大字。
飓风小队的人到了这里就全部被放了下来。
叶少校体贴地为金小楼解开了安全带,不忘提醒道:“记得到叶氏公馆找我。”
安全带一解开,金小楼就一个箭步窜出了车子,头也不回地跑走了。她怕自己再呆下去就要爱上这个人渣了,段数实在太高。
回到飓风小队的时候,队长高明正拎着一只巨大鸟腿傻乐,见金小楼来了,难得地给出好脸色,“小楼啊,这是叶少校特地留给你的,你说是清蒸好呢,还是红烧好呢。”
金小楼:“我想做成肉干留着慢慢吃行不行。”
高胖子的圆乎乎的脸立马拉了下来,把鸟腿往金小楼面前一扔,臭着脸走了。
金小楼上前去提鸟腿,乖乖,这鸟腿最细的部分都有她小腿粗了,高胖子单手就能拎起来,足可见他右臂的力量有多大。
这么大一块肉她可拎不走,金小楼连忙朝着高胖子的背影喊道,“高队长,您喜欢吃什么样,咱就做成什么样的行不。”
高明转身回来,提起鸟腿,假模假样道:“这是叶少校给你的,当然是要以你的意见为主。”
金小楼举起双手:“我什么意见都没有,弄成什么样的我都爱吃。”
“哦,吃变异兽了,”在旁一群人欢呼起来,路上的行人也羡慕地看着他们。
见飓风小队的人往城门的反方向离开,金小楼忙问道:“我们不进去吗?”
高胖子挖苦道:“赶紧撤吧,甭往里边看了,人公子哥路上无聊,拿你当消遣而已。”
金小楼狠狠剜了高胖子一眼:“你知道他不是好人还拼命把我往他身边凑,你故意的是不是。”
高胖子毫无羞耻之心,点了点头:“是啊,要不然我们哪来的变异兽肉,你知道变异兽有多难抓吗,多少异能者都死在了它们的尖牙利爪下。”
金小楼抡了抡消防斧:“难抓个屁,我路上砍了多少只了。”
高胖子看白痴一样看了她一眼:“那都是不入流的变异小昆虫而已,战五渣级别的都能对付。”
金小楼哼了声,不再理他,问瘦猴:“你们不是住在曙光之城的吗,为什么不进去。”
瘦猴回头羡慕嫉妒恨地看了眼城门,“那里面是曙光之城的内城,我们住不起的。”
“那我们现在脚下的地就是曙光之城的外城咯,”金小楼马上就意会了,“内城和外城有区别吗?”
瘦猴:“那区别就大了去了,内城比外城治安好,内城水电都通,外城只通水……有头有脸的人都住在内城,外城只有我们这些没钱没异能的普通人。”
☆、第34章 入V第二更
飓风小队的人情绪低落地整理着各自的背筐和箱包,里面都是从金小楼呆的那片区搜罗来的零碎物品。
“哎,出去这一趟真是亏大发了,”一个光头男抱怨道,“刀疤,都怪你挑事,要不然我现在就有钱找个小姐乐呵乐呵了。”
刀疤怒目圆睁:“怎么是我挑事,还不是你天天嚷着憋屈,说被变异兽杀死也好过窝窝囊囊地活,结果看到变异兽直接尿裤裆里。”
光头男:“你还说我,是谁天天哭诉时运不济,堂堂黑社会老大要靠卖苦力谋生,坚决要脱离飓风小队外出寻宝的。”
……
随着光头和刀疤的互相埋怨,失落、低沉、抑郁的情绪在整个飓风小队蔓延。
“都给我少说两句,”高胖子一人给了一脚,大声道,“对!我们都是普通人,离开曙光之城寸步难行,只能靠苦力谋生的普通人。
但是谁让咱年轻的时候不读书呢,你们去看看医研所、农研所、科研所、军研所的那些人,他们都是异能者吗,他们怎么就不靠苦力谋生?
异能是老天给的,智慧却是自己积累的,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你们是第一天听说吗?”
金小楼默默在心里给高胖子点了个赞,这胖子说话还蛮有道理的啊。
高胖子继续道,“所以说你们现在做苦力是早就注定的,就是末世没来你们也混不出个人样。
刀疤你也别觉得自己堂堂黑社会老大卖苦力有什么丢人的,现在想当黑社会也是要有资本的,你是有异能呢还是有靠山啊,都没有是不是。
光头你窝窝囊囊地活也不是没有缘由的,稍微有点钱就去找小姐,剩下几天饿得前胸贴后背能不憋屈吗。”
光头提出质疑:“老大,我就是不找小姐也吃不饱啊。”
“吃那么饱干什么,饿不死就成了,”高胖子瞪了光头一眼,一马当先走到队伍最前面,对后面挥手,“都给我走快点啊,一大堆的事情要忙呢。”
待前面的男性都走远了,赵大姐拉着钱大姐,悄悄道:“夜光酒吧有脱衣舞男,咱花点钱见识见识去。”
金小楼听了高胖子一席话,胜读一天书,心情稍微有点沉重,陡然听到脱衣舞男四个字,嗓子痒痒的,使劲咳了几下才好。
脱衣舞男是什么鬼,那画面太美,她不敢想象。
钱大姐搓了搓手:“那多不好意思啊,而且家里的孩子还等着吃饭呢。”
赵大姐恨铁不成钢地拍了拍她的肩膀:“你儿子都二十了,不是十二,怎么还指望老娘养啊。你总这样惯着他,他要什么时候才能自己养活自己。”
钱大姐解释道:“还不是因为孩子他爹,末世第一天就被变异植物吸成人干,孩子可不吓坏了么。”
“我也懒得说你了,”赵大姐似乎对钱大姐的儿子怨念已久,转头对金小楼吐槽道:“你钱大姐的儿子也不知道怎么回事,成天屁事不干,到处晃悠,总说自己是主角,会觉醒强大的异能,到处挑衅异能者,再被打得半死抬回来。偏偏你钱大姐也不管管他的好儿子,迟早被连累了。”
金小楼猜想钱大姐的儿子可能是网络小说的时候幻想着末世来了自己要怎么怎么样,而事实上当末世真的来了,他并不能怎么怎么样,还是要和这世界上的大部分普通人一样,挣扎求存。
钱大姐的儿子或许接受不了末世后低人一等的事实,更接受不了要辛苦讨生活的未来,所以一直在逃避着这个现实世界。
就是她自己也不是天生这么乐观的,高中毕业前的金小楼可以说是只躲在阴暗角落里的小蘑菇,怨恨父母抛下了她,怨恨爷爷奶奶虐待她,怨恨这个社会不公道,好人穷困潦倒,坏人大富大贵。
上大学后,金小楼一下子觉得自己长大了,停止了幼稚的怨天怨地怨社会,开始尝试把家庭的担子挑到自己肩上。可这副担子太重了,她挑的很吃力,吃力到经常半夜躲在被子里哭。
大学期间金小楼选择用写小说赚学费,一是因为她不喜欢和陌生人相处,二是因为她可以在小说里为自己构建了一个又一个虚拟的世界,在这个世界里,她可以预先知道结局是好的,她能够看到希望,所以即便过程再苦再累她都不会怕。
然而事实上,她只是借由小说在逃避生活沉重的事实。
工作后,金小楼才算开始面对现实,她有三位老人要奉养,对这一点她毫无怨言。她明白抱怨和逃避都解决不了问题,她只能尽自己的一切努力来改善生活,就算前路艰难,起码她努力了,不会留下遗憾。
钱大姐还在和赵大姐争辩自己儿子的事,金小楼却不再关注了,她仔细观察着路上看到的一切,找出自己赚钱的突破点。
在金小楼的想象中,末世应该是混乱无序的,人们应该是衣衫褴褛面黄肌瘦的,强者仗着武力肆意欺压弱者,当街杀人也不会有人管,长得稍微周正点的姑娘都不敢单独出门。
但一路走来,金小楼发现街上行人虽然衣着都挺怪异但还不至于衣衫褴褛,身型消瘦但还不至于面黄肌瘦,虽然有当街斗殴的但很快就被巡逻的警员制止,提着菜篮的妙龄少女也撞见过两个,看来曙光之城即使是外城,环境也不太差嘛。
约莫走了三十分钟,飓风小队的基地到了,看来他们的基地离内城还是蛮近的,算是黄金地段,毕竟金小楼以前上班从租的地下室走到地铁口都要二十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