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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叫我爸爸[快穿] 第21节

      “爸,我自己来。”
    宿傲白摆了摆手。
    “你这孩子,真让人操心。”
    宿全根不太放心地看了他几眼,刚好这个时候苗银花又在厨房外喊新单了,眼见生意开始忙起来了,宿全根也只能叮嘱儿子几句,就去忙活炒菜了。
    宿傲白往身后的那堆调料看去,拿了几颗茴香,一点冰糖以及盐和鸡粉,然后将手里的这些调味料倒进炖汤的砂锅中,用汤铲搅和了一下。
    这锅汤的问题并不大,炖的时常足够,食材也新鲜,但还有一些值得改进的地方。
    猪蹄本身是不太干净的食材,事先处理的不好容易留下味道,宿全根对于猪蹄的处理还是有些粗糙的,还有那黄豆,提前泡发的时间不够,豆腥味比较明显。
    汤已经炖好了,这些问题现在已经很难改正了,只能通过后期的调味弥补。
    调味的量是一个很难把握的东西,特别是这种分量很大的大锅菜,经验老道的大厨都有可能会失手,这就是为什么以前吃农村流水席,同样的厨子,偶尔做咸了,偶尔做淡了的原因。
    当然,这得先排除一部分人本身的吃口偏淡便咸,大锅菜照顾的是绝大多数人的口味。
    宿傲白曾经一世被当作大酒楼继承人、厨王传承者培养,香料,调味,是他从懂事起就开始接触的东西,在他短暂的人生里,大半的时间都在厨房度过,为此他甚至没有上过学,课业全都是在练厨的间隙由家教教授的。
    要不是后来遇到了一个能将蛋炒饭炒出金光来的挂逼,他会登上厨艺的最高奖台。
    不想那些不开心的事了,因为严格算起来,他现在也是个挂逼,以前恨那些开挂的人,等自己开了挂后发现,诶呀妈,真香!
    茴香一下锅,香味立马变得更加复杂了,过重的香料会掩盖食材本身的味道,但适量的香料可以中和食材本身的异味。
    “你这孩子,让你把调料加碗里,你怎么加汤锅里去了!”
    宿全根快被儿子吓死了,赶紧舀了一碗汤出来尝尝咸淡。
    他家这个宝贝儿子四十多岁的人了基本没下过厨房,不是他们两口子做给他吃,就是点外卖,刚刚他也不知道加了多少调料进去,别把这锅猪蹄汤给毁了。
    一口汤下肚,宿全根愣住了。
    浓香顺滑,因为是猪蹄汤,还带着皮肉炖煮后的微微胶质感,这些胶质感的存在让浓香的骨汤在口腔和厚道中停留的时间更长,香味经久不散。
    猪蹄汤宿全根这辈子也炖了百千次,极少有能将咸淡把握的这么恰当的时候,他也会往汤里加一点点茴香,但是有时候没有把握好量,汤水里容易留下太厚重的茴香的味道,而有些人并不喜欢茴香,加少了,又不能起到中和猪膻味的作用。
    他三两口将碗里的汤给喝干净了,咂巴了两下嘴巴,忽然还想再来一碗。
    “你这味儿调的不错,不过以后这种事还是让爸来做吧。”
    宿全根没多想,以为这只是巧合而已。
    “老头子,外面客人催菜了,你动作再快一些。”
    苗银花进来,将已经炒好的几盘菜端出去。
    “好好好。”
    宿全根连连应声,也顾不上和儿子聊天了。
    厨房里开了冷气,可宿全根依旧出了一头热汗,苗银花在堂食、厨房两地跑,又得点单,端菜收钱,也忙的满脸通红。
    即便要顾虑到原身的人设,宿傲白也很难干看着两位老人这么操劳。
    帮忙炒菜肯定是不行的,一来很难解释为什么他从没做过饭却有那么好的厨艺,另一方面,他爸也不会允许他就这样上手掌厨。
    宿傲白想了想,还是来到了外头。
    苗银花看着儿子端着炒好的菜从厨房里出来。
    “这两份爆炒羊肚丝和煎豆腐哪一桌的?”
    苗银花发愣地指了指两个方向。
    “一份羊肚丝和煎豆腐是那桌的,还有一份羊肚丝是这桌的。”
    等儿子从她身边经过后才回过神来,然后忧心忡忡地走进厨房里面。
    完了,儿子又来献殷勤了,肯定又是想要从他们这儿哄一笔大钱了!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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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9章、一对败家子(二)
    “叔, 您的猪蹄汤。”
    宿傲白将一碗猪蹄汤端到了桌子上,这张桌子上坐着六七个老头,都是住在这一片城中村的包租公, 原身也都认识。
    “傲白啊,你小子今天不错, 知道给你爸妈帮忙了,叔倚老卖老劝你几句,你爸妈年纪大了, 你确实不应该让他们这么辛苦工作了。”
    这桌的人看到宿傲白今天居然破天荒的在店里帮忙, 难得给了他一个好脸色。
    说实话, 自从西江开始高速发展,房价、房租都与日俱增以后,他们这种手里好几栋房子的原住民,都过上了吃喝不愁的日子, 老一辈还好一些,年轻一辈的孩子仗着家里每个月房租几万几十万,都没有以前那么踏实了。
    也有不少将家底都给赔进去的, 相比较那些人,宿家这个儿子只是不愿意干活,好像也没什么。
    可奈何青出于蓝胜于蓝啊,他自己这样混日子也就算了,还教出了一个比他还能混日子的儿子,他们从家里的小辈那里听说了宿天远的一些行为, 比如大手笔打赏女主播,偶尔刷一次礼物, 就能往里冲几千块, 多少钱够他那样造啊。
    “对啊, 你也该管管天远那孩子,你是他老子,你得给他做榜样。”
    今天已经有不少老熟客看到他在店里帮忙,说了类似提醒的话,宿傲白笑笑,然后又回后厨了。
    大伙儿也不知道他是听进去了,还是当耳旁风听过给忘了,只能感叹着喝酒吃菜。
    还别说,今天的黄豆猪脚汤很入味,汤浓味香,老宿这是超水平发挥了。
    因为有宿傲白的帮忙,老两口都觉得轻松了很多,苗银花不用分心端菜了,只需要负责点单收钱,没有客人进来的时候,也能在后厨帮老伴照顾另一个铁锅里炒着的菜,连带着宿全根也觉得轻松了一些。
    等到一点多多时候,餐厅里基本就没客人进来了,只有还没吃完的几桌顾客。
    “老头子,多炒两碟菜。”
    也到了他们吃午饭的时候了,虽然揣着儿子可能是要哄钱的念头,苗银花依旧很高兴儿子今天能够搭把手,于是乎在没有客人点单的时候走进后厨,让老伴准备几道好菜。
    厨房里有一盘泡水的杂菇,分量并不多,也就将将能炒一盆的样子,这是他们订购蔬菜的那个农户送来的,说是自家雨季后上山采的菌子,都是没毒的,用盐水泡一泡洗净后直接可以炒着吃,炖汤也很香。
    以前他也送过几次这种杂菌,味道着实不错,其中有一些伞菌看上去其貌不扬,实际肉质很厚实,汁水也充沛,一口咬上去,比肉还好吃。
    今天宿全根准备做一道野山菌炒瑶柱。
    瑶柱是瑶柱提前泡发的,热锅烧油下瑶柱,因为是泡发的瑶柱,还带着点水,一投入锅内油点瞬间就渐起来了,瑶柱的香味也得到了充分的激发。
    他往里面撒了一圈花雕酒,在酒香挥发了一部分后将炒好的瑶柱盛出来,然后另起油锅,将沥干水的杂菌倒进去。
    这些菌子各式各样的,所有的香味都在翻炒的过程中弥漫开来,等菌子炒到七八成熟的时候,宿全根将瑶柱和红椒丝加了进去,翻炒了几下,然后加盐出锅。
    这道菜的调味很简单,吃的是本身的鲜味。
    杂菌的鲜甜和瑶柱的鲜甜,这两种山鲜和海鲜的不同滋味,在唇齿间爆发了一场山海之间的对战,再加上红椒丝微微的辣,将鲜味提升到了极致。
    苗银花将这道菜端出去的时候还冒着热气呢,几座坐着堂食的顾客闻到香味,还想再加这道菜,可惜了,野生的菌子太难得,这点也就够自家人吃。
    宿全根又炒了盘青菜,糖醋小排也没忘,再加上砂锅里剩下的黄豆猪脚汤,今天的午餐也算丰盛了。
    宿全根做的糖醋排骨完全是家里曾经在国营饭店当大厨的老爷子的秘方,老式古法糖醋排骨,不裹淀粉,不用番茄酱等新式调料,只是排骨过一遍油后再用酱油和糖、醋调整口味。
    排骨表面煎的有些焦,第一口咬下去,会觉得有些硬,实际干香,越嚼越有滋味,中间翻炒的时候加第一遍醋,等快要出锅的时候,再加第二遍醋,因此酸楚的滋味并不会在大火翻炒时被蒸发光,再加上冰糖炒化后增加的汤汁粘稠度,酸甜酱香的汁水充分包裹住每一块排骨,滋味无穷。
    一家三口坐下正要吃饭的时候,宿天远回来了。
    原身的长相随苗银花,白白净净,十分清秀,四十多岁的人了,因为常年宅家不出门的缘故,皮肤基本没被紫外线摧残过,因此比大多数同龄人都老得慢,看上去也就三十出头的样子。
    宿天远又中和了原身和生母样貌上的优点,二十出头的少年青春正好,加上从小不缺营养,板条也正,看上去就是一个瘦瘦高高的帅气小伙儿。
    可惜了,小伙儿头上顶着一片白毛,跟白头翁似的。
    苗银花拍了拍脑袋,她说自己怎么总觉得忘了件事呢,原来是忘了再给孙子打个电话,问他中午回不回来吃饭。
    不过今天的菜色挺丰富的,倒也不用再添一两个菜,只要多备一幅碗筷就好了。
    “奶,给我盛碗饭,我快饿死了。”
    高高瘦瘦的少年一进来就嚷着饿,他十分自然地坐到宿傲白身边的空位上,也没拿筷子,直接上手想抓快排骨吃。
    宿傲白拿起筷子直接打在了他的手背上。
    “爸,你干嘛打我!”
    宿天远气愤地嚷嚷道,他爸这下可没有手下留情,竹筷直接敲打在了他凸起的指节上,都给打红了。
    “自己没手吗?妈,你坐下,别管他,这小赤佬再不管管要上天了。”
    宿傲白叫住正准备给孙子去盛饭吃的苗母,然后黑着脸,对着身边的儿子喝斥了一句。
    “你以为你染了白头发你就是老人啦,也不看看你爷奶多大年纪了,让他们给你盛饭,你好意思?”
    苗银花很想说不就是给盛碗饭吗,这又没什么,可转念一想,儿子这也是孝顺他们俩老人啊,莫名有一种四十多岁的好大儿终于长大了的感动。
    “我这头发是银色的,自己拿就自己拿。”
    宿天远嘟囔了一句,然后起身去后厨盛饭,顺便又从冰柜里给自己拿了瓶冰镇可乐。
    一家四口,三菜一汤,宿全根和老伴看着坐在同一张餐桌上的儿子和孙子,脸上的笑意怎么都止不住 。
    自从孙子大了以后,鲜少能像现在这样坐在一块吃饭了。
    “天远啊,以后你常回家吃饭,外面的饭菜哪有自家做的干净。”
    老太太给孙子夹了几块他最爱吃的排骨,一脸慈爱地看着自己的大孙子。
    和当年养儿子时一样,老太太总觉得孙子也还是个孩子,再大些就懂事了,等他毕业后,有了自己喜欢的姑娘,成家立业自然会有担当。
    自个儿子可怜就可怜在结婚第二年就没了老婆,老太太总觉得要是儿媳妇还活着,儿子不会像现在这样无所事事。
    “嗯嗯。”
    宿天远随意地应承了两下。
    爷爷的厨艺确实不错,可是这些饭菜从小吃到大,早就吃腻了,现在的他更爱外面的各种快餐,再说了,他有钱,还能去更高档的餐厅吃饭。
    “爷奶,这趟我回来,是想和你们商量点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