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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自弃

      时间:1976
    地点:东区
    从小,方逮他父亲方正,就总说自己要出远门赚大钱,让他要乖乖听妈妈的话,然后一走就是未知音讯,远远回来一次不是带着满身伤就是满身酒气。
    他看过漫天飞舞的纸钞,就在他爸妈吵架的时候,他第一次觉得,钱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值钱。
    男人打碎很常见的那种酒瓶,几乎是满脸通红的朝女人大吼,"操,老子在外拼死拼活的,还不是为了帮你解决债务。"
    女人一袭红色洋装衣裙,手指甲上擦着最鲜艳的大红指甲油,蔻丹朱颜,其实他母亲确实是个身材修长的美人,就是太瘦了。女人丝毫不在意男人的狂躁,甚至无所谓的说,"反正这孩子我是帮你生了,也算还了你为我做的这些,其他的也就这样吧。你现在都自身难保了,还是多想想怎么逃过警方的追捕吧。我的事,你少管。"
    所以,方逮妈妈楚凝几乎是从小就不管他,偶尔给个五块钱就打发了他的纠缠,母子其实冷漠到像陌生人,邻居太太见他浑身脏的要死,还会规劝他母亲给他洗澡,他母亲只会用嫌弃的眼光看着他,只顾着把自己弄的漂漂亮亮光彩夺人的。
    其实他妈妈嫌弃他的眼神,比被人指着头骂累赘,还让他难过。
    他以前的家,是在商店街角最上层的铁皮顶房,由于是违法加盖出租的,墙上爬满了如墙癌的青苔跟弯曲像小蛇的水迹,楼梯扶手甚至都被雨水渗透的生锈斑驳了,走起路来都有种会吵醒极静尘埃的声响,他每次走上这个楼梯,都觉得自己像是巨人,他得小心翼翼的,否则会惊动起小矮人。
    有一晚,有个他妈妈带回家的叔叔给了他钱,出去买吃的。他好不容易吃饱喝足,还买了瓶汽水要给他妈妈,正高高兴兴的走上阶梯时,还没上转角处时,就听到上方传出,有种像是女人诡异的哭喊声...
    那声音像是婴孩或是猫,又像是他妈妈撕心裂肺的叫喊声,那声音辽阔的,直通他仰望还望不尽的阶梯,像是一阵又一阵扑面而来的林中虫雨,远看神秘,近看恶心。
    他就站在三楼半的阶梯上,不敢再往前走上去,因为他很害怕,像野猫一样在哭喊的是自己的妈妈。因为,野猫总是一年有两个时节最容易发情,她们会前脚就踩在地上反覆的踩着,然后翘高臀部,举高尾巴,并将尾巴偏向一边,使劲的浪言疯语,极尽污秽的投其所好。
    他曾透过门缝看过,那个女人也是这样子。
    可是,他觉得那女人比猫还肮脏,因为公猫不只有一只,前后都有。
    所以,至从他懂了,那猫的声音是发生了什么事后,他就不曾在喊她妈妈了。
    像是这个所谓的妈妈尊称,在她身上有点违和。
    楚凝更像是一个,只把他生下来的陌生女人。
    门缝的那一眼,直到他的第二性征开始出现到接触到正常的性教育之前,他都觉得性是污秽的,甚至潜意识反感像他妈妈那种,外表修长高瘦,穿起衣服就像衣架子,但其实瘦到嶙峋见骨,会让人觉得好像为了美丽,连健康都可以不要的女人,也可以心狠的为了任何事不择手段,包含遗弃自己的儿子。
    但是撇除这些事以外,其实多数的时间,他都不知道他妈妈去哪了,可就算他从满屋子都是垃圾酒瓶,堆迭满衣服的床上睁开眼,屋子里只有他一个人,生理时钟还是会准时的提醒他肚子饿了。
    可,人好像会为了活下去,而用尽所有,去为自己寻找一条生路。
    就好像不管用什么方法,只要能得到活下去的时间,在饥饿面前就没有尊严,不会有对错。
    因此他从小就会因为饥饿而去早市,使劲且耐心的去翻找或是捡拾那些摊贩不要舍弃的烂菜叶,或是切掉的鱼头鱼尾,甚至是因为太丑或是过老而被丢弃的根茎类薯豆,就带回家自己开火,混着小区办事处半年一次送来的救助大米,煮成味道颜色奇怪的杂粥饭,果腹这又挨过一顿一餐的饥饿。
    有时的清晨,他也曾意外见到班里同学的家长一边牵着自己孩子的手,给自己的孩子买好吃的,一边斜着眼看着四处跑浑身脏兮兮的他,又转头跟自己的孩子说,千万要好好念书学习,别像他一样不学好,整天混吃等死的,每天就只知道来这早市偷鸡摸狗,这种人以后长大了也一定是个社会败类。
    他当时听见,只敢低头走的远远地,手里捡拾的东西却舍不得放,因为他一放,那他今天又得挨饿了。他好像很小就知道,尊严在饥饿面前,不值得一提。
    饿死事小,失节事大,更是一句用来压制,人与生俱来就有的求生欲望。
    只有丧心病狂的人才会用这种话来催眠饿肚子的人,让人宁愿在家乖乖饿死就好,别说话,保持沉默,别反抗。要是因饥饿,而不经意的使人受残致伤了,甚至杀了人,还是会被愤怒的人群大众,判以死刑。
    或许他们认为,饿肚子的人应该乖乖的在家等死,或是自己拿根绳默默上吊也就算了,别出来祸害别人。法律至少还会考量犯案动机跟犯事后的态度,来判断量刑。可愤怒群众的愤怒,却是看形势跟激情在愤怒的,而不是凭着理智跟法律在愤怒的,当然更不可能以良善跟换位思考在愤怒。
    方逮每天看着清晨朝露到人声鼎沸的早市,他甚至在想,自己的将来,大概也是困在这早市里,如果他能努力存钱或许会成为一个摊贩老板,要是混沌一点可能会成为早市里的哪些搬运工人、卖鱼的杀猪的男人,甚至老了后,就跟那些拾荒老人一样,天天拿着大大的袋子,四处搜罗别人吃剩的,不要的,然后老穷苦病的,就这样过一生,最后,应了算命的说他命途坎坷多舛。
    可是,他实在不甘心。
    他不甘心,他什么都没做,只是贫穷,只是为了想不挨饿,就被人投以轻视跟厌恶的眼光,甚至被唾弃驱赶。
    他有时,甚至会把捡来的馒头,分给早市里的那个说不出话,只能趴在地上,发出呜呜声的乞儿。
    他觉得乞儿是真的没有爸妈,他是有爸妈,却没人要他。
    因此,他每每遇到能改变人生的机会,他便会每次努力地紧紧抓紧了。
    他只是随便念了所不太入流的初中,却以这种身份,让众人跌破眼镜的考上市里最好的第一实验高中。
    他当年升大学时在教育大学、医科大学还有理工大学里做三选一的选择。
    可惜他这种黑名单上的人,就算有保举人,教育大学也是不可能接受他的,最后他在医科大学跟理工大学,选了行医。
    至于,为什么选择行医,那也是因为,他很小就知道被人帮助,是种什么样的感觉。他没有饿死,是出于社会福利的那些大米,还有那些善良的大婶跟老板会刻意把一些卖不掉的菜肉留给他。
    不过,他后来才发现,他一直感谢的大米,是有些讽刺的。
    原来本该是给那些穷苦老弱,是一个月一袋大米的量,被人贪到剩下半年一袋,有时甚至是一年一袋,要是当年他只等着吃这大米,只把这希望寄放在这大米上,大概早就饿死了。
    他那会才知道,人光有善良跟感激的心,是远远还不能够好好的存活在这种尔虞我诈的社会里的。
    想活得好,他必须要有别人无法取代的能力跟技能,如此才能被社会所需要,因而才能得到多数人的重视跟尊重。
    他上高中的第一个放学回家的夜里,他看到自己完成的入学手续跟第一实验高中的学生证件,他心中的不安感,才突然地放松了下来。
    因为,他初中的老师,曾为了想阻止他,跟其他同学竞争学校的推荐名额,曾告诉他,
    不是老师乌鸦嘴,像你这种祖上有黑底的人,实中是看不上你的,第一高中最重视品德,品德不好在怎么会考试都一样。
    他当时使劲的吞咽掉那种,想发怒怨恨,甚至激情打人的念头,只是捏紧了手掌,不管心里头有多灼热滚烫,他只能把自己的气焰压低,低沉的跟眼前的老师道谢,谢谢老师你的提醒,但我不会跟你儿子竞争到的推荐名额的。毕竟他连校排前三十都有问题。
    十四五岁的方逮,沉稳地离开,可他越走越快,如穿堂走风。
    他跑过人群,直至无人之境的黄昏小巷,才从兜里拿出自己撕下关于父亲方正被逮捕的消息的,他突然悲愤且大声捏着报纸吼道:"你为什么是我爸爸,你为什么还不早点去死。"
    他用力的捏碎报纸成团,就蹲在小巷里,以手掌抚住自己痛苦又狰狞的双眼,小腿微微发抖像是使劲了全身的力气,轻轻地有些隐忍的哭泣声。
    他明明从来没做过任何错事,为什么就得背负他父亲的罪过,走完这一生。
    既然如此,为什么他不干脆跟随他父亲的脚步,也去作奸犯科,快意人生呢?
    毕竟,现在这些会轻视他的人,可不敢去轻视真正在作奸犯科的恶人。
    妈妈,那里有个哥哥哭了。
    有个穿着米色小花裙的小团子,指着方逮丢出来的纸团,跟旁边看起来像是小团子妈妈的女人说。
    萧淑萍是个长相威严肃的女人,不高不矮,不太喜欢笑,她冷冷的看着还是半个孩子的方逮一眼,嘱咐那小团子,小容,哥哥的东西掉了,所以才哭的。你帮他捡起来,他就不哭了。
    哥哥。今天是感恩节噢!希望你开心。
    小团子捡起报纸团,还顺着手的把自己小包里的小蛋糕,一起就递到他的眼前。
    萧淑萍牵着小团子要离开时,浅浅的背对着还是孩子的方逮说,这世界很残忍的,不论做什么事都要学会忍耐。没有人会相信眼泪的,更别说是男人的眼泪,会被耻笑的。
    萧淑萍想了一下,低头看了自己手边的小团子,她拨了拨自己的长卷发,"我觉得,只要是个好丈夫好父亲,那就值得尊敬。连自己的妻女都保护珍惜不了,在外受多少人尊崇又有什么意义呢?英雄不是只能在外头当英雄,回家便当大爷跟流氓的。"
    小团子突然笑着喊妈妈,拉拉萧淑萍的手,萧淑萍笑着转头捏了下小团子的脸,以后我们小容,也会找到能保护自己的英雄的,可就算没有英雄存在,也没关系噢!妈妈会保护你。
    女人的身影很是优美,小团子走走跳跳的,直到消失在巷子里,方逮才有些怀疑,以为的一切,莫不是他是在做一场梦。
    就这种地方,怎可能会出现举止高雅的女人跟那么可爱的小团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