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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摩末罗 第171节

      他意兴阑珊地对身边人说:“把他拉下去,尽量地拷问他,能问多少问多少,要是什么线索都问不出来,就杀了吧。”
    ……作为同样偷过大小姐sim卡的人,李妮妮觉得这句轻描淡写的“杀了吧”,简直敲在了自己心上,就像一个追魂的夺命幡。
    她背对着大小姐,眼睛四处打转,渴望找到一条能够偷偷跑出去的小路。
    但是……这个彪形大汉偷的也是sim卡?
    大小姐到底有几张sim卡!
    现在办电话卡都不需要实名认证的吗,还是说这年头偷sim卡已经一种时尚了?
    李妮妮稍稍侧身偏了偏,这才看清大小姐的脸。
    依然是雪肤乌发,雌雄莫辨。
    唇艳得像夺命三郎的弯刀,腿长得像塞纳河畔的春水。
    一个字,美。
    再加一个字,平。
    这么久不见,大小姐的胸-部不仅一点没见长,甚至好像又平了一点。
    难道胸还能往回长的吗?李妮妮迷茫地看着大小姐的胸。
    一切都如同飞机上初见的重演。区别只是,这个平胸美人接过身边人递来的水,抿了一口后,并不是朝李妮妮,而是朝她身侧的另一个男人,似笑非笑道:
    “当然,如果你能办成另外一件事,我也不吝惜再给你一次活命的机会。”
    彪形大汉失血过多苍白着脸,颤声道:“我都做!我一定好好干!绝不辜负大小姐和组织对我的期望!”
    “那倒不必,我对你也什么期望。”
    大小姐放下杯子:“我除了你这张sim卡,还被人偷走了另外一张sim卡……听说两张sim卡之间,能在不开机的情况下互相定位?”
    彪形大汉一叠声道:“可以!放着我来!我一定能办到!我就是干介个的!”
    “那就好。”大小姐说:“如果你能帮我定位到另外一张sim卡,我就留下你这条狗命,你看怎么样?”
    身上正好藏着另外一张sim卡的李妮妮:“……”
    她的表情凝固了。
    不、不、不是吧?
    作者有话说:
    一个问题bot
    你们是喜欢这几天的节奏,还是开头三章的节奏呢?
    靓仔晚安:)
    第95章 第四维95
    现在电话卡, 还自带追踪功能的吗?
    李妮妮屁-股在蒲团上挪了挪,让自己尽量靠近门窗边缘,方便出事立刻逃走。
    大小姐冷冷地看着地上抖嗖的男人, 狭长的眉目中露出厌恶之色。
    鲜血味、尿骚味混合在一起,他似乎也失去了吃饭的心情, 在众人的簇拥中懒洋洋地站起来,打算离开。
    李妮妮松了一口气。
    大小姐应该是住在这家餐馆二楼, 一行人抬脚往楼上走去。
    古印度别的不好说, 建筑还是挺厉害的,在雅利安人入侵南亚次大陆之前,2500年前的哈拉帕文化里, 他们就已经有两层小楼了, 尤其在这种贵族区, 两楼三楼都挺常见。
    一行人陆续经过李妮妮身侧。
    李妮妮头低得更低。
    但就在大小姐一只脚踏上阶梯之时, 他忽然停住脚步, 回过身, 锐利的目光攫住坐在窗边的李妮妮。
    “你。”
    他眯起眼睛,狐疑地望着这个有几分眼熟的背影, 腰间枪-托敲在扶栏上,发出“铛”的一声。
    “坐在窗边的那个女的, 你把头抬起来。”
    李妮妮抖了一下,竭力保持镇定。反正只要他没喊名字,她就装作不是在喊自己。
    而且在古印度,用汉语喊话, 你-他-妈有病?
    李妮妮今天穿的是法缇玛的旧纱丽, 刚刚还在鸡圈里滚了一圈, 身上还沾着几根鸡毛, 再加上这段时间她刻意晒黑了一点皮肤,看上去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本地女人。
    甚至方才,她还悄悄调整了姿势,让自己的坐姿更接近于印度女人的盘腿方式。
    但不管李妮妮如何试图伪装,催魂的脚步声,还是在她身后逐渐接近。
    李妮妮屏住呼吸,手已经触到了怀中的匕首。
    她决定等大小姐再往这边走一步,她就跳窗而逃。
    但没等大小姐抬起腿,餐馆外忽然又跑进来一个穿深蓝色夹克衫的男人。
    这群现代装束的人,混迹在一群穿着旁遮普、白纱丽的古印度人中间,丝毫不在乎自己的怪异,会给这群可怜古人的历史带来什么影响。
    夹克衫男人附在大小姐耳边,不知说了什么,大小姐脸色瞬间沉得像要滴出水:“你的是真的?”
    夹克衫男人说:“是真的,方才时间波场又波动了一下,我躲在庙宇旁边一个鸡棚里确认了,的确是溯源部那群人。”
    大小姐:“他们有几个人?”
    夹克衫男人:“四个男人。”
    大小姐:“他们现在在哪?”
    夹克衫男人说了一个地名。
    “真好,敢动我家的女人,我正愁找不到机会弄死褚西岭,他居然还敢主动出现在我面前。”
    大小姐蓦然爆发出一阵大笑,脸上露出疯狂又愉悦的神色。
    他笑得黑发散乱,纤长手指蓦地拔出腰间的枪,就朝餐馆门外走去。
    “一部分人留在这里审问,另一部分人跟我走。”
    大小姐将枪-口抵在艳红的唇边,一缕发丝横在黑洞洞的枪口和他雪白的皮肤间,看上去妖娆又绮丽。
    “这次,我要砍了褚西岭的头。”
    大小姐一群人离开后,李妮妮也顾不上吃饭了,飞快结了账,就一路小跑回了她暂住的屋舍。
    屋舍中空无一人,法缇玛去接-客了,武太郎和阿罕被她打发去敲诈棺材了,杨朵朵不知道去了哪里,可能是去讨饭了。
    李妮妮冲回房间,用凳子抵在门背,又用一层木棍加固。
    达玛太子静静躺在床上,乌发散落在斑驳被褥中,就像一颗被主人随意丢弃放置、以至于蒙尘的宝珠。
    又像一个等主人回家的,漂亮的充-气-娃娃。
    李妮妮站在达玛太子的尸体旁边,解开长巾,脱下纱丽。
    昏暗的室内光线中,她消瘦的身体仿佛笼罩着一层莹莹的光,背后纤细的蝴蝶骨勾起,要在黑夜中飞起来。
    达玛太子密长的睫毛垂落着,光线在他唇角凹陷处落下阴影,显得幽深又诡谲。
    随后李妮妮坐在床沿,背对着达玛太子,随手撕了一块布,咬在自己嘴里。
    之前在雪山神殿上时,她就意识到,她必须抢先把这张sim卡从肚子里剖出来,才能知道这张卡到底有什么用。
    当时她已经一刀下去了,但就在刀尖触及她肚皮的那刻,又被玛蒂尔达王子的敲门声打断。
    后来事情太多,她就把这事儿给忘了。
    但这一次,她必须立刻把这张电话卡剖出来。
    不然等大小姐定位到法缇玛的屋舍,别说她和武太郎这些人,说不定连法提玛的性命都保不住——就看大小姐方才的状态,根本就是一副不在乎人命的样子。
    虽然不知道为什么大小姐要在她面前伪装,但之前在达玛岛上,大小姐表现出来的性格顶多是任性冷漠,李妮妮猜这是他压抑了本性。
    刚刚餐馆里,大小姐身上那种疯狂、残忍、草菅人命,才应该是他真实的样子。
    这种人实在太危险了。
    而更让她没有想到的是,褚西岭居然也来到了这里。
    比起大小姐,李妮妮可能更不想见褚西岭。
    说起来,她答应褚西岭做他16天女友,但是她第11天就自己开船跑了,她还欠褚西岭5天的女朋友。
    烦。
    李妮妮咬紧布条,又点了一根蜡烛,将匕首在烛火两侧反复烫到发红。
    跃动的烛光印在她的脸上,李妮妮闷哼一声,将刀尖深深压进自己的肌肤,又沿着之前腹部的疤痕拉了一个大约1cm的刀口。
    腹部的鲜血缓缓溢出,顺着被子毛细一点点渗到了达玛太子脸侧,染红了他的面颊和唇角,让他那张山间清雪般的脸,也显出了一份迤逦的颜色来。
    五分钟后,李妮妮满头大汗,脸色苍白地坐在床上,用食指从自己肚子里抠出了个小小的盒子。
    真是太他妈痛了。
    跟生了个孩子似的。
    这都是什么人间疾苦。
    李妮妮来不及去看那个盒子,先开了一瓶酒,把半瓶倒在自己的腹部。
    一阵火烧般的尖锐剧痛过去后,李妮妮满眼生理性的泪水,想了想又把剩下的半瓶酒给喝了。
    止痛。
    等李妮妮用干净的布条,把整个腰腹都缠好之后,就脱力地倒在达玛太子身边。
    因为没力气去拿枕头,她索性把头搁在了达玛太子的腰上。
    达玛太子的腰还挺硬。
    难道是因为时间太久,闹出了尸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