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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间小饭馆[美食] 第16节

      王小二嘿嘿笑,把两个大西瓜递给她,“我拿了两个西瓜过来,你们尝尝,熟透了,可甜哩。”
    吴桂芳连忙道:“那咋行,你快拿回去。”
    王小二摸摸后脑勺,“您就拿着吧,我去外面卖西瓜了啊。”说着他转身就往外走。
    吴桂芳瞧了瞧桌上两个又大又圆的西瓜,她把西瓜抱走,打算等会儿让李长贵把西瓜抱回去放井水里凉着。
    下午三点多,来吃饭的人少了些,吴桂芳空闲下来,她走到门边上,目光送到大门右边。
    大门右边,王小二正在给客人称西瓜。发现吴桂芳的身影,王小二热情地喊道:“桂芳婶儿。”
    “小二,西瓜卖得咋样?”
    “卖了两三个出去了,还行。”
    “那挺好。”吴桂芳转身进入饭馆。
    晚上回家后,李长贵捞出浮在井水里的西瓜。
    被井水凉过的西瓜冰冰凉凉的,仿佛带了井水特有的新甜,袁如珠啃着水泠泠的西瓜,说:“比冰箱冻的西瓜好吃。”
    一个西瓜很快吃完,李长贵又去井水里捞剩下的西瓜。
    袁如珠啃着冰凉水甜的瓜,鼻端吹来一阵风,风里有轻轻浅浅的荷花香,“过雨荷花满院香,沉李浮瓜冰雪凉。”
    小夏抬起头,嘴角有西瓜籽儿,“姐姐,你念的诗吗?”
    “是词,宋代词人李重元写的。”
    “这句词是什么意思?”
    “雨后荷花满院飘香,放在井水里的李子和瓜被井水凉过之后像冰雪一样冰冰凉凉。”
    小夏啃着瓜,说:“我记住了,明天写作文,我要把这首词写进去。”
    袁如珠笑了笑,擦掉他嘴角的西瓜籽儿。
    次日李长贵吃完早饭后没有去忙农活,而是搭车去了镇里,去买空调。他坐着的小三轮往前行驶时,与一辆一看就很贵的白车擦肩而过。
    小三轮的司机指着擦肩而过的车子,说:“啧,这车得一百多万呢,咱们就是挣一辈子钱也挣不来这辆车。”
    李长贵向白车投以一瞥,车子往他家饭馆的方向行驶而去,说不定是去他家饭馆吃饭的,但也说不定只是经过他家饭馆门前的公路。
    白车平稳地向前行驶,最后停在如珠饭馆大门前。
    正在饭馆大门边上切西瓜的王小二发现白车后,低声跟李爷爷说:“李爷爷,瞧,有钱人来吃饭了。”
    白车车门打开,西装革履的中年男人下车,目光在破旧的小饭馆上逡巡。他旁边的女人迟疑道:“老板,没走错吧?”
    费金,即李军公司的老板,沉吟道:“清河村,如珠饭馆,就是这里。”
    李军说的就是这家饭馆。只不过这家饭馆着实是有些出乎他的意料。他没想到这家饭馆如此破烂。更想不到如此破烂的小饭馆居然能做出品相极佳的炸茄卷。这实在是令人诧异。
    费金抬步走进饭馆。
    王小二立刻扬声喊道:“西瓜,又大又甜的西瓜,可好吃了,先生,要来一个西瓜吗?”
    费金摆手拒绝,走进饭馆。秘书也紧跟着他走进去。
    “欢迎光临,请问几位?”吴桂芳一见他们进来,连忙上前。
    “两位。”
    费金入座,秘书拿起菜单,见菜单上菜品寥寥无几,她说:“老板,一共就几个炒饭,还有一个炸茄卷,这菜也太少了点……”
    而且,这价钱是不是也太贵了些?其实这样的价钱对他们来说不是特别贵,但这只是一家小乡村的小饭馆,还是贫困村的小饭馆,所以价钱定这么高属实是有些贵。
    费金不予置评,只道:“先上两份炸茄卷。”
    不多久,炸茄卷端上去,香气飘进费金鼻腔里,他颔首,“就是这个味。”他夹起一个炸茄卷,吃进嘴里。
    炸茄卷一入口,便在味蕾上爆发出酥酥脆脆的鲜润滋味,费金微微仰起脸。口中的炸茄卷比那天李军给他吃的炸茄卷口感更好。他满意地点了下头。
    见老板吃得这么香,秘书微微惊讶,她从未见过老板吃东西吃得这么香过。难道这炸茄卷非常好吃?
    她将信将疑地端详了一番炸茄卷,金黄油亮的炸茄卷倒是炸得挺漂亮,闻起来也很香。味道……应该是很不错的。她夹起一个炸茄卷,咬下一口。
    下一秒,嘴里咀嚼的动作顿住。她不可思议地瞪向盘子里的炸茄卷,好半晌才回过神。
    难怪老板吃得这么香!
    难怪老板特意来这里吃饭!
    难怪这家饭馆价钱定的这么高!
    这家饭馆的炸茄卷实在是……太神仙了!
    她从不知道原来炸茄卷还可以这么好吃,像是刷新了的认知一般,她的心情久久不能平复,“老板,这家饭馆的味道居然这么好。”
    费金嗯了一声,又点了一份炸茄卷。
    与此同时,在噼里啪啦敲键盘的李军舔舔嘴,有些想念如珠饭馆的炸茄卷了。
    这几天有大单子,工作特别忙,他没时间去清河村,今天大单子就要忙完了,而明天是周末,他终于可以去清河村吃饭。
    想着香喷喷的炸茄卷,他吞咽口水,然后继续工作。
    下班后,主管在群里发消息@大家,说大家这几天都辛苦了,老板为了犒劳大家,明天请所有人吃饭。
    消息一发出来,员工们立刻欢欣鼓舞,都高兴坏了:
    “老板请吃饭?好耶!”
    “太好了!”
    “呜呜呜老板人帅心善!”
    “去哪儿吃饭呀?”
    主管:“如珠饭馆。”
    “哈?如珠饭馆?咱们镇上新开的饭馆?”
    “呃……我还以为老板会请我们去镇上的大酒店吃饭呢。”
    李军激动道:“如珠饭馆?如珠饭馆巨好吃!”
    群里有人问:“李军知道这家饭馆?这家饭馆在哪儿?”
    李军:“在清河村,这家饭馆简直好吃到爆!”
    一时间,群里欢欣鼓舞的员工们安静下来。
    清河村……的饭馆?
    清河村是有名的贫困村,那里开的小饭馆能有多好吃?
    老板居然请他们到一个贫困村的小饭馆吃饭?这也……太抠了吧!贫困村的小饭馆肯定很便宜,老板多半是为了省钱,所以才让他们去贫困村的小饭馆吃饭!
    平时老板也没这么抠啊,难道是因为最近经济下滑,公司效益不好,所以老板才这么抠的?
    但这也太让人寒心了吧。他们辛辛苦苦为公司打工,结果老板居然抠门到如此丧心病狂!
    整个群里,只有李军和他之前吃过炸茄卷的同事比较高兴,其他人一声不吭,沉默下来,完全不复之前的欢欣鼓舞。
    有员工私下吐槽道:“我呆了这么多公司,就这家公司的老板最抠门,请员工吃饭,居然去贫困村的小饭馆吃饭,简直离了大谱!”
    “就是,我原先还觉得我们老板挺好的,没想到……”
    “随便去街上撸个串儿也好啊,居然让我们大老远的去贫困村吃饭。为了省这点钱,老板也真是绝了。”
    “我都不想去了,还不如在家里睡觉。”
    “不去不行吧,不能不给老板面子。”
    “……”
    彼时,清河村,袁如珠把炸好的炸茄卷盛出锅,兜里的手机突然一响。她擦擦手,掏出破破烂烂的手机,“喂,您好。”
    听到电话那头的人说的话,袁如珠微愣,而后看了看来电号码。
    她皱起眉,神色凝重地嗯了一声。
    作者有话说:
    绿豆酿莲藕,吸溜~人间至味!明天下一章就入v啦!入v有万更!希望大家多多支持正版呀,苦逼作者君工作忙,都是熬夜码的字,也就赚一杯奶茶钱t_t,现代种田美食文挺冷的(绝不承认是我写的不好才冷,哼t_t),需要大家多多支持,不然写不下去啊t_t
    第14章
    ◎第一更◎
    袁如珠沉沉地嗯了一声, “我好像已经和你们断绝了关系。”
    电话那头,女人声音透着疲惫,“如珠, 你到底要倔到什么时候?”
    “我没有倔,我很认真。”
    “如珠……”
    “抱歉, 我现在很忙,挂了。”袁如珠说完就挂了电话。挂断电话后, 她沉默下来。
    打电话的人是原主的亲生母亲林芳菲。林芳菲以为原主和他们断绝关系只是一时之气,但原主并不是一时之气,她的的确确不想再和林芳菲他们有任何关系。
    当初发现被抱错的真相后, 林芳菲和原主的亲生父亲周既明立刻将她领了回去。纵然有实实在在的血缘关系存在,然而毕竟是从未见过的陌生人, 所以一开始, 双方相处起来都带着陌生的尴尬, 尤其是在有周绘荧的对比下。
    周绘荧就是和她抱错的女孩子。
    周绘荧, 名字取自“微飙出入挥不停, 素绘巧艳含光荧”。她本人也正如她的名字一般,涎玉沫珠,煦色韶光, 冰雪聪明, 才华出众,荧荧可人。
    与肥胖木讷,沉默寡言, 成绩差到高中都考不上的原主相比,周绘荧就是那天上熠熠生辉的星辰, 而原主就是地缝里一粒毫不起眼的灰尘。
    正常人都会更喜欢天上的星辰, 尤其是在还有十多年感情的情况下。
    而对于原主, 林芳菲夫妻无法抑制地不喜与嫌弃。对他们来说,原主就是投资失败大崩盘的股票,是一只烂股,救都救不回来的烂股。他们无法相信,他们会生出这样平庸到差劲的孩子。他们的孩子应该像周绘荧那样优秀。
    袁如珠的平庸差劲,让他们十分崩溃。
    袁如珠想,如果没有那么优秀的周绘荧对比,兴许林芳菲夫妻也不会如此崩溃。
    但到底是自己的亲生孩子,所以林芳菲夫妻极力克制了对周绘荧的偏爱,极力克制了对原主的嫌弃,说服自己接受原主,好好待她。
    然而他们对两个女儿的亲疏区别还是会在细枝末节里表现出来。原主虽然沉默木讷,但心思却很敏感,她能感受到亲生父母对自己的不喜与嫌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