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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九零我绑定了搞钱系统 第54节

      那是十九年前的事了。当时,她的大女儿也才刚满月不久。
    有一天,她背着女儿上山去采蘑菇,一不小心被树枝绊倒,摔到了山坡下。等她发现的时候,她背上的女儿已经没气了,头顶不知撞到了哪里,仍汩汩往外冒着鲜血。
    当时,她差点被吓得半死。一时间六神无主的,不知该怎么办才好。
    就在这时,突然从不远处传来一阵婴儿的哭声。她强忍着悲痛,寻了过去,就见不远处的草丛中,居然有一个用红襁褓包着的婴儿。
    也许是命运使然,也许是余瑾命不该绝,总之,那天她偷偷将自己的大女儿埋了,然后把那个婴儿抱回了家。此后,这个婴儿便成了她的大女儿,而她真正的大女儿,却永远的埋在了那个小土坑里。
    只要一想到这里,她对余瑾就喜欢不起来。可是余新民却爱极了这个孩子,甚至已经到了如珠如宝的地步。
    这让潘玲玲又气恨,又嫉妒,所以从小就看余瑾不顺眼。小时还只是偶尔掐掐她,等长大了,就变成了一不顺心便打、骂、罚。总之在她的心里,这都是余瑾该受着的,是余瑾欠她的!
    要不是她,余瑾早就死了,现在或许连尸骨都找不着了。
    所以她经常说,余瑾就是个白眼狼!早知道,她当初就不该把那白眼狼抱回家,就该让她死在山上,同她的大女儿作伴。
    想到这,潘玲玲没好气地对李玉茹说:“你说是你女儿的,就是你女儿的?你有什么证据?我还说这是我女儿的,是我娘家的传家宝。”
    李玉茹忙把保存至今的收据拿了出来:“我有证据的,你看,这是我买这块玉佩时的收据。还有,这是我家月儿满月的时候拍的照片,你看她的脖子上,戴着的也是这块玉佩,你看!”
    潘玲玲将东西接过来,仔细端详了许久,然后忽地往地上一扔,头也不回地跑进了房间里,谁来叫都不理。
    李玉茹性子软,盛时天可没那么好说话。他一使眼色,很快房门就被揣开了,而潘玲玲正傻傻地坐在床上看着他们。
    “你,你们……”
    就在这时,一直都没有说话的余新民却突然冲了进去,抓住潘玲玲就是狠狠的一拳:“你这个臭婆娘,你说,我女儿呢?到底是怎么回事?你说!你说啊!”
    潘玲玲一边哭一边躲,最后不管不顾地吼了一句:“她死了,早就死了!你满意了吧!”
    余新民挥起的拳头蓦地顿住——死了?他的女儿死了?
    第139章 是她
    “是,她死了……呜呜呜……”潘玲玲又惧又恨,将十九年前捡到余瑾的事全都说了出来,“如果不是我,她早就被野狗叼走了!”
    这话一出,不仅余新民崩溃了,李玉茹也崩溃了。她抱着盛时天号啕大哭,像是要把这些年的悔跟恨都通通发泄出来一般。她的月儿,她苦命的月儿啊……
    盛时天是既心疼又恼怒。这个潘玲玲,满嘴谎言,她要真那么好心,之后会那么对月儿?
    “你说你救了她的命?好,我就当你救了她的命,我们都感激你,可你又是怎么对她的?才几岁就得包揽家里所有的家务,这就是你的好心?”
    李玉茹听到这里,哭声一顿,不敢置信地抬头看盛时天:“时天,你……你说的都是真的?”
    盛时天点点头,“嗯,都是听村里人讲的。”
    李玉茹的心顿时更痛了,村里人知道的都这么揪心了,那还有不知道的呢?
    盛时天显然也想到了这点,他冷冷地看向余新民,道:“都说你疼孩子,那你的孩子包揽所有家务时你在哪里?”
    余新民身子一僵,想说些什么,最后还是颓然地低下头。他确实没用,一直被潘玲玲欺压、欺骗,如果不是小瑾的亲生父母找过来,他到现在都还不知道,他的大女儿居然在她一个多月的时候就死掉了。
    想到这,他恶狠狠地瞪着潘玲玲,都是这个女人害的!
    “你这个害人精!你上山,为什么还要把那么小的孩子带上?带上了又不好好护着,你还偷偷把她埋了……”讲到这,余新民已经哽咽得快要说不下去了。他是真的想不明白,为什么会有人心这么狠?说埋就埋了,还隐藏得那么好,居然这么多年都没叫人发现。
    “潘玲玲,你就不配当一个母亲!你对不起被你草草埋掉的女儿,你对不起被你捡回家的小瑾。还有小松和小琼,你把他们生下来,你有好好教过他们吗?把小松宠得无法无天,把小琼教得自私自利……在你心里,只有麻将是最重要的,以后你就抱着你的麻将过一辈子吧!”
    潘玲玲像是没听懂他的话一样,傻傻地看着他,“你说什么?”
    余新民却只留给她一个决绝的背影:“我说:离婚!”
    潘玲玲疯了。她跳下床去撕扯余新民,边扯边骂:“你这个杀千刀的,老娘给你生儿育女,你要跟老娘离婚?是,我心狠,你就不心狠吗?我打那个小表子,罚她跪不许她吃饭,你不在吗?你拦过吗?你有因此而少吃过一顿饭吗?余新民,你又比我好多少呢?啊?口口声声疼孩子……小松小琼就不是你的孩子吗?你没有教育孩子的义务吗?他们没学好,都是我的错?”
    仿佛被说到了痛点上,余新民恼羞成怒地回过身,一把将她甩了出去,然后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冷眼看完这场闹剧,李玉茹淡淡地对盛时天道:“我们走吧!”
    可眼看着他们要离开,潘玲玲不干了。他们把她家搅得天翻地覆,想就这么离开?美的他们!
    “你们站住!你说这是你女儿的玉佩?好,是我救了你女儿,把她养大成人的,付钱!”
    李玉茹嘲讽地看着她:“好,我可以给你钱,但你必须把这些年你对我女儿做过的事全部当众讲出来,一件都不能少!否则,我一分钱都不会给你,还会让你再也当不了代课老师,一辈子穷困潦倒!”
    “你……”潘玲玲目眦欲裂,看着李玉茹的眼神几乎要吃人。
    好一会儿,她才冷静下来。像是想通了什么,突然问李玉茹道:“你能给我多少钱?”
    “十万!我给你十万,要求就是你当着你们全村人的面,把这些年你对我女儿做过的事情都讲一遍。”
    十万?潘玲玲琢磨着,是不是少了点?现在可不是八、九十年代,十万都不够去市里买套房子的。
    “不干,太少了!”
    李玉茹还想说话,盛时天拦住了她。他上下打量了潘玲玲好几眼,在潘玲玲几乎都要承受不住他眼里的杀意时,他开口了:“我给你五十万!要求就是,除了刚才我妻子说的那些外,还有永远都不要再去找月儿。”
    “月儿?哦,是小瑾吧……好,我一定不会再去找她的!”
    李玉茹眼神一动,“是哪个瑾?”
    “瑾瑜的瑾。”这个名字还是当时余新民特意去找人取的,说是美玉的意思。
    “瑾,余瑾,所以她叫余瑾吗?”
    等等!
    李玉茹的眼睛忽地睁大,余瑾?是她所知道的那个余瑾吗?
    *
    京市,燕子巷。
    余瑾正在实验室里,聚精会神地制作精油。美景和忘忧馆的生意越来越好,所需求的精油数量也越来越大,所以她只要一有空,就会待在实验室里。
    “余小姐,出来吃饭啦!”突然,莫笙的声音在实验室外响起。
    “好,马上!”余瑾应完,又再继续将手里的工作做完,这才脱下白大褂和口罩,开门出去吃饭。
    下午再接着干。
    一天下来,肩膀、脖颈都酸得不行。莫笙见她难受,帮她按了一下,这才好了些。但她也知道,再这么长期下去,肯定是不行的。
    莫笙也劝她:“要不你请几个助手回来帮你吧!”
    余瑾想了想,确实也该请几个人了。大三的课业越来越重,哪怕她的身体再好,也受不了这样密集的忙碌,太累了!
    不过找助手却也不是说了就有的,还得让她满意,还得同意和她签署保密合约,毕竟她的实验室里可是有很多秘密的。
    想了想,她决定去找白伯母帮忙。她认识的人多,人脉也广,相信会比自己亲自去找要来得有效率。
    第140章 面试
    白晓梅办事一向效率高,半个月左右就给余瑾送来了几份履历表。符合余瑾要求的人不少,这是多次筛选之后的结果。
    余瑾大致看了下,发现白晓梅给她找的这几个都是刚从大学毕业的社会新人,有三个是读生物科学的,有两个是读中药制药的,还都是她或谢明煜的校友,比他们都高两届。
    寻了个没课的下午,余瑾把他们一起约到了家附近的一间咖啡馆,还特意开了间包厢。
    五个人都很准时,余瑾自我介绍过后,又让大家都自我介绍了一下,这才进入正题。
    这是她第一次给人面试,打算速战速决:“接下来我会先跟大家说几项做我助手的必要条件,你们都先听一听,如果可以接受的话,咱们再继续往下谈,同意吗?”
    这五人在来之前就知道是要给一个还没毕业的大学生做助手,说实话,一开始都很犹豫。但在得知美景和忘忧馆里的精油,都是这个还没毕业的大学生发明及制作的之后,他们就改变态度了。
    哇靠,那可是大神啊!给大神做助手,是他们的荣幸好吗?
    而且,大神也太漂亮了啊!皮肤好到令人发指,一丢丢毛孔都没有,身材也爆好,简直女神级别的人物!
    反正他们五个,甭管男女,都沦陷了,因为真的太漂亮了!谁不爱美女呢?能和这样的大美女一起工作,不要工资他们都愿意干!
    余瑾不知道他们的心理活动,见他们都没有表示异议,遂继续说道:“第一,我先跟大家说一下工作时间。我那儿的工作时间和其他单位的差不太多,都是朝九晚六,中午有一个小时的休息时间,每周单休;
    第二,工作内容:学习和制作精油。我会给大家一周的带薪实习时间,一周后独立制作的精油质量达标,便可继续留下,反之离开;
    第三,工作地点。实习期就在燕子巷,但正式的工作地点在白水村;
    第四,工资待遇。七天实习期,工资每人每天50,食宿自理;正式入职后,月基本工资2500,全勤300,包食宿,有提成,提成按你们每月制作出来的精油数量算,具体等正式入职再告知;
    第五,也是最重要的一条:保密!所有入职人员都必须签保密协议,不得将我方精油、制药方子以及实验内容泄漏出去,否则必须赔偿我方一亿元华国币,且一律报警处理!”
    “好了,我要说的话都说完了,接下来你们好好考虑吧,今晚八点前给我回复,过时视作弃权!”说完,留下一个电话号码,便挥挥手潇洒离开了。
    留下五个年轻人面面相觑,一时竟不知该说些什么才好。
    “这余总,有点飒!”
    “对啊,真的很飒啊,我有点想追她!”
    “我看你是在白日做梦!”
    “不过说真的,我想试一试,工资待遇很不错了,比很多单位都好!”
    “我也想去试试,咱们都刚毕业,说实话,想找个同样高工资的工作,很难!”
    这话算是说到大家的心里了,工作谁不想工资高呢?再说了,还能学到很多东西,毕竟那个可是大神哎!
    *
    余瑾见完他们,就没再管,反正最迟晚上就能知道结果了。
    从咖啡馆离开,她直接回了家。今天难得没事可做,谢明煜又去外地参加那什么程序交流会了,她打算在家宅一天。做一条吃吃喝喝睡睡,什么都不用操心的小咸鱼。
    可惜老天爷不想如她愿。
    刚在家看了一集电视剧,电话就响了起来。是白晓梅打来的,说是下午要带个朋友来家里找她。
    这个电话要是别人打的,余瑾肯定立马拒绝,可这是白伯母,她未来的婆婆,她能拒绝吗?
    “好吧,那我下午在家等你们啊!”
    白晓梅不是不知道小瑾不喜欢陌生人去她家,可她不是被玉茹缠拍了吗?再说,玉茹也不是陌生人……
    她刚刚已经知道李玉茹和余瑾的关系了,说实话吃惊是一定的,但更多的还是为她们开心。为好友开心,是因为知道她有多渴望能找到女儿;为余瑾开心,是因为知道她原先那个家有多不好。
    虽然她现在几乎已经是谢家人了,有很多人疼她、宠她,但能多个真心疼爱她的人,她也很为她高兴。
    “不过,你决定今天就告诉她吗?”白晓梅喝了口花茶,问对面的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