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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零之改嫁死对头 第201节

      沈丽清也笑不出来,难受道:“咱们两家的小姑娘怎么这么皮啊?”
    教孩子书法,特意给他们戴了袖套,防止墨汁溅到衣服上,现下可好了,脸上都是墨,额头上也是,衣服上也沾着是,令人头都大了。
    一般别人家的孩子,都是男孩调皮,女孩老实听话,他们两家愣是反过来了。
    锅包肉和小鱼弟反而老老实实站在桌边练字。
    锅包肉练字很认真,小鱼弟一心想着摸鱼,写一个字休息一会儿,还不时挠挠自己的屁股。
    展艾萍道:“圆圆,回去让爸爸教你洗衣服。”
    小汤圆和大鱼鱼她俩玩闹了一会儿,催促自家兄弟赶紧写完,写完了她们还要跳皮筋呢。
    小汤圆揉了下脸,墨汁在脸上,有点痒,她越揉,脸上越是乌黑了一团,就像是从水里挖出来的一节藕,嫩生生的小脸,染着乌黑的泥。
    “哥哥,你快点啊!”
    鱼鱼给自己的弟弟打气:“小鱼弟,你别偷懒!”
    王小鱼:“……”他挠了挠屁股,只想坐下来,不想写字。
    “弟,你赶紧写!”
    沈丽清见状十分欣慰,她跟展艾萍道:“家里有个姐姐就是好,督促弟弟进步。”
    她小儿子太懒了,别人推一下,他才动一下,慢悠悠地像个小乌龟,不急不缓做所有事情。
    展艾萍:“我家哥哥妹妹互相鼓励。”
    锅包肉把字写完了,他十分讲究,拿帕子沾水,拧干,给妹妹擦脸,“圆圆,你别动。”
    展艾萍头疼,她捂住额头,有点心疼那块帕子,但她没有阻止。
    帕子擦了墨,也黑了。
    小汤圆的脸勉强擦白了,她开心地嘿嘿笑两下,“哥哥,跳皮筋。”
    锅包肉和王小鱼搬了张小凳子,他们坐在凳子上,皮筋绕过双腿,小汤圆和鱼鱼开心地跳皮筋,王小鱼也很开心,他就喜欢坐着一动不动。
    小汤圆和鱼鱼两小姑娘觉得只有她俩跳没意思,必须要让自家兄弟参与,为保公平,到底是小汤圆兄妹俩岁数大点,不能以大欺小,所以——小汤圆和王小鱼一组,锅包肉和大鱼一组。
    他们两组跳皮筋。
    锅包肉发现自己还比不上王小鱼,奋发向上钻研跳皮筋。
    展艾萍道:“我家老大真有劲儿。”
    仿佛她跟顾晟的好胜心全都点在了儿子小锅包肉的身上。
    展艾萍和沈丽清两人看着孩子,聊了一会儿,不多久,家里来客人了,沈丽清下乡的表弟曾江找上门来拜访了。
    “表姐,你家还有客人啊。”表弟穿着这时候知青们经常穿的白衬衫和绿长裤,头发留的长,像是蓬松的海狮,他戴着一副眼镜,脸上沾了风霜,却是神采奕奕,没有普通知青来到异地的惶恐。
    沈丽清惊讶道:“小江,你就已经到了?”
    曾江下乡前说到了滇省,会先来她家拜访,没想到这么快就来了。
    曾江笑道:“表姐,这是我从沪城带的一些……”
    他不是空手来,还带了登门的伴手礼,沪城特产,并不是什么值钱的玩意,而是老字号的糕点,沈丽清很久没吃过了,惊喜极了,叫几个孩子过来吃。
    沈丽清给曾江介绍展艾萍:“这是展同志,岩心卫生院的院长,也是顾团长的爱人。”
    “你好你好,展同志,我叫曾江,是沪城来的知青!”曾江十分开心地跟展艾萍认识,他这人十分善谈,跟展艾萍两人聊了不少。
    展艾萍发现沈丽清口中的这个表弟,并不像她之前说的那样性格安静,相反的,曾江很有谋算。
    曾江道:“我这次下乡,我看了不少书,有那什么《赤脚医生手册》《民兵训练手册》《军民两地人才之友》……”
    沪城来滇省的知青有很多很多,曾江不是第一批,也不会是最后一批,作为家里不受欢迎的孩子,内向,腼腆,不善言辞,这是家人给他的评价,曾江爱看书,他打小听多了外人的嫌弃,说他读书没有用,就是个书呆子,愣愣的,不会看人眼色,往后在这社会上不会有太大的出息。
    现在的长辈们都喜欢外向的,能说会道的,能哄人开心的,曾江自觉说不出那些讨巧的话,他也不会说……或许从一开始就知道家里下乡的名额会落在自己头上,曾江认命了,他意志消沉了几个月,后来他又想开了。
    去当知青也没什么,不就是离开沪城,换个地方生活嘛,比起自怨自艾,倒不如做好充足的准备。
    曾江是个爱看书的,他就去准备了很多书,提前学习怎么搞农业,怎么学习民兵技术,这个时候边境地区差不多全民皆兵,都要接受民兵训练,就连小学生每年也要搞拉练,他来家属院的时候,还看见路边有士兵们练习匍匐前进,射击,排雷……
    这些事情对曾江来说都很新鲜。
    或许是做好了充足的心理准备,也读过不少书籍和资料,曾江来到滇省后,他原本以为自己这个被旁人说成是“内向”“没出息”的人会瑟缩害怕,却没想到他适应得非常好,这边的乡下人很尊重他,知道他读书多,还提前学了农业知识,不会笑他书呆子,还觉得他厉害,懂得多。
    这样的评价让曾江很激动,这就是一个改变的契机。
    曾江是个读书人,读书人的特点就是想得多,曾江来到滇省几天,他立刻做好了各种打算和计划,别的知青十年八年的回不去了,他估计也回不去了,所以——他要在这里落地扎根!
    反正都要在这里扎根了,他打算尽快找个当地条件好的姑娘结婚生子,好好经营,过上老婆孩子热炕头的好日子。
    曾江和沈丽清这个表姐不算太熟,但他知道沈丽清嫁了个军官,他虽然不太会阿谀奉承,但人不蠢,知道要联系好这门亲戚,总能有些方便之处。
    他有门好亲戚,再找个当地条件好的姑娘,应该不会过上太差的日子。
    展艾萍道:“你提前做了不少准备啊。”
    曾江道:“展院长,我能找您借医书吗?我也想学点赤脚医生的本领……”
    这时候有不少知青在乡下当赤脚医生,当老师,这可比下地干活要舒服。
    展艾萍道:“行啊,我去给你拿几本书。”
    曾江无比感谢:“谢谢。”
    展艾萍忍不住提醒道:“这两年你别急着结婚谈对象,可以多看看书,看看中学的书,指不定等几年又恢复高考了,能回城读大学。”
    曾江摇头:“读大学我是不想了,我想尽快找个本地姑娘结婚,在这里安家乐业。”
    “我觉得这里山好水好,空气也好,往后生活挺不错的。”
    展艾萍:“……”
    她觉得沈丽清这表弟,跟沈丽清倒是很有异曲同工之处。
    *
    聊完,展艾萍带着两孩子回家,接到了父亲展博给她打来的电话,原来是展明康最近也下乡了。
    展艾萍以为他是要她关照展明康
    展博在电话里却道:“你和小顾,你俩千万别刻意关照他,就得让他多吃吃苦。”
    “好。”展艾萍倒是无所谓,反正她本身就不想管这个弟弟。
    展明康下乡了,他跟曾江分在一个地方。
    第109章 姐姐
    展明康和曾江下乡在中村, 陈圆在上村,隔得远,一大片盘旋的山路, 这边寨子大小错落在山林间, 普通人容易迷路。
    白天太阳大,充足的日照火辣辣地泼洒下来,绿叶在日光下更是油油地发出翡翠一般的颜色,这样灿烂的满眼翠绿,本来该带给人喜悦,然而展明康却是半点也笑不出来。
    他住在木头搭成的知青宿舍里, 几个男知青一起住,味儿大, 冲, 也是他年纪小, 年龄大的男知青照顾他。
    展明康刚插队,他立刻嚷嚷, 把自己的身世弄得天下皆知:“我爸爸是……我两个姐夫都是团长……”
    不仅他两个姐夫都是团长, 他姐夫顾晟的哥哥怎么怎么样……虽然只是继姐夫, 这样说出来也怪唬人的, 再加上他生得白白胖胖, 村里人和别的知青真不敢亏待他,也只让他干轻松的活儿。
    比如“看牛”、“捡捡粪便”这样的的好事。
    对别人来说, 捡大粪可是个求而不得的轻松活, 都是让村里老弱病残做的,而展明康被要求去拿个箩筐去“捡大粪”, 他只觉得被侮辱了。
    曾江跟他道:“要不我替你看牛捡大粪, 你去干我的活。”
    展明康答应了, 曾江本来是去学用农机的,展明康没见过,觉着新鲜,屁颠屁颠跟着下田了,这一下田,哪怕戴着个草帽,都觉得自己要被晒脱皮了,真不如慢悠悠地捡大粪。
    展明康尝试了一天,他就乖溜溜地跑回去捡大粪。
    捡大粪虽然难听了点,但是大粪晒干了并不臭,要仔细闻才闻得出那股味儿。
    展明康跟曾江道:“你的活,你自己干吧。”
    曾江十分遗憾,他是个肩不能扛手不能挑的书生,刚接触乡下的体力活,哪怕用不上多大力气,他也觉得疲累不堪,尤其是在如此炎热的时候。
    他宁愿去捡大粪。
    曾江羡慕展明康有个好身世,有两个厉害的姐夫,才能得到捡大粪这样的好活。
    曾江只好老老实实去干农活,展明康盯着他,展明康觉得这男人一心想偷懒,也不知道会想出什么好办法。
    曾江干了几天农活,他逐渐过上了好日子,他跟本地一个“大户人家”的小妹走得近,人家头上三个哥哥,就她一个小妹,家里很有一把子力气活,父母在公社里也很有民望,曾江跟薛小妹谈对象后,他的待遇节节攀升。
    轻松地活让曾江干,他还被调去村小学当老师了,一天待在学堂里,不用去外面晒。
    薛小妹更是天天给他送水果,这个时节不愁吃的,山上菌子多,各种野果更多,从小在山上长大的人,去一趟山上,能带一堆“好吃的”回来,薛小妹是个手脚麻利的,性格也爽利,曾江很喜欢她,觉得她是理想的贤内助。
    “小妹,你也跟我学识字看书吧。”曾江跟薛小妹道,在乡下,农忙的日子确实忙,但是清闲的日子也多,闲下来村里也没别的事干,不少人就是在被窝里造孩子,要不就是三姑六婆地聊天说地,听村里的大喇叭放广播,要不男男女女聚在一起唱山歌。
    薛小妹愣住了:“我学识字?”
    她是一个女孩,长辈们都说,女孩子不用读太多书,所以,乡下女人很多都是没文化的,也就大扫盲的时候,被迫读了个小学,农村人有个小学文化就够了,会写自己的名字,会计数。
    曾江道:“是啊,我这里书多,你也能看看,反正也是打发时间,咱俩还能聊聊。”
    曾江已经打算在这里扎根了,找个本地的乡下女人正是他的目标,他觉得薛小妹的家庭不错,薛小妹也能勤劳,长得也不错,他俩应该能把日子过得红红火火。
    这物质上的基础有了,还得有点精神生活,曾江对考大学之类的不抱有任何希望,这几年的运动下来,学校的教育一塌糊涂,在他看来,读书识字就是打发时间的娱乐,没有太崇高的精神追求。
    薛小妹道:“我,我一个女人学文化干嘛?”
    曾江道:“不干嘛啊,就是打发时间,你看看,这小人书还挺有趣的……”
    薛小妹被他说得也好奇了,凑过去跟他一起看书,跟着认了几个字,曾江夸奖道:“你还挺聪明的,很快就记住了,我还借了一套十万个为什么,咱们俩看看打发时间吧。”
    曾江想要跟薛小妹谈对象,但他自己有自己的策略,他这种城里来的,跟山里妹子比不得,让他跟薛小妹上山下水,那肯定比不得,还显得他没有男子气概,还不如大家坐下来,看看书,聊聊天,打发时间。
    薛小妹心跳扑通扑通跳,她内心觉得看书识字不是女人该做的事情,但她又很喜欢这个从城里来的知青,想跟他多攀谈,他说看书,那就看书吧……他竟然还夸她。
    薛小妹道:“我去弄点瓜子茶水来。”
    曾江:“!”
    这可太好了!
    这边的茶叶不值钱,随便喝,包装好的茶饼也就几毛钱,村里的茶叶就更不值钱了,薛小妹给他泡了普洱茶,两人悠哉悠哉的喝茶吃瓜子看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