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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年 雷恩赐

      西元2080年,中华民国169年。
    异界穿越部,机械化步兵营,下士雷恩赐。
    方位:史夕王国以东,百桥城。
    任务:探索异界资源,并查看是否有潜力能成为大中华共和国第二十三号殖民地。
    第九百二十七日:
    今日我终于拿到可书写的笔与纸。
    我诞生在百桥城洁亚商店街巷尾,父亲职业是製鞋师,母亲在开店出售鞋子。
    两人本是郊外佃农子女,在百桥城结识后一个月,快速结为夫妇,并且生下了我,他们结婚已三年,而我目前两岁。
    没错,我在这个世界是名婴儿。
    虽然已阅读过m理论,但实际上运行还是很不可思议,我重生在异世界里。
    母亲看到我不是在涂鸦,而是在写着兰亚特帝国的文字,甚是忧心。
    我手握力不够,书写的字有些歪七扭八,但仍看得懂是繁体中文,而这些中文貌似与兰亚特王国的文字一模一样。
    而史夕王国境内的通用语言居然是古英文。
    所以不排除过去曾有其他穿越者前来维斯瓦尔,并对文化產生巨大影响。
    「雷恩。」母亲抓住我的肩膀。
    「呀啊…」我的声带尚未发育完全,只能简单发音,声音相当娇嫩尖锐。
    「不能告诉别人,你会说话、会写字你知不知道。」
    母亲眼神异常的严肃,声音颤抖,但可以看出她在平息心中的激动。
    「呜嘶吗……」我歪着头,不解原因。
    是因为会说话写字太奇怪吗?但是当一个天才儿童也不错,还是说兰亚特是敌国的关係,英文我勉强也是及格的。
    我知道百桥城是史夕王国藩属的一分子,兰亚特王国崛起,屡屡派兵攻打其他小国,使得维斯瓦尔人心惶惶。
    「绝对不能在外面透露你任何一丝异于常人的智慧,你必须跟其他小孩一样。」
    母亲情绪激动,抓住我肩膀的手上不自觉施加了很大的力气,捏得我好痛。
    我用力的点点头,答应了母亲。
    「要好好活着。」
    母亲将我深深拥抱在怀里,豆大的泪珠全滴在我的肩膀。
    后来我才知道,像我这样天生就会识字的神童,被称作「烈贝斯之子」,是古魔神的子嗣,只要一生下来,就要被献给玄凰神庙。
    玄凰神庙祭祀分为日与夜,白日进去是祈祷日照正常,让农作產量能增加。
    在夜晚前去神庙者,便是要买凶杀人,其杀人具有风险,若是你的对象在玄凰意志默许下,刺客会为你免费杀人。反之玄凰有意保护该人,委託者则会被视为威胁,死于刺客刃下,尸体作为樱桃树的肥料。
    那些被称为烈贝斯之子的婴儿,也没有人知道在神庙内发生什么事,但可以确定的是,没有一个孩子会回到他们父母身边。
    「雷恩赐」是我的名字。
    「雷恩」亦然。
    在旧世界当中我无父吴母,在维斯瓦尔我第一次感受到亲情的温暖。
    我不会辜负他们。
    但,政府交代下来的任务必须要执行。
    政府已掌握m理论的转生技术,要佔领此处作为殖民地是迟早的事,自己与父母若要在殖民地存活,势必要在政府羽翼下才能获得赖以维生的资源。
    四年前,台湾地区已开始转生计划,经过无数次实验后,像我这种孤儿院出来的士兵开始被投入至维斯瓦尔。
    在我转生前有情报指出,美国已获得m理论知识,如今两年过去,美国亦有可能派遣士兵转生至维斯瓦尔。
    我必须往上爬才行。
    必须早在美国士兵先一步成为维斯瓦尔的菁英阶层,同排弟兄们应该也是以此为目标。
    目前最大的问题是在成为人上人的同时,不能被玄凰发现我是烈贝斯之子。
    异于维斯瓦尔的现代知识会令我產生破绽。
    所以必须要平凡。
    平凡之路要爬上顶层,需要时间。而时间正是自己所缺少的,美国既已掌握技术,定会与同盟国快速投入人力至维斯瓦尔与我国抗衡。
    能达到顶层的方法很多,唯一可以确定的是不能当玄凰座下刺客。
    现在史夕各国松散,兰亚特境内骑士王「凡修」崛起,又有上古怪物在深野洞窟虎视眈眈,各地烽火连天,若能立下战功,定能一步登天。
    雷恩赐决定选择骑士、剑士、拳士的武斗系职业作为起点。
    这三系以武器作为区别,骑士特指持枪之士,剑士握刃,拳士赤手。
    骑士其特殊在于绑定主君,而成为其附庸。
    剑士灵活性高,招式与技能变化度很高。
    拳士最为低阶,实力却在三者之上,成为竞技场的第一斗士便是职业最高的荣耀。
    我选择了骑士一途,年八岁成为落漠贵族的骑士侍从,数年内我便学会使枪的技巧,但因为我父母乃是平民,无论如何我都无法受封获得骑士头衔。
    但骑士不是我的目标,游侠才是。
    骑士有主,而游侠无主。
    而我正想拜会拜会这兰亚特叱吒风云的骑士王凡修。
    若以史夕拉斯其他职业与身分与兰亚特军碰面,还没看到他的影子已经先吃土了。
    而且骑士身披重鎧,速度需靠马匹来补足,游侠轻甲长枪,力、敏、技三者兼具,甚至能使用弓箭,纵横战场所向披靡。
    如今我年岁十六,转而在名为「巡林客」的游侠身边做侍从,并且学成了他得意枪技,与森林系魔法。
    今日数名骑士来拜会巡林客,请求他出山猎杀百桥城西境的肆虐的食人妖。
    「食人妖」尖牙裂嘴,与巨魔有着相似的外貌,但是体型却跟200公分的人类差不多个头,远远看来像是北方霜族,却更加强壮。
    它们相当聪明狡猾,特殊阶层甚至懂得人类语,战术方面会以多欺少、偷袭与伏击,更懂得在逼近之前先用远程武器削若敌人的力量。
    食人妖对人类滋扰甚大,有时侵袭人类疆域是受到其他种族指示(甚至是其他的人类),必须要搞清楚幕后黑手。
    十三名骑士低头半跪在巡林客面前,希望他能为死去的伙伴报仇。
    他们是史夕王国的「黑云骑士团」,本有一百三十名骑士,却在讨伐食人妖时阵亡,只逃出十三位骑士。
    黑云骑士团前任团长便是这位巡林客。
    「我已经老了。」巡林客话虽这么说,但他短发短鬍,眼眸英气不下任何一位在场骑士。
    雷恩亦曾看过,巡林客仅有一支弓,一支箭,一柄枪便能狩猎灰熊。
    「除了团长之外,没有人能助我们。」骑士道。
    「我遗留下的魔枪呢?」
    「这便是问题所在,魔枪……被食人妖夺走。」
    「所以你们不是真的非要我,只是怕其他人发现魔枪被食人妖夺走。」
    「您的确是百里内唯一的帮手。」骑士头垂得更低。
    巡林客沉吟半晌,转头看向雷恩:「你在我这里多久了?」
    「三年。」雷恩道。
    「三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而你是我教过领悟力最高的侍从。」
    雷恩如实道:「即便是三年,还是没能学完大人的技术,甚感惭愧。」
    「你已尽得我真传,若能取回魔枪,我便将游侠的称号赠与给你。」
    「当真!」
    雷恩一惊,他原定计划本想加入某一个城邦的义勇队,在转投凡修军势之中。
    如今先成为游侠,省去了他在各势力来回奔波。
    巡林客道:「我膝下无子,难不成我还得带着这称号进棺材?」
    雷恩半跪谢过:「小的定当不负大人所望,夺回魔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