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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走钢索的人(1)

      曾经在哪听过这样一种说法:在危难时想起的第一个名字,就是你最爱的人。
    刻在心上的面容被时间磨蚀得只剩下浅而模糊的印痕,而紧抓着的名字,也早已散落成一地凌乱的笔划。
    几乎可以和过去的那一幕重合——刺眼的闪光、张狂而粗暴的快门声、闹烘烘听不真切的问句——唯一不同的是,当年含着泪无声吶喊的名字如今真的向自己走来,心里却已有了另一个答案。
    她忍着眼泪抿紧唇角,用尽全身的力气撞破人墙,奔跑。
    很轻很轻的风掠过,于翔半伸出的手在空中尷尬的停顿,却也没有人发觉。
    一哄而散。
    ──uah交给我,你顾好自己。
    按掉萤幕,朴光海紧紧抿着双唇。
    只有身旁的邵盈盈看得见他握得死紧的拳头。
    虽然有点抱歉,但又能怎样呢,一直都是这样的──这种事就算她不做,也迟早会变成这样。
    提早一些,对大家都好。
    她微笑,执起麦克风:「大家好,我是这次饰演江心的邵盈盈,谢谢各位媒体朋友今天来到现场。」
    □
    「你就是c小姐吧?」「嗯。」
    「感觉你们感情很好。跟朴光海交往很久了吧?」「嗯,一段时间。」
    「那于翔呢?」「什么?」
    「你们才刚分手吧……这么快就收拾好心情了,真厉害呢。」「……没什么。」
    画面全黑,话语声却很清晰。和邵盈盈短短的一段谈话,在有心人操弄下,成了滑稽的模样。
    发布时间是两小时前──正好,是记者会开始的时间。
    一隻大手遮住萤幕,轻轻使力拿走手机,邱育涵也没有反应,只是沉默把空下来的双手搁在膝盖上。
    我知道这是剪接的。江河说道。
    她猛然抬头望向他,几秒后恬淡笑了,「嗯,谢谢。」
    或许大家都明白不是这样的──但不会有人澄清。
    为了什么?从来,也都很清楚。
    江河叹了口气,把手机放进她脚边的包,临走前拍了拍她的肩膀,「回台湾后好好休息……这阵子辛苦你了,我会处理的。」
    她轻声回了个嗯,看着江河走出机场,直到消失在自动门后。
    身子前倾,手支着双颊,膝盖上沉甸甸的重量,提醒着这全是真实。
    已经应该感谢。
    江河开着车在附近来来回回绕了好几圈,才在小巷旁找到抱着膝盖瑟缩着发抖的她,甚至没多久便订好了机票,让她可以立刻回到台湾。
    事情并不是因江河而起,更不是因朴光海而起,要说怪那位邵盈盈?好像也不对。这种炒话题的手法,儼然是无言的默契。
    该怪谁呢?
    要和于翔在一起的是她,决定和朴光海工作的也是她……
    全是自找的吧。
    她把脸埋进掌心间,迎面而来的压力,闭上眼或许轻松一些。
    彷彿还能听见平时他喊她的声音──uah、uah,如此明朗好听。
    她没有抬头,他也没有向前走。
    未言的那句uah静静地被吞嚥下去,冰凉地渗透五脏六腑。眼前的世界像一帧慢快门拍摄的照片,人流如鬼影,迷濛的光影中,唯一清晰的只有身处中心的那人。
    上一次看见她这副模样,是从车子的后视镜,她哭着对电话大吼:你们把我当什么了?不要让我看不起你。
    他假装没看见,她也就假装什么事都没发生。
    这一次呢?
    说不定,连假装的机会也没有了。
    ——我只是想谈一场平平凡凡的恋爱,我不想要多耀眼的人,我只想要我爱,他也爱我的人,他不用替我牺牲,我也不必为他忍耐。那种被摄影机追着的日子,我过怕了,再也不想要了。
    最终还是掉头往反方向走,每次往前都像拖着一个世界,举步维艰。
    ——记住,这个圈子,不是想做什么就能做什么的。
    而曾经说过的话,如今成为缠绕自己的枷锁,只能看着面前的人渐渐走远,直到不见。
    ——fuckinghardtolove!
    他松开双拳,手心里的月牙痕,如初见时她为他挡下的伤。
    每一弯都渗着细血。
    □
    有些东西是这样的──意识到之后,才发现生活中处处都是踪跡。
    邱育涵的视线在公车站的背板停留了几秒,才移到上头的led灯板,她等的公车马上就要抵达。
    非尖峰时段,车内总是空荡荡,她走到最后头坐下,转弯前又侧首看了一眼。首站……久违的名词呢,粉丝的财力果然不凡,距离朴光海生日还有十几天,她已经在城市不同角落看见了好几个不同的集资应援。
    而他们,相见不过前月的事,却已恍如隔世。
    事发以后她毫无悬念地回了家。高雄的冬日总是伴随着灰暗的色彩,堆满尘埃的天空压得城市无法动弹,闷着胸腔低喘,吐出更加厚重的浓烟把一切都覆盖。
    意料之外的是──那天的事,像是一场梦。
    她所预想的事并没有发生,镁光灯再也没有出现在她的生活里,就连预想的新闻报导,也一概没有声息,只有制式化的置入性新闻,搭上主演脚色光鲜亮丽的照片,随着开播以后,渐渐隐没不见。
    这样想想,反而是她把自己看得太重要了,指不定人家从头到尾都没打算要播呢,自己就已经夹着尾巴逃回台湾。
    多狼狈。
    公车在熟悉的街角转了弯,当时还在整修的工程不知何时卸下了铁皮,崭新的铁桥、整齐重铺的草皮,早已不復当日。
    其实,那时也曾希望过,在未来的某天能再次举着啤酒乾杯,在同样的地点。
    「爸妈不会给你压力,你也别排斥,就当多认识几个朋友,也挺好。」
    搬回来的第一个周末,爸把她找进房间这么说。
    看着爸花白的鬓角、细密的眼纹,还有那双小心翼翼的眼神,她点了头,脑中尽是幼时眼里父亲英姿焕发的自信模样。儿女用年少燃烧了父母的骄傲,风一吹只剩下华发在空中飘摇。
    她人生第一个男朋友是在初中,那时还傻愣傻愣的,人家告白她就说好,所谓的交往也不过是牵牵小手散散步,连拥抱都觉得太越线。有次在教室牵手被导师看见了,通报家长,她记得那时候爸说的是:这年纪教什么男朋友?再交,我把你俩腿打断。
    好像从此就斩断了她的桃花缘。
    同学们在谈恋爱、聊情人的三两事、想着到哪约会浪漫的时节,她与刷具为伍、担心这一批早该汰换的彩妆能用到什么时候,平日晚上要不要再多兼一份工。
    再大一点,认识了人情冷暖,磕得伤痕累累,只记得疼,驀然回首,才发现自己错过好多。
    大概,总不肯相信自己是平庸的吧。
    相信在不远的未来,会遇见一份特别的感情,值得她燃烧所有热情的工作,饶富挑战,全力以赴,充实精彩。日復一日、春来秋去的生活,她极力抗拒,最后还是回到原点。
    找份能糊口的工作、老实普通的伴侣,凑合着过,走久了,也是一生。
    人生是不是只有不断妥协着才能前进呢?在成长的路上经歷风吹雨淋,把最初的梦想一点一点打磨掉,放肆的光彩和稜角最终成为了表层的灰膜,也没有人敢剥开。
    最怕摊开来,才发现里头早已空无一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