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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黎明II_分节阅读_222

      婚礼之前的夜晚很辉煌,同时,也很混乱。
    这里有歌剧,有名流,有望族,有香槟,这些似乎都好像是星光在流转一般,那种碎金子一般的光芒在宾客们的水晶杯之间,熠熠生辉。
    今晚,同样也是我的hen night与勋先生的stag night,象征性的一夜。
    为了备孕,我和勋世奉都戒酒了,但是,今天这个日子,我还是端上来一瓶已经冰好的香槟,粉红色的液体在水晶杯中,细绵的气泡一点一点从底部上升,安静的,好像一排细碎的珍珠。
    我换好了今晚的礼服,是一条红色的拖地长裙,大大的裙摆好像牡丹的花瓣一样。
    呃,虽然我知道西方的新娘子比较青睐白色,但是我毕竟是中国人,我还是喜欢穿得红红的出嫁。
    我已经画好了妆,造型师正在给我卷头发,我端着一杯香槟,一点一点喝着,同时,也在用iphone与廖安聊天。
    我们的《南北朝》在一片狂轰乱炸中登陆卫视,网络上进行同步播放,第一天的收视率已经破了3,再加上我发布婚讯的新闻,两项相加,这部大戏的风头锐不可当。据说,原定计划在b卫视播放的一部大戏已经暂停播出以暂避我们这部《南北朝》的锋芒了。
    乔天王的人气如同当年在墨西哥湾爆破的那颗trinity一样,那种热度可以把沙漠的沙砾变为水晶。
    他是目前中国娱乐圈很罕见的即使出演电视剧也依旧可以把身份地位维持在最顶端的天王,他根本不惧怕出演电视剧可以降低身价,他不怕,因为他是天王乔深。
    至于章亦冬,——谁还在乎他之前的身价是3线、4线还是18线?
    他的新浪微博followers在两天之内增加到1000万,热度直追1线巨星!虽然我怀疑这么庞大的粉丝群是不是et雇人刷出来的,但是他蹿红的程度依旧无法掩盖与无法否认。
    廖安转告simon张的话:现在的章亦冬就是粪土之城——全是钱啊钱啊钱!!
    ……
    我抬头,这个时候,发型师已经弄好了卷子,再用u型夹简单的把我的头发固定一下,剩下的头发自然垂落就好。
    勋世奉换好衣服进来的时候,我的头发刚刚被弄好,造型师离开。
    他的手指按在我的肩膀上。
    “准备好了吗?”
    “嗯。”
    他在我的手指上戴上一个戒指,在右手,这是装饰性很强的戒指,好像是手指上盛开的一朵玫瑰,并且,这朵花儿中央是一颗黑色的钻石。
    黑钻。
    我在博物馆见过与它极其相似的一颗黑钻,号称创世者之眼。
    那是稀世之珍,已经珍贵到只能带来厄运与诅咒,其实这与钻石没有任何关系,只是人性围绕着这样的黑钻而被无限放大而已。
    黑色的钻石与其他颜色的钻石不完全一样,它们根本不是这个地球上的产物。2012年1月,科学家研究证实了,其实我们目前挖矿得到的黑钻石是超新星爆炸后幸存物质坠落地球后而形成,这同其他颜色的钻石成因也完全不一样。
    我,“这是……”
    勋世奉,“它很像你的眼睛。”
    勋夫人到的时候,引起了一些小轰动。可能,大家以为她不会过来,毕竟一直有传闻在这个圈子好像流水清风一样,飘来散去的,大家都在说,勋世奉与勋夫人不和,然后,我与勋夫人也不和。
    为了破除这样的流言,我一看见盛颐珊就凑过去,亲热的挽着她的手,称呼她为’妈’。
    她的脸色倒是一如既往,只是凑得近了,感觉到她的呼吸有些急促,好像心口上堵着一口气,我赶紧错后,她似乎才终于可以把这口气吐出来。
    “妈,您过来了。路上累不累?”
    我刚说完,就看见她身后的勋暮生,他站在那里,有一种alice mansion的红色玫瑰即将凋谢的感觉。
    “lance,你也来了。”
    “是的,我也来了。”
    勋暮生一身盛装,只是,他的领带上扣着一粒不到3克拉黑钻的领带针,在他的深色领带映衬下并不醒目,但是因为同我手指上的戒指同样使用罕见的黑钻,而显得有一些微妙的尴尬。
    侍者端上香槟,他拿过一杯,“alice,你对regina称呼为母亲。”
    “呃……”
    面对他,我好像无法把我那个根本上不了台面的理由说出来。
    盛颐珊是他的母亲,亲生的母亲。
    勋暮生把酒杯凑到嘴唇边上,用一种很低很低,几乎没有震动声带的方式对我说,“看来,即使我无法成为你的丈夫,我们也还是一家人。”
    因为有他在,因为勋夫人是他的母亲,因为这所有的一切,即使我们不是夫妻,我们一样可以是一家人。
    那边的歌剧开始了。
    因为是宴会中的歌剧表演,所以没有唱全部,宾客也没有像在歌剧院那样恪守着传统看歌剧那种严谨的规则与礼节。大家可以轻声说话,也可以摇着香槟杯,更可以品尝已经源源不绝端上桌子的美食。
    勋世奉在那边,面孔上带着淡淡的微笑,听着大家说恭喜。
    几句寒暄。
    他结束这样的对话,走过来。
    他看着勋暮生只是微微一点头。
    勋暮生是他的伴郎。
    “按照传统,明天的典礼上应该朗读一首诗篇。”勋暮生说,“我找好了。只是普希金的一首诗,——我曾经爱过你。”
    ……
    我曾经爱过你
    我爱过你;爱情,或许还没有在我心底完全熄灭。
    但我已不愿再让它打扰你。
    不愿再引起你丝毫悲切。
    我曾默默地、无望地爱过你,
    折磨我的,时而是极度,时而是羞怯。
    我是那么真诚那么温柔地爱过你,
    愿上帝赐给你别的人也似我这般坚贞似铁。
    第169章
    “可以。”勋世奉淡淡的声音,“如果你愿意让这些人亲眼见证你的失败,我没有任何意见。”
    勋暮生,“无所谓,反正这是事实。再说,我又没有输给你。”
    勋世奉居然没有反驳他!
    我感觉气氛十分不对,于是扯着勋暮生的袖子回头对勋世奉说了一句,“excuse.”
    后者没有阻拦我们离开,我把勋暮生扯到旁边的一个巨大的黄金盘子旁边,这里放着冰渣,上面用红色玛瑙碗盛放着里海鲟鱼子酱。
    我,“那首诗很奇怪,不要念,其他的什么诗歌都可以,哪怕是叶芝、王尔德什么的都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