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再来_分节阅读_31
半条后腿很快被抢夺一空,犹他盗龙准备离开了。
一只好吃看得见的肥兔子就站在你们面前,你们居然要、离、开、了——
自、己、的、魅、力、居、然、遭、到、了、如、此、的、无、视?!
兔哥的自信被严重打击到了。
( ⊙ o ⊙)
“哥哥……太小了……”等了半天也不见猎物跑过来的埃姆忍不住尾随了上来,看到了猎物和哥哥的体型差距,埃姆忍不住有点退缩,“你觉得……我们真的能抓住他们吗?那些家伙,比我们大多啦……”
作为还在发育中的幼崽,布莱克和白现在的原型确实和这些犹他盗龙差不多,甚至比他们中最健壮的一头还小上一圈。
“而且你看他们的牙齿,好锋利啊……”即使不用离得很近,也能看清对方的一口利牙,那密密麻麻的牙齿让埃姆越看越心惊。
“我们的牙齿可比他锋利多了!”白反驳道,原本他想亮一亮自己漂亮的大牙,可刚一张口就想起来自己的牙前几天又掉了两颗,他只好闷闷不乐的闭上了嘴巴。
“我们的力量比他们大,他们虽然擅长奔跑,可是耐力却远不如我们,而且我们还有那些陷阱。”感受到伴侣的沮丧,布莱克不着痕迹的列举己方的优势,看到白很快又振作起来,他小小舒了一口气。
“你说得对!我们的耐力可好了!而且,我们的陷阱也是最棒哒!”比白更快振作起来的,是刚刚还在害怕的埃姆。
看着满眼放光盯着那群犹他盗龙的埃姆,孟九昭傻眼了:喂!布莱克、白的“我们”和你嘴里的“我们”根本不是一个物种,醒醒啊兔砸!你被骗了!
“怎么办,他们要离开了。”看到那些犹他盗龙越走越远,埃姆有点着急了。
挖陷阱捕猎这个方法虽然听起来不错,可是美中不足的就是必须把猎物吸引到陷阱设置点,如果猎物走了,一切努力就都打水漂了。
“我去当诱饵好了。”埃姆站了起来。
挑剔的上下打量了一遍,白摇了摇头,“不行,你看起来一点也不好吃。”
作为资深荤菜鉴赏专家(雾),白的评论还是很中肯的。
“瘦的皮包骨头,就胳膊有点肉还是筋多肉少,最好吃的屁股上更是一点油水都没有,除了饿花了眼的老犹他盗龙,大概没人愿意打你的注意。”
白的评论深深打击了埃姆。
如果可以,他也想当一只皮光水滑的肥兔子,看起来就很好吃(雾)呀!可是,天生长不胖怎么破!
埃姆欲哭无泪。
“那好吧,由你们去作诱饵。”埃姆妥协了,“不过,你们知道怎么作诱饵吗?诱饵可是很难的!”
“慢慢的接近对方,走过去?”白回忆了一下埃姆哥哥的行为,他觉得接近猎物不太难,难的是怎么让对方觉得自己很好吃,心甘情愿追过来并且栽到那些洞里。
“你可千万别小看了做诱饵这件事,诱饵可不是那么好当的。”埃姆清了清嗓子,开始讲课,
“首先你要很小心的接近目标,装作不知道对方存在的样子,让对方觉得你很傻很好抓,吃饱了的猎物有时候不愿意浪费体力多抓猎物,这个时候,你还需要在适当的时候展现一下自己的身材,让对方觉得你真的很好吃。
这还不算结束,重头戏这个时候才开始呢!对方觉得你很好吃,开始抓你了,这个时候你要开始跑!你一定要跑的过猎物才行!对了,你跑得过犹他盗龙不?那些怪物跑的可是挺快的——”
忽然想到这个问题,埃姆急忙问。
“放心!我们跑的可快啦!”白自豪道。
“记得一定要把对方引到这里来哦!”看到白自信满满的样子,埃姆对他点了点头。
于是,兵分两路,埃姆负责看守陷阱,布莱克和白则去作诱饵,负责将猎物引诱过来。
在埃姆略带忧心的目送下,布莱克和白双双向犹他盗龙逃走的方向追了上去。
进入追猎模式的布莱克和白像换了一个人,孟九昭扒在布莱克的怀里,他忽然觉得这对幼崽身上的气息变得陌生起来,变得那么冷酷,肃然,他们身上出现了一种名为“危险”的气息。
不只是他,孟九昭注意到,就连白身上的路易也不再四处张望,和两位父亲一样,他的小眼睛紧紧盯着了犹他盗龙的前进方向。
有学有样,孟九昭放缓了呼吸,紧紧扒住布莱克,他的视线也紧紧盯住了同样的方向。
布莱克和白虽然还很年轻,可是已经是很好的猎人了。失去了父亲的庇护,两只幼崽不得不在幼年时期便开始自行捕猎。别的幼崽在父亲的看护下、追逐父亲带给他们的受伤猎物的时候,他们已经开始实战了。
一次狩猎失败,轻松点的惩罚就是受伤,严重点的甚至会丧命。
可是他们必须狩猎。
堪塔斯幼崽在出生的时候甚至要比一般的恐龙幼崽小很多,在短短几十年内成长为令人恐惧的庞然大物,他们需要进食比一般恐龙更多的食物,这样才能维持身体良好的机能,对于幼崽时期的堪塔斯来说,充足的食物尤为重要。充足的食物代表着充足的能量,能量是支持他们可以在人形原型之间自由转化的唯一物质。吃不饱肚子,他们会发育迟缓、脱毛,如果长期得不到充足的食物,则可能导致他们永远无法化成原型,无法化成原形的堪塔斯形同废物。
没有人教导他们这些,是本能促使他们不停的狩猎。
他们跑得比那些犹他盗龙还要快一些,那些犹他盗龙就在他们身后了,再过几分钟就会出现在他们眼前。
布莱克和白对视一眼,长久的合作让他们对彼此的意图了然于心,布莱克继续按兵不动,白则跳了出去,落在犹他盗龙的必经之路上。
妆模作样走在路边的白很快和那群犹他盗龙狭路相逢了。
白的人形个头很高,几乎就比那些犹他盗龙低一点点。
这么大一个人,足够吸引对方注意了吧~心里想着,白提高了警惕性。对方是五头成年犹他盗龙,如果一同扑过来,即使是他也无法完全招架。不过他这次的目的并不是以一敌五,他只是希望对方能够对他感兴趣,进而抓捕他,从而被他引到之前设置的陷阱里去。
在白小心翼翼打量对面犹他盗龙的时候,对面的犹他盗龙也在仔细辨认他。
没有吃过的肉←这是犹他盗龙对白的第一个想法。
完全不想吃吃看←这是犹他盗龙对白的第二个想法。
已经吃饱了于是继续赶路吧←犹他盗龙已经对白没想法了。
于是,就在白做足准备时刻可以一跃而出的时候,那群犹他盗龙绕开了他,继续赶路了。
口胡!
一只好吃看得见的堪塔斯就站在你们面前,你们居然要、离、开、了——
自、己、的、魅、力、居、然、遭、到、了、如、此、的、无、视?!
于是,白的自信也被严重打击到了。
这一刻,他和兔子哥哥神同步了。
☆、52
“……吃饱了的猎物有时候不愿意浪费体力多抓猎物,这个时候,你还需要在适当的时候展现一下自己的身材,让对方觉得你真的很好吃……”
就在那些犹他盗龙即将和他擦身而过的时候,白忽然想起埃姆说过的话,他灵机一动:
或许他可以展现一下自己的身材?
他想到了自己的原型。
这里不得不介绍一下堪塔斯:
堪塔斯,肉食恐龙的一个演化支,包含了塔卡斯科在内的顶级掠食者恐龙,成年堪塔斯身披硬鳞,身长可达12米,体重能达到7吨,头骨粗壮,牙齿锋利且有后倾倒钩,下颚骨巨大而坚实,可以附着更多的肌肉以增强咬合力。堪塔斯超科恐龙代表了恐龙的进化,他们非但拥有强有力的后肢,且有可以长途飞行的羽翼,在孟九昭以前生活的时代,他们的身体几乎代表了自然进化的极致。
以上,摘自孟九昭的小学课本。
简而言之,成年的堪塔斯,长相那叫一个狂霸酷炫拽!